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塚書 傳本《歸藏》輯校 先秦
(晉)薛貞 注  (清)馬國翰 严可均 輯校
竹書紀年
傳本《歸藏》是晉代汲塚出土的易學文獻,現在只存輯佚本。一些學者懷疑它是僞書,1993年王家台出土秦簡本,才證明確是先秦古書。

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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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貞注:昔神農氏既重爲六十四卦,而《初經》更本包犧八卦成列而六十四具焉,神農氏因之也。
1. 初乾 马国翰:干寶《周禮注》、朱震《易叢說》。其爭言。李過《西溪易說》、胡一桂《周易啓蒙翼傳》。
2. 初坤 马国翰:干寶《周禮注》,朱震曰坤。 马国翰:《西溪易說》、《周易啓蒙翼傳》,朱氏《經義考》引作“榮榮”。
3. 初艮 马国翰:干寶、朱震引幷作“艮”,李過《西溪易說》、黃宗炎《周易象辭》皆引作“狠”,黃云:“艮爲狠,艮有反見之象,無言笑,面目可徵,故取其剛狠之義與?” 马国翰:《西溪易說》、《啓蒙翼傳》。
4. 初兌 马国翰:干寶《周禮注》、朱震《易叢說》。其言語敦。 马国翰:《西溪易說》、《啓蒙翼傳》。
5. 初犖 马国翰:干寶《周禮注》。朱震曰坎。李過曰:“謂坎爲犖,犖者勞也,以爲萬物勞乎坎也。”黃宗炎曰:“坎爲勞卦,故從勞諧聲而省。物莫勞于牛,故從牛。” 马国翰:《西溪易說》、《啓蒙翼傳》。
6. 初離 马国翰:干寶《周禮注》、朱震《易叢說》。離監監。 马国翰:《西溪易說》、《啓蒙翼傳》。
7. 初釐 马国翰:干寶《周禮注》。朱震曰震。李過曰:“震爲釐,釐者理也,以帝出乎震,萬物所始條理也。”黃宗炎曰:“震爲釐,離當爲釐,于震則不近,豈以雷釐地而出以作聲與?” 马国翰:《西溪易說》、《啓蒙翼傳》。
8. 初巽 马国翰:干寶《周禮注》、朱震《易叢說》。有鳥將至而垂翼。 马国翰:《西溪易說》、《啓蒙翼傳》。嚴曰:《路史·後紀》五,又《發揮》。案:《玉海》三十五引作“初乾、初奭、初艮、初兌、初犖、初離、初厘、初巽,卦皆六畫”,奭即坤,犖即坎,釐即震,世有《歸藏鏡》,亦作奭、作犖、作釐。

齊母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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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翰:“齊母”不知何義。按《歸藏》以坤爲首,坤者,物之母也。郭璞《山海經注》又引有《鄭母經》,疑十二辟卦以十二分野配之,未審是否。
曰:舊言之擇,新言之念。
[六十四卦] 马国翰:依李過《西溪易說》所載,自乾至馬徒凡六十卦,其四卦闕者補之。
1. 乾 马国翰:《西溪易說》引闕四卦,賈公彥《禮記疏》:“此《歸藏易》以坤爲首”,據《初經》補。薛貞注:商《易》首坤,自立道以來,序合如此。《繋辭》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皆先陰而後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皆先柔而後剛,則商《易》首坤,爲得先陰後陽、先柔後剛之義。
2. 坤 马国翰:《西溪易說》,下幷同。
3. 屯 马国翰:《西溪易說》云:“今以《周易》質之《歸藏》,不特卦名用商,卦辭亦用商,如屯之‘屯膏’,師之‘帥師’,漸之‘取女’,歸妹之‘承筐’,皆用商《易》舊文。”
4. 蒙
5. 溽 马国翰:《西溪》曰:“需爲溽。”黃宗炎曰:“雲上天而將雨,必有濕溽之氣先見于下。”
6. 訟
