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1 (1700-1725).djvu/37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百卷目錄

 真定府部彙考八

  真定府賦役考五

職方典第一百卷

真定府部彙考八

真定府賦役考五

戶口           《晉州志》:原額「下下則人丁四萬七千二十八丁,內優免人丁四百三十二丁,吏承人丁四丁,二項人丁,奉文不免,照例派徵。」

康熙五年,奉文編審:「新編《下下人丁》」 二千五百三十五丁。

康熙十年,奉文編審:「新編下下人丁」 二千二百三十九丁。

《實在下下則人丁》五萬一千八百二丁,每丁徵銀一錢,共徵銀五千一百八十兩二錢。

田賦

原額地五千九百八十五頃六十八畝四分一釐八毫。內分

優免地四百一十二頃九十八畝四分八釐三毫,奉文不免,每畝徵正供雜辦並改折花絨銀二分九釐八毫六絲二忽七微二纖二沙九塵六埃三渺。共徵銀一千二百三十三兩四錢九釐五絲二忽七纖一塵六埃五渺一漠二湖九虛。

行差地四千七百八十四頃三十一畝六分四釐五毫。每畝徵正供雜辦並改折花絨銀二分九釐八毫六絲五忽七微二纖二沙九塵六埃三渺。共徵銀一萬四千二百八十八兩七錢六釐九毫六絲六忽三微二沙三塵六埃四渺一漠三湖五虛。

寄莊地七百八十八頃三十八畝二分九釐。每畝徵正供雜辦,比行差加半倍,并改折花絨銀三分三釐七毫二絲七忽四微九纖一沙一塵七埃三渺。共徵銀二千六百五十九兩一分七釐七毫三絲六纖九沙四塵一埃四渺一漠七湖。

不在府總地

清出新墾河淤地七十二頃八十一畝四釐四毫。每畝徵銀二分,共徵銀一百四十五兩六錢二分八毫八絲。

清出隱漏地五頃七十九畝五分。每畝徵銀三分二釐一毫五忽七微八纖八塵四埃一渺五漠。共徵銀一十八兩六錢五釐三毫。

清出隱漏地二頃六十九畝九分五釐二毫,每畝徵銀二分九釐八毫六絲五忽七微二纖二沙九塵六埃三渺。共徵銀八兩六分二釐三毫一絲二忽。

康熙八年,新墾地一百八頃五十畝一分五釐六毫三絲五忽。每畝徵銀二分,共徵銀二百一十七兩三釐一毫。

額外

「《開荒》充餉地」 一頃零八畝,每畝徵銀二分,共徵銀二兩一錢六分。

順治四年撥補易州地畝。嗣於順治十三年奉文退隨晉州就地徵糧。四廠并河灘共地二百一十七頃九十七畝六釐內分

在城廠地一十六頃一十九畝九分九釐一毫,每畝徵津旅胖衣、芝棉共銀二分四釐九毫五絲九忽六纖三沙六塵一埃。共徵銀四十兩四錢三分三釐六毫九絲八忽三微九纖。

宿生廠地三十八頃四十八畝六分七釐六毫。每畝徵津旅胖衣、芝棉共銀二分四釐四毫四絲九忽六微三沙六塵一埃。共徵銀九十四兩九分六釐五毫二絲四忽三微。

張村廠地一十二頃二十畝一分一釐。每畝徵津旅胖衣、芝棉共銀二分四釐四毫七絲九忽六纖三沙六塵一埃。共徵銀二十九兩八錢六分七釐一毫五絲。

楊家營廠地五十七頃六十六畝七分四釐二毫。每畝徵「津旅胖衣、芝棉」 共銀工分四釐七毫一絲九忽六塵一埃。共徵銀一百四十二兩五錢四分八釐四毫六絲二忽三微二纖四塵六埃。

河灘地九十三頃四十一畝五分四釐一毫。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