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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禁田石柱之內者,又皆有法矣。欲知濬湖之淺深,用

工若干,為日幾何;欲知增堤竹木之費幾何,使之安 出;欲知濬湖之泥塗,積之何所,又已計之矣。欲知工 起之日,或浮議外搖,役夫內潰,則不可以必其成,又 已論之矣。誠能收眾說而考其可否,用其可者,而以 在我者潤澤之,令言必行,法必舉,則「何功之不可成, 何利之不可復哉?」鞏初蒙恩通判此州,問湖之廢興 於人,求有能言利害之實者。及到官,然後問圖於兩 縣,問書於州與何渠司。至於參覈之而圖成,熟究之 而書具,然後利害之實明。故為《論》次,庶夫計議者有 考焉。

鑑湖說          王十朋

其上篇曰:「越之有鑑湖,如人之有腸胃,閉則不可以 生。」自東漢太守馬臻開是湖以來,千有餘年,民受其 利。國朝興,始有盜湖為田者。至于治平、熙寧間,盜田 蓋七百餘頃,而湖浸廢矣。然官亦未嘗不禁,而民亦 未敢公然盜之也。政和末,有小人為州,內交權幸,專 務為應奉之計,遂建議廢湖為田,而輸其所入于京 師。自是奸民豪族,公侵強據無忌憚,所謂「鑑湖」者,僅 存其名,而水旱災傷之患,無歲無之矣。今占湖為田 蓋二千三百餘頃,歲得租米六萬餘石。為官吏者,徒 見夫六萬石之利於公家也,而不知九千頃之被其 害也;知九千頃之歲被其害而已,而不知廢湖為田, 其害不止于九千頃已也。蓋湖之開「有三大利;廢湖 為田有三大害。山陰、會稽昔無水旱之患者,鑑湖之 利也,今則無歲無災傷,蓋天之水旱不常有也。至若 小水旱,何歲無之?」自廢湖而為田,每歲雨稍多則田 已湮沒,晴未久而湖已枯竭矣。說者以為水旱之患, 雖及九千頃之田,而公家實受湖田六萬石之入。嗚 呼!其亦未之思也。夫災必訴,訴必檢,檢必放,得湖田 之租,失常賦之入,所得所失,相去幾何?官失常賦,而 以湖田補折之猶可也。九千頃之民田,其所失者不 可計,其何以補折之耶?王者以天下為家,其常賦所 入亦廣矣,豈利夫六萬石之入而以病民耶?況湖田 之入,在今日雖饒,而他日亦將同九千頃而病矣。使 湖之盡廢而為田,則湖之為田者其可耕乎?今之告 水旱之病者,不獨九千頃之田也,雖湖田亦告病也。 況他日無鑑湖,則九千頃之膏腴,與六萬石所入之 湖田,皆化為黃茅白葦之場矣,越人何以為生耶?此 其為大害一也。鑑湖三百五十八里之中,蓄諸山三 十六源之水,無大澇而水不能病越者,以「湖能受之 也。今湖廢而為田,三十六源之水無吞納之地,萬一 遇積雨浸淫,平原出水,湖不能納,水無所歸,則必有 漂廬舍、敗城郭、魚人民之患。」嘗聞紹興十有八年,越 大水五,雲門都泗堰水高一丈,城之不壞者幸也。假 令他日湖廢不止於今,而大水甚於往歲,則其為害 當何如此?廢湖為田,其為大害二也。自越之有鑑湖 也,歲無水旱,而民足以衣食,故其俗號為「易治。」自東 都以來,守會稽令山陰者多以循吏稱,見於《史傳》者 不可一二舉,非昔之守令皆賢也。蓋樂歲之中,室家 溫飽,民之為善也易爾。比年以來,獄訟繁興,人民流 亡,盜賊多有,皆起於無年。去秋災傷之訟,山陰、會稽 尤多,非昔之民皆善良,今之民皆頑鄙也。蓋禮義生 於飽煖,盜賊起於飢寒,其勢不得不然耳。其為大害 三也。自祥符、慶曆至今,建復湖之議者多矣,而湖卒 不能復。非湖之不可復也,蓋異議者有以搖之也。曰: 九千頃雖被水災之害,而常賦不盡失。以湖為田,而 官又得湖田之利為多,湖雖廢而何害?且多為「異說 以搖之。」此建議者之言,卒奪於浮議者之口。建議者 灼然知夫大利害之所在,以折夫異議者之云云,則 復田為湖,有不可得而已也。其下篇曰:「夫廢湖固不 可以不復,然亦有三難:搖於異議,一難也;工多費廣, 二難也;郡守數易,三難也。今之占湖為田者,皆權勢 之家,豪強之族也。侵耕盜種,為」日已久,一旦欲奪而 復之,彼必游談聚議,妄陳利害,曰「勞民也,費財也,失 官租也,有科率之擾也,無積土之地也。」爭為異說以 沮害之。官吏方墮於因循苟且之習,復為氣力多口 舌者之所動移,而欲冀成功於歲月之久,可乎?此搖 於異議,一難也。昔人嘗計濬湖之工矣,日役五千人, 濬至五尺,當十「五歲而畢,至三尺當九歲而畢。」夫用 工如此之多,歷年如此之久,其為費何如?今越不濬 湖而財用猶不給,況興至大之役,有不貲之費耶?此 工多用廣二難也。守令之於郡邑,久任則可以立事, 數易則不能成功。況鑑湖之開,非一歲一時之所能 畢。今之為守者,或一歲而遂遷,或半歲而遽易,湖之 利害不暇問焉。能知不能知,遑暇治其間慨然有志 於開復者,功未及施而去計已迫矣。後來者所見不 同,復變前議,以數易之守,而欲興浩大悠久之役,可 乎?此郡守數易三難也。湖有三不可不開,而厄於三 難開,是終無策以開之也。切謂欲遏浮議,則不可不 白利害於朝廷。朝廷主之,雖異議紛然,但莫之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