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春秋穀梁傳註疏
作者:范寧 楊士勛 东晋 
卷十四

○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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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元年,終八年)

疏《魯世家》:成公名黑肱,宣公之子。以周定王十七年即位。《諡法》:「安民立政曰成。」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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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無冰。終時無冰則誌,此未終時而言無冰,何也?(言終寒時無冰,當誌之耳。今方建丑之月,是寒時未終。)

疏「無冰」。○釋曰:徐邈、何休並云:「此年無冰者,由季孫行父專政之所致也。」桓十四年亦無冰,范云「政治舒緩之所致」,必不得與二說同也。又爾時季氏不專政,亦無冰,明徐、何之言不可用。

終無冰矣,加之寒之辭也。(周二月,建丑之月,夏之十二月也。此月既是常寒之月,於寒之中又如加甚,常年過此無冰,終無複冰矣。○夏之,戶雅反。複,扶又反。)

疏 「終時」至「辭也」。○釋曰:終時無冰當誌,謂終寒時無冰當誌之也。此未終寒時,謂今建丑之月,是寒時未終,而言無冰何也?謂怪其書之意也。終無冰矣,謂過此時無冰,則終無冰也。加之寒之辭也,謂於此月書者,以此月是常寒之月,加甚之辭,故糜信、徐邈亦云:「十二月最是寒盛之時,故特於此月書之是也。」餘無冰不發,特於此月發之者,襄三十八年書春無冰,則是一時無冰,書時,則是終寒時,故不傳。此在二月葬宣公之下,三月作丘甲之上,是未終時,故特發之。桓十四年無冰,在正月之下者,舊解正月自為公會鄭伯,不為無冰也,或當月卻而節前,則周之正月亦是常寒之月。○注「周二」至「冰也」。○釋曰:天有四時,冬寒夏暑,是冬為常寒之月。於寒之中又加甚,謂建丑是夏之十二月,於寒之中又加甚於餘月,雖未終時,亦得於此月書之。

三月,作丘甲。(《周禮》,「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丘十六井。甲,鎧也。○鎧,開代反。)

疏「三月,作兵甲」。○釋曰:何休云:「月者,重錄之。」徐邈云:「甲有伎巧,非凡民能作,而強使作之,故書月以譏之。」范雖無注,或書月亦是譏。《公羊》說作丘甲,亦與此傳同,唯《左氏傳》以為譏重斂。

作,為也。丘為甲也。(使一丘之民皆作甲。)

疏「作,為也」。○釋曰:後重發傳者,文同事異,不可以一例該之故也。范《別例》云:「作例有六,直云作者三,云新作亦三也。云作三者,謂作丘甲,一也;作三軍,二也;作僖公主,三也。云新作三者,謂新作南門,一也;新延廄,二也;新作雉門及兩觀,三也。言作者不必有新,言新則兼作也。」三者皆所以為譏,故傳曰:「作,為也。」是有加其度也,言新有故是也。

丘甲,國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丘作甲之為非正,何也?古者立國家,百官具,農工皆有職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學習道藝者。)

疏「有士民」。○釋曰:何休云:「德能居位曰士。」范云:「學習道藝者,是以為之四民若以居位則不得為之民故云:「學習道藝也。」

有商民,(通四方之貨者。)有農民,(播殖耕稼者。)有工民。(巧心勞手以成器物者。)夫甲,非人人之所能為也。(各有業也。○夫音符。)丘作甲,非正也。夏,臧孫許及晉侯盟於赤棘。(赤棘,晉地。)

疏「夏臧」至「赤棘」。○釋曰:盟不日者,何休云:「謀詰?之戰不相負。所以不日者,執在三年,非此所得保也。」案隱元年昧之盟為七年伐邾尚猶去日,何為二年即執,反云非此所以保乎?蓋謀為?戰,歸我汶陽之田,至八年渝前約,故略之也。

秋,王師敗績於貿戎。(貿戎,地。○貿,音茂,《左氏》作茅戎。)