7. 師,帥師。 马国翰:《西溪易說》。
8. 比
9. 小毒畜 马国翰:《西溪》曰:“小畜爲小毒畜。”黃宗炎曰:“大畜、小畜爲大毒畜、小毒畜,毒取亭毒之義。” 马国翰:朱震《漢上易傳·叢說》引《小畜》。
10. 履。
11. 泰
12. 否
13. 同人
14. 大有
15. 佷
16. 釐
17. 大過
18. 頤
19. 困
20. 井
21. 革
22. 鼎,鼎有黃耳,利取鱣鯉。 马国翰:歐陽詢《藝文類聚》卷九十九。
23. 旅
24. 豐
25. 小過
26. 林禍 马国翰:《西溪》曰:“臨爲林禍。”
27. 觀
28. 萃
29. 稱 马国翰:黃宗炎曰:“升爲稱,地之生木,土厚者茂,瘠者瘁,言木與土相稱也。”
30. 僕 马国翰:黃宗炎曰:“剝爲僕。”《太平御覽》卷八百四十引作“剝”。馬驌《繹史》卷十四引作“君子得其粟”。
(剝:良人得其粟。其玉亦瘕,其粟亦沙。)[日]滋野貞主等編《秘府略·百穀部·粟》引。
31. 復
32. 毋亡 马国翰:黃宗炎曰:“无妄爲母亡,母即无,亡即妄,非有他也。”
33. 大毒畜 马国翰:《西溪》曰:“大畜爲大毒畜。”
34. 瞿 马国翰:黃宗炎曰:“瞿當屬觀。”案:《西溪》引已有觀,朱太史彝尊《經義考》以反對爲義,謂瞿在散家人之前,則睽也。《爾雅·釋獸·羊屬》郭璞注引《歸藏》“兩壺兩羭”,邢昺疏:“此《齊母經》‘瞿有’之文也。案彼文”云云,考《西溪易說》引《歸藏》卦名有“瞿”,此即瞿卦爻辭也,邢昺謂“瞿有”之文恐非。
35. 散家人 马国翰:黃宗炎曰:“家人爲散家人,則義不可考。”
36. 節
37. 奐 马国翰:黃宗炎曰:“渙爲奐,古字或加偏旁或不加偏旁,因而互易也。”
38. 蹇
39. 荔 马国翰:黃宗炎曰:“解爲荔,荔亦有聚散之義。”
40. 員 马国翰:黃宗炎曰:“損爲員。”
41. 諴 马国翰:黃宗炎曰:“咸爲諴。”朱太史曰:“以損爲員,而諴次之,則諴爲益也。”
42. 欽 马国翰:黃宗炎曰:“欽當屬旅。”朱太史曰:“欽在恒之前,則咸也。”43. 恒
44. 規
45. 夜 马国翰:黃宗炎曰:“規當屬節,夜當屬明夷。”案:《西溪》引已有節、明夷。朱太史曰:“規、夜二名不審當何卦,非夬、姤則噬嗑、賁也。”案:古者書契取諸夬,于規義近;夜有姤遇取女義,疑規當屬夬,夜當屬姤也。
46. 巽
47. 兌
48. 離
49. 犖
50. 兼 马国翰:黃宗炎曰:“謙爲兼。”
51. 分 马国翰:黃宗炎曰:“分當屬睽。”朱太史曰:“以謙作兼,而分次之,則分爲豫也。”
52. 歸妹,承筐。 马国翰:《西溪易說》。
53. 漸,取女。 马国翰:同上。
54. 晉
55. 明,垂其翼。 马国翰:同上。
56. 岑 马国翰:黃宗炎曰:“岑當屬賁。”朱太史曰:“岑在未濟前,則既濟也。”
57. 未濟
58. 遯 马国翰:黃宗炎曰:“遯爲,形義本通,無有异義。”
59. 蜀 马国翰:黃宗炎曰:“蠱爲蜀,蜀亦蟲也。”
60. 馬徒 马国翰:朱太史曰:“以蠱爲蜀,而馬徒次之,則馬徒爲隨也。”
马国翰:已上六十卦幷《西溪易說》引,奭一卦據《初經》補。
61. 大壯
馬注曰:“羅苹《路史注》云:‘《初經》卦皆六位,其卦有明夷、熒惑、耆老、大明之類,昔啓筮明夷、鯀治水枚占大明、桀筮熒惑、武王伐商枚占耆老是也。’案:《西溪》引明夷即明夷,乾下應有奭卦,已據干寶、朱震所引《初經》補之,合熒惑、耆老、大明,恰符六十四卦之數,依黃、朱二家所釋,惟闕噬嗑、賁、中孚,未知所屬,補附于此。”但是根據《鄭母經》,熒惑、耆老、大明皆占筮之人物,幷非卦名,除此之外還有巫咸、皋陶、昆吾、有黃龍神、禺强等等,皆非卦名,羅苹之說固謬,故此三卦不可信。是傳本《歸藏》尚缺噬嗑、中孚二卦。秦簡本《歸藏》分別作“筮”、“中”。

