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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俱治五千里內。周時諸侯千七百九十三國,荒服、 戎服、要服及四海之外不粒食之民,若穿胸、儋耳、僬 僥、跋踵之輩,并合其數,不能三千。天之所覆,地之所 載,盡於三千之中矣。而《尚書》云「萬國」,猶《詩》言「千億」矣。 夫千與萬,數之大名也。萬,言眾多,故《尚書》云「萬國」,《詩》 言千億。

《尚書》曰:祖伊諫紂曰:今我民罔不欲喪。罔,無也;我天 下民無不欲王亡者。夫言欲王之亡可也,言無不增 之也。紂雖惡民,臣蒙恩者非一,而祖伊增語,欲以懼 紂也。故曰:語不益,心不惕;心不惕,行不易。增其語欲 以懼之,冀其警悟也。蘇秦說齊王曰:「臨菑之中,車轂 擊,人肩摩,舉袖成幕,連衽成帷,揮汗成雨。齊雖熾盛」, 不能如此。《蘇秦增語》,激齊王也。祖伊之諫紂,猶蘇秦 之說齊王也。賢聖增文,外有所為,內未必然。何以明 之?夫《武成》之篇言武王伐紂,血流浮杵,助戰者多,故 至血流如此。皆欲紂之亡也,土崩瓦解,安肯戰乎?然 祖伊之言,民無不欲,如《蘇秦增語》,《武成》言血流浮杵, 亦太過焉。死者血流,安能浮杵?按武王伐紂於牧之 野,河北地高壤,靡不乾燥,兵頓血流,輒燥入土,安得 浮杵?且周殷士卒,皆賫盛糧,或作「乾糧。」無杵臼之事, 安得杵而浮之?言血流浮杵,欲言誅紂,惟兵頓士傷, 故至浮杵。

《正說篇》

說《尚書》者,或以為本百兩篇,後遭秦燔《詩》《書》,遺在者 二十九篇。夫言秦燔《詩》《書》是也,言「本百兩篇」者,妄也。 蓋《尚書》本百篇,孔子以授也。遭秦用李斯之議,燔燒 五經,濟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孝景皇帝時,始存 《尚書》,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錯往從,受《尚書》二十 餘篇。伏生老死,書殘不竟。晁錯傳於倪寬。至孝宣皇 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 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 二十九篇始定矣。至孝景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 堂以為殿,得百篇《尚書》於牆壁中,武帝使使者取視, 莫能讀者,遂祕於中外,不得見。至孝成皇帝時,徵為 《古文尚書》學。東海張霸按百篇之序,空造《百兩》之篇 獻之成帝,帝出祕百篇以校之,皆不相應,於是下霸 於吏,吏白霸罪當死。成帝高其才而不誅,亦惜其文 而不滅。故《百兩》之篇傳在世間者,傳見之,人則謂《尚 書》本有《百兩篇》矣。

傳者或知《尚書》為秦所燔,而謂二十九篇其遺脫不 燒者也。審若此言,《尚書》二十九篇,火之餘也。七十一 篇為炭灰,二十九篇獨遺耶?夫伏生年老,晁錯從之 學時,適得二十餘篇。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獨見,七 十一篇遺脫。遺脫者七十一篇,反謂二十九篇遺脫 矣。

或說:「《尚書》二十九篇者,法曰:『斗,七宿也。四七二十八 篇,其一曰斗矣,故二十九。夫《尚書》滅絕於秦,其見在 者二十九篇,安得法乎?宣帝之時,得佚《尚書》及《易》《禮》 各一篇,《禮》《易》篇數亦始足,焉得有法?按:百篇之《序》闕 遺者七十一篇,獨為二十九篇立法,如何』?」或說曰:「孔 子更選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獨有法也。」蓋俗儒之說 也,未必傳記之明也。「二十九篇殘而不足,有傳之者, 因不足之數,立取法之說,失聖人之意,違古今之實。 夫經之有篇也,猶有章句;有章句也,猶有文字也。文 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數以連章,章有體以成篇,篇則 章句之大者也。」謂篇有所法,是謂章句復有所法也。 《詩經》舊時亦數千篇,孔子刪去復重,正而存三百篇, 猶二十九篇也。謂二十九篇有法,是謂三百五篇復 有法也。或說:「《春秋》十二月也。《春秋》十二公,猶《尚書》之 百篇,百篇無所法,十二公安得法?」說《春秋》者曰:「二百 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善善惡惡,撥亂世,反諸正, 莫近于《春秋》。若此者,人道王道適具足也。三軍六師 萬二千人,足以陵敵」伐寇,橫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 有所法也。孔子作《春秋》,紀魯十二公,猶三軍之有六 師也;士眾萬二千,猶年有二百四十二也。六師萬二 千人,足以成軍。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義。說 事者好神道恢義,不肖以遭禍。是故經傳篇數,皆有 所法,考實根本,論其文義,與彼賢者作《書》《詩》無以異 也。故聖人作《經》,賢者作《書》,義窮理竟,文辭備足,則為 篇矣。其立篇也,種類相從,科條相附,殊種異類,論說 不同,更別為篇。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據事意作, 安得法象之義乎?

堯老求禪四岳,舉舜。堯曰:「我其試哉說。」《尚書》曰:「試者, 用也。我其用之,為天子也文,為天子也文。」又曰:「女于 時觀厥刑于二女。」觀者,觀爾虞舜于天下,不謂堯自 觀之也。若此者高大堯舜以為聖人,相見已審,不須 觀試,精耀相炤,曠然相信。又曰:「四門穆穆,入于大麓, 烈風雷雨不迷。」言大麓,三公之位也,居一公之位,大 總錄二公之事,眾多並吉,若疾風大雨。夫聖人才高, 未必相知也。聖成事,舜難知佞。使皋陶陳知人之法, 佞難知,聖亦難別。堯之才,猶舜之知也,舜知佞,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