疏「秋王」至「貿戎」。○釋曰:《左氏》以為戎敗之;《公羊》與此亦同,為晉敗之。今經不云晉敗之者,欲見王者無敵故也。不書月者,何休云:「深正之,使若不戰。」范雖不解,蓋不言晉敗及戰,故亦略其日月。

不言戰,莫之敢敵也。為尊者諱敵不諱敗,(諱敵,使莫二也。不諱敗,容有過否。○為,於偽反。)為親者諱敗不諱敵,(諱敗,惜其毀折也。不諱敵,諸侯有列國。)尊尊親親之義也。(尊則無敵,親則保全,尊謂王,親謂魯。)然則孰敗之?晉也。

冬,十月。季孫行父禿,晉郤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僂,同時而聘於齊。齊使禿者禦禿者,使眇者禦眇者,使跛者禦跛者,使僂者禦僂者。(禦音迓,迓,迎也。○禿,他不反。眇,亡小反。跛,波可反。僂,於矩反,一音刀圭反。)

疏「郤克眇」。○釋曰:《左氏》以為跛;今云眇者,《公羊》無說,未知二傳孰是。范明年注云「郤克跛」者,意從《左氏》故也。或以為誤,跛當作眇。

蕭同侄子處台上而笑之,(蕭,國也。同,姓也。侄子,字也。其母更嫁齊惠公,生頃公。宣十二年,楚人滅蕭,故隨其母在齊。○侄子,大節反,又丈乙反。頃公音傾。)聞於客,客不說而去,相與立胥閭而語,移日不解。(胥閭,門名。○說音悅。胥閭,思徐反;下力居反。解,古買反,又音蟹。)

疏注「胥閭,門名」。○釋曰:即《周禮》二十五家也。

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矣!」(穀梁子作傳,皆釋經以言義,未有無其文而橫發傳者,甯疑經「冬十月」下云「季孫行父如齊」脫此六字。○橫,華孟反,又如字。脫此,徒活反,又他活反。)

疏注「脫此六字」。釋曰:季孫行父禿,是傳辭上脫「季孫行父如齊」六字。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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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春,齊侯伐我北鄙。

夏,四月,丙戌,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於新築,衛師敗績。(新築,衛地。○築音竹。)

六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師,會晉郤克、衛孫良夫、曹公子手,及齊侯戰於?,齊師敗績。(?,齊地。○僑,本又作喬,其僑反。公子手,《左氏》作首。?音安。)

疏「癸酉季孫」至「敗績」。○釋曰:徐邈云:「四大天不舉重者,惡魯猥遣四大夫用兵,亦以譏之也。」然則諸國用兵,亦應猥遣,何以不具書之,蓋是用兵重事,故詳內也。

其日,或曰日其戰也,或曰日其悉也。(悉,謂魯四大夫時悉在戰也。明二者皆當日。)

疏「其日」至「悉也」。釋曰:案傳例:「疑戰不日,不疑戰則例書日。」此傳云日其戰日其悉也者,豈使詐戰,則魯雖四大夫戰,亦不得書,但傳以此戰不許,書事宜詳,故因經書日,並見此意也。

曹無大夫,其曰公子,何也?以吾之四大夫在焉,舉其貴者也。(不欲令內眾大夫與外卑者共行戰。○令,力呈反。)

疏「曹無大夫」。○釋曰:複發傳者,前為崇羈,今為戰,故重發之。《公羊》以為「公子手何以書?憂內也」,杜解《左氏》以為「備於禮」,並非《穀梁》意

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於爰婁。去國五百裏;爰婁,去國五十裏。(國,齊國也。)

疏「爰婁」至「十裏」。○釋曰:爰婁去齊五十裏,今在師之外,明晉師巳逼到其國。師,謂晉師也。齊為晉所敗,兵臨城下,然則敗軍之將,不可以語勇;驚弦之鳥,不可以應弓。所以更能五戰者,齊是大國,邑竟,既寬,收拾餘燼,足當諸國之師,故請以五也。

