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郎草序
作者:鍾惺 
本作品收錄於《鍾惺集

《陪郎草》者,同年魏定如自題其作陪郎時草也。鍾子序之曰:夫詩,道性情者也。發而為言,言其心之所不能不有,非謂其事之所不可無,而必欲有言也。以為事之所不可無,而必欲有言者,聲譽之言也。不得已而有言,言其心之所不能不有者,性情之言也。今天下無人不詩矣。即自予有知以來,郡邑中不為詩者幾人哉?定如於其時,退然不與人爭,默然若有所待。及向之為詩者興盡而返,屬厭而自止,定如且成進士、作令,而陪都儀部郎。予適止其地。山水之清麗,花月之綽約,賓朋之婉孌,幽獨之閑適,予鮮不與定如俱,而詩隨之。始予言詩,定如虛心相聽。及定如一語之獲,一境之會,而予自愧其言之無當也。

夫詩,以靜好柔厚為教者也。今以為氣不豪、語不俊,不可以為詩。予雖勉為豪、學為俊,而性不可化,以故詩終不能工。定如,恬樸人也。於世所謂豪與俊之義,皆不相近,而定如詩獨工。世固有不必豪、不必俊,而能工詩者,吾請以定如實之。非獨如此而已,豪則喧,俊則薄;喧不如靜,薄不如厚。定如之詩,所以合於靜與厚者,正以其不豪不俊也。

今之言詩者,始以為事之所不可無,無故而詩以之興;終詘於心之所未必有,無故而詩以之自廢。其興其廢,不出於性情而出於聲譽,於詩何與哉!定如之退然默然也,其詩固久已足於中;其出而為詩,言其心之所不能不有者而已。言其心之所不能不有者,固未有盡而返、屬厭而自止之時也。予與定如同里,矢相與以詩老,肯聽定如之盡而返、屬厭而止哉!然則定如之詩,未可以《陪郎草》量也。其曰《陪郎草》者,自題其作陪郎時草也。

(沈刻《隱秀軒集·文昃集·序又二》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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