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471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四百七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四百七十一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四百七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四百七十一卷目錄

 汝寧府部彙考五

  汝寧府學校考書院附

  汝寧府戶口考

職方典第四百七十一卷

汝寧府部彙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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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寧府學校考書院附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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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汝寧府儒學 「舊在府治西南。金皇統間,建為蔡州學。元陞州為府。知府耶律文謙以地狹隘,徙建府治東南。後燬於兵。明洪武六年,通判董渙重建。正統間知府李敏。成化間知府張倫、錢鉞。弘治間知府蔣昇。正德間知府畢昭、姚文淵、馮志。嘉靖間知府來敏、王崇古。萬曆間知府宋豸、李日文、蘇光泰,推官熊尚文解」 《經雅》。天啟間知府王建和,崇禎間知府劉民悅相繼修葺。

皇清順治四年,知府黃登孝、推官徐文蔚。順治十八

年,知府金「鎮」 ,康熙庚午年,知府何顯祖重修。

文廟大成殿、以祀孔子。其祭用春秋仲月。其日用

丁,其牲帛、祝詞及奠獻俱如制。前為戟門,為泮池,為櫺星門、文昌閣、魁星樓。泮池東為名宦祠,西為鄉賢祠。崇禎十五年兵燬。

皇清順治十六年,知府金鎮重建「明倫堂」,堂後為「敬」

一亭內立明世宗御製《敬一箴》及視、聽、言、動、心五箴碑。亭後為尊經閣,以貯制書。堂左右列四齋:曰「志道」 、曰「據德」 、曰「依仁」 、曰「游藝」 ,以為諸博士弟子員游息之所。其祭器、樂章,皆知府錢鉞釐正。兵火之後,祭器散失,知府金鎮、何顯祖俱為更置。

啟聖祠 文廟東。明嘉靖十年建。

朱子祠 在明倫堂西。明末寇燬,康熙元年,知府金鎮重建。

文昌閣 在櫺星門東

各州縣

汝陽縣儒學 。元知府耶律文謙因金蔡州學舊址修建,在縣治西南,燬於兵。明洪武八年,知縣楊補之重建。後知縣鍾原亨徙建於縣治東南。成化八年,取其地建「秀王府。」 九年,提學副使陳選檄知府張倫徙建於縣治東,即今基址也。日久圯壞。萬曆二十四年,知縣岳和聲修。