壹戰綿地五百裏,焚雍門之茨,(雍門,齊城門。茨,蓋也。○雍,於用反。之茨,在私反。)侵車東至海。(侵車,侵伐之車,言時侵齊,過乃至海。)君子聞之曰:「夫甚!」甚之辭焉。(鄭嗣曰:「君子聞戰於?,乃盟於爰婁,焚雍門之茨,侵車至海,言因齊之敗,逼之甚。」○夫甚音符。)齊有以取之也。齊之有以取之,何也?敗衛師於新築,侵我北鄙,敖郤獻子,(謂笑其跛。○謂笑其跛,布可反。案杜預注《左傳》云:「郤克跛。」此傳言「郤克眇」,范注當依傳而作「跛」,恐非。)齊有以取之也。爰婁在師之外。(言師巳逼其國。)郤克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甗,玉甑,齊滅紀,故得其寶。○甗,魚輦反,又音言,又音彥,玉甑也。)以蕭同侄子之母為質,(齊侯與侄子同母異父昆弟,不欲斥言齊侯之母,故言蕭同侄子之母也。兼忿侄子笑。○為質音致,下同。)使耕者皆東其畝,(欲以利其戎車於驅侵易。○侵易,以豉反,下「伐易」同。)然後與子盟。」國佐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則諾。‘以蕭同侄子之母為質’,則是齊侯之母也,齊侯之母猶晉君之母也,晉君之母猶齊侯之母也。(言尊同也。)‘使耕者盡東其畝’,則是終士齊也。(凱曰:「利其戎車侵伐易,則是以齊為士。」)不可,(不可,謂若不許己言。)請壹戰。壹戰不克,請再。再不克,請三。三不克,請四。四不克,請五。五不克,舉國而授。」 於是而與之盟。

八月,壬午,宋公鮑卒。庚寅,衛侯速卒。取汶陽田。(汶音問。)

冬,楚師、鄭師侵衛。

十有一月,公會楚公子嬰齊於蜀。(蜀,某地。)楚無大夫,其曰公子,何也?嬰齊亢也。(泰曰:莊二十二年「丙申,及齊高傒盟」,文二年「乙巳,及晉處父盟」,傳曰:「不言,高傒、處父亢也。」此傳會嬰齊,書公以明亢,何乎?蓋言高傒、處父亢禮敵公,書公則內恥也。嬰齊初雖驕慢,終自降替,故於會則書公,以顯嬰齊之驕亢;於盟則稱人,以表嬰齊之服罪。然則向之驕,正足以表其無禮,不足以病公,則書公可也。○向之,本又作鄉,亦作向,同許亮反;下文同.)

疏「楚無」至「亢也」。○釋曰:楚無大夫,重發之者,屈完當齊桓,名氏始見,非正例也。椒與宜申二者不見名氏,非大夫之例。今稱公子,是貴於同大夫之文,故重發之。嬰齊之亢,又重發者,高傒則沒公存氏,處父無氏稱名,嬰齊則前驕後讓,三者皆異,故各發之。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繒人盟於蜀。楚其稱人,何也?(怪楚向稱公子今稱人。齊在鄭下,蓋時王所黜。)

疏注「齊在」至「所黜」。釋曰:知時王黜者,以秦、宋、陳、衛以下皆稱人。稱人則非卿,以其諸侯之大夫俱是微者,必不能自有升降,故知時王所黜。齊以傲敵之敵,師敗於?,兵臨城下,微弱之極,天子因其勢,故退之鄭下,此乃一時之宜,非是常例也。知諸侯之大夫是微人者,傳直怪嬰齊稱人,不論諸侯大夫,明知並是微者,

