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统计局
2022年04月22日
2022年04月22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玉溪市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4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61.2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00808.85公顷(301.21万亩)。其中,水田51130.10公顷(76.70万亩),占25.46%;水浇地9384.26公顷(14.08万亩),占4.67%;旱地140294.49公顷(210.43万亩),占69.86%。主要分布在新平县、华宁县、峨山县,占全市耕地面积的48.56%。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67752.20公顷(101.63万亩),分布在新平县、元江县,占全市耕地的33.74%;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133056.65公顷(199.58万亩),占66.26%。

位于2度(含2度)以下坡度的耕地26233.79公顷(39.3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3.06%;位于2度—6度(含6度)坡度的耕地19234.96公顷(28.85万亩),占9.58%;位于6度—15度(含15度)坡度的耕地71341.01公顷(107.01万亩),占35.53%;位于15度—25度(含25度)坡度的耕地54984.05公顷(82.48万亩),占27.3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9015.04公顷(43.52万亩),占14.45%。

二、园地89359.63公顷(134.04万亩)。其中,果园78393.21公顷(117.59万亩),占87.73%;茶园4266.66公顷(6.40万亩),占4.77%;其他园地6699.76公顷(10.05万亩),占7.50%。园地主要分布在元江县、新平县、华宁县,占全市园地面积的79.41%。

三、林地987743.69公顷(1481.6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21984.62公顷(1232.98万亩),占83.22%;竹林18095.11公顷(27.14万亩),占1.83%;灌木林地133338.14公顷(200.01万亩),占13.50%;其他林地14325.82公顷(21.49万亩),占1.45%。林地主要分布在新平县、元江县、峨山县、易门县,占全市林地面积的77.08%。

四、草地28094.32公顷(42.14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9.52公顷(0.03万亩),占0.07%;其他草地28074.80公顷(42.11万亩),占99.93%。草地主要分布在元江县、华宁县、澄江市、易门县、峨山县,占全市草地面积的84.1%。

五、湿地1804.30公顷(2.7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玉溪市涉及5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471.18公顷(2.21万亩),占81.54%;沼泽草地211.64公顷(0.32万亩),占11.73%;灌丛沼泽77.98公顷(0.12万亩),占4.32%;森林沼泽41.02公顷(0.06万亩),占2.27%;沼泽地2.48公顷(37.20亩),占0.14%。湿地主要分布在新平县、元江县、江川区、易门县、澄江市,占全市湿地面积的89.7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9806.64公顷(74.7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716.33公顷(5.57万亩),占7.46%;建制镇用地7381.88公顷(11.07万亩),占14.82%;村庄用地31562.52公顷(47.35万亩),占63.37%;采矿用地6120.85公顷(9.18万亩),占12.2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25.06公顷(1.54万亩),占2.0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红塔区、新平县、易门县,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46.02%。

七、交通运输用地26797.44公顷(40.2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43.73公顷(1.12万亩),占2.78%;公路用地14077.97公顷(21.11万亩),占52.53%;农村道路11918.03公顷(17.88万亩),占44.47%;机场用地4.43公顷(0.01万亩);港口码头用地0.39公顷(5.58亩);管道运输用地52.89公顷(0.08万亩),占0.20%。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新平县、元江县、易门县、峨山县,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61.3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637.45公顷(68.4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744.52公顷(10.12万亩),占14.78%;湖泊水面29915.32公顷(44.87万亩),占65.55%;水库水面4906.68公顷(7.36万亩),占10.75%;坑塘水面2371.53公顷(3.56万亩),占5.20%;沟渠918.71公顷(1.38万亩),占2.01%;水工建筑用地780.69公顷(1.17万亩),占1.71%。水域水利设施用地主要为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元江、绿汁江、南盘江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澄江市、江川区、新平县,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67.5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其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当前,全市上下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进一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要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玉溪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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