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7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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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七十五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七十四卷目錄

 雷電異部彙考一

  易經震卦

  詩經小雅十月

  汲冢周書時訓解

  春秋繁露五行五事

  師曠占雜占

  京房易傳雷電占

  易妖占冬雷占

  南齊書五行志

  雜兵書軍中雷電占

  田家五行論雷 論電

  觀象玩占雷電總敘 占法

  管窺集要雷占

 雷電異部彙考二

  夏桀一則

  商武乙一則

  周成王一則 桓王一則 襄王一則

  秦始皇一則 二世一則

  漢惠帝一則 景帝二則 昭帝元鳳一則 王莽始建國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明帝永平一則 和帝元興一則 殤帝延平一則 安帝永

  初二則 元初四則 永寧一則 建光一則 延光一則 順帝永和一則 桓帝建和一

  則 靈帝熹平一則 中平一則 獻帝初平二則

  魏明帝景初一則

  吳大帝赤烏一則 廢帝建興一則 永安二則

  晉武帝太康三則 惠帝永康一則 太安一則 永興一則 懷帝永嘉一則 愍帝建

  興一則 元帝太興一則 永昌一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帝咸和三則 穆帝永和一則

   升平二則 孝武帝太元五則 安帝隆安一則 元興一則 義熙四則

  宋文帝元嘉十則 前廢帝景和一則 明帝泰始四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順帝昇明

  一則

  南齊高帝建元三則 武帝永明八則

  梁武帝天監三則 中大通一則

  陳武帝永定一則 宣帝太建五則

  北魏太祖天賜一則 世祖神麚一則 太延二則 顯祖皇興二則 高祖太和三則

  北齊後主武平一則

  隋文帝開皇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中宗嗣聖三則 睿宗延和一則 元宗開元四則 代宗永泰一則

   大曆一則 德宗建中二則 貞元三則 憲宗元和一則 穆宗長慶二則 文宗太和

  一則 武宗會昌一則 懿宗咸通一則 僖宗乾符一則 昭宗乾寧一則 昭宣帝天祐

  一則

  遼太宗天顯一則 景宗乾亨一則

庶徵典第七十四卷

雷電異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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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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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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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程傳「雷重仍」則威益盛;君子觀「《洊》雷威震」之象,以恐懼自修飭循省也。君子畏天之威,則修正其身,思省其過咎而改之。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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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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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煜震電,不寧不令。

朱註《煜煜》,電光貌。十月而雷電,亦災異之甚者。

《汲冢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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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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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又五日,雷乃發聲。雷不發聲,諸侯無民。

秋分之日,雷始收聲。雷不收聲,諸侯淫佚。

春分又五日,始電;不電,君無威震。

《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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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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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言不從,則金不從革,而秋多霹靂。霹靂者,金氣, 其音商也,故應之以霹靂。王者視不明,則火不炎上, 而秋多電。電者,火氣也,其音徵也,故應之以電。

《師曠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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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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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初起,其音恪恪。」霹靂者,所謂雄雷,旱氣也。「其鳴 依依」,音不大霹靂者,謂之雌雷,水氣也。

春分,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中,其所住者,兵起;其上 無雲而雷,名曰「天狗行」,不出三年,其國亡。

初,雷從金門起,上旬旱,下出熟。一曰:「歲中兵革起。」

《京房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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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電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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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雷不雷」,陽德弱也。

雷電殺人何?雷天拒難折衝之臣也。君承用節度,即 雷以節暴,暴人威福,則雷電殺人。

《易妖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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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雷占》
===天冬雷,地必震,教令撓,則冬雷,民饑。

《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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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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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雷於天地為長子,以其首長,萬物與之出入,故 「雷出萬物出,雷入萬物入。」夫雷者,人君之象,入則除 害,出則興利。雷之微氣,以正月出,其有聲者,以二月 出,以八月入;其餘微者以九月入。冬三月,雷無出者, 若是陽不閉陰,則出涉危難而害萬物也。

《傳》曰:「雷電所擊」,蓋所感也,皆心思有尤之所致也。

《雜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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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雷電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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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電霹靂破軍中樹木屋舍者,徙去吉也。雷電風所 從來,不可逆而相代,宜慎之也。

《田家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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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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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云:「未雨先雷,船去步來,主無雨。」諺云:「當頭雷無雨, 卯前雷有雨。」凡雷聲嚮烈者,雨陣雖大而易過。雷聲 殷殷然,嚮者卒不晴。雷初發,聲微和者,歲內吉,猛烈 者凶。甲子日尤吉。雪中有雷,主陰雨,百日方晴。東州 人云:「一夜起雷三日雨。」言雷自夜起必連陰。