於是而後公得其所也。會與盟同月,則地會,不地盟;不同月,則地會、地盟。此其地會、地盟,何也?以公得其所,申其事也。(公得其所,謂楚稱人;申其事,謂地會地盟。○「會與盟同月」絕句,「不同月」絕句,「則地會地盟」絕句。)

疏「會與」至「事也」。○釋曰:同月,則地會,不地盟者,僖二十八年踐士之盟,襄十六年溴梁之盟是也。不同月,則地會、地盟者,昭十三年平丘之盟,定四年鼬之盟是也。

今之屈,向之驕也。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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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春,王正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伐鄭。(宋衛未葬,而自同於正君,故書公侯以譏之。)

疏注「宋衛」至「譏之」。○釋曰:范意雖葬未逾年亦不得成君,雖逾年而未葬亦不得成君,故云宋衛未葬,書公侯以譏之。逾年未葬不得成君,此注是也。雖葬未逾年不得成君,即四年「鄭伯伐許」注云「喪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譏之」是也。

辛亥,葬衛穆公。二月,公至自伐鄭。

甲子,新宮災,三日哭。新宮者,禰宮也。(謂宣公廟也。三年喪畢,宣公神主新入廟,故謂之新宮。○禰,乃禮反。)

疏「甲子,新宮災」。○釋曰:何休云:「此象宣公篡位,當誅絕,不宜列之昭穆。成公結怨強齊,不得久承宗廟之象也。」范以天災難知,非人所及,故不言之

三日哭,哀也。其哀,禮也。(宮廟,親之神靈所憑居,而遇災,故以哀哭為禮。○馮居,皮冰反。)迫近不敢稱諡,恭也。(迫近,言親禰也。桓僖遠祖則稱諡。)

疏注「迫近」至「稱諡」。○釋曰:范不據丹桓宮者,傳云迫近不敢稱諡,言近則宜對遠,故據桓、僖言之。其用桓宮,以莊公娶父之讎女,故特言桓宮,以譏莊之不子也。

其辭恭且哀,以成公為無譏矣。

疏「其辭」至「譏矣」。○釋曰:不稱諡,明其恭。三日哭,者其哀。是成公為無譏矣。乙亥,葬宋文公。夏,公如晉。

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去,起呂反。)公至自晉。秋,叔孫僑如帥師圍棘。

疏「叔孫」至「圍棘」。○釋曰:《公羊》、《左氏》皆以棘為汶陽之田邑,此傳無說,事或然也。大雩。晉郤克、衛孫良夫伐牆咎如。(咎音羔。)

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衛侯使孫良夫來聘。

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孫良夫盟。其日,公也。來聘而求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也。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也。(徐邈曰:「不言及,謂凡書來盟者也,若宣七年‘衛孫良夫來盟’是也。以國與之,謂舉國為主,故直書外來爾。此先聘而後盟,故不言來盟,總言及而不複著其人,亦是舉國之辭。」○複,扶又反。)

疏「其日」至「與之也」。○釋曰:案傳例:「前定之盟不日,後定之盟則日。」此云公也者,其實盟雖公在位,但為前定則不日,後定則日,此其日,公故也,則後定亦可知矣。但以上文聘既接公,下文及則公文未顯,嫌不得再煩尊者,恐盟時無公,故傳云公以釋之。傳又云不言及者,則宣七年「衛孫良夫來盟」是也。不言其人者,解此文不書內之名氏是也。又云不言求兩欲之也者,言求當直言求盟,如孫良夫是也。不言求者,此云來聘,又云及盟是也。何者?來聘是他求;言及,我欲也。是兩國同欲之文,非獨求之稱,故云不言求,兩欲之也。若然,上文云來聘而求盟者,解二人本意來聘,隻為求盟,為下不言求張本也。

不言求,兩欲之也。鄭伐許。(鄭從楚而伐衛之喪,又叛諸侯之盟,故狄之。)

