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巖集/卷三十三

卷三十二 農巖集
卷三十三
作者:金昌協
1928年
卷三十四

雜識 编辑

內篇三論語說○庚午辛未間所錄 编辑

朱子於論語或問首章。歷論精義諸說之大體得失。而不明指其名氏。竊嘗推之。寬平正大者。范也。整峻嚴恪者。呂也。通達奇偉者。謝也。醞藉敷腴者。游也。淸和靡密者。楊也。至於周氏之敦厚易直。尹氏之平淡簡約。張子之深約嚴重。則固已明指其人。讀者要須熟復諸說。深味其言語氣象。而驗此論之不可易。然後方爲有功。

讀精義諸說。然後知集註訓釋至精約至的確。一字一句。直是從分金秤上秤來。錙銖不容加減。然世之讀者。類皆泛然看過。不識其然。或者又妄欲措異說於其間。則多見其惑也。

讀精義。不惟見集註之爲至。亦見程先生說義理極精。非門人高弟所可幾及。集註。大抵本此而時有少異。又加詳密耳。

伊川解論語。發明聖人言意。有極精微處。如論孝弟爲仁之本曰。爲仁。以孝弟爲本。論性則以仁爲孝弟之本。孝弟。是仁之一事。謂之行仁之本則可。謂是仁之本則不可。此是就爲字上看出意思。論令尹子文三仕無喜色。三已無慍色曰。人不能見其色則可矣。謂其無喜慍則非也。苟無喜慍。何以知其未仁。此是就色字上。看出意思。論子貢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仁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也。恕則或能勉之。仁則非子貢所及。此是就無字上。看出意思。論憲問克伐怨欲不行曰。人而無克伐怨欲。仁者能之。有之而能制其情不行焉。亦難能也。謂之仁則未可也。此是就行字上看出意思。此等處。剖析精微。只在毫釐間。而其義理。直是超絶。非區區訓解所能及。蓋其學。已到至處。故於聖賢淵微意思。容易就一字上看得出。發明造極。無復餘蘊。信乎秦漢以來。未有臻斯理也。

三仕無喜色。三已無慍色。聖人曰未知焉得仁。而程子則曰苟無喜慍。何以知其未仁。克伐怨欲不行焉。聖人曰不知其仁。而程子則曰人而無克伐怨欲。仁者能之。在他人則必不敢如是判斷。蓋著一色字行字。便只是不形於色。不見於外。故孔子不許其仁。若眞無喜慍與克伐怨欲。則又安得謂非仁。此程子善發明聖人之意也。後世聖賢心學不傳。不知方寸隱微處。正學者所宜省察克治。而只從行事上把捉得定。以爲學問之功。不過如此。雖在孔門學者。亦鮮能透得此關。故子張原憲之徒。以是爲問。若非程夫子眞得聖人心法實用工夫來。何以剖析及此。

行有餘力。則以學文。此夫子正要人旣力行。又須學文。蓋力行。固弟子之先務。而學文亦不可緩。故其言如此。詳則以二字與然後字。煞不同。正須著眼。精義諸說。似皆未察乎此。自程子以下。大抵只是發明先本後末之意。至朱子。謂力行而不學文。則無以考聖賢之成法。識事理之當然。而所行或出於私意。方始說得聖人要人學文之意。

君子周而不比章集註。聖人於周比和同驕泰之屬。常對擧而互言之。互言二字下。得最精切。互言。謂彼此交互說也。蓋論語言君子小人非一。如喩於義喩於利。求諸己求諸人。坦蕩蕩長戚戚之類。固皆對擧而非互言。蓋喩義之與喩利。求己之與求人。蕩蕩之與戚戚。其爲不同自曉然。只對擧言之。意已足。若必互言如云君子喩義而不喩利。小人喩利而不喩義。則爲無用之長語矣。若周之與比。和之與同。泰之與驕。其實雖相反。而其形則頗近似。苟不別白言之。則人將疑周於比。疑和於同。疑泰於驕。而公私理慾。混矣。是以聖人之言此也。不但曰周。而必曰不比。不但曰比。而必曰不周。以明周之非比而比之非周。如和同驕泰。皆然。此互言之義然也。集註如此等處。最宜細推而深玩也。