《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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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秋之間,夜晴而見遠電,俗謂之熱閃。在南主久晴, 在北主便雨。諺云:「南閃千年,北閃眼前。」北閃俗謂之 北辰閃,主雨立至。諺云:「北辰三夜無雨大怪」,言必有 大風雨也。

《觀象玩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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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電總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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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曰:霹靂者,金氣也。一云:霹靂振物也。《釋名》 曰:「霹靂,折也,所歷皆破。折,震,戰也,所擊輒破,若攻也。」 京房曰:「霆者,金之餘氣也。金者,內鑑而外冥。」

電,陽精之發見也。先電而後雷隨之者,陽勝陰也。正 雷先鳴而後電者,陰勝陽也。其占為「人君失德,戚臣 將起。」電色黃,有雹;色赤白,有大風。

《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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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雷聲初發和雅,其歲善;雷聲激烈,歲惡人災。 《京房占》曰:「雷起乾,人多病,國安;起坎,多雨;起艮,禾好 枲長,五穀賤;起震,穀暴貴,其歲豐;棺木貴;起巽,雨雹 傷五穀;一曰:蟲生霜早降;起離,夏旱,火災;起坤,蟲傷 穀;起兌,金鐵貴。」

《開元占》曰:「雷發聲於坎,多水於艮,山崩於震,多氣於 巽,大風於離,旱於坤,土工興於兌,兵起於乾。」 《天鏡占》曰:「春雷起於東方,五穀皆熟;夜雷半熟,起南 方,歲小旱;夜大旱,穀倍貴,禾不成;起西方,穀半熟;一 曰其野有暴貴,牛羊大災;夜雷,五穀蟲起北方,海溢 山涌,五榖不成;夜雷大水起西北,牛馬疫,民流;夜雷, 大旱。」

八魁日有疾雷大戰,大風起,有急令。八魁日者,春己 巳丁丑,夏壬戌甲午,秋己丑丁未,冬戊寅壬辰是也。 一曰「秋己亥。」

夜半雷一聞聲,或有電無雷,皆主人君絕命。

「雷擊貴人之殿,小人持政,地削君亡,不出六年。」 雷擊宗廟,君死國亡。

天無雲,若有大聲如雷一聲,謂之「天鼓」,其地兵起。 營上雷鳴一聲止,使命至。城邑上有聲如雷,有兵爭。 兵發之日,有雷鳴一聲,不宜進戰。

《軍行》:或對敵,有雷從我軍上入彼軍中,戰大勝;從彼 軍來,我軍中大敗。

軍帳上忽有震雷一聲,宜搜奸伏。

霹靂大風雨,發屋折木。小人在位,賢人走出。一日大 風,非常霹靂,君用讒言殺人。

霹靂擊宮殿。《春秋合誠圖》曰:「女工急。」《春秋潛潭巴》曰: 「臣下有謀。」《天鏡》曰:「霹靂擊宮殿,大夫謀逆,不出五年, 兵起流血。」

霹靂擊宗廟,是謂「天戒」,人君暴亡,不出八年,削地奪 國。

軍中有霹靂,士卒叛。

「凡無雲而霆」,人君以暴罰也。

「《霆》,中天而見人君」,自以為明也。

「霆如交蛇,光明而上」者,人君行明而直也。

「《霆》正赤」下至「《地復》上」者,人君好聽讒言也。

《霆》,東西南北皆有人君行役,不避四時也。

《霆》,正黃而光澤,人君行明也。

「《霆》,直而長明」者,人君微行,人不知之。

「霧而霆」,人君默行,事不得實也。

「《霆》,瞬瞬暉暉」,人君實不知而自明也。

霆或無雲而以昏數見者,人君以微言而害人也。一 曰「默言。」

「霆如蛇曲,明久而後止」者,人君行不明,莫以為是也。 「天陰不雨」,但為霆者,人君陰行,欲以求事實也。 霆而無,雷,君絕命。雷既息,或未雷不雨而發乎潭洞 溪壑之中,青龍所為也。《不占雷先鳴而後電,執法之人貪利。

「電如聚火而徙」,人君絕命。

電光晝夜煠煠,三日以上不止,其發處兵破。

「霧而電」,人君默行;「不得實」,天下多冤。

電從日邊向月,人多死怖。

《大電光繞》北斗樞星照郊野,天孕聖人。

《管窺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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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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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雷,出以二月,收以八月,若發於當出之先,當收之 後,皆為非時刑賞失當之所致也。以所鳴日時占其 災咎。