疏注「鄭從」至「狄之」。○釋曰:知伐衛之喪,又叛諸侯之盟,故狄之者,昭十二年「晉伐鮮虞」,傳曰「不正其與夷狄交伐中國,故狄稱之也」。定四年傳云,吳不稱子,「反其狄道也」。鄭、衛同姓,不有吊臨之恩而伐其喪,其為惡行,莫斯之甚,而亦直舉國稱之,明為夷狄之行也。叛諸侯之盟者,舊解以為上文背晉,為諸侯所伐是也。又其言伐喪者,前年衛侯速卒,楚師、鄭師侵衛是也。不於伐喪貶者,其罪不積,不足以成惡。鄭既伐喪背盟,一年之中,再加兵於許,故於此夷狄之。

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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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春,宋公使華元來聘。三月,壬申,鄭伯堅卒。杞伯來朝。(朝,直遙反。)夏,四月,甲寅,臧孫許卒。

公如晉。葬鄭襄公。秋,公至自晉。冬,城鄆。(鄆音運。)鄭伯伐許。(喪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譏之。)

疏注「喪未」至「譏之」。○釋曰:傳於宋襄起喪稱之例,則諸侯亦同之可知,故上下經文,宋、衛、陳皆有子稱,鄭是伯爵,與侯同於七命,明在喪之稱,或亦與侯同也。《左氏》之例,唯云公侯曰子,伯則不入於例,與此異也。

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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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來歸。婦人之義,嫁曰歸,反曰來歸。○仲孫蔑如宋。○夏叔孫僑如會晉荀首於穀(穀齊地)

疏「婦人」至「來歸」。○釋曰:范氏云:「出女例凡三,齊人來歸子叔姬,一也。郯伯姬來歸,二也。此杞叔姬來歸,三也。」又別引文十八年「夫人薑氏歸於齊」為例者,出既是同,但內外為異,故並引之也。子叔姬淫而得罪,為齊所逐,故言齊人來歸。今杞叔姬文既與之異,故並發傳舉其上下,郯伯姬亦足以相包,故不更發之。

梁山崩。(梁山,晉之望也。不言晉者,名山大澤不以封也。許慎曰:「山者陽位,君之象也。」象君權壞。)

疏注「梁山」至「望也」。○釋曰:《詩》云:「奕奕梁山。」是韓國之鎮。霍陽,韓、魏、晉之地,故云晉之望也。

不日,何也?(據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書日。)高者有崩道也。有崩道,則何以書也?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晉君召伯尊而問焉。伯尊來,遇輦者,輦者不辟,使車右下而鞭之。(凡車,將在左,禦在中,有力之人在右,所以備非常。○壅,於勇反。遏,於葛反。伯尊,《左氏》作伯宗。辟音避。將,子匠反。)輦者曰:「所以鞭我者,其取道遠矣。」(所用鞭我之間,行道則可遠。)伯尊下車而問焉,(以其言有理,知非凡人。)曰:「子有聞乎?」對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伯尊曰:「君為此召我也,為之奈何?」輦者曰:「天有山,天崩之。天有河,天壅之。雖召伯尊,如之何?」伯尊由忠問焉。(用忠誠之心問之。○為此,於偽反。)○輦者曰:「君親素縞,帥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素衣縞冠,凶服也。所以凶服者,山川,國之鎮也,山崩川塞,示哀窮。○縞,古老反。)

疏注「素衣」至「哀窮」。釋曰:禮云素縞者,鄭玄云:「黑經白緯謂之縞,縞冠素純,以純喪冠,故謂之素縞。是祥祭之冠也。」今注云素衣縞冠,與鄭異也。

伯尊至,君問之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為之奈何?」伯尊曰:「君親素縞,帥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孔子聞之曰:「伯尊其無績乎!攘善也。」(績,功也。攘,盜也。取輦者之言而行之,非巳之功也。績或作續,謂無繼嗣。○攘,如羊反。)