學字。專言則兼知行。偏言則主乎知。如論語學習志學好學。兼知行言。此外如何必讀書然後爲學。中庸博學。文言學聚等學字。大抵皆主知而言。亦有主於行而言者。如學而不思則罔。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之學。是也。然此兩學字。亦不專主於行。蓋聖人分學與思者。思是不從人講問。不就事理會。只懸空思索之謂。學則須從人講論。就事理會。大抵皆依倣㨾子做。故謂之學。然則以思對學。思固專主乎知。而學亦未嘗專屬行。兼有知底意思。但其所以知者。不若思之專求於吾心而不涉於事爲耳。

殷因於夏禮章集註。三綱五常。禮之大體。按禮居五常之一。而今以五常。總謂之禮者。蓋此禮字。非偏指敬之理。乃以人倫人道大經大法而言。如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皆禮之節文。而仁之愛。義之宜。禮之敬。智之別。信之實。則乃其大體耳。忠質文損益。文質之異。固易見。而質與忠。却相近。然其實亦煞不同。今有一般人。渾厚誠實。一味無僞。此可謂之忠。又有一般人。沈毅簡儉。不事文飾。此可謂之質。忠則全無圭角。又無文彩。質則雖無文彩。早是有圭角了。此二者之所以不同也。忠之弊。寬緩而無裁制。質之弊。直致而少委曲。寬緩而無裁制。故矯之須以質。不然則便頹弛。直致而少委曲。故矯之須以文。不然則太粗鹵。

吾與回言章精義謝氏說。苟不至於不違之地。則與亡則書。無以異也。此句下註云。疑按揚子法言云。在則人。亡則書。謝氏蓋用此語。言學者親聞聖人之言。而不能默識心通。如顏子之不違。則與聖人亡而獨其書在者。無以異云爾。豈先生偶不記揚子此言而疑之耶。抑此註。是後人所爲耶。未可知也。

四書小註所載諸說。頗有與朱夫子定說相戾者。雖其大旨不悖。而語意有病。曲折可疑者。又不翅多焉。蓋此書。本出永樂諸儒臣。承命編輯。當時儒者於此學。旣少實得。又設局編書。例易汗漫鹵莽。故其間如節略大全語類及或問等說。章句離絶。亦多差錯。所引先儒姓氏。亦有誤者。則其於精義微旨。固不能致詳也。性理大全。亦同時編輯。而疎謬尤甚。愚謂讀此二書者。不可不審其然也。

論語序說小註。程子曰。論語之書。其辭近其指遠。辭有盡指無窮云云一段。此乃謝氏論語序也。精義載焉。今以爲程子說。誤矣。

學而時習之章小註。南軒張氏曰。學貴於時習。程子曰。時復思繹。學者之於義理。當時紬繹其端緖而涵泳之也。按紬繹其端緖而涵泳之一語。朱先生嘗爲南軒。極論其非。今以入於小註。恐未安。

溫故知新章小註。范氏曰。溫故者。月無忘其所能。知新者。日知其所無。按此說。或問非之。而今載於小註。未安。

不憤不啓章小註。范氏曰。孟子曰有答問者憤悱之類是也。有私淑艾者。擧一隅之類是也。此說。或問亦非之。

暴虎憑河章小註。南軒張氏曰。敬戒周密如此。所以能成天下之事而不失也。豈獨可行三軍哉。此說亦朱夫子所不取也。又按南軒豈獨行三軍之說。朱先生所以不取者。蓋以聖人此言。固無施不可。而今本爲行三軍而發。則當看其於行師一事尤切。當不可易處。不當似此推說。汎濫不切也。然集註載謝氏說曰。不謀無成。不懼必敗。小事尙然。況三軍乎。此亦近南軒說。而先生取焉。何也。蓋謝氏從小事說起。以明行三軍尤不可不然。其意重在於行三軍。南軒則從行三軍說起。以明天下之事無不皆然。其意不專於行三軍。二說雖相近。而其語勢之開闔。旨意之向背。實不同。故先生之取舍如此也。此等處。正見其權衡精審。無少差忒處。