子日有讒臣在君側,又為盜賊,為水,為兵,為死喪哭 泣事。

丑日相易,天子有動,兵大出。

「寅」日,外兵起,後宮不安,有妖言人災,大水,河津不通, 天下多惡風。

卯日,王者不安,將相易,兵馬動,後宮有變。

辰日兵起,天下不安。有失土庫,兵出,農人憂。

巳日,蠻夷兵動,吳楚不安,兵車動。

午日,王者過侈,淫樂無度,又為火災,宗廟有變事。 未日有大水,有巫蠱咒詛,大臣受誅,失庫藏火災,有 兵疫,馬死,財寶出,天下多死人。

申日:兵起將災,虎狼為害。

酉日有遠使西戎,燕趙有邊兵動,道路多艱。

戌日,王者遷居,宮室,土木之工興,有火災,倉粟出,人 饑。

亥日,風雨不節,大寒殺物,大水,兵起。

凡非時而雷,當有兵發於所起之方。而之其所往之 方,若有風從之,則兵勝;風逆,有戰。京房曰:「天冬雷,地 必震。」又曰:「教令擾,蟄蟲出行。」雷聲連日不止,謂之失 信。人君號令不常,民多憂怨。

凡雷先發而後電者,陰勝陽也。其占為「人君失德,賊 臣將起。」

凡雷發非時,大臣專政,女主擅權,人君失政,賊臣將 起。《傳》曰:「雷者,陰陽和合,震動萬物。春分發,秋分藏。非 時而鳴,軍破國殃。」非時而發,在子日君側有讒臣盜 起,有水災、死喪哭泣事。丑日將相不安,兵出外。丑金 庫震動之兵必出也。寅日邊兵起,有妖惑眾,津梁不 通,有讒臣,後宮不安。其所發之地,兵災。卯日天子宮 中不安,大臣災,萬物不成。辰日兵起,天子憂,失地有 水災。巳日蠻夷兵動,其地有兵饑。午日王者宴樂無 度,其地有火災,有死喪。未日有大水,有咒詛事,大臣 誅,庫藏有火,其國有死君,兵疫。申日地動,將軍有憂。 酉日燕趙有兵起,邊兵動。戌日土工興。戌為樓臺,又 為火庫,有火災,宮舍遷動,倉粟出。亥日有大火,水寒 殺物,兵起。亥為六陰之極,故為水、為寒。亥位在乾,故 為兵起。十二支日非時雷發占與前參玩

凡遇啟蟄而不雷,政弛臣慢,國勢將危。一曰:「當雷不 雷,君弱臣強。」

二月雷不鳴,百果不實,小兒多死。

三月,雷不鳴,秋多盜賊。

「四月,雷不鳴」,君令不行,臣專政。

五月,雷不鳴,大臣卒,五穀減半。

六月,雷不鳴,蝗蟲生,民不安。

夏三月不聞雷,五穀不成,人疾病。

春,正月,雷。民不炊,為喪,為疫,應在所發之方。一曰:「王 者舉事不時。」

秋雷大鳴,五穀不實。諺曰:「秋雷碌碌,有稻無穀。 七月雷吼,有急令。」

冬,雷震動,萬物不成,蟲不藏,兵起山崩,所當之鄉,骸 骨盈野。夜雷尤甚。

冬至日雷,天下大兵,盜賊橫行。雷雨大作,不出五年 國亡。凡雷冬起者,陽氣不藏也。以雷鳴之日知何方, 亦曰「各以其辰為方。」

「春雷不發,冬雷不藏」,兵起國亡。

「凡雷而不雨」,人君舉事,無益於民,有風則令行,無風 則令不行。一曰:上下不和,則雷而不雨。

「雷先鳴而後電」,執法者貪苛也。「雷而不電」,王者舉事 不明。

「雷或霹靂而無風雨」者,剛柔不均,激氣並作,君臣忿 爭,惡令暴出。

「《庚午》,日有雷」,其月有兵。

雷震地裂,大臣專恣,士庶分離,國敗亡。

「雷聲格格,雨下籍籍。」人君無施,百姓侮之。

「雷聲連延不絕」,人君行令,不合於民,民不知畏,號令 不行。

《雷》聲或東或西,或南或北。「君令無恆,民不知法」,大亂 將起。

春三月甲子、乙丑、戊寅、辛卯、戊午之日,有雷擊物,且 有兵。大雷,大兵。

春夏甲子、丙寅、戊子兵起,期不出三日夏三月,甲子、乙丑、戊寅、辛卯之日,有疾風大雷,有軍 在外,大戰,城壞,無兵兵起。一曰:「春甲子、己丑、戊寅、己 卯、戊午;夏,甲子、己丑、戊寅。」

