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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月7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现将审议的总体意见和修改建议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的总体意见

代表们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决策部署。一致认为,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法理基础、实践基础和社会基础。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代表们一致赞同党中央确定的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原则和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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