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一百七十七

 卷一百七十六 文獻通考
卷一百七十七 經籍考四
卷一百七十八 

编辑
孔安國《尚書序》曰:先君孔子,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於周。芟夷煩亂,翦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軌範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舉而行,三千之徒,並受其義。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於屋壁顏師古曰:「《家語》云:『孔騰,字襄,畏秦法峻急,藏《尚書》、《孝經》、《論語》於夫子舊堂中』。而《漢記·尹敏傳》云孔鮒所藏。二說不同,未知孰是。」。漢室龍興,開設學校,旁求儒雅,以闡大猷。濟南伏生,年過九十,失其本經,口以傳授,裁二十餘篇。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百篇之義,世莫得聞。《漢·藝文志》云:「《尚書經》,二十九卷。」注云:「伏生所授者。」《儒林傳》云:「伏生名勝,為秦博士。以秦時禁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大兵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於齊、魯之閒。孝文時,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聞伏生治之,欲召,時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行,於是詔太常,使掌故晁錯往受之。」顏師古曰:「衛宏《定古文尚書序》云:『伏生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曉,使其女傳言教錯。齊人語多與潁川異,錯所不知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屬讀而已。』」陸氏曰:「二十餘篇即馬、鄭所注二十九篇是也。」孔穎達曰:「《泰誓》本非伏生所傳,武帝之世始出而得行,史因以入於伏生所傳之內,故云二十九篇也。」今按此序言伏生失其本經,口以傳授。《漢書》乃言初亦壁藏,而後亡數十篇。其說與此序不同,蓋傳聞異辭爾。至於篇數亦復不同者,伏生本但有《堯典》、《皋陶謨》、《禹貢》、《甘誓》、《湯誓》、《盤庚》、《高宗彤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範》、《金》、《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品》、《多方》、《多士》、《立政》、《無逸》、《君》、《顧命》、《呂刑》、《文侯之命》、《賈誓》、《秦誓》,凡二十八篇,今加《泰誓》一篇,故為二十九篇耳。其《泰誓》甚偽之說,詳見本篇,此未暇論也。至魯恭王,好治宮室,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書,及《傳》、《論語》、《孝經》,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聞金石絲竹之音,乃不壞宅,悉以書還孔氏。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以所聞伏生之《書》考論文義,定其可知者,為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於《堯典》,《益稷》合於《皋陶謨》,《盤庚》三篇合為一,《康王之誥》合於《顧命》,復出此篇,並序,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其餘錯亂摩滅,弗可復知,悉上送官,藏之書府,以待能者陸氏曰:恭王,漢景帝子,名餘。《傳》,謂《春秋》也。一云《周易十翼》非經,謂之《傳》。科斗,蟲名,蝦蟇子,書形似之。為隸古定,謂用隸書以易古文。吳氏曰:伏生傳於既耄之時,而安國為隸古,文特定其所可知者,而一篇之中,一簡之內,其不可知者蓋不無矣,乃欲以是盡求作書之本意,與夫本末先後之義,其亦可謂難矣。而安國所增多之書,今篇目具在,皆文從字順,非若伏生之書,詰曲聱牙,至有不可讀者。夫四代之書,作者不一,乃至二人之手,而遂定為二體乎?其亦難言矣。二十五篇者,謂《大禹謨》、《五子之歌》、《允征》、《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三篇、《咸有一德》、《說命》三篇、《泰誓》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陳》、《畢命》、《君牙》、《ぁ命》也,復出者,《舜典》、《益稷》、《盤庚》三篇、《康王之誥》,凡五篇。又百篇之《序》自為一篇,共五十九篇,即今所行五十八篇,而以《序》冠篇首者也。為四十六卷者,《孔疏》以為同序者同卷,異序者異卷。同序者,《太甲》、《盤庚》、《說命》、《泰誓》,皆三篇共序,凡十二篇,只四卷。又《大禹》、《皋陶謨》、《益稷》、《康誥》、《酒誥》、《梓材》亦各三篇共序,凡六篇,只二卷。外四十篇,篇各有序,凡四十卷,通共序者六卷,故為四十六卷也。