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食銀一百二兩,閏月加銀八兩五錢。撫寧鋪兵三十名,工食銀一百八十兩,閏月加銀一十五兩。昌黎鋪兵〈闕三字。〉《名工食銀》。〈闕十字〉樂亭鋪兵八名,工食銀四十八兩,閏月加銀四兩。〈以上俱志書刻〉〈本闕字無從別考〉
存留賓祭之賦
文廟、「啟聖」 、「名宦、鄉賢」 ,本府春秋二大祭,共銀六十。
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等神、本府春秋二祭銀四十兩。〈昌黎。〉
一、本府鄉飲二次,銀二十兩。奉文十四年為始,裁銀十兩解部。
本府朔望行香銀二兩,全裁解部。
本府《曆日》銀二十兩,本府《鞭春牛花杖》銀五兩,本府《桃符門神》銀四兩,十四年為始,全裁解部。〈樂亭:〉
文廟、「啟聖」 、名宦、鄉賢、州縣春秋二大祭,共銀四十。
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馬八蜡等神、州縣春秋二祭銀三十兩。
「州縣三小祭無祀鬼神」 銀十兩。
州縣朔望行香紙燭銀一兩。
州縣春牛、芒神、門神等銀五兩,裁銀二兩。州縣曆日銀三十兩
《州縣鄉飲酒禮》銀一十二兩,奉裁一半,昌黎《樂亭》裁銀解部。
存留雜項之數
修理察院、公館,州縣各銀十兩,灤州十二兩,俱全裁。樂亭裁銀解部。
看守察院州縣各門子二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加銀一兩。
《吹手》州縣各六名,工食銀四十三兩六錢,裁銀七兩二錢,閏月加銀三兩六錢,裁銀六錢,《樂亭》裁銀解部。
州、縣各更夫五名。灤盧遷工食銀二十四兩,閏加二兩。《撫昌樂》三十兩,閏加二兩五錢
火夫州、縣各十名。《灤、盧遷》工食銀四十八兩,閏加四兩。《撫昌樂》工食銀六十兩,閏加五兩。各縣孤貧冬衣銀六兩,十四年為始全裁,昌黎裁銀解部。
六縣紙張銀三十六兩,樂亭全裁解部。
州縣里社書手攢造《易知赤歷》紙工銀九兩八錢四分;樂亭全裁,解部
存留《河梁船渡之賦》。
挑穵新河夫銀二十六兩。
修造《青龍河》船,銀二十兩,裁一半。
《青龍》河渡夫三名,工食銀一十八兩,裁一半;閏月加銀一兩五錢,裁一半。〈盧龍。〉
撘蓋橋梁銀八十兩,修理船隻銀一百兩,十四年為始,裁銀五十兩解部。
潘家口渡夫四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加銀一兩。「小河橋」 渡夫二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加銀一兩。
大河橋渡夫五名,工食銀三十兩,閏月加銀二兩五錢。
潵河橋渡夫八名,工食銀四十八兩,閏月加銀四兩。
四項,十四年為始,裁銀五十一兩,又裁閏月銀四兩二錢五分解部。
《河夫》銀每年一百六十九兩二錢,解惠通河工部。
《修艌》船隻,銀二十兩,十四年始裁銀十兩解部。潘家口水夫三名,工食銀一十八兩,十四年始裁銀九兩,閏月加銀一兩五錢,裁銀七錢五分解部。
小河水夫十名,工食銀六十兩,十四年始裁銀三十兩,閏月加銀五兩,裁銀二兩五錢解部。青龍河水夫五名,工食銀三十兩,十四年始裁銀一十五兩,閏月加銀二兩五錢,裁銀一兩二錢五分解部。
《潵河》水夫六名,工食銀三十六兩。十四年,始裁銀一十八兩,閏月加銀三兩,裁銀一兩五錢解部。〈昌黎。〉
挑穵新河夫銀八十兩
黃台河渡夫三名,工食銀一十八兩,裁銀一半;閏月加銀一兩五錢,裁銀一半。〈《遷安》:〉
本府修造船隻銀一百兩,裁銀一半。
大河渡夫十三名,工食銀七十八兩,裁銀一半;潘家口渡夫三名,工食銀一十八兩,裁銀一半;《潵河》渡夫十三名,工食銀七十八兩,裁銀一半;灤、漆二河渡夫九名,工食銀五十四兩,裁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