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564号决议

2563(2021) 联合国安理会第2564(2021)号决议
S/RES/2564(2021)
2021年2月25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56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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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 S/RES/2564 (2021)

安全理事会 Distr.: General
25 February 2021

第2564(202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21年2月25日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也门的所有相关决议和主席声明,

重申对也门统一、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承诺,

强烈谴责也门马里卜局势持续升级,包括2021年2月7日胡塞武装的行动,强烈谴责胡塞武装继续袭击沙特阿拉伯,包括2021年2月10日对艾卜哈国际机场的袭击,呼吁立即无先决条件地停止袭击,

强调指出需在也门各地减缓局势,实施全国停火,并呼吁执行第2532(2020)号决议详述的秘书长全球停火呼吁及其于2020年3月25日发出的立即在也门停止敌对行动的呼吁,

表示关切也门境内当前的政治、安全、经济和人道主义挑战,包括持续不断的暴力和强迫失踪,以及非法转让、转用、不利于稳定地积累和滥用武器构成的威胁,

强调位于胡塞武装所控也门北部的Safer号油船的环境和人道主义风险,联合国官员有必要立即能够检查和维修该油船,强调指出胡塞武装对这一局势和面对重大的环境和人道主义风险而不作为负有责任,特别指出胡塞武装需紧急便利联合国专家无条件和安全准入,以便立即执行评估和维修任务,确保与联合国密切合作,

再次呼吁也门各当事方坚持通过对话和协商化解分歧,摒弃为实现政治目标而诉诸暴力的做法,不进行挑衅,

重申所有当事方需履行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规定的义务,着重指出需确保对也门境内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及侵犯践踏人权行为予以追责,

表示支持并致力于秘书长也门问题特使的工作,以支持也门过渡进程以及在联合国主持下由也门人主导、也门人拥有并且妇女能够充分、有效和有意义地参与的包容政治进程,申明性别平等,有必要根据第1325(2000)号决议充分执行也门的《国家行动计划》,

欢迎根据《利雅得协议》的规定组建也门政府新内阁,呼吁充分执行《利雅得协议》,表示支持内阁参与政治进程,呼吁各当事方在联合国充分调解下迅速恢复会谈,

表示震惊的是,也门一些地区继续在阿拉伯半岛基地组织(半岛基地组织)控制之下,半岛基地组织的存在、其暴力极端主义意识形态和行动给也门、中东地区和非洲之角的稳定带来消极影响,包括对平民造成破坏性人道主义影响,表示关切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伊黎伊斯兰国,又称达伊沙)在也门的附属者不断增加且今后还可能增长,重申决心应对半岛基地组织、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所有其他有关联的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构成的各方面威胁,

回顾半岛基地组织和与之有关联的个人已被列入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在此方面强调指出需大力执行第2368(2017)号决议第1段所载措施,将之作为在也门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的重要工具,

指出有效执行第2140(2014)2216(2015)号决议建立的制裁制度至关重要,包括该区域会员国在此方面可发挥的关键作用,

鼓励为进一步加强合作而努力,

最强烈谴责2020年12月30日对亚丁机场的袭击,袭击导致27名无辜平民丧生,其中包括也门一位副部长和3名人道主义和医疗卫生人员,注意到专家小组计划报告亚丁袭击事件,

欣见2140(2014)号决议所设也门问题专家小组克服2019冠状病毒病带来的后勤难题而开展的工作,

表示严重关切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转让、不利于稳定地积累和滥用对也门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

回顾2216(2015)号决议第14段关于实施定向军火禁运的规定,促请所有会员国和其他行为体遵守定向军火禁运规定的义务,

谴责也门沿海的事件不断增多,包括对民用和商用船的袭击,表示关切违反定向军火禁运从海上走私军火和相关材料进出也门的活动,这对也门沿海亚丁湾和红海的船只的海上保安构成重大风险,

最强烈谴责违反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以及践踏人权的行为,包括专家小组最后报告(S/2021/79)中记述的胡塞武装控制区内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行为以及也门各地武装冲突中招募和使用儿童的行为,

表示震惊于对专家小组上次任务期间的工作和准入设置障碍,

表示严重关切也门境内严峻的人道主义局势,包括日益增加的大规模饥荒风险和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的消极后果,以及各种无理阻碍有效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情况,包括胡塞武装控制区内近来对援助行动的干预以及也门各地发生的对向平民提供重要物资设置障碍和不应有的限制,使脆弱民众无法获得生存所需的援助,