皇清順治三年知縣楊義,九年知縣劉瑞十五年知。

縣紀國珍相繼增修

文廟 ,明季燬於寇,順治三年,知縣楊義重修。

明倫堂 :明季燬於寇。順治九年,知縣劉瑞「重建。」

啟聖祠 文廟東北隅。明萬曆三十二年,知縣王萬祚建。順治九年,知縣劉瑞「重修。」

名宦、鄉賢二祠 戟門外左右。明萬曆二十六年,知縣岳和聲創建。

朱子祠 在儒學門內。明萬曆二十四年,知縣岳和聲建。

魁星樓 在櫺星門內東。明萬曆三十四年建。上蔡縣儒學 在縣治南,即元時故址。明「洪武四年,知縣楊允中重建。嘉靖二年知縣傅鳳翔重修。萬曆十年,知縣王宗孟增修。」

文廟 。歲久傾圮。順治九年,訓導王國寧重修。

明倫堂

啟聖祠 在文廟東。明萬曆間,知縣王宗孟重修。

名宦、「鄉賢」 二祠 在戟門外左右。明萬曆十年,知縣王宗孟創建。明季燬於寇。順治十三年,知縣趙聯齊重修。

魁星樓 在啟聖祠前。明萬曆十年,知縣王宗孟創建。樓形八方,以象八卦,頗稱偉麗。明季燬於寇。順治七年,知縣管起鳳以東南隅敵樓改作焉。

新蔡縣儒學 舊在縣東門外。元大德八年,知縣李演建。明洪武十一年,知縣應宗毅重修。嘉靖三十四年,知縣朱茹徙建於城內東南隅。明季燬於寇。

皇清順治五年知縣鍾諤,十三年知縣譚弘憲,相繼

增修

文廟 。順治五年,知縣鍾諤重修大殿。十年,知縣

譚弘憲更修兩廡及祭器房。

明倫堂 :順治十年,知縣譚弘憲「重建。」

啟聖祠 在文廟東北隅。

名宦、「鄉賢」 二祠 在戟門外,東西相向。

八卦樓文昌祠 在文廟左,東城上。順治十年,知縣譚弘憲重修。

西平縣儒學 在縣城內東南隅。明洪武三年,典史萬安創建。嘉靖間,知縣朱鏜、吳尚東、張寅相繼修葺。萬曆二十八年,知縣張應化增修。

文廟 。崇禎間,知縣孔汝孝重修大殿。

明倫堂 明知縣劉名世「重修。」

啟聖祠 明嘉靖十六年,典史劉璋創建。明季燬於寇,未建。

名宦、鄉賢二祠 明嘉靖二十年,知縣張寅、萬曆二十八年知縣張應化相繼重修。明季燬於寇,未建。

文昌閣 在文廟東。明萬曆二十四年,知縣李孟春創建。

魁星樓 在儒學東南。明萬曆十二年,知縣張啟創建。

遂平縣儒學 在縣治東。元大德間建。延祐四年,縣尹孛術魯重建。後燬於兵。明洪武三年,縣丞蔡士實重建。後知縣路遠、王璉、通判朱臣、知縣郭思極、徐世隆相繼修葺。萬曆三十四年,知縣孔弘衍重修。

皇清順治七年,署縣事確山知縣吳大壯、知縣張鼎。

新相繼增修

文廟 舊殿五楹,明季寇燬,今重修三楹。

明倫堂

啟聖祠 在文廟東北隅。明萬曆十三年,知縣梁紹勳重修。

名宦、「鄉賢」 二祠 在戟門外。明隆慶四年,知縣郭思極重建。

確山縣儒學 在縣治東。元至元二十二年,知縣趙福錫建。延祐間,知縣張明道重修。明洪武七年,知縣陰珪重建。正統間知縣史驥、成化間知縣王廉、丁時,萬曆間知縣王士性、郭佳鎮重修。

皇清順治七年,知縣吳大壯,十五年知縣吳國杰《相》。

繼增修

文廟 。知縣吳大壯、教諭袁賦成重建「東廡」 知縣

吳國杰教諭。李實藇《重建西廡》。

明倫堂 明成化初,知縣朱延齡重修。

啟聖祠 在文廟東。順治十五年,知縣吳國杰、教諭李實藇建。

名宦、鄉賢二祠 俱在戟門東。明嘉靖四十五年,知縣馬文煒創建。萬曆三十三年,知縣徐明重修。

文昌閣 在櫺星門東。明萬曆三十三年,知縣徐明創建。

真陽縣儒學 在縣治東。明正德二年,知縣齊淵建。七年,知縣張璽、嘉靖二十八年知縣徐霓相繼重修。明季燬於寇。

皇清順治八年,知縣遲焞、教諭朱頒祿重修。

文廟 ,明正德二年建,順治十六年,教諭彭如芝

重修神廚

明倫堂

啟聖祠 在戟門外東。明嘉靖二十八年,知縣徐霓建。順治十六年,教諭彭如芝重修。

名宦、「鄉賢」 二祠 在戟門,東西相向。知縣徐霓建,明季寇燬。

文昌閣 在儒學東。明萬曆二十八年,教諭宋久文、訓導喬茂魁建。四十七年,訓導劉嘉績改置儒學門東。

魁星樓 在縣東西隅。明萬曆二十九年,知縣李懋孝創建。

光州儒學 在州治西。元泰定間,知州王家奴建,後燬於兵。明洪武七年,知州陳惠建。弘治間知州張輝、正德「間知州李鏜、嘉靖間知州謝汝誠、隆慶間知州張汝學,相繼修葺。」 萬曆三年,知州陳華重修。

文廟 ,元泰定間建,馬祖常有《碑記》。

明倫堂 明正德壬申燬於寇,知州李鏜重修啟聖祠 在文廟東。

名宦、「鄉賢」 二祠 在戟門外左右。明嘉靖三十年,知州謝汝誠建。

光山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明洪武七年,知縣譚達建。嘉靖間,知縣閻輔、陳「良顯、李森、陳大濩相繼修葺。」 萬曆十五年,知縣牛應元增修。

文廟 。明萬曆十五年,知縣牛應元重修。

明倫堂

啟聖祠 在文廟東

名宦、「鄉賢」 二祠 俱在戟門外東。

文昌閣 在儒學東。萬曆十五年,知縣牛應元

重修

固始縣儒學 在縣治東。明洪武八年,知縣唐紹宗因元時舊址重建。天順間,知縣薛良、嘉靖間,知縣吳周、張梯孟相繼重修。康熙二十九年,知縣楊汝楫重修。

文廟 ,元知縣王思忠建,傾圯日久。康熙二十九

年,知縣楊汝楫次第修葺,煥然一新。

啟聖祠 在文廟東

名宦、鄉賢二祠 康熙二十九年,知縣楊汝楫重修。

息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明洪武八年,知縣張必大因元舊址重建。正統間知縣蔣忠、成化「間知縣王剛、弘治間知縣康恭,嘉靖間知縣邵鳴岐、滕霽,隆慶間知縣趙如崑,相繼修葺。」 萬曆五年,知縣王用賓增修。