鄭母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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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夷曰:昔[者]夏后啓筮:乘飛龍而登于天,而枚占于皋陶,[皋]陶[占之]曰:“吉。” 马国翰:郭璞《山海經注》引《鄭母經》曰:“夏后啓筮御飛龍登于天,吉。”案:張華《博物志》卷九《雜說上》引多“明夷曰昔”及“而枚占于皋陶陶曰”十二字,“御”作“乘”,“龍”下有“而”字。《太平御覽》卷九百二十九引《歸藏》曰:“昔夏后啓上乘龍飛以登于天,睪陶占之曰吉”,文雖小异,要爲此節遺文也,茲據補。嚴曰:《穆天子傳》五注云:“嵩高山,啓母在此山化爲石,而子啓亦登仙,皆見《歸藏》。”王謨曰:按《山海經》注引《鄭母經》曰:“夏后啓筮御飛龍登于天臺”,下有“明啓亦仙也”句,疑是郭注或即薛貞注,要非本文。而《路史·後紀》引此作《鄭母經·明夷》也。
(昔[者]夏后啓筮,乘龍以登于天,枚占于皋陶,皋陶[占之]曰:“吉而必同,與神交通,以身爲帝,以王四鄉。”)
2. 昔[者]夏啓筮徙九鼎,啓果徙之。 马国翰:《博物志》卷九《雜說上》引此與前爲一節,下更有四節,蓋一篇之文,故次于此。嚴曰:《路史·後紀》十四。
3. 昔[者]舜筮登天爲神,枚占有黃龍神,[有黃龍神占之]曰:“不吉。” 马国翰:同上。
4. [昔者]武王伐紂,枚占耆老,耆老[占之]曰:“吉。” 马国翰:同上。
([昔者]武王伐商,枚占耆老,[耆老占之]曰:“不吉。”)嚴曰:《路史·後紀五》。
5. 昔[者]鯀筮注洪水而枚占大明,[大明占之]曰:“不吉。有初無後。”) 马国翰:同上。
(鯀筮之于《歸藏》,得其大明,曰:“不吉。有初亡後。”)嚴曰:《路史·後紀》十三。
6. 昔者桀筮伐唐而枚占熒惑,[熒惑占之]曰:“不吉。不利出征,惟利安處,彼爲狸,我爲鼠,勿用作事,恐傷其父。” 马国翰:《太平御覽》卷八十二引《歸藏》云:“昔桀筮伐唐而枚占熒惑曰:‘不吉。不利出征,惟利安處,彼爲狸爲鼠”,脫“爲”、“我”二字。又卷九百一十二引云:“昔者桀筮伐唐而枚占熒惑曰:‘不吉。彼爲狸,我爲鼠,勿用作事,恐傷其父。’”王氏《漢藝文志考》順爲一節,今依錄之。《博物志》引云:“桀筮伐唐而枚占熒惑曰:‘不吉’”,不及爻辭,彼蓋約文言之爾。嚴曰:《御覽》卷八十二,又九百十二,《路史·後紀》十四。
7. 昔者羿善射,彃十日,果畢之。 马国翰:郭璞《山海經注》引《鄭母經》。《尚書·五子之歌》正義、《春秋左傳·襄四年》正義幷引《歸藏》“羿蹕”。嚴曰:洪興祖《補注天問》引《歸藏易》云:“羿畢十日”,即此約文。
8. 借者起射羿而賊其家,久有其奴。注:起,羿臣之名。奴,子也。
9. 節:殷王其國,常毋若谷。 马国翰:《周禮·春官·太卜》賈公彥疏引《歸藏》云“見節卦。”羅苹《路史注》引作“常毋谷月。”嚴曰:《周禮·太卜》疏,《路史·發揮》。
10. 昔者豐隆筮將雲氣而吉核之也。嚴曰:《北堂書鈔》一百五十。案:舊寫本每條删下半段,以“之也”字代之,通部如此。《穆天子傳》二注云:“豐隆筮御雲,得《大壯》卦,遂爲雲師”,《離騷》洪興祖《補注》引此注作“豐隆筮師御雲,得大壯卦,遂為雷師”,多一“師”字,乃本《歸藏》之文。陳禹謨本作“雖有豐隆莖,得雲氣而結核”,蓋臆改也,不足據。
(豐隆筮雲氣而告之。)
11. 昔[者]黃神與炎神爭鬥涿鹿之野,將戰,[枚]筮于巫咸,巫咸[占之]曰:“果哉而有咎。” 马国翰:《太平御覽》卷七十九,《漢藝文志考》引云:“黃帝將戰,筮于巫咸。”羅苹《路史注》引云:“昔黃神與炎帝戰于涿鹿。”嚴曰:《御覽》七十九,《路史·前紀三》、《後紀四》。
12. 羿請不死之藥于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于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昌。”嚴曰:《續漢天文志上》注引張衡《靈憲》,當是《歸藏》之文。王謨曰:案張衡《靈憲》云:“羿請無死之藥于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于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昌。’”此文當出《歸藏》。