强调2140(2014)号决议第19段所设委员会(“委员会”)有必要讨论专家小组报告中所载建议,

认定也门局势继续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重申需依照海湾合作委员会倡议和执行机制,并根据安理会以往相关决议,按也门人民的期望,在全面的全国对话大会结束后充分及时地落实政治过渡;

2. 决定将第2140(2014)号决议第11和15段规定的措施延至2022年2月28日,重申2140(2014)号决议第12、13、14和16段的规定,还重申2216(2015)号决议第14至17段的规定;

3. 决定,本决议附件所列个人应受第2140(2014)号决议第11和15段以及第2216(2015)号决议第14段所规定措施的制约;

4. 强调促进人道主义援助的重要性,重申安理会决定,第2140(2014)号决议第19段所设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可在其认定豁免对于便利联合国和其他人道主义组织在也门开展工作属必要之举或在豁免是出于符合安全理事会第2140(2014)2216(2015)号决议目标的任何其他目的的情况下,根据个案情况对相关活动免于实施这些决议规定的制裁措施;

5. 鼓励会员国在充分尊重也门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情况下,支持也门海岸警卫队的能力建设工作,以有效执行第2216(2015)号决议第14段规定的措施;

指认标准

6. 重申2140(2014)号决议第11和15段及第2216(2015)号决议第14段的规定应适用于被委员会所指认或第2216(2015)号决议附件所列的参与或支持危及也门和平、安全或稳定的行为的个人或实体;

7. 重申2140(2014)号决议第17段和第2216(2015)号决议第19段规定的指认标准;

8. 申明,武装冲突中性暴力或是违反国际法在武装冲突中招募或使用儿童可构成第2140(2014)号决议第18(c)段具体列明的行为,从而构成该决议第17段所述的参与或支持威胁也门和平、安全或稳定的行为、因而可予以制裁的行为;

报告

9. 决定将第2140(2014)号决议第21段和第2216(2015)号决议第21段规定的专家小组任务期延长至2022年3月28日,表示打算至迟于2022年2月28日审查专家小组的任务规定,并就是否予以再次延长采取适当行动,秘书长尽快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与委员会协商并酌情利用第2140(2014)号决议所设专家小组成员的专长,重新组建专家小组,直至2022年3月28日;

10. 专家小组至迟于2021年7月28日向委员会提供中期最新情况通报,并在与委员会讨论后,至迟于2022年1月28日向安全理事会提交最后报告,并在通报和报告中酌情列入关于非法转让和转用常规武器近期趋势以及关于可通过商业活动购买、被委员会指认的个人和实体用来组装无人驾驶飞行器、水载简易爆炸装置和其他武器系统的部件等方面信息,同时铭记这一要求不应对人道主义援助或合法商业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11. 指示专家小组与安全理事会为支持各制裁委员会工作而设的其他相关专家组,特别是与第1526(2004)号决议所设并经第2368(2017)号决议延长任期的分析支助和制裁监测组开展合作;

12. 敦促所有当事方和所有会员国以及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确保与专家小组合作,还敦促所有有关会员国确保专家小组成员安全、通行不受阻碍,尤其是在接触人员、获取文件和出入相关场所等方面,以便专家小组执行任务;

13. 强调必须视需要与有关会员国进行磋商,以便确保本决议规定的措施得到全面执行;

14. 回顾制裁一般性问题非正式工作组关于最佳做法和方法的报告(S/2006/997),包括论及可采取哪些步骤阐明监测机制方法标准的第21、22和23段;

15. 重申安理会打算不断审查也门局势,并准备根据形势发展,视需要随时审查本决议所载措施是否得当,包括加强、修改、暂停或解除这些措施;

16.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附件

苏丹·萨利赫·艾达·艾达·扎宾(SultanSalehAidaAidaZabin)

苏丹·萨利赫·艾达·艾达·扎宾参与了威胁也门和平、安全与稳定的行为,包括也门境内违反适用的国际人道法和践踏人权的行为。

苏丹·萨利赫·艾达·艾达·扎宾系萨那刑事调查局局长。他在恐吓和利用蓄意逮捕、拘留、酷刑、性暴力和强奸政治活跃妇女这样一种政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刑事调查局局长,扎宾对于使用多种拘留场所,包括使用软禁、警察局、正式监狱和拘留中心以及未公开的拘留中心的做法负有直接责任,或鉴于其权力而负有责任,或是同谋。在这些场所,妇女,包括至少一名未成年人,遭受被迫失踪、反复审问、强奸、酷刑,得不到及时医疗并遭受强迫劳动。扎宾本人在某些案例中直接施行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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