富而可求章楊氏說。或問初以爲未安。而集註取之。此蓋初晩之見異也。或問云。程子可求不可求。皆決於義。謝楊可求不可求。皆決於命。至於張子尹呂。則以可求者爲義。而不可求者爲命。三說不同。然愚意以謝楊之說爲未安也。蓋此本設言以明富之不可求。故有執鞭之說。若曰命可求。則寧屈己以求之。則是實有此意矣。豈聖人之心哉。先生初年說。蓋如此也。然竊詳夫子語意。正以富貴有命。無可求之理。故設爲此言以曉人耳。其意蓋曰富若可以人力求而得之。則雖執鞭。亦所不辭。惟其有命焉。非人力之可求。故無寧從吾所好也。是雖若主於命。不主於義。而乃所以深明求富之爲妄而枉道之不可也。此聖人曉人深切之意也。若如程子諸說。則語意便覺滯而不活。偏而不渾。非聖人設辭之意也。是以集註。却取楊氏說。而其自爲解。亦不主乎義之說。此蓋晩年定論也。余獨疑或問說如彼。而其後一轉問答。又却論聖人言命之意。此又與前說之意相徑庭。何也。豈先生當時實主張子尹呂之說。以可求者爲義。而不可求者爲命。故雖不取謝楊之說。而亦不以可求不可求。皆決於義。如程子說。故其說如此也耶。又按南軒說。亦同程子之意。而今載於小註。恐與集註不合也。

不憤不啓章。精義。范氏曰。夫子之學。猶發憤忘食。則進也勇。悱則其慮也深。按此段疑有闕誤。考大全小註。載范說曰。憤則其慮也深。悱則其進也勇。此可參考。但慮也深進也勇。彼此相互。未知孰是。

子在齊聞韶章小註。載或問說。而本文分合二字。改作文。豈編輯時删潤如此耶。又或問本有范氏云云之語。故其下繼以蘇氏說。亦得之語勢然也。今去范氏一段。而只存此一句。則亦字殊無來歷。蓋當删而不删也。吾所謂節略差錯處。此類可見。

游藝一義。如謝氏無之不害爲君子之說。固甚疎率。而游,楊諸說。亦未完善。夫六藝之學。正所以究事物之變。盡道體之細。而周乎天下之用。不可以或遺焉者也。至於涵泳情性。閑邪守仁之功。固亦在其中。而主意則不在此也。今游楊。專以此爲說。遺却上一截正意。則偏而不該矣。是以朱子於或問論之。而以張子日爲之分義。范氏廣業之說爲正矣。至其自爲說。則集註必先言應務有餘。而後云心亦無所放。先言小物不遺。而後云動息有養。或問。亦先言盡乎物理。周於世用。而後云非僻之心。亦無自以入之。其旨義精密。曲折周備蓋如此。又集註或問兩亦字。最見其語意有賓主處。此正所謂分金秤上秤出來者也。先後之序。輕重之倫。先後指志據依游而言。輕重指道德仁藝而言。小註諸說。恐未然。集註日用之間。無少間隙。而涵泳從容。忽不自知其入於聖賢之域。此一段。本是通同渾淪說。程復心以無少間隙。屬志據依。涵泳從容。屬游於藝。此殊穿鑿。不成義理。彼見先生於或問論游藝有雍容涵泳之語。故其說如此耳。然程先生嘗解此章曰。學者當如是游泳於其中。而朱子以爲統言一章之旨。則集註之說。實本程子之意矣。安得以此一句。專屬於游藝哉。且日用之間。無少間隙。亦須兼游藝看然後。其意方足。蓋不但根本密切處持守不懈。而雖游焉息焉之頃。亦必有所事。然後方可謂之無少間隙矣。是以或問。旣歷論四者之功效次序而結之曰。日用之間。心思動作。無毫髮之隙漏矣。又安得以此一句。專屬於志據依哉。小註此等說。深有害。