(昔常娥以不死之藥奔月。) 马国翰:《文選》卷十三謝希逸《月賦》注,《太平御覽》卷九百八十四,《漢藝文志考》引作“昔常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藥服之,遂奔月爲月精。”
(昔常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藥服之,遂奔月爲月精。)嚴曰:《北堂書鈔》一百五十,《文選·月賦》注、《宣貴妃誄》注、《祭顔光祿文》注,《御覽》九百八十四。
13. 昔者河伯筮與洛戰,而枚占昆吾,[昆吾]占之[曰]:“不吉。”馬、嚴曰:《初學記》卷二十。
14. 昔[者]穆王天子筮出于西正,不吉,曰:“龍降于天,而道里修遠。飛而中天,蒼蒼其羽。”馬、嚴曰:《太平御覽》卷八十五。
(昔穆王子筮卦于禺强。) 马国翰:《莊子釋文》,《漢藝文志考》卷一。嚴曰:《莊子·大宗師》釋文,《路史·後紀》五。

啓筮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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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翰:朱氏《經義考》云:“按《歸藏》之書,有《本蓍篇》,亦有《啓筮篇》。”
1. 昔[者]夏后啓筮享神于大陵而上鈞台,枚占皋陶,[皋陶占之]曰:“不吉。” 马国翰:《太平御覽》卷八十二,《初學記》卷二十二引至“鈞台”。嚴曰:《北堂書鈔》八十二,《初學記》卷二十四,《御覽》卷八十二。
2. 昔者夏后啓享神于晉之虛,作爲璿台,于水之陽。 马国翰:《文選》卷四十六王元長《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注,《太平御覽》卷八十二引《啓筮》,又卷一百七十七引作“晉之靈台”,無“昔者”及“于水之陽”。嚴曰:《藝文類聚》六十二,《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初學記》二十四,《御覽》一百七十七。
(夏后曰啓筮享神于晉之靈台,作璇台。)
3. 昔者女媧筮張雲幕,枚占神明,[神明]占之曰:“吉。昭昭九州,日月代極。平均土地,和合四國。” 马国翰:《太平御覽》卷七十八,《漢藝文志考》卷一。嚴曰:《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二,《初學記》二十五,《御覽》七十八。王謨云:《初學記》作“枚占神明”
4. 蚩尤出自羊水,八肱八趾疏首,登九淖以伐空桑,黃帝殺之于青丘。王謨曰:《初學記》引《啓筮》止此。下從《繹史》鈔補。 马国翰:《初學記》卷九引“蚩尤”至“青丘”,馮惟納《詩記》引有《棡鼓之曲》以下。嚴曰:《初學記》九,《路史·後紀》四。案:《路史》又云:“蚩尤疏首虎腃,八肱八趾,見《啓筮》。”
(蚩尤伐空桑,帝所居也。) 马国翰:羅苹《路史注》。
5. 有一星,出于題山之上。三月烏出,必以風雨。
6. 坤:帝堯降二女爲舜妃。嚴曰:《周禮·太卜》疏引《坤·開筮》,坤是其卦名。
7. 空桑之蒼蒼,八極之既張,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職出入,以爲晦明。 马国翰:羅泌《路史·前紀》二引《啓筮》。
8. 瞻彼上天,一明一晦。有夫羲和之子,出于陽谷。 马国翰:郭璞《山海經注》引《啓筮》。嚴曰:《山海經·大荒南經》注。
