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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昉復至高麗,移督再三,高麗徵國中讀書知古今」 者,商搉辭旨,使酬答專對,凡涉旬,乃始置對。謂昉曰: 「小國事遼、宋二百年,無誓表,未嘗失藩臣禮。今事上 國,當與事遼、宋同禮,而屢盟長亂,聖人所不與,必不 敢用誓表。」昉曰:「貴國必欲用古禮,舜五載一巡狩,群 后四朝;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諸侯各 朝於方岳。今天子方事西狩,則貴國當從朝會矣。」高 麗人無以對,乃曰:「徐議之。」昉曰:「誓表、朝會,一言決耳。」 於是高麗乃進《誓表》如約,昉乃還。宗幹大悅曰:「非卿 誰能辦此。」因謂執事者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擇人。」 明年,加昭文館直學士,兼堂後官。再加諫議大夫,遷 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修國史。昉自天會十二年 入禮部,在職凡七年,除濟南尹,拜參知政事。皇統四 年,表乞致仕,不許。六年,再表乞致仕,乃除汴京留守, 封鄆國公,復請如初,以儀同三司致仕。天德初,加開 府儀同三司。薨,年六十八。

韓企先

按《金史韓企先傳》,「企先,燕京人。九世祖知古,仕遼為 中書令,徙居柳城,世貴顯。乾統間,企先中進士第,回 翔不振,都統杲定中京,擢樞密副都承旨,稍遷轉運 使。宗翰為都統,經略山西,表署西京留守。天會六年, 劉彥宗薨,企先代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知樞密院 事。七年,遷尚書左僕射,兼侍中,封楚國公。天會十二」 年,以企先為尚書右丞相。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 事,專以培植獎勵後進為己責任。推轂士類,甄別人 物,一時臺省多君子。皇統元年,封濮王。六年,薨,年六 十五。正隆二年,例降封齊國公。大定八年,配享太宗 廟庭。十五年,諡簡懿。

韓鐸

按《金史韓企先傳》:「鐸,字振女,企先次子也。皇統末,以 大臣子授武義將軍。熙宗聞其有儒學,賜進士第,除 宣徽判官,再遷刑部員外郎。海陵伐宋,改兵部員外 郎。大定初,遷本部郎中,累官河州防禦使。求養親,解 去,召為左諫議大夫,遷中都路都轉運使。頃之,上謂 宰臣曰:『韓鐸年高,不任繁劇,且其母老矣,可與之便 郡』。」於是改順天軍節度使卒。

韓錫

按《金史韓錫傳》:「錫字難老,其先自析津徙薊之漁陽。 祖貽愿,遼宣徽北院使。父秉休,歸朝,領忠正軍節度 使。錫以廕補閤門祗候。天會中南伐,錫從軍,掌禮儀。 俄以母老,迺就監差。久之,授神銳軍都指揮使,入為 宮苑使。天德元年,擢尚書工部員外郎,領燕都營繕, 特賜胡礪榜進士及第,四遷尚書戶部侍郎。以母喪」 解。旋起復舊職,籍水手於山東。時蘇保衡為水軍都 統制,趨杭州,俾錫部船三百會廣陵。適保衡敗還,喪 船過半,令錫補足之。時水淺,船不得進,海陵遣使急 責之,眾稍亡。錫召諸豪諭之,眾悟,亡者稍止。大定改 元於遼東,錫奔赴行在,詔復前職。明年,授同知河間, 遷孟州防禦使,累拜絳陽軍節度使,改知濟南府事。 告老,許之。明昌五年卒,年八十三。

韓玉

按《金史韓玉傳》:「玉字溫甫,其先相人。明昌五年,經義、 辭賦兩科進士,入翰林為應奉。應制一日百篇,文不 加點。泰和中,建言開通州潞水漕渠,船運至都,陞兩 階,授同知陝西東路轉運使事。大安三年,都城受圍, 夏人連陷邠、涇,陝西安撫司檄玉以鳳翔總管判官 為都統府募軍,旬日得萬人。與夏人戰,敗之,夏人解」 去。當路者忌其功,驛奏「玉與夏寇有謀。」朝廷疑之,使 使者授玉河平軍節度副使,且覘其軍。先是,華州李 公直以都城隔絕,謀舉兵入援京兆統軍謂公直據 華州反,遣都統楊珪襲取之,遂寘極刑。公直曾為書 約玉,玉不預知其書,乃為安撫所得。及使者覘玉軍, 且疑預公直之謀,即實其罪。玉道出華州,被囚死於 郡學。臨終書二詩壁間,士論冤之。子不疑,字居之,以 父死非罪,誓不祿仕。

韓擇

按《元史蕭㪺傳》:「韓擇者,字從善,亦奉元人。天資超異, 信道不惑。其教學者,雖中歲以後,亦必使自《小學》等 書始。擇尤邃禮學,有質問者,口講指畫無倦。世祖嘗 召之赴京,疾不果行。其卒也,門人為服緦麻者百餘 人。」

韓松

按《霑化縣志》:「松剛毅有大志。父成,嘗權本縣事,後入 兵籍。松充百夫長,攻釣魚山有功,為史丞相所知,賞 黃金四兩,寶鈔一錠。至元二年,入衛,攻襄樊有功,賞 寶鈔半錠,給百戶俸。十一年,天兵渡江,權千夫長。攻 岳州,流矢中膝,賞白金一斤。攻長沙臂傷,砲賞牛隻、 白金酒器,授鎮撫,掌諸軍事。攻廣西靜江府,傷右臂」, 戰殺敵十餘人。十五年,領敕牒、印章,官授「忠顯公。」後 攻瓊州、萬安軍,督占城海船,鎮守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