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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漢爭鋒

與君萬語復千言。祗欲平和雪爾冤。 訟則終凶君記取。試於清夜把心捫。

聖意:


訟莫興。恐遭刑。財莫貪。病未寧。 行有阻。婚難成。且循理。保和平。

功名:功名絕緣 書不為官 為生活用 觀念改之 六甲:身心狀況 今甚惡劣 宜調適身 方可保安 求財:四面局勢 不利世人 君亦在內 守舊可也 婚姻:萬萬不可 根性不合 互退去也 有益一生 農牧:春交見旺 誰料夏至 霉頭侵入 小心對之 失物:去也何方 己亦無憶 且是小物 不宜再追 生意:守之三餐 即可滿足 經濟恐慌 風靡全世 丁口:人丁散落 為收束耶 從吾修身 必能轉機 出行:出去外鄉 一切生疏 宜己留意 否則堪虞 疾病:舊疾復發 比上次劣 所幸新藥 救爾一命 官司:訟之不得 古時聖賢 訓誡者也 捫心三思 時運:走入低壑 小心應對 不宜強行 否則慘敗

東坡解:


訟則終凶。不必多說。若得和平。舊冤可雪。 凡所謀望。皆當謹節。反求諸己。禍端自滅。

必■可

碧仙註:


心地好時身自吉。何須巧計去纘天。 勸君靜處勤修省。禍及身來不可損。

解曰:


此籤不可妄意。切莫貪求。但要和平。冤自可雪。 謀事有反覆。婚難成。久而後成。財莫貪。疾未安。 訟必凶。若有害人之意。反成殃也。

釋義:


戒人不可興訟。訟則終凶。不可成也。 若能自處和平。則禍端自絕。冤抑可雪。 占者凡事不可貪取。晝之所為。有一毫不善。清夜間。鬼神森列。 雖不以為禍。而禍自生矣。(豈)不戒哉。

故事及記載:


■楚漢爭鋒 項籍既滅秦。宰割天下。自立為西楚霸王。封沛公為漢王。 陰弒義帝於江南。漢王乃拜韓信將。舉兵伐楚。定三秦。 取咸陽。為義帝發喪。責楚弒逆之罪。與楚戰於成皋榮陽間。 大戰三十。小戰七十。爭鋒五年。 迨英布降漢。范增貶死。楚乃勢孤。被漢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