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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忙不办,絕不能事事强調專业化,常年占用一大批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凡是能用半劳动力和輔助劳动力的,都不应該用强劳动力,絕不能各行各业尽先挑选强劳动力,把剩下来的老弱妇孺用于农业生产。能用半劳动力和輔助劳动力做的事情,濫用强劳动力是錯誤的,必須糾正。經过这次精簡和大調整以后,农村中的整劳动力和半劳动力(不包括輔助劳动力),要达到农村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左右,其中整劳动力占三分之二。以农村中整、半劳动力的总数做为一百,公社和生产队(基本核算單位)两級占用的劳动力,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左右,其余的百分之九十五左右都归生产小队支配;用于农业生产第一綫的劳动力,农忙季节必須达到百分之八十,社办工业、短途运输、林、牧、副、漁、生活福利、文化教育等各項事业所用的劳动力,合計起来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在农业沒有实現机械化、农业劳动生产率还沒有根本的提高以前,这种比例維持不变。五年內,县以上各級各單位都不許再从农村抽調劳动力。必要抽調的时候,必須經省、市、自治区党委批准。公社一級动用生产队和生产小队的劳动力,必須經地委批准。生产队动用生产小队的劳动力,必須經县委批准。

(九)安排好粮食,办好公共食堂。

今年有大面积的地区遭灾歉收,城乡人口的口粮标准都不得不有所降低。丰收地区应該以丰补歉,口粮标准可以略高于遭灾歉收地区,但是也要从低。国家征購任务必須完成,种子必須按計划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