春己丑、丁丑、夏甲午、壬戌、己亥、丁未、冬甲寅。又曰:「春 戊寅、夏戊申、冬戊子,日不雨而有雷電,其聲所及,有 死將流血。」

秋庚午,日雷,其地兵起,不出一月。

秋三月、冬三月,雷鳴,兵起,客利主人,不利。

凡甲子大雷,不出其月,兵起。

《庚子》日,大雷,不出一月,有惡令,亦為兵起。

《戊子》日,雷鳴三日不止,其下大戰。

不雨而雷,外兵歸,內兵起。

凡占雷,初起天門,人安。初起水門,流水滂沱。初起土 門,五穀賤,枲長。一云:「多疾病。」初起木門,棺木貴。一云: 「榖貴。」初起風門,五穀傷,有暴霜。一云:「多雪。」初起火門, 夏旱,蟲蝗攢五穀。初起金門,銅鐵貴。初起鬼門,人多 病死。一云:「禾稼好。」坎為水門,艮為鬼門,震為木門,巽 為風門,離為火門,坤為土門,兌為金門。乾為天門, 雷擊郡縣,下人有謀。

雷擊宮庭中人,大夫謀逆,不出五年,交兵流血。 雷擊貴人屋,佞人持政,不出一年,大兵大水,六年國 亡。

「雷擊貴人從車馬」,人君惑於佞。

立冬雷發聲。秋糴貴。

雷聲霹靂蛟龍見,國有賢士。

雷霹靂大風,而發屋折木,小人在位,賢人在野。霹靂 殺人,君聽讒佞,以殺忠良。

凡軍營中雷電霹靂擊樹木屋舍,吹沙走石,賞賜軍 士,急移之不去,敗。

軍在外,天雷震動,將軍兵士悉衣甲執刃,上弓,皆以 「敬天之威,天助之。」

軍將交戰,而雷電風雨,占其來處,不可逆戰,固守,定 而攻之。

雷霹靂聲下,軍中士卒叛。

軍上雷多者,其軍必勝。一曰:「雷雨」,軍中尤甚者,將戰 無功。

不雨而電光所及,兵將為血。

雷電異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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桀之時雷霆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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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通志》云云。

武乙出畋河渭之間暴雷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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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與之 博,令人為行。天神不勝,乃僇辱之。為革囊盛血,仰而 射之,命之曰射天。武乙獵於河渭之間,暴雷震死。」

成王三年秋大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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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書經金縢》:「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 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 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於後,公 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秋大熟 未穫,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 與大夫盡弁,以啟《金縢》之書,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 代武王之說。二公及王乃問諸史及百執事,對曰:「信 噫公命,我勿敢言。」王執書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 勞王家,惟予沖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 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國家,禮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 反風,禾則盡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 之,歲則大熟。

桓王六年三月大雨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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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春秋》,「魯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 雪。」

按:《漢書五行志》:「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劉歆以為三月 癸酉,於歷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 當大雨,大雨,常雨之罰也。於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 雨雪,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周三月,今正月也,當雨, 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既已發也,則雪不當復 降。皆失節,故謂之異。於《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 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 雷復歸入地,則孕毓根核。師古曰核亦荄字也「保藏蟄蟲,避盛 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隱伏,宣盛陽之德,入

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是時隱以弟桓幼,入
考證
而攝立公子翬,見隱居位已久,勸之遂立。隱既不許,

翬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隱。天見其將然,故正月 大雨水而雷電,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天 戒若曰,為君失時,賊弟佞臣,將作亂矣。後八日,大雨 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旤將成也。公不寤,後三 年而殺。

襄王八年震魯夷伯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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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春秋》,魯僖公十有五年「秋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 廟。」

按《漢書五行志》,劉向以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世大 夫,正晝雷,其廟獨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專 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董仲舒 以為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當有廟。震者,雷也。晦 暝,雷擊其廟,明當絕去,僭差之類也。向又以為此皆 所謂夜妖者也。劉歆以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 人道所不及,則天震之。展氏有隱慝,故天加誅於其 祖夷伯之廟以譴告之也。