皇清順治十三年,知縣邵光引重修。

文廟 。知縣邵光引「重修」 兩《廡》。

明倫堂 舊制三楹。嘉靖間,趙如崑增為五楹。明季傾圮。

啟聖祠 舊在戟門左,署印光州,判官翟君用改建。

文廟東,知縣王用賓重修。明季燬於寇,順治十四

年,知縣邵光引、教諭楊潤生重建。

「名宦、鄉賢」 二祠 在兩廡南。知縣邵鳴岐、周維翰、邑紳李若星修。

商城縣儒學 在縣治東。明成化十一年知縣張俊建。十四年知縣鞏哲,正德七年知縣李允恭,嘉靖三十年知縣萬炯,萬曆十二年知縣李周策重修。明季燬於寇。

皇清順治七年,知縣衛貞元,十一年署印通判錢孔

華重建

文廟 。明天啟五年,知縣潘曾紘重建。順治五年

知縣衛貞元重修

明倫堂 明天啟元年,知縣潘曾紘重建。順治十一年,通判錢孔華修。

啟聖祠 在文廟東。明季燬於寇。順治十年,知縣高材重建。

名宦、鄉賢二祠 在文廟西。明嘉靖二十九年,知縣萬炯建。明季寇燬未建。

信陽州儒學 舊在城內東北隅。元末燬於兵。明洪武四年,同知向師誠改建州治東。成化十四年,知州江貴重修。正德十五年,僉事孫孟舉、知州鄭懋德重修。嘉靖三十三年,副使焦璉、知府王崇古、知州蔡察重修。萬曆四十四年,知州楊若梓重修。順治六年,副使陳聯璧重修。

文廟 舊為五楹,明季寇燬。順治六年,副使陳聯

璧重修三楹

明倫堂 舊為五楹,明季寇燬,今重修三楹。啟聖祠 在文廟東北。

名宦、「鄉賢」 二祠 在戟門外左右。明成化間,知州江貴建。

羅山縣儒學 在縣治東北。元延祐四年,知縣孫恭建。明洪武初,知縣聞珪因元舊址重建。正統間,知縣劉恆、嘉靖間知縣侯之藩、濮儲重修。明季兵燬。

皇清順治四年,知縣薛耳,十一年知縣高楫相繼增。

文廟 :順治十一年,知縣高楫重建。

明倫堂 :順治十一年,知縣高楫「重建。」

啟聖祠 在文廟東北隅。明季傾圮未建。名宦、「鄉賢」 二祠 在戟門外左右。明季傾圯未建。

文昌閣 在儒學東

書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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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寧府

汝南書院 在城南三里,舊「山川壇」 遺址。明成化十七年,督學使吳伯通建,久廢。順治十八年,知府金鎮復為「山川壇。」

天中書院 舊在府城北門外。明嘉靖十三年,知府廖自顯創建。嘉靖四十三年,知府徐中行、萬曆四年知府宋豸、二十五年知縣岳和聲、三十二年知縣王萬祚,相繼重修。天啟間,按院丘兆麟重建。明季燬於寇。順治十八年,知府金鎮申請改舊軍廳公署,復為天中書院。內有大樓,崇祀前代名賢,顏曰「典學樓。」 前有堂,旁勒先賢格言,顏曰「三立。」 每月大集,諸生親為講課,取田租所入,以供飲饌。仍第其甲、乙,給賞有差,用相鼓勸。詳見《碑記》。

正學書院 在縣治西。明隆慶三年,知府史桂芳建,久廢。

學田 共六頃有奇,在三橋、白馬橋等處。推官:

熊尚文知縣。岳和聲、王萬祚奉文置買,給書院諸生會課之用,今廢。

書院莊田 荒熟地七頃八十畝,在汝陽黃岡店,順治十八年,知府金鎮捐俸置。

汝陽縣

社學 明萬曆二十四年,知縣岳和聲置二十四處,仍置田三頃。今俱廢。

上蔡縣

上蔡書院 在縣城南。明弘治十一年,知縣張子麟增建。嘉靖三年,知縣傅鳳翱重修,今廢。社學 在縣治西,今燬。

學田 在縣治西許家村。明知縣劉伯生置地一頃十五畝,以資貧生婚喪不舉者。今廢。《新蔡縣》。

社學 久廢

西平縣

朝陽書院 在城北門外,邑人進士李之芬建。社學 舊有四,在縣四門內,明萬曆三十二年,知縣黃瑞輝創建。一在縣北門外,今俱廢。學田 萬曆二十五年,知縣李孟春置十頃有奇,二十六年,知縣張應化清出地六十四畝,悉為學田。今俱廢。