9. 有白雲出自蒼梧,入于大梁。 马国翰:虞世南《北堂書鈔》卷一百五十,徐堅《初學記》卷一,《文選》卷二十謝元輝《新亭渚別范零陵詩》李善注。嚴曰:《藝文類聚》一,《文選·謝脁〈新亭渚別范零陵詩〉》注,《初學記》一,《白貼》二,《御覽》八,又八百七十二。
10. 共工人面、蛇身、朱髪。 马国翰:郭璞《山海經注》、羅苹《路史注》幷引《啓筮》。嚴曰:郭璞《山海經·大荒西經》注,《藝文類聚》十七,《御覽》七十八。
11. 麗山之子,青羽人面馬身。 马国翰:郭璞《山海經注》引《啓筮》,羅苹《路史注》引首句云:“麗山之子鼓”。王謨曰:“按《山海經》云:‘鐘山其子曰鼓,其狀如人面而龍身’,郭注:‘此亦神名,名之爲鐘山之子耳。其類皆見《啓筮》’。文無可考。下又引《啓筮》‘麗山之子’云云,本爲二事,而《路史·後紀》引作‘麗山氏之子鼓’,非也。”
12. 金水之子,其名曰羽蒙,乃占之曰:“羽民是生百鳥。” 马国翰:《文選》卷十三禰正平《鸚鵡賦》注引作《殷筮》,《太平御覽》卷九百十四作《啓筮》,引多“乃之羽民”四字。嚴曰:《文選·鸚鵡賦》注,《御覽》九百十四。
13. 羽民之狀,鳥喙赤目而白首。 马国翰:郭璞《山海經注》引《啓筮》。嚴曰:《山海經·海外南經》注。
14. 滔滔洪水,無所止極,伯鯀乃以息石、息壤以填洪水。 马国翰:郭璞《山海經注》引《啓筮》。嚴曰:《山海經·海內經》注,又見《史記·甘茂傳》索隱。
15. 鯀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化爲黃龍。 马国翰:同上。嚴曰:《山海經·海內經》注。
(鯀殛死,三歲不腐,副之以吳刀,是用出禹。)嚴曰:《初學記》二十二,《路史·後紀》十二。
(大副之吳刀,是用生禹。) 马国翰:《初學記》卷二十二。
16. 昔彼《九冥》,是與帝《辨》同宮之序,是爲《九歌》。 马国翰:郭璞《山海經注》引《啓筮》。嚴曰:《山海經·大荒西經》注。
17. 不得竊《辨》與《九歌》以國于下。 马国翰:同上。嚴曰:《山海經·大荒西經》注。

本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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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蓍二千歲而三百莖,其本以老,故知吉凶。 马国翰:張華《博物志》。
2. 蓍末大于本爲上吉,蒿末大于本次吉,荊末大于本次吉,箭末大于本次吉,竹末大于本次吉。蓍一五神,蒿二四神,荊三三神,箭四二神,竹五一神。筮五犯皆藏,五筮之,神皆聚焉。 马国翰:《太平御覽》卷七百二十七引《歸藏》,按《博物志》云:“蓍末大于本上吉,次蒿,次荊,皆如是”,蓋約文言之。朱太史《經義考》云:“當屬《本蓍篇》中語”,茲幷據以采補。嚴曰:《御覽》卷七百二十七引《歸藏》,不著篇名。《崇文總目》云:“今唯存《初經》、《齊母》、《本蓍》三篇”,知此爲《本蓍篇》文。
3. 筮必沐浴齋潔焚香,每月望浴蓍,必五浴之。浴龜亦然。 马国翰:《博物志》卷九。

遺爻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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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翰:案:徐善《四易》謂《歸藏》三百八十四爻,是每卦六爻,與《周易》同爻,當屬經,傳注所引只有《齊母》、《鄭母》,其可考者已分屬于二篇,其但引卦名與卦名幷不詳者,未敢强屬,故附經後,題“遺爻”以別之。已上爻辭有卦名可考者依《西溪易說》所次卦序次之,至所引《初乾》“其爭言”、《初坤》“榮犖之華”、《初艮》“徼徼鳴狐”、《初兌》“其言語敦”、《初犖》“爲慶身不動”、《初離》“離監監”、《初釐》“燂若雷之聲”、《初巽》“有鳥將至而垂翼”,雖皆有卦名而皆系“初”字,故入《初經》,不復錄此,其無卦名可考者列後。凡傳紀所引無篇名可考者,皆附于下。
