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9 (1700-1725).djvu/9

此页尚未校对

三微一纖二塵一渺二漠。康熙九年內知府張奇勛、知縣王家賢奉撫院盧震通察逃亡人丁。本縣冊報:順治十一年逃亡人丁一千八百三十丁,尋蒙撫院盧力疏請豁免,見今候

旨:「在案。」

一、起運地丁錢糧及摘裁,共額銀二萬一千八百六十一兩五錢八分三釐四毫九絲一忽七微一纖一塵一渺。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銀五千六百七十一兩四錢二釐三毫二絲七忽六微五塵三渺八漠。實徵銀一萬六千一百九十兩一錢八分一釐一毫六絲四忽六塵七渺二漠。各部寺解費銀九十五兩八分四釐五毫五絲五忽二微五纖三塵七渺。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銀二十五兩二錢七分一釐四毫一忽六微九纖六塵二渺,實徵銀六十九兩九錢一分三釐一毫五絲三忽五微五纖六塵五渺。

隨漕淺船正費并驢腳充餉,共銀二千四百七十五兩九錢九分三釐四毫四絲。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銀六百五十三兩七錢六分二釐四毫四絲二忽二微,實徵銀一千八百二十二兩二錢三分九毫九絲七忽八微。

江濟水夫銀六百五十二兩八錢三分三釐九絲。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銀一百七十二兩五錢一分五釐二毫三忽六微三塵,實徵銀四百八十兩三錢一分七釐八毫八絲六忽三微七塵。一、撥運存留官役俸食、驛站夫馬祭祀等項,共銀五千九百四十兩三錢四分二釐二毫六絲八忽四微六纖三渺。除荒并豁免故夫丁銀一千五百六十九兩五錢四分八釐一毫二絲五微一纖二塵四渺,實徵銀四千三百七十兩七錢九分四釐一毫四絲七忽五微二纖三塵九渺。

《丁糧》外派 魚舫充餉銀一百三十三兩七錢四分四釐。

商稅充餉正銀一十八兩。

《黃麻熟鐵線膠》銀正扛解費共銀五十八兩五錢七分一釐一毫四絲九忽二微六纖一塵三渺。

班匠價銀一十三兩八錢。

更名地租銀三兩六錢。內康熙三年續增銀四錢。

新徵麂皮京扛銀一兩四錢四釐。除荒銀三錢八分五釐二毫四絲四忽三微,實徵銀一兩一分八釐七毫五絲五忽七微。

優免 原額生員,每名免糧二石,免丁二丁。

《皇清仍照例優免》由單內載有免糧六百八十一石。

每石免銀一錢八分四釐六毫八絲五忽五微三纖四塵九渺七漠,共免銀一百二十五兩七錢七分二釐。奉文扣解充餉。有免丁六百八十一丁,每丁免銀一錢八分四釐八毫二絲五忽一微九渺二漠,共免銀一百二十五兩八錢六分六釐。除免紳衿本身一丁外,餘銀扣解充餉,糧丁雜徭概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