欬傷咽痛者,無法可治。
《看法》
初起紅色腫痛,語聲清朗,亦無表裏之證,相兼者輕。 已成腫痛,咽喉半閉半開,咯吐痰涎,飲食稍進者順。 咽喉腫閉,牙關緊急,言語不清,痰壅氣急,聲小者險。 咽喉驟閉,痰涎壅塞,口噤不開,探吐不出,聲喘者死。 時瘡之後,毒結咽間,腫痛腐爛,吐納不堪,聲啞者重。 久嗽痰火,虛陽上攻,欬傷咽痛,但見聲嘶而色紅者 死。
《治法》
「初起腫痛,寒熱交作,頭眩拘急者,邪在表也,宜發散。 初起腫痛發熱,脈有力而便祕者,邪在內也,宜下之。 腫痛寒熱,口乾作渴,脈洪大而有力者,宜發表攻裏。」 「咽喉腫痛,痰涎壅甚,面紅口乾,邪在上也,宜探吐之。 喉閉,痰涎壅塞,氣急口噤難開,先刺少商,後行吐法。 已成脹痛,咽喉壅塞,湯水不入,膿已成也,宜急針之。」 腫痛微紅,脈虛無力,午後痛者屬陰虛,宜滋陰降火。 腫痛色白,咯吐多涎,上午痛者屬陽虛,治宜補中健 脾。
喉癰
喉癰生於咽外,正中腫痛,妨礙飲食,紅腫發熱,必欲 潰膿,軟而脹痛者鍼之,內服補托之藥,玉紅膏搽貼 長肌完口。又有腐潰內通,湯水隨孔出者,曾治數人, 俱亦無妨。
《景岳全書》〈臣張介賓著〉
《論證》
喉痹一證,在古方書雖有十八證之辨,而古人悉指 為相火。然此證雖多由火,而復有非火證者,不可不 詳察也。蓋火有真假,凡實火可清者,即真火證也;虛 火不宜清者,即水虧證也。且復有陰盛格陽者,即真 寒證也。故《內經》曰:「太陽在泉,寒淫所勝,民病嗌痛頷 腫。」其義即此,何後人之弗究也。
「喉痹所屬諸經,凡少陽陽明、厥陰、少陰,皆有此證,但 其中虛實各有不同。蓋少陽厥陰木火之臟,熱證固 多;陽明為水穀之海,而胃氣直透咽喉,故又惟陽明 之火為最盛。欲辨此者,但察其以情志鬱怒而起者, 多屬少陽、厥陰;以口腹肥甘,辛熱太過而起者,多屬 陽明。凡患此者,多宜以實火論治。至若少陰之候,則 非此之比。蓋少陰之脈,絡於橫骨,終於會厭,繫於舌 本。」凡陰火逆衝於上,多為喉痹。但少陰之火,有虛有 實,不得類從火斷。若果因實火,自有火證,火脈,亦易 知也。若因酒色過度,以致真陰虧損者,此腎中之虛 火證也,非壯水不可。又有火虛於下,而格陽於上,此 無根之火,即腎中之真寒證也,非溫補命門不可。凡 此諸經不同。而虛實大異。皆後人所罕知者。獨褚氏 遺書。有上病察下之說。誠見道之言也。
咽喉證,總謂之火,則名目雖多,似有不必盡辨者,然 亦有不可不辨者,如單乳蛾、雙乳蛾及纏喉風之有 不同也。蓋腫於咽之兩旁者為雙蛾,腫於一邊者為 單蛾,此其形必圓突如珠,乃癰癤之類,結於喉間,故 多致出毒,或宜刺出其血而愈者。若纏喉風則滿片 紅腫,多不成膿,亦不必出血,但使火降其腫自消,此 其所以有異。而治之當有法也。
龐氏曰:「伏氣之病,古方謂之腎傷寒,謂非時有暴寒 中人,毒氣伏於少陰經,始初不病,旬月乃發,脈微弱, 法當以傷寒治之,非喉痹之病也,次必下利。」愚按此 證亦所常有,是必以少陰少陽之火令,太陽之寒令, 太陰之濕令,而復兼風寒之邪者,皆有此證。故治此 者,不必治喉痹,但治外邪,其喉自愈。即如《新方》諸柴 胡飲及散陣諸方。皆可隨宜酌用。
《論治》
火證喉痹,悉宜以抽薪飲主之。火不甚者,宜徙薪飲 主之。凡肝膽之火盛者,宜以芍藥、梔子、草龍膽為主。 陽明胃火盛者,宜以生石膏為主。若大便祕結不通, 則宜加大黃、芒硝之屬,通其便而火自降。如火浮於 上,而熱結於頭面咽喉者,最宜清降,切不可用散風 升陽等劑。蓋此火由中,得升愈熾。《經》曰:「高者抑之」,正 此之謂,非火鬱宜發,及升陽散火之義,學者於此最 當體察,勿得誤認其面目也。至於外治火證腫痛之 法,宜以木𪔀子磨酢,用鵝翎蘸攪喉中,引去其痰,或 少和清水,免其太酸,時時呷漱喉中,不可嚥下,引吐 其痰為更善。漱後以代匙散吹之,仍內服煎藥,自無 不愈。若火壅於上,而食物之治,最宜「雪梨漿」、菉豆飲 之屬為妙。若南方少梨之處,或以好蘿蔔杵汁,和以 清泉,少加元明粉攪勻,徐徐飲之,既可消痰,亦可清 火。其單雙乳蛾,若毒未甚,膿未成者,治之自可消散。 若勢甚而危者,必須砭出其血,庶可速退,此因其急, 亦不得已而用之也。又古法用三稜鍼刺少商穴出 血,云治喉痹立愈。
陰虛喉痹,其證亦內熱口渴喉乾,或脣紅頰赤,痰涎 壅盛,然必尺脈無神,或六脈雖數,而浮軟無力,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