遂平縣

社學 在縣北門內,今廢。

學田 共一頃八十一畝四分。明隆慶四年,知縣郭思極置,今廢。

確山縣

社學 久廢

真陽縣

賢良書院 在縣治前,即黃叔度祠。

社學 在縣南門外,今廢。

學田 明知縣王與德、義民潘仲陽各置,共計七十畝有奇。

光州

社學 一在學前,一在城南,一在塞河鋪,今俱廢。

學田 共五處明嘉靖四十年,知州熊偉、隆慶五年知州陳王道、萬曆三年知州陳華相繼置。今俱廢。

光山縣

涑水書院 在縣治西。元帖木兒不花建。明嘉靖三十三「年知縣沈紹慶、正統九年知縣郭寧、萬曆四十年知縣施堯化重建。」

弘道書院 明萬曆十九年,蔡毅中建,有學田,今廢。

社學 久廢

固始縣

古蓼書院 在儒學東

義學 :城關三:曰法聖,曰體乾,曰思孝。東鄉二:泉河,曰天衢,石佛店,曰遜修;南鄉一馬岡,曰允升。西鄉三:曰期思,曰景賢;張莊、曰至善;楊家集,曰紹光。北鄉二:往流集,曰不息;火龍岡,曰龍愓。以上俱知縣楊汝楫新建,延師買田供給。載《邑志》。

息縣

正學書院 順治十一年知縣邵光引建。刊有《正學粹言》及《上蔡謝顯道先生語錄》。板藏後樓。社學 在縣治東。萬曆三十五年知縣馮士奇新增褒信店等十處。

商城縣

社學 在文廟西。嘉靖二十九年,知縣萬炯建,今燬。

信陽州

仕學書院 在州城外西北隅。明萬曆間,知州李元齡、朱家法、郡人宗伯何洛文相繼重修。後巡按陳登雲改題曰「瑚璉書院」 ,選諸生讀書其中。今廢。

社學 在州治東。其餘散在各鄉。今廢。

羅山縣

社學 久廢

學田 一頃五十畝,今廢。

汝寧府戶口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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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屬總數

原額人丁三十四萬四千八百五十二丁,原額丁銀一萬七百一十三兩七錢六釐。除逃亡人丁十八萬三千四百九十四丁,除逃亡丁銀六千四百四十四兩八錢八分。見在活丁一十七萬三千三百一十丁,內有汝陽除足額外,逾額人丁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二丁。

共派丁銀四千二百七十二兩九錢六分六釐。內有西平縣逾額丁銀四兩一錢四分。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人丁六百一十七丁優免丁銀八十七兩六錢八分。

實在人丁一十七萬二千六百九十三丁,實徵丁銀四千一百八十七兩二錢六釐。《汝陽縣》

原額《人丁》六千一百七十五丁。

見在活丁一萬九千八百四十二丁。

除足額外,溢額人丁一萬三千六百六十七丁,照依部頒「賦役」 舊例歸入「地內《一條鞭》」 派徵,並無另徵丁銀。

上蔡縣

原額《九則》人丁二萬六千二百九丁。內分上上丁每丁派銀三錢一分,上中丁每丁派銀二錢八分,上下丁每丁派銀二錢五分,中上丁每丁派銀二錢二分,中中丁每丁派銀一錢九分,中下丁每丁泒銀一錢六分,下上丁每丁派銀一錢三分,下中丁每丁派銀一錢,下下丁每丁派銀七分。

共原額丁銀三千二百四十二兩六分。

除「逃亡人丁」 五百六十九丁。

除逃亡丁銀一千一百八十三兩二分。

見在人丁二萬五千六百四十丁。

共派丁銀二千五十九兩四分。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人丁二百四十五丁,共免本身丁銀四十七兩二錢四分,扣解丁銀無。

實在人丁二萬五千三百九十五丁。

實徵丁銀二千一十一兩八錢。

確山縣

原額六則人丁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丁,內分中上丁每丁派銀四錢,中中丁每丁派銀三錢,中下丁每丁派銀二錢,下上丁每丁派銀一錢,下中丁每丁派銀六分,下下丁每丁派銀三分。共原額丁銀一千六百五十九兩八錢。

