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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恩州進嘉禾,一莖三穗。十二月,高唐饑。

十五年七月,濮州蝗。

十八年,高唐、夏津、武城等縣《蟊》,害稼。五月辛丑,御河 溢入會通渠,漂東昌民廬舍。

世祖至元十九年,宋大名總管彭義斌攻河北,史天 倪迎戰於河北,敗之。

《元史河渠志》:「會通河起東昌路須城縣安山之西南, 由壽張西北至東昌,又西北至於臨清,以逾於御河。 至元二十六年,壽張縣尹韓仲暉、太史院令史邊源 相繼建言,開河置閘,引汶水達舟於御河,以便公私 漕販。省遣漕副馬之貞與源等按視地勢,商度工用, 於是圖上可開之狀。詔出楮幣一百五十萬緡、米四」 百石、鹽五萬斤,以為傭直,備器用。徵旁郡丁夫三萬, 驛遣斷事官忙速兒、禮部尚書張孔孫、兵部尚書李 處巽等董其役。首事於是年正月己亥,起於須城安 山之西南,止於臨清之御河,其長二百五十餘里,中 建閘三十有一,度高低,分遠邇,以節蓄洩。六月辛亥 成。凡役工二百五十一萬七百四十有八。賜名曰《會 通河》。

二十七年八月,御河決高唐,沒民田。

二十七年,省以馬之貞言,「霖雨岸崩,河道淤淺,宜加 修濬」,奏撥放罷輸運站戶三千,專供其役,仍俾採伐 木石等以充用。是後,歲委都水監官一員,佩分監印, 率令史、奏差、濠寨官往職巡視,且督工易閘以石,而 視所損緩急為後先。至泰定二年,始克畢事。

二十九年三月,恩州屬縣霜殺桑。閏六月,東昌路蝗。 成宗元貞五年夏四月,濮州蟲食桑。

七年五月,《東昌蟲》食麥。

大德四年,館陶產嘉禾,一莖六穗。

九年六月,河決東昌、博平、堂邑二縣。

武宗至大元年五月,東昌蝝生。

三年四月,茌平、高唐等縣蝗。

仁宗延祐七年八月,堂邑縣蝻。

至治三年四月十日,都水分監言:「會通河沛縣東金 溝、沽頭諸處,地形高峻,旱則水淺舟澀。省部已准置 二滾水堰。近延祐二年,沽頭閘上增置隘閘一,以限 巨舟。每經霖雨,則三閘月河、截河土堰盡為衝決。自 秋摘夫刈薪,至冬水落。或來歲春首修治,工夫浩大, 動用工夫千百束,薪十萬之餘,數月方完,勞費萬倍。 又況延祐六年雨多水隘,月河土堰及石閘鴈翅日 被衝嚙,土石相離,深及數丈,其工倍多,至今未完。今 若運金溝、沽頭、井隘閘三處見有石,於沽頭、月河內 修堰閘一所,更將一閘移置金溝閘、月河或沽頭閘、 月河內,水大則大閘俱開,使水得通流;小則閉金溝 大閘上開隘閘,沽頭則閉隘閘而啟正閘。行舟如此, 歲省修治之費,亦可免丁夫冬寒入水之苦,誠為一 勞永逸。」移文工部,令委官與有司同議。於是差濠寨 約會濟寧路官相視。就問金溝閘提領周德興言:「每 歲夏秋霖雨,衝失閘隄,必候水落,役夫採薪修治,不 下兩三月方畢。冬寒水作,苦不勝言。」會驗,監察御史 言:「延祐初元,省臣亦嘗請置隘閘,以限巨舟。臣等議 其言,當請從之。」於是議:「梭板等船,乃御河、江淮可行 之物,宜遣出任其所之。於金溝、沽頭兩閘中置隘閘 二,各闊一丈,以限大船。若欲於通惠、會通河行運者, 止許一百五十料,違者罪之,仍沒其船。其大都、江南 權勢紅頭花船,一體不許往來。准擬折移沽頭隘閘, 置於金溝大閘之南,仍作連環閘,其間空地北作滾 水閘堰,水漲即開大小三閘,水落即鎖閉大閘,止於 隘閘通舟。果有小料船及官用巨物,許申稟上司,權 開大閘,仍添金溝閘板積水,以便行舟。其沽頭截河 土堰依例改修,石堰盡除。」舊有土堰三道。金溝閘月 河內創建滾水石堰,長一百七十尺,高一丈,闊一丈。 沽頭閘月河內,修截河堰,長一百八十尺,高一丈一 尺,底闊二丈,上闊一丈

泰定帝泰定元年,濮州等處淫雨,深丈餘。

泰定四年四月,御史臺臣言:「巡視河道,自通州至真、 揚,會集都水分監及瀕河州縣官民,詢考利病,不出 兩端:一曰壅決,二曰經行。卑職參詳,自古立國引漕, 皆有成式。自世祖屈群策,濟萬民,疏河渠,引清、濟、汶、 泗,立閘節水,以通燕、薊、江、淮,舟楫萬里,振古所無。後 人篤守成規,苟能舉其廢墜而已,實萬世無窮之利 也。蓋水性流變不常,久廢不修,舊規漸壞,雖有智者, 不能善後。以故詳歷考視,酌古準今,參會眾議,輒有 管見。倘蒙采錄,責任水監,謹守勿失,能事畢矣,不窮 利病之源,頻歲差人,具文巡視,徒為煩擾,無益於事。」 都水監元立南北隘閘,各闊九尺,二百料下船梁頭 八尺五寸,可以入閘。愚民嗜利無厭,為隘閘所限,改 造減舷添倉長船至八九十尺,甚至百尺,皆五六百 料,入至閘內,不能回轉,動輒淺閣,阻礙餘舟。蓋緣隘 閘之法,不能限其長短。今卑職至真州,問得船造作 頭稱,「過閘船梁八尺五寸,船該長六丈五尺,計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