子爲衛君章。龜山深詆或說善兄弟之讓而惡父子之爭者。以爲失旨。而或問非之。以爲不可曉。然竊詳龜山說。亦自有意思。蓋衛人之以輒爲君而拒蒯聵也。正以蒯聵得罪於父。而輒嫡孫當立。故雖以子路之賢。猶不知其不可。他人可知也。冉有不能無疑於此。故問於子貢。而子貢之問於夫子也。必以夷齊事爲問者。正以二子所處。頗與蒯輒父子事相類故耳。夫以伯夷之長於天倫。叔齊之明有父命。而猶且讓而不居。則衛君之事。更無道理可諉。而難免乎父子相爭之罪。可知矣。子貢之所欲審者。正在於此。而旣得夫子之言。則遂決然無疑焉耳。若無此等曲折。而直謂子貢初不知父子相爭之爲惡。待夫子之言而始知之。則無乃不可乎。且如臣之弑君。弟之弑兄。此天下之大惡。而人倫之大變也。雖庸夫愚婦。皆知其不可也。何待賢者而知之。然世固有湯武周公之擧。則衛君之事。雖曰父子相爭。安知其或近於此乎。此冉有之所不能無疑。而子貢之所欲問而審之也。然則謂冉有子貢。待夫子之言。而深知衛君父子相爭之罪則可也。若謂其待夫子之言。而始知父子相爭之爲惡則不可。或者之說。頗近於此。故龜山辨之。特其語意簡略。曲折未備。故朱子以爲不可曉耳。至其大旨。則恐未爲失也。又按夷齊之事。擬之於衛君父子。則蒯聵當伯夷之地。而輒當叔齊之地矣。然當是時。輒方爲衛君以拒蒯聵。故冉有之疑。子貢之問。皆爲輒而發。然則夷齊之事。亦當專就輒一人身上看。蓋父子之倫。不翅兄弟之序。則觀於叔齊而輒之以子拒父。冒犯天倫。其罪著矣。嫡孫之當立。尙不若長子。則觀於伯夷而輒之以嫡孫自居而攘奪父位者。其罪尤豈不較然乎。是故或問。雖以龜山。以蒯聵處伯夷之地者爲得之。而集註則專以輒爲言。其說確矣。又按或問論程子幷引諫伐之事以爲非。此章問答之本意。而集註載之不删。蓋初晩之見異也。然其正意。則恐止於讓國一節。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集註云。其視不義之富貴。如浮雲之無有。漠然無所動於其中。夫富貴而不義者。固當如此矣。至於義富義貴。則聖人其將有所願慕而不能無動於其中乎。竊謂聖人於富貴。初非有所惡也。爲此言者。正指其得之不以其道。如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之類。亦非泛指其未來者而言也。自其未來而言。則雖義富義貴。亦不容有歆羡願慕之意矣。苟一毫有此意思。則非所謂不願乎其外者矣。若據其旣得而言。則舜受堯之天下而不以爲泰。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於此而視之。漠然與不義底一般。則亦非大中至正之矩矣。上蔡不察此意。乃謂聖人視義富義貴亦如浮雲。而況不義乎。或問以爲過而失乎聖言之旨。可謂確矣。

學而時習之章小註。朱子說學而時習之。此是論語第一句。一段本出大全答張敬夫書。其曰而字。承上起下之辭。本文作而者。承上云云。當以本文爲正。其曰無窮盡如此。本文作無窮蓋如此。盡與蓋字。相似而意皆通。當因此致誤。然盡字却似勝。豈或大全誤耶。末端聖人之學。與俗學不同一段。本文無之。而今却聯屬爲一說。上下文勢殊不倫。且味其語意。當附於上人性皆善條。此亦編節不精之失也。仁山金氏解先覺之所爲曰。覺。知也。爲。能也。竊謂覺雖屬知。然凡言先覺。實指能知能行底人而言。至於爲字。則尤不當偏屬行。雲峰胡氏論之詳矣。金說恐未然。

以約失之章。精義。侯氏說下更有又曰一條。據或問則此當爲尹氏說。而今並作侯說。恐誤。豈又曰之又。是尹字之誤耶。

孝弟爲仁之本章。或問。說頑痺不仁義。似與程子本旨少異。

三省章。或問。論游氏說一段。無不言不動之謂也。無字。恐非字之誤。失其本章之所謂章字。恐意字之誤。

道千乘章。或問。治者政敎號令之爲。治之事也。爲恐謂字之誤。不然則之字下。似當別有謂字。

信近於義章。或問解。因不失其親一句。與今集註說不同。

無諂無驕章。或問。不諂之士。豈必皆出於人。人。恐介字之誤。

詩三百章。或問。其尙論有未定者歟。尙論恐當乙。

十有五而志于學章。或問。言之爲言。亦蒙上文云云。言之下。恐當別有至之二字。

孟武伯問孝章。或問。深攻集註後一說之意。

周而不比章。或問。以周氏子考本文。氏當作事。

學而不思章。或問。殆者。其心危迫。心。恐當作事字。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章。或問。周氏問其說甚善。問字恐誤。