除「逃亡人丁」 一萬二千七百一十六丁。

除逃亡人丁銀一千四百八十七兩三錢六分。見在人丁五千二百六十四丁。

共派丁銀一百七十二兩四錢四分。《舊書》未載,優免無憑分免扣解。

真陽縣

原額「人丁」 一萬六千二百八十六丁。

內除「逃亡人丁七千五百五十四丁。」

見在活丁八千七百三十二丁,歷來丁不派銀,止照地畝一例派徵,並無另徵丁銀。

新蔡縣

原額《人丁》七千三百九十七丁。

內除「逃亡人丁一千三百七十二丁。」

見在活丁六千二十五丁,照依部頒《賦役》舊例,歸入「地內一條鞭」 派徵,並無另徵丁銀。

西平縣

原額「九則」 人丁一萬四千六百二十二丁。內分上上丁每丁派銀一錢六分二釐,上中丁每丁派銀一錢四分四釐,上下丁每丁派銀一錢二分六釐,中上丁每丁派銀一錢八釐,中中丁每丁派銀九分,中下丁每丁派銀七分二釐,下上丁每丁派銀五分四釐,下中丁每丁派銀三分六釐,下下丁每丁派銀一分八釐。

原額丁銀九百八兩四錢九分六釐。

除逃亡人丁三百一十一丁,逃亡《丁銀》無見在人丁一萬四千三百一十一丁。

共派丁銀九百一十二兩六錢三分六釐。除足額外,內有逾額丁銀四兩一錢四分。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人丁一百九十五丁,優免丁銀三十一兩五錢九分,內分紳衿應免本身人丁一百八十五丁,免去丁銀二十九兩九錢七分;又扣解人丁十丁,扣解丁銀一兩六錢二分。實在人丁一萬四千一百一十六丁。

實徵丁銀八百八十一兩四分六釐。

遂平縣

原額《人丁》三萬三千五百六十七丁。

原額丁銀一千六百七十八兩三錢五分。內除逃亡人丁二萬六千一百五十八丁,逃亡丁銀一千三百七兩九錢。

見在人丁七千四百九丁,每丁派銀五分,共徵丁銀三百七十兩四錢五分。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人丁一百七十七丁,共免去丁銀八兩五錢五分;又該扣解人丁六丁,扣解丁銀三錢。實在人丁七千二百三十二丁。

實徵丁銀三百六十一兩六錢。

信陽州

原額人丁一萬三千五百八十一丁。內除逃亡人丁四千八百二十七丁。

見在共人丁八千七百五十四丁,照依部頒《賦役》舊例歸入地內《一條鞭》派徵,並無另徵丁銀。羅山縣:

原額人丁九千五百二十八丁,內除逃亡人丁二千四百八十三丁。

見在共人丁七千四十五丁,照依部頒《賦役舊例》,歸入「地內《一條鞭》」 派徵,並無另徵丁銀。光州

原額人丁七千一百九十五丁,內除逃亡人丁一千九十九丁。

見在活丁六千九十六丁,歷年丁不派銀,止照地畝一例派徵,並無另徵丁銀。

光山縣

原額「人丁」 五萬二千七百三十六丁,內除逃亡一萬六千二百九丁。

見在人丁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七丁。歷來丁不派銀,並無另徵丁銀。

固始縣

原額人丁五萬八千五百五十六丁。內分上上丁每丁派銀四錢五分,上中丁每丁派銀四錢,上下丁每丁派銀三錢五分,中上丁每丁派銀三錢。中中丁每丁派銀二錢五分,中下丁每丁派銀二錢,下上丁每丁派銀一錢五分,下中丁每丁派銀一錢,下下丁每丁派銀五分。

共原額丁銀三千二百二十五兩,除逃亡人丁四萬七千三百一十丁,除逃亡丁銀二千四百六十六兩六錢。

見在人丁一萬一千二百四十六丁,共派丁銀七百五十八兩四錢。《舊書》未載,優免無憑分免扣解。

息縣

原額人丁二萬一千三百五十七丁。內除逃亡人丁一萬一千一百二丁。

見在一萬二百五十五丁,照依部頒《賦役》舊例歸入「地內《一條鞭》」 派徵,並無另徵丁銀。

商城縣

原額人丁五萬九千六百六十三丁。內除逃亡人丁五萬一千七百八十四丁。

見在人丁七千八百七十九丁,歷來丁不派銀,並不另徵丁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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