疏注 「謂無繼嗣」。○釋曰:舊說云,伯尊,晉之賢大夫。輦人,晉之隱士。今一遇吐誠,理難再得。伯尊不能薦之於晉侯,以救朝廷之急,反竊其語而晦其人,蔽賢罪深,故被戮絕嗣。子夏雖匿聖人之論,能播教於西河,令黑水之人欽其風,蒲阪之間愛其道,其罪先輕,故直喪明而已。然此之立說,恐非其理,何者?天道冥昧,非人所知,大聖立言,意在軌世,則伯尊之戮,未必由蔽賢人之言;卜商喪明,豈關匿聖人之論?徒爭罪之輕重,妄說受罪淺深,據理言之,恐非聖賢之旨。何休以為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象諸侯失勢,王道絕,故自是之後六十年之中,弑君十四,亡國三十二。案此傳說輦者之言,竟不論天子諸侯喪亡之事,則何休之言,未必通於此也。

秋,大水。冬,十一月,已酉,天王崩。(定王。)

十有二月,已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於蟲牢。(蟲牢,鄭地。○蟲,直忠反。牢,力刀反。)

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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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會。

疏「春王」至「自會」。○釋曰:何休云:「月者,魯使大夫獲齊侯,今親相見,危之,故書月也。」傳例致月則危,此書月必是危,但不知同何說以否,或當時有危,傳不言之,故范亦不解。或亦為此年公遠會,始至,立武宮,取鄟,皆是危事,故致會書月也。

二月,辛巳,立武宮。(舊說曰:武公之宮廟毀巳久矣。故傳曰「不宜立也」。《禮記·明堂位》曰:「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廟,武世室也。」言世室則不毀也,則義與此違。)

疏「立武宮」。○釋曰:《禮記》稱「世室」,此傳云不宜立者,《禮記》,周未之書,以其廟不毀,故謂之世室;此以武公之廟毀來巳久,今複立之,故云不宜立。范義與此違也。何休解《公羊》以為臧孫許伐齊有功,故立武宮,《左氏》以為季文子以?之功立武宮,據人雖別,同是伐齊。《穀梁》之意,亦以勝齊立武宮也。

立者,不宜立也。取鄟。鄟,國也。(鄟音專,又市轉反,國名。)

疏「取鄟」。○釋曰:隱十年,「鄭伯伐取之」,直注云:「凡書取國,皆滅也,變滅言取,明其易。」今不言滅鄟,是明魯取之易也。又惡鄟不備也。凡書取之例,以內外皆有。外書取者,即徐人取舒是也。內書取者,即取鄟是也。其內被取邑亦為取,齊侯取鄆是也。《公羊》以為鄟是邾之邑,與《穀梁》異。

孫良夫帥師侵宋。

夏,六月,邾子來朝。(朝,直遙反。)公孫嬰齊如晉。壬申,鄭伯費卒。(費音秘。)

疏「鄭伯費卒」。○釋曰:案《世本》及《左氏》,鄭伯費是鄭悼公。不書葬者,何休云:「楚伐鄭喪,諸侯不能救,晉欒書又侵之,故去葬,使若非伐喪者,為中國諱也,在隱三年注。魯不往會,則經亦不書,則悼公不書葬者,魯不會也。」

秋,仲孫蔑、叔孫僑如帥師侵宋。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冬,季孫行父如晉。晉欒書帥師救鄭。

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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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不能免牛者,以方改卜郊,吉否未可知。○鼷音奚。吉否,方九反。)

疏注「不言」至「可知」。○釋曰:。下傳稱免牲,不曰不郊,免牛亦然。此言免牛,則嫌似不郊,故云不言免牛者,以方改卜郊,未可知也。

不言日,急辭也,(辭中促急,不容日。)

疏「不言」至「辭也」。○釋曰:宣三年「郊牛之口傷」,彼言之是緩辭,亦不云日,此傳云「不言日,急辭也」者,案宣三年傳言之,是牛自傷之緩,此言其是鼠食牛之緩。二者立文雖異,俱是緩辭,則辭間容日,亦是緩辭。傳云「不言日,急辭也」,此巳發例,則定十五年、哀元年之類,不言日者,並是急辭也。緩辭不言日者,言之既是緩辭可知。故不須更書日以見緩也。