始皇五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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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秦始皇本紀》云云。

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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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五行志》,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劉向以為 雷當託於雲,猶君託於臣,陰陽之合也。二世不恤天 下,萬民有怨畔之心。是歲陳勝起,天下畔,趙高作亂, 秦遂以亡。一曰,《易》震為雷,貌不恭也。

惠帝五年冬十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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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惠帝本紀》云云。

景帝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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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景帝本紀》云云。

後三年十二月晦,雷。

按:《史記景帝本紀》云云。

昭帝元鳳五年冬十一月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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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王莽始建國二年十二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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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王莽傳》云云。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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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建武十年遼東冬雷草木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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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云云。

明帝永平七年十月丙子越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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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云云。

和帝元興元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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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興元年十 一月壬午,郡國四冬雷。是時皇子數不遂,皆隱之民 間。是歲宮車晏駕,殤帝生百餘日,立以為君。帝兄有 疾,封為平原王,卒。皆夭,無嗣。」

殤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陳留雷有石隕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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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殤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安帝永初六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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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初六年「十 月丙戌,郡六冬雷。」《京房占》曰:「天冬雷,地必震。又曰: 教令擾。」又曰:「雷以十一月起黃鍾,二月大聲,八月闔 藏,此以春夏殺無辜,不須冬刑致災,蟄蟲出行,不救 之,則冬溫風,以其來年疾病。其救也,恤幼孤,振不足, 議獄刑,貰讁罰,災則消矣。」 永初七年十月戊子,郡國三冬雷。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初元年十月癸巳郡國三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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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初三》年十月辛亥,汝南樂浪冬雷。

元初四年十月辛酉,郡國《五》冬雷。

元初六年十月丙午,郡國《五》冬雷。

按以上《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永寧元年十月郡國七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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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建光元年十月郡國七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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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延光四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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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延光四年,郡 國十九冬雷。是時太后攝政,上無所與。太后既崩,阿 母王聖及皇后兄閻顯兄弟更秉威權,上遂不親萬 機,從容寬仁,任臣下。《京房占》曰:「天冬雷,地必震。安 帝時,郡國連年地震。」

順帝永和四年四月戊午雷震擊高廟世祖廟外槐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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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云云。

桓帝建和三年雷震憲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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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三年六月乙卯,雷震憲陵 寢屋。 按《五行志》:「先是梁太后聽兄冀枉殺李固、杜 喬。」

靈帝熹平六年冬十月東萊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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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中平四年十二月晦雨水大雷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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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獻帝初平三年五月丙申無雲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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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初平四年》,無雲而雷。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初平四年「夏五月癸酉,無雲而 雷。」

明帝景初元年洛陽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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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明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魏明帝景 初中。洛陽城東橋、洛水浮橋。垣楹同日三處俱震。尋 又震城上侯風木飛烏。時勞役大起。帝尋晏駕。」

大帝赤烏八年雷擊吳宮門及南津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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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志孫權傳》:「赤烏八年夏,雷霆犯宮門柱,又擊南 津大橋楹。」

廢帝建興元年大風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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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五行志》:「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朔,大風震電, 是月又雷雨,亮終廢。」

永安二年春正月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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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吳志孫休傳》云云。

永安五年,大震雷。

按《吳志孫休傳》: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電,水泉 涌溢。」

武帝太康六年十二月甲申朔淮南郡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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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七年十二月己亥,毗陵雷電,南沙司鹽都尉戴 亮以聞。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八年三月乙丑,臨商觀震。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惠帝永康元年六月癸卯震崇陽陵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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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標破為七十片。 是時賈后陷害鼎輔。寵樹私戚。與漢桓帝時震憲陵 同事也。后終誅滅。

太安二年八月庚午無雲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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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永興二年十月丁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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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懷帝永嘉四年十月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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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懷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愍帝建興元年大雨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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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愍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興元年十一 月戊午,會稽大雨震電。己巳夜,赤氣曜於西北。是夕, 大雨震電。庚午,大雪。」按劉向說,「雷以二月出,八月入。」 今此月震電者,陽不閉藏也。既發泄而明日便大雪, 皆失節之異也。是時劉載僭號平陽,李雄稱制於蜀, 九州幅裂,西京孤微。為君失時之象。赤氣,赤祥也。

元帝太興元年暴雨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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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太興元年十一月乙卯,暴雨雷電。 庚申,詔曰:「朕以寡德,纂承洪緒,上不能調和陰陽,下 不能濟育群生,災異屢興,咎徵仍見。壬子、乙卯,雷震 暴雨,蓋天災譴誡,所以彰朕之不德也。群公卿士,其 各上封事,具陳得失,無有所諱,將親覽焉。」

