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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也有只四段,氣也有只四段。理便在氣中,兩箇不 曾相離。」 問理與數。曰:「有是理便有是氣;有是氣,便 有是數。蓋數乃是分界限處。 此身只是箇軀殼,內 外無非天地陰陽之氣。如魚在水,外面水便是肚裡 水,鱖魚肚裡水與鯉魚肚裡水只一般。 聚氣成形」, 理與氣合,便能知覺。如火得脂膏,便有許多光燄。蓋 所覺者,心之理也;能覺者,氣之靈也。 人之所以為 人,其理則天地之理,其氣則天地之氣。理無跡不可 見,故于氣觀之。

《答黃道夫》

天地之閒,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 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 之生,必稟此理然後有性,必稟此氣然後有形。

《答劉叔文》

所謂理與氣,決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 可分開各在一處,然不害二物之各為一物也。若在 理上看,則雖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 而已,未嘗實有是物也。大凡看此等處,須認得分明, 又兼始終,方是不錯。

《答楊志仁》

有此理後,方有此氣。既有此氣,然後此理有安頓處。 大而天地,細而螻蟻,其生皆是如此。又何慮天地之 生無所付受耶?要之「理」之一字不可以有無論。未有 天地之時,便已如此了也。

《答鄭子上》

問:「天地之閒,有理有氣,理常不移,而氣不常定。《中庸》 曰:『大德必得其名,必得其位,必得其壽』。理固當如此。 然孔子無位,顏子夭死,蓬蓽之士固有老死而名不 著者,豈非氣使之然耶?故君子道其常,而不道其非 常。」然竊疑理先而氣後。今理既不足以勝氣,則凡福 善禍淫之說,不驗常多,何以為天地之常?經意謂氣 「雖不同,然亦隨世而異。堯舜禹以聖人在上,天下平 治,以和召和,則氣亦醇正而隨于理。如春秋戰國之 時,刑殺慘酷,則氣亦隨之而變,而理反不能勝。此處 亦當關于人事否?」曰:「此于前段論性命處已言之矣。 雖是所感不同,亦是元氣薄耳。」

理有動靜,故氣有動靜。若理無動靜,則氣何自而有 動靜乎?且以目前論之,仁便是動,義便是靜,此又何 關于氣乎?

《答程可久》

有是理即有是氣,氣則無不兩者,故《易》曰:「太極生兩 儀。」而老子所謂「道先生一,而後一乃生二」,則其察理 亦不精矣。

《答黃商伯》

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 猶相近而理絕不同也。氣之異者,粹駁之不齊;理之 異者,偏全之或異。幸更詳之,自當無可疑也。

《答王子合》

氣之所聚,理即在焉。然理終為主,此即所謂「妙合」也。

《答趙致道》

所疑「理氣之偏,若論本原,即有理然後有氣,故理不 可以偏全論。」若論稟賦,則有是氣,而後理隨以具,故 有是氣則有是理,無是氣則無是理,是氣多則是理 多,是氣少則是理少,又豈不可以偏全論耶?

《答杜仁仲》

理固不可以偏正通塞言,然氣稟既殊,則氣之偏者 便只得理之偏,氣之塞者便自與理相隔,是理之在 人亦不能無偏塞也。橫渠論「受光有大小昏明,而照 納不二」,其說甚備。

所論氣稟有偏,而理之統體未嘗有異,得之《明道》又 謂「不可以濁者不為水」,亦是此意也。

《答或人》

「理」則「純粹至善」,即氣則雜糅不齊。內君子,外小人,凡 所以抑陰而扶陽者,乃順乎理以裁成輔相,而濟夫 氣數之不及者也。又何病乎?

《答廖子晦》

性只是理,不可以聚散言。所謂精神魂魄,有知有覺 者,皆氣之所為也,故聚則有,散則無。若理,則初不為 聚散而有無也。但有是理則有是氣,苟氣聚乎此,則 其理亦命乎此耳。

《太極》

「太極只是一箇『理』字。」 問:「太極不是未有天地之先, 有箇渾成之物,是天地萬物之理總名否?」曰:「太極只 是天地萬物之理。在天地言,則天地中有太極;在萬 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未有天地之先,畢竟是先 有此理。動而生陽,亦只是理;靜而生陰,亦只是理; 萬物四時五行,只是從那太極中來。太極只是一箇 氣,迤邐分做兩箇氣,裡面動底是陽,靜底是陰,又分 做五氣,又散為萬物。」 問:「《太極解》何以先動而後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