或人謂孔子章。或問。施於有政之義。似與集註說少異。

林放問禮之本章。或問。范氏以儉戚爲禮之本。則失之。又曰。楊氏直以儉戚爲本者。似亦簡便。但考之夫子之所論。則四者均在去取之間。而儉戚爲差愈耳。或問說雖如此。然集註以儉戚爲禮之本。而范楊說。皆在所取。此蓋初晩之異也。

君子無所爭章。或問。其爭也。爭非謙遜。爭非之非。恐當作爲。

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章。或問。但若欲爲而爲之之類。據程子本說。上爲字。恐當作有名。又或問謝氏之說則善矣。然初不見利字之意。而於所以安仁者。亦未親切。今集註全取謝說。而又嘗曰。上蔡所見。直是高諸解中。未有及此者。此與或問所論不同。

惟仁者能好人章或問此記佛者之言而較之。按記。恐當作以字。

我未見好仁者章。或問。用力以下諸說不同。未有以屈其說。而集註所用程子之意則未見之云。與章之首尾兩未見者。不類而蓋有之矣。又曰。力不足者而上繫於用力之文。疑亦未安云云。按精義。程子曰。用力于仁者。固當有之。己未嘗見爾。此蓋以蓋有之矣。謂有用力於仁者而先生從之也。此與集註說少不同。或問所謂必不得已。則力不足之云者。從范氏。而下文二句。從周氏之訓。以指夫力不足之人。從程子之意。以不絶夫進善之路者。卽集註之說。此蓋後來定論也。又或問。又曰之曰字。以意推之。恐當作越。蓋曰越聲相近而誤也。

吾道一以貫之章。或問。其曰而已者。邢氏以爲萬理一貫。更無他說之辭。按論語邢氏疏言。夫子之道。惟以忠恕一理。以統天下萬事之理。更無他法故云而已矣。此與或問所引不同。豈先生檃括其辭如此耶。然集註所謂自此之外。更無餘法者。實用邢氏更無他法之語矣。或問。何以改法爲說耶。又或問。致知力行。不可偏廢。故其言每如此。按此說。知行之意。有所未曉。又或問。程子之引君子之道四者。如何。曰。是則少誤。以中庸之文推之。則此四者。乃反其所以責人者。爲責己之事。非欲苟自恕而並恕人也。按程子論恕之難能而引孔子此語爲證者。其意蓋謂所求於子臣朋友者。己心之所欲也。以此而事父事君先施之者。推己而及人也。此恕之事也。而孔子自云未能。故見其甚難云耳。或問所說。却似謂程子之意。謂聖人因己之未能此四者。而知天下皆可恕。此是聖人能恕之事。而非他人所及云爾。則恐非其本意也。然孔子此說。張子謂以責人之心責己者。正得之。而程子引而論恕。則要非正義耳。

君子欲訥於言章。或問。人性因所有因。恐固字之誤。又未知其可意可。恐何字之誤。又卽有以能行云云有。恐又字之誤。

雍也可使南面章。或問。尹氏又因未盡善之說而專指其居敬爲言。按尹氏曰以其居簡故曰可也。詳此則或問居敬。恐當作居簡。又曰。持身以敬。則心不放逸。而義理著明。故其所以見於事者。自然操得其要而無煩擾之患。此蓋以敬與簡爲一串事。卽程子居敬。則所行自簡之說也。至集註言自處以敬。則中有主而自治嚴。如是而行簡以臨民。則事不煩而民不擾。此却分居敬與行簡爲二事。與程子說不同。

孟之反不伐章。謝氏說。或問攻之。而集註載焉。特其語句。頗多點化。本說云。人欲自消。天理自明。大道其必得之矣。集註則改兩自爲日。而大道一句。全削之。本說云。後之學者。無志於學則已。有志於學。師孟之反。可也。集註則云。若孟之反。可以爲法矣。蓋或問所攻。專在此兩段。故集註並加删改。其改兩自爲日者。蓋作自則太容易。作日則有漸次也。此等處。尤見集註之精密。又若孟之反可以爲法一句。本范氏說。而今取以點化謝說。此又集註集衆長之例。如上章楊氏說如滅明者。觀其二事之小而其正大之情。可見。本作非直道而行。正己而不求於人。不能若是也。而先生改之如此。正大之情可見。六字。本謝氏說。而取以點化楊說。亦此類也。

