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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二年,哈密貢駝馬、方物,命故忠義王弟脫歡帖 木兒赴京。」

按《明外史哈密傳》:「宣德二年,遣弟北斗奴等來朝,貢 駝馬方物。授北斗奴都督僉事。因命中官諭王,遣故 忠義王弟脫歡帖木兒赴京。」

宣德三年,封脫歡帖木兒嗣《忠義王》。

按《明外史哈密傳》:「宣德三年,以卜答失里年幼,命脫 歡帖木兒嗣忠義王,同理國事。自是二王並貢,歲或 三四至,奏求婚娶禮幣,命悉予之。」

英宗正統二年脫歡帖木兒卒封其子脫脫塔木兒為忠義王卜答失里亦卒封其子倒瓦答失里為忠順王

按《明外史哈密傳》:「正統二年,脫歡帖木兒卒,封其子 脫脫塔木兒為忠義王,未幾卒。已而忠順王亦卒,封 其子倒瓦答失里為忠順王。」

正統四年,定哈密貢物給與鈔幣之數。

按《明會典》:「松都魯石即水珀,舊例每斤鈔十五貫。正 統四年,添作一百貫。每二百貫,折絹二匹。石頭靶八 箇,磠砂八斤,各絹一匹。魚牙靶小刀,每把絹二匹;鑌 鐵大刀,每把絹五匹。拐棍刀,每把絹五匹。兩刃劍每 把絹八匹;鑌鐵銼一把,鑌鐵鏡一面,各絹二匹;鑌鐵 二斤,絹一匹。撒哈剌馬黑瞞,每段各絹九匹。」刀紬番 名「黃馬海牙兒」,每段絹一匹。馬服屯即番夏布每二 段絹一匹。虎力麻五匹,絹二匹;藍花手巾二條,絹一 匹。㭮馥蘭每斤絹四匹。硝子阿思馬亦一箇,絹一匹。 硝子遮眼,番名矮納三箇,絹一匹;蛤蚧四箇,絹二匹。 梧桐鹼十斤,雄黃十五斤,各絹一匹。蛇角二枝一表 裏,羚羊角四斤,絹一匹。豹皮即舍猁「孫皮,二張,綵段 一表裏;金線豹皮一張,一表裏師子皮一張,二表裏 哈剌虎剌皮一張,一表裏鐵角皮二條,絹一匹」;銀鼠 皮六箇,貂鼠皮三箇,青鼠皮二十箇,白兔皮三箇,白 狐皮一張。駝皮、獺皮每一箇各絹一匹;「叱馬尺即羊 甸皮,五張,絹二匹;卜剌硤兒皮即牛甸皮,四張,絹一 匹;哈剌卜花二十張」,絹一匹。樺皮弓一張,絹八匹。回 回木梳細者六箇,絹一匹;粗者十箇,絹一匹。珊瑚珠, 正統中,每十四兩,絹四匹,今每兩絹二匹。鎖鎖葡萄, 每斤絹一匹。使臣自進中等馬,每匹紵絲一匹,絹八 匹,折鈔絹二匹。下等馬,每匹紵絲一匹,絹七匹,折鈔 絹一匹。新生馬駒中途倒死馬,每匹絹三匹,駝每隻 三表裏,絹四匹,《帶進西》馬每匹五表裏,《阿魯骨》馬每 匹六表裏

按葉向高《蒼霞草》,正統四年,忠順王卒,子哈力鎖魯 壇嗣。王別名倒瓦答失里,嘗為其母乞醫藥,上嘉予 之,仍敕罕東諸衛,還所略哈密人畜。無何,瓦剌攻哈 密,劫王王母去。詔詰瓦剌,歸王及王母。哈密自是畏 瓦刺,稍貳於我。璽書諭王:「朝廷樹立之恩于先世甚 厚,背德不祥,慎毋為人所誑惑也。」然竟不悛,益通虜, 拘留漢人,因而轉賣者甚眾,使者復暴橫,至毆死護 行軍校。邊臣請絕其貢,詔曲貸之。

正統五年定「哈密令每年一貢。」

按《明外史哈密傳》:「正統五年,遣使三貢,廷議以為繁, 定令每年一貢。初,成祖之封忠順王也,以哈密為西 域要道,欲其迎護朝使,統領諸蕃,為西陲屏蔽。而其 王率庸懦。又其地種落雜居,一曰回回,一曰畏兀兒, 一曰哈剌灰,其頭目不相統屬,王莫能節制,眾心離 渙,國勢漸衰。及倒瓦答失里立,都督皮剌納,潛通瓦」 剌猛可卜花等,謀殺王,不克。王父在時,納沙州叛亡 百餘家,屢敕王令還,止遣其半。其貢使又數辱驛吏 卒,呵叱通事。當四方貢使大宴日,惡言詬詈,天子不 加罪,但令慎擇使臣,以是益無忌。其地北瓦剌,西土 魯番,東沙州,罕東赤斤諸衛,悉與搆怨,由是鄰國交 侵。《罕東》兵抵城外,掠人畜去。沙州、赤斤先後兵侵,皆 大獲。瓦剌酋也先王母努溫,答失里弟也,亦遣兵圍 《哈密》城,殺頭目,俘男婦,掠牛馬駝不可勝計。取王母 及妻北還,脅王往見。王懼不敢往,數遣使告難,中國 亦寢弱,聲靈不能震。雖為數頒敕命,令諸部修好,迄 不見從,惟王母、妻獲還。

正統十年,哈密王母妻及弟,又為蒙古也先掠去 按《明外史哈密傳》:「正統十年,也先復取王母妻及弟, 并掠撒馬兒罕貢使百餘人,又數趣王往見王,外順 朝命,實懼也先。」

正統十三年,哈密私詣瓦剌,詔旨責之。

按《明外史哈密傳》:「正統十三年夏,親詣瓦剌,居數月 方還,而遣使誑天子,謂守朝命,不敢往。天子為賜敕 褒嘉,已知其詐,嚴旨詰責,然其王迄不能自振。會也 先方東犯,不復還故土,以是哈密獲少安。」

代宗景泰三年哈密入貢使臣請授官詔責其私附瓦剌不允

按《明外史哈密傳》:「景泰三年,遣其巨捏列沙朝貢,請 授官。先是,使臣至京,必加恩命。是時,于謙掌中樞,言 哈密世受國恩,乃敢交通瓦剌。今雖歸款,心猶譎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