過有司也。郊牛日展斛角而知傷,展道盡矣,其所以備災之道不盡也。(有司展察牛而即知傷,是展察之道盡,不能防災禦患,致使牛傷,故不書日,以顯有司之過。斛,球球然角貌。○斛角,其樛反,一音求。角貌或本作筋,非。禦,魚呂反。球音求。)

疏「郊牛」至「盡也」。○釋曰:展,省察也。言日日皆省察牛之觩角,而則知傷,是省察之道盡矣。展道雖盡,不能防災禦患,致使牛傷,是其所以備災之道不盡,是故不言日以責有司也。牛角云觩者,《詩》稱「兕<角>其觩」,又曰「有觩其角」是也。

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又,有繼之辭也。(前巳食,故曰繼。)其,緩辭也。曰亡乎人矣,非人之所能也,所以免有司之過也。(至此複食,乃知國無賢君,天災之爾,非有司之過也,故言其以赦之。○能,如字,亦作耐。複食,扶又反,下同。)

疏 「其緩」至「過也」。○釋曰:解經上文云鼷鼠食郊牛角,不言其,此文云又食其角,乃變言其,故釋之云「其,緩辭也」。曰亡乎人矣,亡,無也。至此郊牛複食,乃知國無賢君,非人所不能也。謂國無賢君之故,為上天之所災,非人力所能禁,所以免有司之過也。謂經言「其」者,所以放有司也。

乃免牛。乃者,亡乎人之辭也。免牲者,為之緇衣纁裳,有司玄端,奉送至於南郊。免牛亦然。免牲不曰不郊,免牛亦然。(郊者用牲,今言免牲,則不郊顯矣。若言免牛,亦不郊。而經複書不郊者,蓋為三望起爾,言時既不郊而猶三望,明失禮。○緇,側其反。纁,許云反。為,於偽反。)

疏「乃者」至「亦然」。○釋曰:重發傳者,此再食乃免牛,嫌與他例別,故重發之。○注「蓋為」至「起爾」。○釋曰:僖三十二年「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彼不云不郊,此既云免牛,又云不郊者,彼免牲與三望同時,故略去不郊之文;此春免牛,夏乃三望,故備言之。

吳伐郯。(郯音談。)

夏,五月,曹伯來朝。不郊,猶三望。

秋,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

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鄭。八月,戊辰,同盟於馬陵。(馬陵,衛地。)公至自會。吳入州來。(州來,楚地。)

冬,大雩。雩不月而時,非之也。冬無為雩也。

疏「雩不」至「雩也」。○釋曰:「傳例云:「月雩,正也。時雩,非正也。」非正者,其時未窮,人力未盡,毛澤已竭,不雩則不及事,故月以明之,則經書秋八月雩、九月雩是也。既過此節,秋不書旱,則冬無為雩也,故鄭《釋廢疾》去冬及春夏。案《春秋說考異郵》,三時唯有禱禮,無雩祭之事,唯四月龍星見,始有常雩耳,故因載其禱請山川辭云:「方今天旱,野無生稼,寡人當死,百姓何依。不敢煩民請命,原撫萬民,以身塞無狀。」是鄭意亦以不須雩,唯有禱請而已。

衛孫林父出奔晉。

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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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春,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於齊。(晉為盟主,齊還事晉,故使魯還二年齊所反之田。○穿音川。)

疏注「晉為」至「之田」。○釋曰:《公羊》以為齊侯敗案之後,七年不飲酒,不食肉,晉侯高其德,遂反其所取侵地。此雖無傳,齊頃是中平之主,安能以一敗之後,七年不飲酒食肉乎?故以為晉為盟主,齊還事晉,故使魯還二年齊所反之田。杜預解《左氏》,其意亦然。