誰能出不由戶章小註。南軒張氏說。乃精義諸先生之說。與集註或問之意異。而編小註者取之。亦不察也。

中人以上章。或問楊氏所引不失人言。亦與程子不類。程或恐孟字之誤。當考。

樊遲問知章。或問。謂程子敬遠鬼神第一第五說。皆以非鬼神淫祀言之。則恐聖人所謂鬼神者。初不爲此也。今考精義。所謂第五說。卽人多敬鬼神者。只是惑遠者。又不能敬。能敬能遠。可謂知矣之說也。或問所論如此。而集註載焉。此豈初晩之異見耶。又或問非鬼神。似當作非其鬼。又精義楊氏說之死。而致死之下死字。恐是生之誤。

成於樂小註。古之學者。必先學詩。及學之興起。莫先於詩二段。皆程子說。而今作朱子說。又以朱子只是一心。更無他說。數十字繫於古之學者上。通爲一說。尤爲舛誤。

君子所貴乎道章。或問以三者爲平日莊敬誠實涵養之效。與今集註說不同。

博施濟衆章。第一節。集註云。以是求仁。愈難而愈遠。第二節云。於此觀之。可以見天理之周流而無間。第三節云。於此勉焉。則有以勝其人欲之私而全其天理之公矣。此三段。須看其脉絡相貫處。蓋求仁之要。須先體認親切而用力於易近。可以有得。若子貢所謂博施濟衆者。則旣無以見得仁體親切處。而欲從而用力。又茫然無所措。此集註所謂愈難而愈遠者也。至於夫子之二言。則旣可以見得仁體親切處。又可以識得用力之方。蓋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此乃仁之事。雖非學者所及。而可以見得仁體。能近取譬。推己及人。此乃恕之事。正學者所當用力。而可以進乎仁。是以集註於上段則曰。於此觀之。於下段則曰。於此勉焉。其意義精密。下語的確如此。

以能問於不能章小註。問從事於斯。是著力否。曰。若是著力。却是知自已能自已多。須要去問。不幾於詐乎。曾子是見得顏子如此。非謂其著力也。按此一段。見大全石子重問目。考本文云。從事於斯。是著力否。若是著力。却是知自已能云云。不幾於詐乎。曰。顏子只見在己。不足云云。曾子却見得顏子以能問於不能云云如此。非謂其著力也。此蓋子重與學者問答而質於先生也。小註。引以爲先生說旣誤。又本文不幾於詐以上。皆問者之辭。故著力否下。本無曰字。而今却添此一字。似若以若是以下。並爲答者之辭。尤謬誤。

憲問恥章小註梅巖胡氏說。世有道如南容之不廢。寗武子之知。伯玉之仕。史魚之直。可也。按夫子稱南容之不廢。特言其不見棄於治世耳。如胡氏說。則是夫子謂憲在治世。不免見棄也。憲之賢。不能有爲於治世則有之。豈見棄者哉。恐未然也。新安陳氏說。以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證此章邦有道穀之說。此固以集註語意相類而云然。夫子兩言所指各異。恐不當云其意正同。

克伐怨欲章慶源輔氏說。伐者。傷殘之意。自矜。乃所以自殘。又忿見於外。恨藏於中。此說當商。胡氏說四勿者。分辨於天理人慾之間。而一循乎天理。不行者。禁制於人慾已發之後。而不徇乎人慾。用力於初分之際者易。用力於已發之後者難。此說可疑。蓋四勿。與不行不同。正以其一則拔去病根。一則容其潛藏耳。今就初發已發。强生分別。恐未然。其說難字之意。尤牽合不是。慶源輔氏說。不能復有所問。則亦以狷介之守。痼之也。此說恐少曲折。蓋狷介者。固多不足於見識。然遂謂狷介之守。痼於進道。則却似偏了。

南宮适章小註。朱子曰。适雖非問此一句。可疑當考。又南軒說。言禹稷之德。而獨稱其躬稼者。擧其見於行事之實也。南宮适亦知言哉此說。當更商。

君子而不仁章小註。潛室陳氏曰。此君子小人。指心術邪正言。此恐不須說。凡言君子小人。孰非以心術邪正言者耶。

爲命章小註南軒說。聖人稱之以見爲命。猶當假衆賢之力。則夫事有大於是者。又可知矣。按夫子之意。未必及此。若自今推言。則可謂云爾矣。

貧而無怨章小註。胡氏說處不足而心無不足者。非無愧怍。而眞有得則不能。按此正樂字地位。以說無怨之意。恐稍過之。雙峰饒氏分樂與無怨。似的當。

子路問成人章集註。材全德備。渾然不見一善成各之迹。此指兼四子之長而言也。中正和樂。粹然無復偏倚駁雜之蔽。此指文之以禮樂而言也。小註。胡氏說禮以節之。樂以和之。所以中正和樂。渾然粹然。似以渾然粹然。通爲禮樂之效。豈誤認集註分屬之意耶。抑自爲一說也。雲峰說。亦然。