1. 乾者,積石風穴之琴。亭之者弗亭,終身不瘳。 马国翰:《北堂書鈔》。嚴曰:《北堂書鈔》一百五十八。
2. 離處彼南方,與日月同鄕。
3. 上有高臺,下有雍池,以此事君,其富如何。 马国翰:《太平御覽》卷四百七十二,王應麟《漢藝文志考》引作“以此賈市,其富如河漢”,《繹史》引作“河海”。
(上有高臺,下有雍池。以此事君,其貴若化;若以賈市,其富如河。)嚴曰:《御覽》四百七十二。
4. 有人將來,遺我貨貝。以至則徹,以求則得。有喜則至。 马国翰:《藝文類聚》卷八十四,《太平御覽》卷八十七。嚴曰:《藝文類聚》卷八十四,《太平御覽》卷八百七十。
5. 有人將來,遺我錢財,日夜望之。 马国翰:《太平御覽》卷八百三十五。嚴曰:《太平御覽》卷八百三十一。
6. 君子戒車,小人戒徒。 马国翰:《文選》卷二十顔延年《秋胡妻詩》注,王應麟《玉海》卷三十五。
7. 有鳧鴛鴦,有雁鷫鷞。 马国翰:《藝文類聚》卷九十二,《太平御覽》卷九百二十五,《漢志考》卷一。
8. 東君、雲中。 马国翰:司馬貞《史記索隱》云:“東君、雲中,見《歸藏易》。”
9. 穆王獵于戈之墅。 马国翰:《太平御覽》卷八百三十一引《尚書歸藏》,“尚書”二字誤。嚴曰:《御覽》卷八百三十一。
10. 求息得酒,言語譊譊。《原本玉篇殘卷·言部》,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六引下句。
11. 縈々[之]華,絫々之實。《原本玉篇殘卷·厽部》。
12. 祟在司命也。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七十八、卷八十二。
13. 痿痺,暴厲之疾也。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四。
14. 乾爲天、爲君、爲父、爲大赤、爲辟、爲卿、爲馬、爲禾、爲血卦。 马国翰:朱震《易叢說》、羅苹《路史注》。嚴曰:此蓋《說卦》文,殷《易》先有,非始《十翼》。
15. 蒼帝起,青雲扶日,赤帝起,黃雲扶月。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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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辟卦
子復,丑臨,寅泰,卯大壯,辰夬,巳乾,午姤,未遯 马国翰:朱太史曰:“《歸藏》本文作。”申否,酉觀,戌剝 马国翰:朱太史曰:“《歸藏》本文作僕。”亥坤 马国翰:徐善《四易》。
馬引徐善曰:“此《歸藏》十二辟卦,所謂商易也。辟者,君也。其法:先置一六畫坤卦,以六陽爻次第變之,即成復、臨、泰、大壯、夬五辟卦;次置一六畫乾卦,以六陰爻次第變之,即成姤、遯、否、觀、剝五辟卦,十辟見而綱領定矣。又置一六畫坤卦,以復辟變之,成六卦之一陽;以臨辟變之,成十五卦之二陽;以泰辟變之,成二十卦之三陽;以大壯辟變之,成十五卦之四陽,以夬辟變之,成六卦之五陽。更進爲純乾,而六十四卦之序已定矣。徐而察之,乾之六位已爲遞變之新爻,而坤之六位猶爲未變之舊畫,即卦中陽爻已變而陰爻猶故也。于是復置新成之乾卦,以姤辟變之,成六卦之一陰;以遯辟變之,成十五卦之二陰;以否辟變之,成二十卦之三陰;以觀辟變之,成十五卦之四陰;以剝辟變之,成六卦之五陰,更進爲純坤之六位已更新矣。卒之非有兩營也,止此六十四虛位,順而求之,由坤七變,得陽爻一百九十二,而純坤之體見。逆而溯之,由乾七變得陰爻一百九十一,而純坤之體見。一反一覆,而三百八十四爻之易全矣。”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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