永昌二年七月庚子朔雷震太極殿柱十二月會稽吳郡雷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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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明帝太寧元年震太極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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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元年秋七月景子朔,震太極 殿柱。」

成帝咸和元年十月己巳會稽郡大雨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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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咸和三年,雷破屋柱,殺人。立冬,雷電。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辛卯, 臨海大雷,破郡府內小屋柱十枚,殺人。九月二日壬 午立冬,會稽雷電。」

《咸和》四年十一月,吳郡、會稽又「震電。」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穆帝永和七年冬十月雷雨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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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穆帝本紀》云云。

升平元年十一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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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穆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升平元年十一 月庚戌。雷。乙丑又雷。」

升平五年十月庚午,雷發東南方。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孝武帝太元三年三月乙丑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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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太元五年,雷震含章殿。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五年六月甲寅,雷震含章 殿四柱,并殺內侍二人太元七年冬十月景子,雷。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太元十年十二月,雷聲在南方。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元十四年七月甲寅,雷震燒宣陽門西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安帝隆安二年九月壬辰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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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興三年雷震永安皇后儀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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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興三年。永安 皇后至自巴陵。將設儀導入宮。天雷震。人馬各一俱 殪焉。」

義熙四年十一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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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四年十一月癸丑雷。」 按《五行志》, 「義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方疾風發,癸丑,雷。 義熙五年夏六月景寅,震於太廟。」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景寅, 雷震太廟,破東䲭,尾徹柱,又震太子西池合堂。」是時 帝不親蒸嘗,故天震之,明簡宗廟也。西池是明帝為 太子時所造次,故號太子池。及安帝多病患,無嗣,故 天震之,明無後也。按五行志六月震太廟事接於四年十一月之後今照本紀改正於

五年下

義熙六年正月,雷雪。五月,震太廟。十二月,雷。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六年夏五月景寅,震太廟䲭 尾。」 按《五行志》,「六年正月景寅,雷又雪。十二月壬辰, 大雷。」

義熙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乙亥,又雷。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文帝元嘉四年十一月癸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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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五年。六月丙寅。震太廟。破東鴟尾。徹壁柱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六年正月丙寅,雷且雪。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七年二月,雪且雷。十月,雷。

按《南史文帝本紀》:「七年春二月壬戌,雪且雷。」

按:《宋書五行志》:「七年十月丙子,雷。」

元嘉八年十二月庚辰,雷。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且雪。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十四年,「震初寧陵。」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四年,雷震。初 寧陵中標四破至地。十七年,廢大將軍彭城王義康。 骨肉相害。自此始也。」

元嘉二十年冬,雷。

按《南史宋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年十月,雷。」

元嘉二十一月冬,雷。

按《南史宋文帝本紀》:「元嘉二十一年冬十月丙子,雷 且電。」

元嘉二十九年,雷且雪。

按《南史宋文帝本紀》:「元嘉二十九年二月乙卯,雷且 雪。」

前廢帝景和元年九月甲午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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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前廢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九月辛巳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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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四年。十月辛卯。雷震。十一月癸卯朔。雷復震 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五》年十一月乙巳,雷震。

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六年十一月庚午,雷。

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後廢帝元徽三年九月戊戌雷丁未復雷戊午雷震十月辛未雷甲戌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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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順帝昇明三年二月丙申震建陽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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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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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建元元年十月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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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元元年十 月壬午夜,電光因雷鳴。十月庚戌,電光有頃,雷鳴久 而止。」

《建元二年》閏六月丙戌,戊夜,震電。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建元四年,雷震安昌殿。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五 日。雨雹闇都。雷震於樂遊安昌殿。電火焚蕩盡。」

武帝永明元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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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史齊武帝本紀》,「永明元年十一月己卯,雷永明五年正月,雷。」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戊 申夜。西北雷聲。」

永明六年十月,雷。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十月甲 申。夜陰。細雨。始聞雷鳴於西北上。」

永明七年正月,雷。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甲 子。夜陰雷鳴西南坤宮,隆隆一聲而止。」

永明八年正月,雷又震保林寺。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正月庚 戌夜,雷起坎宮水門,其音隆隆,一聲而止。」 又按志, 八年四月六日,雷震會稽山陰恆山保林寺。剎上四 破電火燒塔下佛面窗戶不異也。