子曰公叔文子章小註。不言不笑不取似乎小却難。按小難兩字差互。考語類亦然。當正之。

臧武仲以防求爲後章小註。慶源輔氏曰。凡人溺於智而不好學。則不鑿而爲私。則必蕩而失正。武仲二病皆有之。按武仲之病。恐不在於鑿。和靖尹氏說。或問。已論其失。不當存。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章小註。慶源輔氏說忍心。謂心所當爲。而忍之使不爲。按忍心。謂心所不忍而忍而爲之也。朱子云。傷其惻隱之心。便是忍心。蓋惻隱之心。卽所謂不忍也而忍之。則此心傷矣。故曰害仁便是忍心。亦此意耳。輔氏說。雖大意無害。而恐欠精切。蔡氏說下章匹夫匹婦之諒。亦指忽言。此本或問說。然竊意下章之言。只泛指人之徒死無益者。以明仲不死而有及人之仁。爲愈於彼云爾。恐非以忽。爲溝瀆自經之類也。

子言衛靈公之無道章小註。胡氏說如圉幾矣。按孔圉爲人不善。夫子答子貢之問。特稱其敏學好問一事耳。胡氏以爲幾矣。未知何所據而云也。

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爲之也難。按此章之說。有兩段義。一則謂務爲大言者。行之不力也。一則謂所言者大。則踐之不易也。二義俱通。而集註之言。近於後說。當更商。

勿欺也而犯之章小註。勉齋說未免有矯飾之病。矯飾字。似未穩。洪氏說欺而犯之。是犯上也。此說未是。

以德報怨章集註。於其所怨者。愛憎取舍。一以至公而無私。所謂直也。按此說。似與或問之意異。或問。以當報則報。不當報則不報爲直。蓋人有怨於我。而於義所當讎。則吾必讎之。此所謂報也。於義不可讎。則吾所以待之者。只如常人一般。所謂不報也。集註却似只說下一節意思。蓋善則愛之。而惡則憎之。才則取之。而不才則舍之。乃君子待衆人之道。恐不能包當報則報意思在其中。今若以憎與舍爲報。而愛與取爲不報。則又恐語意不近。未知當何以通之。當更思之。又詳朱子之意。或似謂怨之當報者。固當報之。其不當報者。固當不報。而至於隨其人之善惡才否而愛憎取舍之。又當只如待常人之道也。蓋所怨之人。苟賢且才矣。則吾之怨。雖在所必報。而在公義之愛與取。則固不容廢。如東漢蓋勳。與蘇正和有仇。及梁鵠欲殺正和。勳力爲救解。而正和詣勳求謝。勳不見。怨之如初是也。其人苟惡且不才矣。則吾之怨。雖在所不報。而在公義之憎與舍。則亦不容苟。如呂申公。曾與賈種民有怨。賈素無行。嘗爲蔡確鷹犬者。而及公爲相。賈得罪而却與之郡職。此甚不可。故朱子之說如此。是雖不明言當報則報。不當報則不報。而亦包得此意在其中。與或問之義。未始不同也耶。但或問直以當報則報。不當報則止。一觀理之當然爲直。此則無論報不報。直以愛憎取舍。一以至公無私爲直。終覺不合。人之處讎怨。其道有四。以德報之一也。一切不報二也。報其當報三也。一切必報四也。以德報之。如韓信之類是也。一切必報。如范睢之類是也。若集註之說。則近於一切不報。而或問之說。乃是報其當報者。竊疑夫子之意。或問爲得之。而集註說。難以會通於此。此不能無疑者耳。

