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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二十一卷目錄

 鵲部紀事

 鵲部雜錄

 鵲部外編

禽蟲典第二十一卷

鵲部紀事

《穆天子傳》:天子升于弇山,世民作憂以吟曰:「北徂西 土,爰居其野。虎豹為群,於鵲與處。」於讀曰烏

《戰國策》:史疾為韓使楚,楚王問曰:「客何方所循?」曰:「治 《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貴?」曰:「貴正。」王曰:「正亦可為國乎?」 曰:「可。」王曰:「楚國多盜,正可以圉盜乎?」曰:「可。」曰:「以正圉 盜柰何?」頃間有鵲止於屋上者,曰:「請問楚人謂之何?」 王曰:「謂之鵲,謂之烏,可乎?」曰:「不可。」曰:「今王之國,有柱 國、令尹、司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潔勝任。今盜 賊公行而弗能禁也。此烏不為烏,鵲不為鵲也。」 《莊子山木篇》:「莊周遊乎雕陵之樊,睹一異鵲自南方 來者,翼廣七尺,目大運寸,感周之顙,而集于栗林。莊 周曰:『此何鳥哉!翼殷不逝,目大不睹,褰裳躩步,執彈 而留之。睹一蟬方得美蔭而忘其身;螳螂執翳而搏 之,見得而忘其形;異鵲從而利之,見利而』」忘其真。莊 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類相召也。」捐彈而反走。虞 人逐而誶之。莊周反入,三月不庭。藺且從而問之:「夫 子何為頃間甚不庭乎?」莊周曰:「吾守形而忘身,觀于 濁水而迷於清淵。且吾聞諸夫子曰:『入其俗,從其俗』。 今吾遊於雕陵而忘吾身,異鵲感吾顙,遊于栗林而 忘真。栗林虞人以吾為戮」,吾所以不庭也。

《墨子·魯問篇》:「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日 不下。公輸子自以為至巧。」

《西京雜記》:樊將軍噲問陸賈曰:「自古人君皆云受命 於天,云有瑞應,豈有是乎?」賈應之曰:「有之。夫目瞤得 酒食,燈華得錢財,乾鵲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 喜,小既有徵,大亦宜然。故目瞤則咒之,火華則拜之, 乾鵲噪則餧之,蜘蛛集則放之,況天下大寶,人君重 位,非天命何以得之哉!」

《集異志》:「漢昭帝元鳳元年,有烏與鵲鬥燕王宮池上, 烏墮地死。燕王旦謀為亂,未幾伏辜。」

《懷慶府志》:「楊宣為河內太守,行縣,有群鵲噪,宣曰:『前 有覆車粟,此鵲相隨欲往食,行數里,果有覆車粟』。」 《拾遺記》:「漢章帝永寧元年,條支國來貢異瑞,有鳥名 鳷鵲,形高七尺,能解人語。其國太平,則鳷鵲群翔。」昔 漢武時,四裔賓服,有獻馴鵲,若有喜樂事,則鼓翼翔 鳴。按莊周云:「雕陵之鵲」,蓋其類也。《淮南子》云:「鵲知人 喜。」今之所記,大小雖殊,遠近為異,故略舉焉。

《晉書五行志》:「景初元年,凌霄闕始構,有鵲巢其上。鵲 體白黑雜色。此羽蟲之孽,又白黑祥也。」

《魏志高堂隆傳》:「凌霄闕始構,有鵲巢其上,帝以問,隆, 對曰,《詩》云:『惟鵲有巢,惟鳩居之』。今興宮室,起凌霄闕 而鵲巢之,此宮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天意若曰, 宮室未成,將有他姓制御之,斯乃上天之戒也。夫天 道無親,惟與善人,不可不深防,不可不深慮。夏商之 季,皆繼體也,不欽承上天之明命,惟讒諂是從,廢德 適欲,故其亡也忽焉;太戊、武丁,睹災竦懼,祗承天戒, 故其興也勃焉。今若休罷百役,儉以足用,增崇德政, 動遵帝則,除普天之所患,興兆民之所利,三王可四, 五帝可六,豈惟殷宗轉禍為福而已哉!臣備腹心,苟 可以繁祉聖躬,安存社稷,臣雖灰身破族,猶生之年 也,豈憚忤逆之災,而令陛下不聞至言乎。」於是帝改 容動色。

《管輅傳》:輅至安德令劉長仁家,有鳴鵲來在閣屋上, 其聲甚急,輅曰:鵲言東北有婦昨殺夫,牽引西家人 夫離婁,候不過日,在虞淵之際,告者至矣。到時果有 東北同伍民來告,鄰婦手殺其夫,詐言西家人與夫 有嫌,來殺我婿。

《晉書五行志》:「吳孫權赤烏十二年四月,有兩烏銜鵲 墮東館,權使領丞相朱據燎鵲以祭。按劉歆說,此羽 蟲之孽,又黑祥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是時權意 溢德衰,信讒好殺,二子將危,將相俱殆,睹妖不悟,加 之以燎,昧道之甚者也。明年,太子和廢,魯王霸賜死, 朱據左遷,陸議憂卒,是其應也。東館,典教之府。鵲墮 東館」,又天意乎?

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為南陽王,遣之長沙,有 鵲巢其帆檣。和故官僚聞之,皆憂慘,以為檣末傾危, 非久安之象。是後果不得其死。

《王澄傳》:澄字平子,東海王越請為司空長史。惠帝末, 衍白越以澄為荊州刺史,持節都督,領南蠻校尉,敦 為青州,衍因問以方略,敦曰:「當臨事制變,不可豫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