永明九年二月,雷電。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二月丙 子。西北有電光。因聞雷聲隆隆。仍續十聲而止。」 永明十年春冬俱雷。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二月庚 戌夜,南方有電光,因聞雷聲隆隆相續,丁亥止。十月 庚子,雷電起西北,十一月丁丑,西南有光,因聞雷聲 隱隱,再聲而止,西南坤戶。十二月甲申,陰雨,有電光, 因聞西南及西北上雷鳴頻續三聲。丙申夜,聞西北 上雷頻續二聲。辛亥,雷雨。」

永明十一年三月,雷震竟陵王子良東齋,又雷震東 南門。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三月, 震於東齋,棟崩。左右密欲治繕。竟陵王子良曰:『此豈 可治?留之志吾過,且旌天之愛我也』。」明年,子良薨。 又按志,「永明中,雷震東宮南門,無所傷毀,殺食官一 人。」

武帝天監二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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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天監二年十一月乙卯,雷電大 雨晦。」

天監四年冬,無雲而雷。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四年十一月甲午,天晴明,西 南有電光閃如雷聲三」

按《隋書五行志》:天監四年十一月,天晴朗,西南有電 光,有雷聲二。《易》曰:「鼓之以雷霆。」霆近鼓妖。《洪範五行 傳》曰:「雷霆託於雲,猶君之託於人也。君不恤於天下, 故兆人有怨叛之心。」是歲交州刺史李凱舉兵反。 天監十三年,震於西南。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天監十三年春二月庚辰朔,震 於西南,天如裂。」

中大通六年冬有雷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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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史梁武帝本紀》:「中大通六年十二月丙午,西南 有雷聲二。」 按《五行志》,「中大通六年十二月,西南有 聲如雷。其年北梁州刺史蘭欽舉兵反。」

武帝永定二年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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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陳書高祖本紀》,「永定二年八月癸未,大雷。」

宣帝太建二年十二月癸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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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史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五行志》:「太建二年十二月,西北有聲如雷。其 年湘州刺史華皎舉兵反。」

太建九年。雷震萬安陵華表及慧日寺剎。

按《南史陳宣帝本紀》,「太建九年秋七月庚辰,大雨,震 萬安陵華表。己丑,震慧日寺剎及瓦官寺重門,一女 子震死。」

按《隋書五行志》:太建九年七月,大雨,震萬安陵華表, 又震慧日寺剎。瓦官寺重閤門下一女子震死。京房 《易飛候》曰:「雷雨霹靂丘陵者,逆先人令;為火殺人者, 人君用讒言殺正人。」時蔡景歷以奸邪任用,右僕射 陸繕以讒毀獲譴,發病而死。

《太建十年》,大雷震。

按《南史陳宣帝本紀》:「太建十年三月辛未,震武庫。六 月丁卯,大雨,震太皇寺剎、莊嚴寺露盤、重陽閣東樓、 千秋門內槐樹及鴻臚府門。」

按《隋書五行志》:「十年三月,震武庫。時帝好兵,頻年北 伐,內外虛竭,將士勞敝。既克淮南,又進圖彭汴,毛喜 切諫不納。由是吳明徹諸軍皆沒,遂失淮南之地。武 庫者,兵器之所聚也。而震之天戒若曰,宜戢兵以安 百姓。帝不悟,又大興軍旅。其年六月,又震太皇寺剎、 莊嚴寺露盤、重陽閣東樓、鴻臚府門。太皇、莊嚴二寺」, 陳國奉佛之所。重陽閣,每所遊宴,鴻臚賓客禮儀之 所在。而同歲震者,天戒若曰:「國威已喪,不務修德,後 必有恃佛道,耽宴樂,棄禮儀而亡國者。」陳之君臣竟 不悟。至後主之代,災異屢起,懼而於太皇寺捨身為 奴,以祈冥助,不恤國政,耽酒色,棄禮法,不修鄰好,以 取敗亡太建十二年冬,雷。

按《南史陳宣帝本紀》:太建十二年「冬十月癸丑,大雨 震電。」

太建十三年,大雷震電。

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十三年「秋九月癸亥,大雷震 電。」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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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天賜六年雷震天安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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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天賜六年四月, 震天安殿東序。帝惡之,令左校以衝車攻殿東西兩 序屋,毀之。帝竟暴崩。」

世祖神麚元年十月己酉雨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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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太延三年十月癸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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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延四年十一月丁亥,雷。

