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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酒,無敢讙譁失禮者。於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為 皇帝之貴也。」漢時尚以十月為正月,故行朝歲之 禮,史家追書「十月」,《志》與「幟」同音。

《高帝本紀》:「九年冬十月,淮南王、梁王、趙王、楚王朝未 央宮,置酒前殿,上,奉玉巵為太上皇壽。 十一年詔曰:『欲省賦甚,今獻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為 獻,而諸侯王尤多,民疾之。令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 朝獻及郡,各以其口數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費。 十二年冬十月,上還,過沛留,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 老子弟佐酒』」,發沛中兒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上 擊筑自歌曰:「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兒皆和習之。

《西京雜記》:戚夫人侍兒賈佩蘭,後出為扶風人段儒 妻。說在宮內時,十月十五日,共入靈女廟,以豚黍樂 神,吹笛擊筑,歌上靈之曲,既而相與連臂踏地為節, 歌「赤鳳凰來。」

《漢書景帝本紀》: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 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 以明功也。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廟酎 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臨天下,德厚侔天地,利 澤施四海,靡不獲福。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 懼焉。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然後 祖宗之功德施於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其與丞 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

《武帝本紀》:「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獲白麟, 作《白麟之歌》。」獲白麟,因改元曰「元狩」也。

元封元年,詔曰:「朕登封泰山,至於梁父,然後升䄠,肅 然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為元封元年,行 所巡至博、奉、高、蛇丘、歷城、梁父,民田租逋賦貸已除, 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縣無出今年算。」賜 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宋書符瑞志》:「漢宣帝神爵四年十月,鳳凰十一集杜 陵。」

「光武建武十七年十月,鳳凰五,高八九尺,毛羽五采, 集潁川郡,群鳥並從,行列蓋地數頃,留十七日乃去。」 《後漢書郅惲傳》,「汝南舊俗,太守十月享會,百里內縣 皆齎牛酒,到府讌飲。」

《明帝本紀》:永平二年「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養老禮。 詔曰,閒暮春吉辰,初行大射令月元日,復踐辟雍,尊 事三老,兄事五更。」《東觀記》曰:「十月元日。」

永平五年冬十月,行幸鄴,常山三老言於帝曰:「上生 於元氏,願蒙優復。」詔曰:「豐、沛、濟陽,受命所由,加恩報 德,適其宜也。今永平之政,百姓怨結,而吏人求復,令 人愧笑,重逆此縣之拳拳。其復元氏縣田租更賦六 歲,勞賜縣掾吏及門闌走卒。」

《章帝本紀》「建初五年,始行《月令》迎氣樂。」《東觀記》曰: 馬防上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 以為可因歲首發太蔟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 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

《陳寵傳》:「帝敬納寵言,每事務於寬厚,是後人俗和平, 屢有嘉瑞。」漢舊事,斷獄報重,常盡三冬之月。是時帝 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

《宋書符瑞志》:「安帝延光三年十月壬午,鳳凰集京兆 新豐西界槐樹。」

《後漢書東夷傳》:「高句驪以十月祭天,大會名曰東盟。 其國東有大穴,號禭神,亦以十月迎而祭之。」

濊常用十月祭天,晝夜飲酒歌舞,名之為「舞天。」 《通鑑》:魏文帝黃初二年十月己亥,公卿朝朔旦,并引 楊彪,待以客禮,賜延年椐杖、馮几。

《名畫錄》:「曹弗興之筆,代不復傳。祕閣之內,一龍而已。 吳赤烏元年十月,大帝遊青溪,見一赤龍自天而下, 凌波而行,遂命弗興圖之。」

《拾遺記》:「岱輿山有員淵千里,常沸騰,以金石投之則 爛如土。孟冬水涸,中有黃煙從地出,起數丈,煙色萬 變。山人掘之,入數尺,得燋石如炭滅,有碎火以蒸燭 投之則然而青色,深掘則火轉盛。」

《紀聞》:「晉太和中,廣陵人楊生者,畜一犬,憐惜甚至,常 以自隨。後生飲醉,臥於荒草之中,時方冬燎原,風勢 極盛,犬乃周匝嗥吠,生都不覺,犬乃就水自濡,還即 臥於草上。如此數四,周旋跬步,草皆沾濕,火至免焚 爾。」

《前涼錄》:「建興三年冬十月,蘭池長趙嬰上言,軍士張 冰於青澗水中得一玉璽,鈕,光照水外,文曰『皇帝行 璽』。張寔曰:『是非人臣所得留』。」遣使送於京師。

《弘明集》:梁有廣州南海郡人何規,以天監十四年十 月二十三日採藥於豫章胡翼山,遇一僧,手提書一 卷授規。規開視,卷內題名為「慧印三昧經。」

《雲笈七籤》:至德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詔曰:「江油舊壤, 境帶靈山,自狩巴梁,屢昭感應,眷茲郡邑,合有增崇。 可昇龍州為都督府,賜號應靈郡。」

《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八年詔曰:「俸制已立,宜時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