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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十五卷目錄

 帛部紀事

 帛部雜錄

 帛部外編

 絹部彙考

  釋名釋綵帛

  廣雅

  說文釋絹

  本草綱目

 絹部藝文

  謝立皇太子賜絹表     梁沈約

  賜謝軫調絹等啟       前人

  謝女出門宮賜絹綺燭啟    前人

  答武陵王賚絹啟      庾肩吾

  謝敕賜絹啟         徐勉

  謝賚絹啟        北周王褒

 絹部選句

食貨典第三百十五卷

帛部紀事

《書經·舜典》:「歲二月,肆覲東后,五玉三帛。」

《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 無過五兩。」

《春官》:「大宗伯孤執皮帛。」訂義鄭鍔曰:「三孤貳公洪化寅 亮天地,以弼一人,其名曰孤。蓋三公之下,六卿之上, 位漸進乎上矣,要當特立無朋,然後足以稱其位。有 天子之孤,有諸侯之孤,非有衣被人之德與夫炳蔚 之文,著見乎外者,不可以當此選,故執以皮帛,蓋束 帛為摯,飾之以皮,皮實于庭,而執帛以見也。天子之 孤以虎,諸侯之孤以豹,帛」之色,孔安國于《書》之「三帛」 以為纁元、黃,則諸侯世子、公之孤、附庸之君執之。鄭 康成以為赤、白、黑,則高陽、高辛之後與其餘諸侯執 之。周家三孤之帛,其色有別固可知,第於《經》無攷耳。

《王昭禹》曰:「三公、三孤與王坐而論道,燮理陰陽,則」

其道大同于物,故公之摯則執璧。璧之為物,其形圓 也,孤則貳公弘化,寅亮天地而已。于道則不足,于物 則未能大同,于德則不群,於物為能無朋,故其「摯執 《皮帛》。」

《司常》,掌九旗之物名,通帛為旃,雜帛為物。

《秋官》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合六幣璧以帛。」訂義鄭鍔曰:「璧者禮天之玉,天辟乎上, 萬物無以稱其德,故用圜玉以象其體而已。象其體 而無琢削之文者,事之以質也,故有天德而尚質者 斯享以璧,必用帛以合之,蓋帛者純素之物,不如繢 繡之巧,而其體則純乎質,足以配乎有天德而尚質 者也。」

《左傳》:「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 茷、旃旌、大呂。」少帛,雜帛也。

《穆天子傳》:「河宗伯夭逆天子燕然之山,勞用束帛加 璧。」

《管子輕重丁篇》桓公曰:「五衢之民衰然多衣弊而履 穿,寡人欲使帛布絲纊之賈賤,為之有道乎?」管子曰: 「請以令沐途旁之樹枝,使無尺寸之陰。」桓公曰:「諾。」行 令未能一歲,五衢之民皆多衣帛完履。桓公召管子 而問曰:「此其何故也?」管子對曰:「途旁之樹,未沐之時, 五衢之民,男女相好,往來之市者,罷市相睹,樹下談 語,終日不歸;男女當壯,扶輦推輿相睹,樹下戲笑超 距,終日不歸;父兄相睹,樹下論議元語,終日不歸。是 以田不發,五穀不播;麻桑不種,繭縷不治。內嚴一家 而三不歸,則帛布絲纊之賈,安得不貴?」桓公曰:「善。」 《輕重戊篇》「桓公曰:『魯梁之於齊也,千穀也,蜂螫也,齒 之有脣也。今吾欲下魯、梁,何行而可』?」「管子對曰:『魯、梁 之民俗為綈公服綈,令左右服之,民從而服之。公因 令齊勿敢為,必仰於魯梁,則是魯梁釋其農事而作 綈矣』。」桓公曰:「諾。」即為服于泰山之陽,十日而服之。管 子告魯梁之賈人曰:「子為我致綈千匹,賜子金三百 斤,什至而金三千斤」,則是魯梁不賦于民,財用足也。 魯梁之君聞之,則教其民為綈。十三月而管子令人 之魯、梁。魯、梁郭中之民,道路揚塵,十步不相見,絏繑 而踵相隨,車轂齺騎,連伍而行。管子曰:「魯、梁可下矣。」 公曰:「奈何?」管子對曰:「公宜服帛,率民去綈,閉關,毋與 魯、梁通使。」公曰:「諾。」後十月,《管子》令人之魯、梁。魯、梁之 民,餓餒相及,應聲之正,無以給上。魯、梁之君即令其 民去綈,修農穀,不可以三月而得。魯、梁之人糴十百, 齊糶十錢。二十四月,魯、梁之民歸齊者十分之六。三 年,魯、梁之君請服。

《左傳僖公二年》:「封衛于楚丘。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 冠,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授方任能。元年,革 車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呂氏春秋·去尤篇》:邾之故法,為甲裳以帛。公息忌謂 邾君曰:「不若以組。」邾君曰:「將何所以得組也?」對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