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七十一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七十一
新法曆書二十一〈五緯曆指七〉
曆法典第七十一卷
曆法總部彙考七十一
新法曆書二十一
五緯曆指七
五緯凌犯論
按《大統》及古曆,皆粗定五星見伏之限而已,其緯行 不見於書,意亦未講明及此。又凡於兩星相會著為 災祥之說,於理更謬。蓋天上諸星紛布,自古迄今,其 行不忒,合所不得不合,會所不得不會,皆理之常,初 無犯戾。緣曆家未明合朔、凌犯之故,庶民因不知會 合之宜,駭為變異耳。夫星曾何變異之可言哉?然亦 有足徵者,如農家以之占歲,醫家以之療疾,及人身 之羸壯,天時之雨暘,皆日月五緯所屬,故必得其所 同居度分及相對等度分,亦為切要也。因著《凌犯論》, 共十七章如左:
界說第一
「七政凌犯,曆家恆言。顧有所以然之理,未明其理,未 透其根,則測無算,難相符合。惟明其所以然,則先推 後測,無弗合者。」蓋七政之行,有遲疾不等,是以後先 參錯,其所呈象,約有五種,作界說。
一會聚界
「會聚」者,是彼此兩曜在黃道上同經度。若月於太陽 曰「朔」,星於太陽曰「『合」,伏星於星曰「凌』、曰犯。」
《古占法》:「二星相距七寸內曰犯,二星光相切曰凌。」
若經緯度俱同在日月曰「食星」於星或月於星曰「掩。」
同經度有二,或同黃道,或同赤道。在赤道同度,謂之「同升。」 此謂「同度」 ,第指黃道言也。
二對照界
對照者,乃相距天周之半,為經度一百八十度。月對 日曰「朢」,經緯俱對曰「月食」,星對日曰「夕退」,統名曰「衝 照。」
月與土、木、火三星皆能於日對照,亦能各相對照;金水二星不然,蓋其不離日之左右,故於日不對照,亦不相對照。
三方照界
「方照」者,相距天周四之一,即九十度也;月距日曰上 下弦。〈其象如弓中明晦之界如弦〉他曜相距,統名曰「方照。」
四隅照界
「隅照」者,相距天周三之一,乃一百二十度也,亦名「三 角形照。」
五六合照界
「六合照」者,乃相距天周六之一,即六十度也。
以上諸照視諸曜之性情,或相益,或相損,或相勝,或 相和,象懸於天,而宇下徵驗因之。曆家所算,尤不可 爽也。
五照圖
![五照圖](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0/03/Imperial_Encyclopaedia_-_Astronomy_and_Mathematical_Science_-_pic0537_-_%E4%BA%94%E7%85%A7%E5%9C%96.png)
五照圖說
周圈為黃道,各分其照之界,以相距之度著其名。而 照有先後,先者順天數,後者逆天數。
諸曜伏見說第二
凡星會太陽時,太陽光大,勝於星光,人目不能見星, 故曰「伏。」
「夕伏」者,星比太陽行遲,合後太陽,故夕初伏不見,亦 名「西伏」,如土木、火三星及金水二星逆行之時。 「晨伏」者,星比太陽行疾,合先太陽,故晨初伏不見,亦 名「東伏。」
惟金、水二星及月名「晨伏」 ,上三星非晨伏。
夕見者,星比太陽行疾,過合而先行,故夕見,亦曰「西 見。」
惟「金、水」 二星及月名「夕見」 ,上三星非夕見。
「晨見」者,星比太陽行遲,合後太陽,故晨見,亦名「東見。」 如土、木、《火》三星及金、水逆行,合太陽之後,或初見,或 初不見之限,有本篇。
《同升》者,是二星同過子午線,或同出地平,或同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