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九兩五錢二分,薪銀一十二兩。
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月給六錢。順治九年會議裁一兩二錢,又裁減各衙門吏書工食案內,全裁解部。
館夫七名,工食銀五十兩四錢。每名月給六錢。《星軺驛》驛丞俸薪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薪銀一十二兩。
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月給六錢。順治九年會議裁一兩二錢,又裁減各衙門吏書案內全裁解部。
館夫七名,工食銀五十兩四錢。每名月給六錢;「太行驛」 皂隸二名,工食銀一十四兩四錢。每名月給六錢。順治九年,會議裁二兩四錢解部,存留一十二兩。
星軺驛:皂隸二名,工食銀一十四兩四錢。每名月給六錢。順治九年會議裁二兩四錢解部,存留一十二兩。
廣豐倉大使,俸薪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薪銀一十二兩。
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月給六錢。順治九年會議裁一兩二錢,又裁減各衙門吏書工食案內,全裁解部。
皂隸二名,工食銀一十四兩四錢。每名月給六錢。順治九年會議裁二兩四錢解部,存留一十二兩。
文廟、啟聖、名宦、鄉賢、風雲、雷雨、山川、社稷、八蜡廟。
二祭銀九十六兩;五龍神、張、裴二公祠二祭銀一十八兩;郡厲壇三祭銀一十五兩,共銀一百二十九兩。
《鄉飲酒禮》銀一十五兩。
「孤貧」 冬衣布花銀二十兩。
迎春神牛銀一兩一錢二分五釐。
習儀、拜牌、《霜降》等銀三錢。
朔望行香講書等銀九兩一錢二分。
進表什物銀二兩三錢二分五釐。
《曆日紙價》銀四十三兩七錢五分解司。
三年一辦
舉人牌坊銀五十五兩解司。
《進士牌坊》銀五十兩解司。
《謄錄》書手工食銀一十二兩五錢。
餞送舊舉人會試盤纏銀四十四兩。
《新中舉人旗扁》銀七兩五錢。
《新中進士旗扁》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
武舉會試盤纏銀一十三兩五錢解司。
四年一辦
起送貢生赴考酒席銀九兩。
鹽法附
康熙五年六月內鹽院董會同督撫具題,均定額引一萬一千三百六十一道。
各州縣
高平縣
原額上中下並下下共地七千四百八十一頃二畝四分六釐,內除房基地一百二十頃六十六畝五分五釐,並不徵糧。實在官民熟地七千三百六十頃三十五畝九分一釐。內:
上地一千二百九十一頃八十三畝一分三釐。每畝徵糧七升。
中地五千五百八十八頃三十四畝七分。每畝徵糧四升六合零。
下地三百九十九頃七十五畝六分五釐。每畝徵糧二升。
下下地八十頃四十二畝四分三釐。每畝徵糧一升。
照原額《地》共徵稅糧三萬六千九石五斗一升七合零。每糧一石夏秋折銀九錢六分一釐二毫一絲六忽零,共折銀三萬四千六百一十二兩九錢三分七毫零。
《地畝》九釐,銀六千七百三十二兩九錢二分二釐一毫零。
驛站銀二千七百八兩二錢六分六釐三毫,加增絲絹銀一百七十一兩六錢。
順治十二年起、至康熙十六年,共清出「並續查出隱漏額外無糧地」 一十四頃八十二畝九分二釐,共徵糧五十一石一斗七升四合零,共折色銀六十六兩四錢一分四毫零。
以上民田共地七千三百七十五頃一十八畝八分三釐一毫零,共徵稅糧三萬六千六十石六斗九升一合零,共徵折色並加增絲絹銀四萬四千二百九十二兩一錢二分九釐五毫零。《屯田》
太原前衛、「坐落本縣下等屯地四十五頃三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