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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冊府元龜》:「天寶十二年八月,京師連雨二十餘日, 米涌貴,令中書門下就京兆、大理疏決囚徒。」

天寶十三年,大霖雨。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三載「秋,大霖 雨害稼,六旬不止。九月,閉坊市北門,蓋井,禁婦人入 街市。祭元冥太社,禜明德門,壞京城垣屋殆盡,人亦 乏食。」 按《韋湊傳》:湊子見素為侍郎。十三載,元宗苦 雨潦閱六旬,謂宰相非其人,罷左相陳希烈,詔楊國 忠審擇大臣。時吉溫得幸,帝欲用之。溫為安祿山所 厚,國忠懼其進,沮止之。謀於中書舍人竇華、宋昱,皆 以見素安雅易制。國忠入白帝,帝亦以相王府屬,有 舊恩,遂拜武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肅宗至德二載大雨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至德二載三月 癸卯大雨,至甲戌乃止。」

按《冊府元龜》:「至德二年三月癸亥,大雨,至癸酉不止。 帝令恤獄緩刑,詔三司條件疏理處分,甲戌,雨止。」

上元元年恆雨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上元元年四月 雨,訖閏月乃止。」

上元二年,霖雨連月。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秋,霖雨連 月,渠竇生魚。」

按:《舊唐書五行志》:「上元二年,京師自七月霖雨,八月 盡方止。京城宮寺廬舍多壞,街市溝渠中,漉得小魚。」

代宗廣德元年大雨水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廣德元年九月, 大雨,水平地數尺。時吐蕃寇京畿,以水自潰去。 廣德二年,東都大雨。

按《唐書代宗本紀》:「二年五月,洛水溢。」 按《五行志》:「二 年五月,東都大雨,洛水溢,漂二十餘坊。」

永泰元年大雨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泰元年九月 丙午,大雨,至於丙寅。」

按:《舊唐書五行志》:「永泰元年,先旱後水。九月大雨,平 地水數尺,溝河漲溢。時吐蕃寇京畿,以水自潰去。」按新

《書志》作「廣德元年」 ,事互異。

大曆四年恆雨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曆四年四月 雨,至於九月。閉坊市北門,置土臺,臺上置壇,立黃幡 以祈晴。」

按《冊府元龜》:「大曆四年,自四月雨連霖至秋,京師米 斗至八百,官出米二萬石,分場出糶貧人,閉坊市門, 置土臺及黃幡以祈晴。是日雨止。」

大曆五年,大雨。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五年夏, 大雨,京城饑,出太倉米減價以救人。」

大曆六年八月,連雨,害秋稼。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大曆十一年,京師澍雨。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戊 子夜,澍雨,京師平地水尺餘,溝渠漲溢,壞民居千餘 家。」

大曆十二年,大雨害稼。

按《唐書代宗本紀》:「大曆十二年秋,河溢。」 按《五行志》: 「十二年秋,京畿及宋亳滑三州大雨水害稼,河南尤 甚,平地深五尺,河溢。」 按《韓休傳》:休子滉為戶部侍 郎,判度支,大曆十二年秋,大雨害稼什八。京兆尹黎 幹言狀,滉恐有所蠲貸,固表不實。代宗命御史行視, 實損田三萬餘頃。始,渭南令劉藻附滉,言部田無害。 御史趙計按驗,如藻言。帝又遣御史朱敖覆實,害田 三千頃。帝怒曰:「縣令所以養民,而田損不問,豈卹隱 意邪?」貶南浦員外尉,計亦斥為豐州司戶員外參軍。

德宗建中元年幽鎮魏博大雨水

按《唐書德宗本紀》,「建中元年冬,黃河滹沱、易水溢。」 按《五行志》:「元年,幽、鎮、魏、博大雨,易水滹沱橫流,自山 而下,轉石折樹,水高丈餘,苗稼蕩盡。」

貞元二年大雨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貞元二年正月 乙未,大雨雪,至於庚子,平地數尺,雪上黃黑如塵。五 月乙巳,雨至於丙申。時大饑,至是麥將登,復大雨霖, 眾心恐懼。六月丁酉,大風雨,京城通衢水深數尺,有 溺死者。」

按:《舊唐書五行志》:「貞元二年夏,京師通衢水深數尺, 吏部侍郎崔縱自崇義里西門為水漂浮,行數十步, 街鋪卒救之獲免。其日溺死者甚眾。」

貞元四年連雨。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四年八 月連雨,灞水暴溢,溺殺渡者百餘人。」

貞元八年秋,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