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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勿論。

《寧波府志》:「趙吳登嘉靖丙戌進士,授行人。世宗將遷 獻陵,吳上疏諫,有『舜葬蒼梧之野,三妃未之從,願太 后少損貞婦之思,致隆從子之義語。會廷臣亦多諫 者,事得止。後太后忽問世宗獻陵不遷之故,世宗以 吳諫止對,因述致隆從子數語,大忤慈旨,下錦衣獄, 杖之四十,謫福建布政司照磨』。」

《吉安府志》:「曾翀嘉靖時,太宰汪鋐不職,給事中海陽 薛宗鎧首言之,鋐上疏肆辯。繼臺諫交章論劾,鋐辯 益力。翀方臥病邸中,憤然具疏,其略曰:『人臣之罪,莫 大於欺罔。臣觀鋐詆辯一疏,有人臣所不敢言、不當 言。鋐掩主上之美,附宰執之權,庇七人之奸,塞言官 之路,乃敢肆言至此,欺罔專擅,無人臣禮。乞早正其 罪,以保治安』。」疏上,竟褫鋐職而下,翀并宗鎧錦衣獄。 獄中自敘生平大概,多忠孝語,略微纖芥怨悔之意。 獄成,與宗鎧同杖於午門,中使奔呼播踊,翀神色不 渝,第曰:「臣言得行,臣罪當誅。」杖已,越日而斃。

《四川總志》:「王尊賢性剛介,博學能文。嘉靖貢至太學。 時上好方士,多災異,人莫敢言,尊賢撰《聖學要義》《中 和衍義》上之。及諫立東宮,忤權臣,下獄。已而上閱其 書奇之,謂輔臣曰:『布衣敢言當世事,忠臣也』。釋其獄, 授程番推官。」

《明紀事本末》:嘉靖四十四年,戶部主事海瑞上言:「陛 下謬謂長生可得,一意修元,土木興作,二十餘年不 視朝政,法紀弛矣。數行推廣事例,名器濫矣。二王不 相見,人以為薄於父子;以猜疑誹謗戮辱臣下,人以 為薄於君臣。樂西苑而不返大內,人以為薄於夫婦。 今愚民之言曰:『嘉者,家也;靖者,盡也』。謂民窮財盡,靡 有孑遺也。然而內外臣工修齋建醮,相率進香;天桃 天藥,相率表賀。理之所無,斷可見已。民熙物洽,薰為 泰和,陛下性中真藥也。道與天通,命由我立,陛下性 中真壽也。」疏上,帝大怒,命逮繫下鎮撫司。

諫諍部雜錄

《詩》含神霧,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剌上。主文而譎諫,言 之者足以戒。

《韓詩外傳》: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昔 殷王紂殘賊百姓,絕逆天道,至斮朝涉刳孕婦脯鬼 侯醢梅伯,然所以不亡者,以其有箕子、比干之故。微 子去之,箕子執囚為奴,比干諫而死,然後周加兵而 誅絕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吳王夫 差為無道,至驅一市之民,以葬闔閭,然所以不亡者, 有伍子胥之故也。胥以死,越王句踐欲伐之,范蠡諫 曰:「子胥之計策,尚未忘於吳王之腹心也。子胥死後 三年,越乃能攻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 家。季氏為無道,僭天子,舞八佾,旅泰山,以雍徹。孔子 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然不亡者,以冉有、季路為 宰臣也。故曰:有諤諤爭臣者,其國昌;有默默諛臣者, 其國亡。《詩》曰:「不明爾德,時無背無側。爾德不明,以無 陪無卿。」言大王咨嗟,痛殷商無輔弼諫諍之臣,而亡 天下矣。

揚子《法言重黎篇》:「或問淳于越曰:『伎曲請問。曰:始皇 方虎』。」而梟磔噬士,猶腊肉也。越興亢眉,終無撓辭, 可謂伎矣;仕無妄之國,食無妄之粟,分無妄之橈,自 令之間而不違,可謂曲矣。或問:茅焦歷井幹之死,使 始皇奉虛左之粟,乘蔡生欲安項,咸陽不能移,又亨 之。或者未辯歟?曰:「生捨其木侯,而謂人木侯,亨,不亦 宜乎?」焦逆訐而順守之,雖辯劘虎牙矣。

《申鑒》:「或問進諫受諫孰難?」曰:「後之進諫難也,以受之 難故也。若受諫不難,則進諫斯易矣。」

《顏氏家訓》:諫諍之徒,以正人君之失爾。必在得言之 地,當盡匡贊之規,不容苟免偷安,垂頭塞耳。至於就 養有方,思不出位,干非其任,斯則罪人。故《表記》云:「事 君遠而諫,則諂也,近而不諫,則尸利也。」《論語》曰:「未信 而諫,人以為謗己也。」

《中說》:薛收曰:「諫,其見忠臣之心乎?其志直,其言危。」子 曰:「必也直而不迫,危而不詆,其知命者之所為乎!狡 乎逆上,吾不與也。」

《東坡志林》東漠,肅宗時糓貴,經用不足,尚書張林請 以布帛為租,官自煮鹽,且行均輸。獨朱暉文季以為 不可。事既寢,而陳事者復以為可行,帝頗然之,暉獨 奏曰:「《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食祿之家 不與百姓爭利。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 則下人宿怨。布帛為租,吏當奸盜,皆非明王所當行。」 帝方以林言為然,發怒,切責諸尚書,暉等皆自繫獄。 三日,詔出曰:「國家樂聞駁議,黃髮無愆,詔書過也,何 故自繫?」暉因稱病篤。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曰:「今得譴, 奈何稱病,其禍不細!」暉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