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6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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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兩零五錢、水腳銀三錢二分四釐,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七釐。揭陽九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兩五錢、水腳銀三錢二分四釐,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七釐。《普寧》五十五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二十四兩七錢五分,水腳銀一錢九分八釐;遇閏加銀二兩零六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一分六釐五毫。

《惠來》七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三十一兩五錢、水腳銀二錢五分二釐,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一釐;《饒平》七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三十一兩五錢、水腳銀二錢五分二釐,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一釐。平遠三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十三兩五錢、水腳銀一錢零八釐,遇閏加銀一兩一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九釐。

程鄉九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兩零五錢、水腳銀三錢二分四釐;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七釐零。

大埔五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加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二十四兩七錢五分,水腳銀一錢九分八釐;遇閏加銀二兩六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一分六釐五毫。

鎮平二十九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十三兩零五分,水腳銀一錢零四釐四毫;遇閏加銀一兩零八分七釐五毫、水腳銀八釐七毫。

澄海七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三釐四毫,該徵銀三十一兩五錢、水腳銀二錢五分二釐;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一釐。附《鹽政》。

本府鹽場 :原額徵餉銀二千二百四十八兩九分二釐八毫。除遷斥無徵及展界徵復,實存徵銀一千九百六十七兩七錢九分四釐五絲七忽八微。

潮陽縣招收場 ,額徵課銀一千一百一十三兩六錢二毫。除「海禁」 缺徵及展界徵復,尚存徵銀四百六十九兩六錢三分九釐二毫四忽三微。

澄海縣小江場西界 ,額徵課銀四百三兩三分九釐一毫。因「海禁」 缺徵,今展界徵復,尚存徵銀二百二十兩六錢一分八釐二毫九絲七忽六微。

惠來縣隆井場 ,額徵課銀六百七十八兩六錢九分四釐六毫七絲。

饒平縣小江場東界 ,額徵課銀七百三十一兩四錢五分三釐五毫。因「海禁」 缺徵,今展界徵復,尚存徵銀五百九十八兩八錢四分一釐八毫八絲六忽。

康熙二十二年,奉文加增竈田課銀共五百三十六兩六錢五分五釐六毫二絲四忽五微。潮陽縣招收場 加增竈田課銀一百一十九兩九錢六分六毫七忽。

惠來縣隆井場 加增竈田課銀一百五十三兩六錢五分一釐二毫五絲。

澄海縣小江場 加增竈田課銀二百六十三兩四分三釐七毫六絲七忽五微。

鹽餉

順治九年,題定「經制」 一項。廣濟橋鹽利,原額二萬五千一百兩三錢六分。康熙元年,奉文遷斥海禁,題蠲銀一萬兩,存徵銀一萬五千一百兩三錢六分。八年,奉文展界自本年起至二十年止,節年徵復照舊額,實徵銀二萬五千一百兩三錢六分。二十年,奉文加增鹽利銀六百四十二兩六錢二分六釐。二十二年,又奉文加增銀二千兩。

菜鹽

順治九年,題定「經制」 一項:海陽、潮陽、揭陽、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