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九年四月會議「裁扣府廳各役工食銀」 九十二兩一錢一分五釐一毫。
裁扣本縣官俸併衙役工食銀一百九十二兩六錢三釐三毫五絲。
本縣實徵丁、地二項,銀二萬六千一百二十六兩六錢三釐三毫五絲。
本縣實徵丁地二項,銀二萬六千一百二十六兩一錢三釐九毫四絲六忽五微。
起運京邊折色、共銀、一萬三千四百七十四兩九錢九釐二毫
起運本色并改折共銀一千九百七十兩七錢七分六釐四毫。
存留各上司并本縣官俸等項,共銀六千五百三十九兩二錢一分六釐二毫。
裁扣并裁剩解部銀四千一百四十一兩二錢二釐二忽。
夏邑縣
《舊志》田六千五百四頃二畝六分四釐俱係一
則每畝派正供雜辦并加增銀共三分八釐六毫零,共該銀二萬三千九百六十二兩九錢九釐二絲五忽零。
戶《舊志》二千七百二十二。
口二萬二千四百九十二今人丁二萬九百五十八丁,每丁三分,除紳、衿、吏、承、優免實在行差人丁一萬九千五百二十五丁,實徵丁銀五百八十五兩七錢五分,丁、地二項共銀二萬四千五百四十八兩六錢五分九釐零。
正賦《舊志》夏麥二千六百一十二石九斗八升。稅絲《舊志》一千九百八十二兩。
農桑折絹、一百六十七疋三尺
以上夏稅,今戶部折色起運、共銀三百三十六兩五分九釐九毫四絲六忽。
秋米《舊志》五千四百六石六斗九升。今戶部折色起運共銀二千四百七十五兩四分七釐四毫三絲七忽五微三纖。
草、《舊志》七千七百六十四束。今戶部折色起運、共銀三百六十三兩一錢三分二釐
雜賦鹽鈔折色起運帶閏,共銀八十六兩二錢九分四釐六毫八絲。
加增九釐,共銀五千八百五十一兩一錢六分三釐一毫六絲。
禮部「藥材」 、光祿寺《小麥折色》起運共銀五十二兩一錢一分。
兵部折色起運京班柴直、「滴珠」 二項、共銀一百七十五兩
「工部折色起運軍器磚料料價,羊皮胖衣、緞銀、盔甲、腰刀、撒袋、箭、弓絃、鋪墊等項」 ,共銀四百九十一兩五錢九分九毫四絲九忽七微八纖三沙七塵八埃一渺。
戶、工二部夏秋本色漕米,《槐花、牛角》等項折足起運共銀一千八百三十八兩八錢六分五釐九絲一忽七微零。
宗祿、民校、冠服、雜用等項折色,起運戶部,共銀一千二百二十九兩四錢九分二釐六毫五忽八微零。
存留
《龍亭》修理,銀十兩。
文廟銀十兩
本縣應解撫院并各道、府廳心紅紙張、油燭及各衙役工食等項,俱照《經費新編》,除裁扣本府各役工食銀七十八兩八錢,實支銀三百六十八兩九錢三分二釐六毫四絲零。
本縣知縣典史、儒學心紅、紙張、油燭、衙役工食等項內扣除本縣修宅家伙并衙役工食銀二百二十五兩二錢,實支銀一千二百七十七兩一錢七分。
河夫一百四十五名
堡夫三十名。以上二項,共銀八十二兩。
《驛站》:「會亭驛路係極衝,原議設馬六十匹,扛夫八十名。自順治十五年,蒙巡撫部院賈題准,東西兩路行差,今係次衝,止留馬四十匹,扛夫七十名,共銀三千四百二十二兩三錢五分。協濟驛站,共銀四百三十八兩六錢八分一釐四毫九絲。」
《存留》內起解司府共銀一千四百三兩八錢四釐二絲五纖。
本縣支發銀七百一十六兩四錢二分。
《賓興》二年一辦,共銀三百兩一錢五分六釐七毫三絲五忽。
本縣應裁解部,自管河主簿俸銀至「《奉文》減款」 ,共銀一千六十三兩三錢一分三毫一絲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