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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本紀》:天會二年「春正月,夏國奉表稱藩,以下 寨以北,陰山以南,乙室耶刺部,吐祿濼西之地與之。」

按《夏國本傳》:「天會二年始奉誓表,以事遼之禮稱。」

藩,請受割賜之地,宗翰承制割下寨以北、陰山以南 乙室耶刺部、吐祿濼之西以賜之。天會二年,乾順遣 把里公亮等來上《誓表》曰:「臣乾順言:今月十五日,西 南、西北兩路都統遣左諫議大夫王介儒等齎牒奉 宣,若夏國追悔前非,捕送遼主,立盟上表,仍依遼國 舊制及賜誓詔,將來或有不虞,交相救援者,臣與遼」 國,世通姻契,名係藩臣,輒為援以啟端,曾犯威而結 釁,既速違天之咎,果罹敗績之憂。蒙降《德音》,以寬前 罪,仍賜土地,用廣藩籬,載惟含垢之恩,常切戴天之 望。自今已後,凡於歲時朝賀、貢進表章、使人往復等 事,一切永依臣事《遼國舊例》。其契丹昏主,今不在臣 境,至如奔竄到此,不復存泊,即當執「獻。若大朝知其 所在,以兵追捕,無敢為地,及依前援助。其或徵兵,即 當依應。至如殊方異域,朝覲天闕,合經當國道路,亦 不阻節。以上所敘數事,臣誓固此誠,傳嗣不變。苟或 有渝,天地鑒察,神明殛之,禍及子孫,不克享國。」所謂 西北、西南兩路都統者,宗翰也。蓋宗望以太祖命與 之通書,而宗翰以便宜割地議和云。太宗使王阿海、 楊天吉往,賜誓詔曰:「維天會二年,歲次甲辰,閏三月 戊寅朔,皇帝賜誓詔於夏國王乾順。先皇帝誕膺駿 命,肇啟鴻圖,而卿國據夏臺,境連遼右,以效力於昏 主,致結釁於王師。先皇帝以謂忠於所事,務施恩而 釋過。迨眇躬之纂紹,仰遺訓以遵行。卿乃深念前非, 樂從內附。飭使軺而奉貢,效臣節以稱藩。載錫寵光, 用彰復好。所有割賜地土、使聘禮節,相為援助等事, 一切恭依先朝制詔。其依應徵兵,所請宜允。三辰在 上,朕豈食言,苟或變渝,亦如卿誓。遠垂戒諭,毋替厥 誠。」於是,宋人與夏人俱受山西地,宋人侵取之,乾順 遣使表謝,賜誓詔并論宋所侵地。詔曰:「省所上表,具 悉,已命西南、西北兩路都統府從宜定奪。」是時,宗翰 朝京師未還,錄夏國奏付權都統斡魯。宋人侵略新 受疆土,及使人王阿海爭儀物事,與夏通,問以便宜 決之。初,以山西九州與宋人,而天德遠在一隅,緩急 不可及,割以與夏。後破宋都,獲二帝,乃畫陝西分界, 自麟府路洛陽溝東距黃「河西岸,西歷暖泉堡、鄜延 路米脂谷至累勝寨;環慶路威邊寨,過九星原至委 布谷口;涇原威川寨,略古蕭關至北谷川;秦鳳路通 懷堡至古會州。自此直距黃河,依見今流行,分熙河 路盡四邊,以限封域」,復分陝西北鄙以易天德、雲內, 以河為界。及婁室定陝西,婆盧火率兵先取威戎城, 軍至威戎東,與敵遇,擊走之。生致二人,問之,乃知為 夏將李遇取威戎也。乃還其人,而與李遇通問。李遇 軍威戎西,蒲察軍威戎東,而使使議事於婁室。婁室 報曰:「元帥府約束,若兵近夏境,則與夏人相為掎角, 毋相侵犯。」李遇使人來曰:「夏國既以天德雲內歸大 國,大國許我陝西北鄙之地,是以至此。」蒲察等遂旋 軍。睿宗既定陝西,元帥府不欲以陝西北鄙與夏國, 詔曰:「卿等審處,所宜從事」,

熙宗天眷二年乾順薨子仁孝嗣立

按《金史本紀》,天眷二年,正月戊戌,萬壽節,夏遣使來 賀。十月癸酉,夏國使來告喪 按《夏國本傳》:天眷二 年,國王乾順薨,子仁孝立,遣使冊命,加開府儀同三 司上柱國。 按《張奕本傳》,天眷三年,同知太原尹晉 寧軍報夏人侵界,詔奕往征之。奕至境上,按籍各歸 所侵土,還奏曰:「折氏世守麟府,以抗夏人,本朝有其 地,遂以與夏。夏人夷折氏墳壟而戮其屍,折氏怨入 骨髓而不得報也。今復使守晉寧,故激怒夏人,使為 鼠侵,而條上其罪,苟欲開邊釁以雪私讎耳。獨可徙 折氏他郡,則夏人自安。」朝廷從之,遂移折氏。

皇統元年夏國請置榷場始遣賜夏主生日

按《金史熙宗本紀》,皇統元年正月,夏國請置榷場,許 之。 按《夏國本傳》:皇統元年請置榷場,許之。初,王阿 海等以太宗誓詔賜夏國,乾順以契丹舊儀見使者, 阿海不肯曰:「契丹與夏國甥舅也,故國王坐受使者 以禮進。今大金與夏國,君臣也,見大國使者當如儀。」 爭數日,不能決,於是始起立受焉。厥後不遣賜生日 使,至是始遣使賜之。

海陵天德二年夏主遣使賀即位

按《金史海陵本紀》,天德二年六月戊戌,夏國遣使賀 即位。 按《夏國本傳》:初暴洧以環州降,及割陝西、河 南與宋人,洧奔夏國,夏人以為山訛首領。及撒離喝 再定陝西,洧思歸,夏人知之,遂族洧,以表聞,詔書責 讓之。及海陵弒熙宗,遣使報諭,至境上,夏人問曰:「聖 德皇帝何為見廢,不肯納,朝廷乃使有司以廢立之 故」,移文報之。天德二年七月,夏使御史中丞雜辣公 濟等來賀,如舊禮。

正隆 年夏人取盪羌等城寨

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按夏國本傳,正隆末伐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