按以上《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顯祖皇興元年七月東北無雲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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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興二年七月。東北有聲如雷。十一月夜。震電 按以上《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高祖太和三年五月震東廟鴟尾十一月庚戌豫州雷戊申復大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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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太和三年五月 戊午,震東廟東中門屋南鴟尾。十一月庚戌,豫州雷 雨。戊申,豫州大雷雨。」

太和四年十月戊戌,雷。

太和七年十一月辛巳,幽州雷電,城內盡赤。

按以上《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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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主武平元年夏雷震丞相段孝先南門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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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武平元 年夏,震丞相段孝先南門柱。京房飛候曰:「震擊貴臣 門及屋者,不出三年,佞臣被誅。」後歲,和士開被戮。

文帝開皇二十年無雲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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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二十年春二月丁丑,無雲而 雷。 按《五行志》:二十年無雲而雷。京房《易飛候》曰:「國 將易君,下人不靜,小人先命。國凶,有兵甲。」後數歲,帝 崩,漢王諒舉兵反,徙其黨數十萬家。

太宗貞觀十一年震乾元殿前槐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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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貞觀十一年四 月甲子,震乾元殿前槐樹。震耀,天之威怒,以象殺戮。 槐,古者三公所樹也。」

中宗嗣聖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無雲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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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武后本紀》:「天授元年九月,鳳閣侍郎宗秦客 檢校內史。」雷震事不載按:《舊唐書五行志》:「則天時,宗秦客 以佞幸為內史。受命之日,無雲而雷聲震烈,未周歲 而誅。」

嗣聖十二年。即武后證聖元年正月,雷。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證聖元年正月 丁酉雷。雷者陽聲,出非其時,臣竊君柄之象。」

嗣聖十二年。即武后長安四年大雷震。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安四年五月 丁亥,震雷大風拔木,人有震死者。」

睿宗延和元年有震電入民家地震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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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延和元年六月, 河南偃師縣李材村有震電入民家,地震裂,闊丈餘, 長十五里,深不可測,所裂處井廁相通,或衝塚墓,柩 出平地無損。」李,國姓也;震電,威刑之象;地,陰類也。

元宗開元十五年雷震興教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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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十五年 七月。雷震興教門樓兩鴟吻。燒樓柱。良久乃滅。」 開元十七年四月五日。震電。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云云。 開元十八年二月丙寅。雷震。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五行志》:「十八年二月十八日,大雨雪,俄又 雷震。」

開元二十九年九月丁卯,「大雨雷。」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代宗永泰元年雷不以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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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泰元年二月 甲子夜震雷。自是無雷,至六月甲申乃雷。」

大曆十年二月雷火焚莊嚴寺四月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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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曆十年四月 甲申,雷震大風拔木,人有震死者。」

按《舊唐書五行志》:「大曆十年二月,莊嚴寺佛圖災。初 有疾風,震電薄擊,俄而火從佛圖中出,寺僧數百人 急救之,乃止。」

德宗建中元年九月己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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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建中四年。大雨震電。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丙子, 東都畿汝節度使哥舒曜攻李希烈,進軍至潁橋,大 雨震電,人不能言者十三四,馬驢多死。」

貞元四年宣州雷震異物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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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四年宣 州暴雨震電。有物墮地,豬首手腳各有兩指,執一赤 斑蛇食之。逡巡黑雲合不見。」

貞元十四年五月己酉,始雷。

按《唐書德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十四年「夏至始 雷。」

貞元十七年,雷電而雪。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十七年 二月十六夜,大雨震雷且電。十九日大雨雪而電。」

憲宗元和十一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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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云云。

穆宗長慶元年九月壬寅京師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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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云云。 長慶二年。大風震電。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慶二年六月 乙丑,大風震電,落太廟䲭尾,破御史臺樹。」

文宗太和八年震定陵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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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和八年三月 辛酉,定陵臺大雨震,廡下地裂二十有六步。占曰:「士 庶分離,大臣專恣,不救大敗。」

武宗會昌三年五月甲午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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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四年十二月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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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僖宗乾符二年十一月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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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僖宗本紀》云云。

昭宗乾寧四年震雷有石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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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乾寧四年李茂 貞遣將符道昭攻成都。至廣漢。震雷。有石隕於帳前。」

昭宣帝天祐三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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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昭宣帝本紀》:「天祐三年十二月乙亥,震電雨 雪。」

太宗天顯十二年夏四月壬申震開皇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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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遼史太宗本紀》云云。

景宗乾亨二年五月雷火乾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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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遼史景宗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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