賢者避世小註。馮氏說桀溺謂子路。豈若從避世之士。夫子爲之憮然。至是乃賢避世。則道不行而無仕志也。按此說。恐非夫子之意。當從吳氏說爲是。

子擊磬於衛章小註。新安陳氏說天地生物之心。不以閉塞成冬之時而息。聖人道濟天下之心。不以天地閉賢人隱之時而息也。此說恐取喩不精。蓋以天地比聖人。則生物之心。不以閉塞成冬之時而息。正猶愛人之心。不以威怒刑殺而息也。若就出處而言。則當曰聖人道濟天下之心。未嘗以卷懷舍藏而忘也。然以之說此章。皆不襯貼。故陳氏說。不得不如此。要當活看耳。

衛靈公問陳章小註。南軒說俎豆之於禮敎。猶陳之於軍旅。實理之所寓。而敎之所由興也。使靈公而有志乎俎豆之間。則推而達之。必有不可已矣。按夫子所謂俎豆之事。只是謙辭。非欲靈公因其實理之所寓者而推而達之也。精義。楊氏說禮藏於器以爲用。天下之至賾存焉。使靈公聞是而究其說。則循而達之。斯知所以爲禮矣。南軒之說。蓋本於此。而或問以楊說爲非是。則此說亦不當存也。

羣居終日章小註。胡氏說言不及義。故無以入德。好行小慧。故將有患害。似太分析。當更商。

仁人章小註。鄭氏說似誤。

君子義以爲質章小註。陳氏說此事之成。無欠缺可悔處。此說當更商。雙峰饒氏說須遜順以出之。使之無圭角。然旣如此。又恐失了義之本眞。故又須信以成之。不易其當然之則。此說與朱子意不同。恐誤。南軒張氏說物則森然。具於秉彝之內。此義之所以爲體也。按夫子說義以爲質。只就行事而言。南軒說。恐太深。慶源輔氏說由外入內。恐未然。

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章小註。饒雙峰說。沒世者蓋棺事乃定。生前或可干名。沒後却粧點不得。公論方定云云。恐非聖言本意。

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章。竊詳所謂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言其所操者約。而施之於事。無所不周也。此子貢請問之本意。而集註推己及物。其施不窮。正發明此意。尹氏之說。雖若與此少異。然輔氏以爲朱子之說。極其用而言之。尹氏之說。極其效而言之。恐太分析。且未知尹氏本意果如此否耳。又所謂在我施之而已。烏有窮盡。恐與集註其施不窮之意少不同。蓋朱子之意。以爲此箇道理無處窒礙。故施之不窮也。輔氏則似以爲欛柄在我。惟所用之故。無有窮盡也。二者微似不同。

吾之於人誰毀誰譽章集註。尹氏說聖人豈有意於毀譽者。似謂聖人雖有所毀譽。而初未嘗有意而然也。是則其意固以毀譽爲當然之事。而特聖人物各付物。不以己意參之耳。此恐與朱子所釋毀者損其眞。譽者過其實。夫子無是云者不同。而集註取之者。豈亦以試而知其美以下文義簡明。而豈有意於毀譽一句。將作無毀譽意看。容亦可通故存之耶。然斯民也一段。朱子於或問。亦嘗與謝侯之說。一例非之。小註南軒說。謂吾於人。初無毀譽之意。及因其有是實而稱之。朱子亦嘗非之。雙峰饒氏說三代化行俗美以下。似全失朱子意。集註所謂三代之時所以善其善惡其惡而無所私曲之民者。言三代聖主能行其直道者。亦不過以此民耳。今我亦不敢謂此民不可以行直道而敢以枉道行之也。蓋善其善惡其惡而無所私曲。非謂其民能如此也。謂以此行之於其民也。饒氏說。却似以行直道行枉道。爲此民之事。恐不察經文所以二字意。雲峰胡氏說善善惡惡。無所私曲。今之民與三代之民皆然。其誤亦與饒氏同。且其必有所以然者矣一句。似解經文所以二字。然夫子本說三代時善善惡惡無所私曲之道。亦不過行之於此民。故著所以二字。言其以此民而行此直道也。故朱子云所以二字本虛。然意味乃在此。今詳胡氏語意。却似謂三代之民。所以能善善惡惡。無私曲者。以其天理之在人心。有不容昧而然。恐非經文及集註之意。大抵朱子於此章發明。至到幾於八字打開。而後來諸儒。皆不能認取其意。有此謬誤。不知何故如此。可怪。此章正好與以德報怨章參看。蓋彼之德無不報。怨有不讎。此之惡無預詆。善有先褒。皆聖人之仁。行於直道之中者也。與舜典罪疑惟輕。功疑惟重。同一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