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558号决议

2557(2020) 联合国安理会第2558(2020)号决议
S/RES/2558(2020)
2020年12月21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55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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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 S/RES/2558 (2020)

安全理事会 Distr.: General
21 December 2020

第2558(202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20年12月21日通过

安全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重申大会和安全理事会2016年4月27日第70/262号决议和第2282(2016)号决议以及2005年12月20日大会第60/180号和安理会第1645(2005)号、2010年10月29日大会第65/7号和安理会第1947(2010)号、2018年4月26日大会第72/276号和安理会第2413(2018)号决议,并回顾安全理事会主席2016年7月28日、2017年12月21日和2018年12月18日的声明,

重申发展、和平与安全和人权彼此关联,互为强化,

重申应将“保持和平”广义理解为构建社会共同愿景的一个目标和进程,确保顾及社会各方面、各阶层民众的需求,包括开展活动以防止冲突爆发、升级、延续和复燃,消除冲突根源,协助冲突各方停止敌对行动,实现民族和解,走向恢复、重建和发展;强调保持和平是一项共同任务和责任,需由政府和其他所有国内利益攸关方承担,其各个方面应贯穿联合国在冲突所有阶段开展的应对活动的三个支柱,且需持续得到国际关注和援助,

重申国家政府和主管部门在确定、推动和指导建设和平与保持和平的优先事项、战略和活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并在这方面强调,要把包容性作为推进国家建设和平进程和目标的关键因素,以确保顾及社会各阶层和各方面的需要,

注意到今年是安全理事会关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2000)号决议二十周年和安全理事会关于青年与和平与安全的第2250(2015)号决议五周年,认识到妇女和青年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建设和平具有重要意义,还回顾大会题为《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第70/1号决议五周年,

表示严重关切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在世界各地的破坏性影响,特别是在受冲突影响国家,强调指出需全面执行安全理事会第2532(2020)号决议,注意到大会第74/306号决议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还注意到2020年是可持续发展目标行动十年的第一年,认识到在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各项目标和具体目标方面取得进展可能受到阻碍,建设和平和发展成果可能逆转,并强调需将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纳入各项努力,以期重建得更好,

欢迎提交秘书长关于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的报告,[1]欢迎建设和平委员会在2020年7月2日信函中以及独立知名人士小组在2020年7月6日信函中为2020年建设和平架构审查提供宝贵投入,注意到专题和区域磋商的投入,鼓励包括建设和平委员会在内的联合国相关机构和机关进一步审议这些投入,

1. 欢迎会员国,包括通过联合国相关政府间机构,以及整个联合国系统,包括通过联合国改革,特别是在外地一级通过维持和平行动、特别政治任务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工作,以及通过建设和平基金的重要工作,在执行关于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的各项决议方面取得进展,鼓励会员国和整个联合国系统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包括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国际金融机构、民间社会组织、地方建设和平利益攸关方并酌情与私营部门合作,继续采取行动执行关于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的各项决议,推动努力使建设和平工作更加协调一致,支持国家建设和平优先事项,特别是在受冲突影响国家;

2. 特别欢迎建设和平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促请委员会继续加强其咨询、沟通和召集作用,以支持其所审议、由国家主导的国家和区域优先事项和努力,并继续加强工作方法,以提高其支持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工作的效率和影响;

3. 重申有效建设和平必须有整个联合国系统的参与,在这方面强调,联合国系统在受冲突影响国家的长期工作必须联合开展分析和有效的战略规划;

4. 指出建设和平资金筹措仍是一项严峻挑战,因此表示注意到,大会决定在其第七十六届会议期间召开一次高级别会议,以推进、探讨和审议确保为建设和平提供充足、可预测和持续资金的可选方案,并决定自第七十五届会议起邀请联合国相关机构和机关,包括建设和平委员会,根据各自任务事先提供投入,供会员国在高级别会议上审议和讨论,申明致力于取得注重行动的成果;

5. 呼吁在2025年进一步全面审查联合国建设和平工作,请秘书长在审查之前于2022年向大会和安全理事会提交中期报告,并于2024年提交第二次详细报告,又请秘书长在此次审查之后继续每两年提交报告,说明关于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的各项决议的持续执行情况,适当注意相关改革对联合国系统推动执行关于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的各项决议的业绩的影响,重点关注在外地一级产生的系统性影响,供会员国审议;

6.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1. A/74/976-S/202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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