於齊,緩辭也,不使盡我也。(若曰為之請歸,不使晉製命於我。○為,於偽反。)

疏「於齊,緩辭也」。○釋曰:僖二十八年,「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傳以言「之」為「緩辭也」。今言「歸之於齊」為緩辭者,之,緩辭,自是常例:「於齊」之理未明,故特釋之,辭雖不同,亦是緩也。此以緩辭言之者,諱不使製命於我也。

晉欒書帥師侵蔡。公孫嬰齊如莒。宋公使華元來聘。

夏,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婚禮不稱主人,宋公無主婚者,自命之,故稱使。納幣不書,書者,賢伯姬,故盡其事。)

疏注「婚禮」至「其事」。○釋曰:《公羊》以為婚禮不稱主人,宋公無主婚者,辭窮自命之,故公孫壽來納幣稱使;紀侯有母,履緰受紀侯之母命,婦人之命不通,故不稱使。案隱二年傳云:「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無足道焉爾。」據彼傳文以「逆者微,無足道焉爾」,故不言使,則與《公羊》異。觀此注意,云宋公無主婚者,自命之,故稱使,明為母命之,則不稱使,似與《公羊》同。而與傳違者,范以紀侯之與宋公皆是無母,宜並稱主人;但納幣是卿之事,故稱宋公使也,逆女是君之事,使大夫非正,故履緰不稱使。今此注云婚禮不稱主人,亦據諸侯母在者言之。又且履緰不稱使,大率言之,亦是不稱主人之事,故注言之耳。納幣不書,其經之所書者三:莊公以非禮書,一也;公子遂以喪錄,二也」此為賢伯姬,三也。范知為賢伯姬者,《公羊傳》云:「納幣不書,此何以書?錄伯姬也。」是為賢而錄也。

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來錫公命。禮有受命,無來錫命,錫命,非正也。曰天子,何也?曰見一稱也。(天王、天子,王者之通稱。自此以上,未有言天子者,今言天子,是更見一稱。○召,上昭反。曰見,賢遍反。注更見同。一稱,尺證反。以上,時掌反。)

疏「曰見一稱也」。○釋曰:王既是四大之重,宜表異號,莫若係天,以眾人卑故,稱母子,貴者取貴稱,故謂之天子。入《春秋》以來,唯取仁義之稱,未表係天子之尊,故曰更見一稱也。《公羊傳》云:「其稱天子何?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餘皆通矣。何休云:「德合於元者稱皇,德合於天者稱帝,仁義合者稱王。」又云:「王者,取天下歸往也。天子者,爵稱也。聖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謂之天子。或言王,或言天子,皆相通也。」唯賈逵云:「畿內稱王,諸夏稱天王,夷狄稱天子。」其理非也。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杜預曰:「前五年來歸者,女既適人,雖見出棄,猶以成人之禮書之,終為杞伯所葬,故稱杞叔姬。」)晉侯使士燮來聘。(燮,素協反。)

叔孫僑如會晉士燮、齊人、邾人伐郯。

衛人來媵。(杜預曰:「古者諸侯娶嫡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國。國三人,凡九女,所以廣繼嗣。」魯將嫁伯姬於宋,故衛來媵。○媵,以證反。又繩證反。嫡,丁曆反。侄,大結反。娣音弟。)

疏「衛人來媵」。○釋曰:《公羊》以為媵不合書,其書者,賢伯姬也。《左氏》雖無其說,蓋以來至於魯,然後與嫡行,故書之。此傳之意,以伯姬為災而死,閔之,故書其事。是言三傳意小異也。

媵,淺事也,不誌。此其誌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盡其事也。(不得其所,謂災死也。江熙曰:「共公之葬由伯姬,則共公是失德者也。傷伯姬賢而嫁不得其所。」○共音恭,下同。)

疏注「江熙」至「其所」。○釋曰:江熙以不得其所,為共公失德,文無所據。范引之者,傳異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