其餘錯亂摩滅者,《汨作》、《九共》九篇、《槁飫》;《帝告》、《沃》、《湯征》、《汝鳩》、《汝方》;《夏社》、《疑至》、《臣扈》、《典寶》、《明居》、《肆命》、《徂后》、《沃丁》、《咸》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甲》、《祖乙》、《高宗之訓》;《分器》、《旅巢命》、《歸禾》、《嘉禾》、《成王政》、《將蒲姑》、《賄肅慎之命》、《亳姑》。凡四十二篇,今亡。承詔為五十九篇作傳,於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經籍,採摭群言,以立訓傳。約文申義,敷暢厥旨,庶幾有補於將來。《書序》序所以為作者之意,昭然義見,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詳此章雖說《書序》序所以為作者之意,而未嘗以為孔子所作。至劉歆、班固始以為孔子所作。既畢,會國有巫蠱事,經籍道息,用不復以聞,傳之子孫,以貽後代。若好古博雅君子與我同志亦,所不隱也。
《隋·經籍志》曰:漢濟南伏生口傳二十八篇。又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伏生作《尚書傳》四十一篇,以授同郡張生,張生授千乘歐陽生,歐陽生授同郡兒寬,寬授歐陽之子,世世傳之,至曾孫歐陽高,謂之《尚書》歐陽之學。又有夏侯都尉,受業於張生,以授族子始昌,始昌傳族子勝,為大夏侯之學。勝傳子建,別為小夏侯之學。故有歐陽,大、小夏侯,三家並立。訖漢東京,相傳不絕,而歐陽最盛。初,漢武帝時,魯恭王壞孔子舊宅,得其末孫惠所藏之書,字皆古文。孔安國以今文校之,得二十五篇。其《泰誓》與河內女子所獻不同。又濟南伏生所誦,五篇相合。安國並依古文,開其篇第,以隸古字寫之,合成五十八篇。其餘篇簡錯亂,不可復讀,並送之官府。安國又為五十八篇作傅,會巫蠱事起,不得奏上,私傳其業於都尉朝,朝授膠東庸生,謂之《尚書古文》之學,而未得立。後漢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同郡賈逵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元亦為之注。然其所傳,唯二十九篇,又雜以今文,非孔舊本。自餘絕無師說。晉世秘府所顧,有《古文尚書》經文,今無有傳者。及永嘉之亂,歐陽,大、小夏侯《尚書》並亡。濟南伏生之傳,唯劉向父子所著《五行傳》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至東晉,豫章內史梅賾,始得安國之傳,奏之,時又闕《舜典》一篇。齊建武中,吳姚方興於大航頭得其書,奏上,比馬、鄭所注多二十八字,於是始列國學。梁、陳所講,有孔、鄭二家,齊代唯傳鄭義。至隋,孔、鄭並行,而鄭氏甚微。自餘所存,無復師說。又有《尚書逸篇》,出於齊、梁之閒,考其篇目,似孔氏壁中書之殘缺者,故附尚書之末。
孔穎達曰:「孔君作傳,值巫蠱,不行以終。前漢諸儒知孔本五十八篇,不見孔傳,遂有張霸之徒偽作《舜典》、《汨作》、《九共》九篇,《大禹謨》、《益稷》、《五子之歌》、《允征》、《湯誥》、《咸有一德》、《典寶》、《伊訓》、《肆命》、《原命》、《武成》、《旅獒》、《冏命》二十四篇,除《九共》九篇共卷,為十六卷,蓋亦略見百篇之序。故以伏生二十八篇者,復出《舜典》、《益稷》、《盤庚》三篇,《康王之誥》及《泰誓》,共為三十四篇,而偽作此二十四篇,十六卷,附以求合於孔氏之五十八篇,四十六卷之數也。劉向班固劉歆賈逵馬融鄭元之徒,皆不見真古文,而誤以此為古文之書,服虔杜預亦不之見,至晉王肅始似竊見。而《晉書》又云鄭沖以古文授蘇愉,愉授梁柳,柳之內兄皇甫謐又從柳得之,而柳又以授臧曹,曹始授梅賾,賾乃於前晉奏上其書而施行焉《漢書》所引《泰誓》云:誣神者殃及三世。又云:立功立事,惟以永年。疑即武帝之世所得者。《律歷志》所引《伊訓》、《畢命》,字畫有與古文異同者,疑伏生口傳,而晁錯所屬讀者。其引《武成》,則伏生無此篇,必張霸所偽作者也
九峰蔡氏曰:按漢儒以伏生之書為今文,而謂安國之書為古文,以今考之,則今文多艱澀,而古文反平易。或者以為今文自伏生女子口授晁錯時失之,則先秦古書所引之文皆已如此,恐其未必然也。或者以為記錄之實語難工,而潤色之雅詞易好,故訓、誥、誓、命有難易之不同,此為近之。然伏生倍文暗誦,乃偏得其所難,而安國考定於科斗古書,錯亂摩滅之餘,反專得其所易,則又有不可曉者。至於諸序之文,或頗與經不合,而安國之序又絕不類西京文字,亦皆可疑。獨諸序之本不先經,則賴安國之序而見。
石林葉氏曰:《書》五十八篇,出於伏生者,初二十三篇,出於魯恭王所壞孔子宅壁中者,增多二十六篇。伏生書後傳歐陽歙,魯恭王壁中《書》,孔安國為之傳。漢興,諸儒傳經,次第各有從來。伏生當文帝時年已老,口授晁錯,頗雜齊魯言,或不能盡辨。他經專門,每輒數家,惟《書》傳一氏。安國無所授,獨以隸古易科斗,自以其意為訓解,不及列於學官。故自漢訖西晉,言《書》惟祖歐陽氏。安國訓解晚出,皇甫謐家所謂二十六篇者,雖當時大儒楊雄、杜預之徒,皆不及見。劉向以魯恭王書校伏生本,《酒誥》亡簡一,《召誥》亡簡二,字之不同者尤多。《書》非一代之言也,其文字各隨其世不一體,其授受異同復若此,然大抵簡質淵愨,不可遽通,自《立政》而上,非伊尹、周公、傅說之辭,則仲虺、祖乙、箕子、召公,後世以為聖賢不可及者也。其君臣相與往來,告戒論說,則堯、舜、禹、湯、文、武是也,是以其文峻而旨遠。自《立政》而下,其君則成王、穆王、康王、平王,其臣則伯禽、君陳、君牙,下至於秦穆公,其辭則一時太史之所為也,視前為有閒矣,是以其文亦平易明白,意不過其所言,孔子取之,特以其有合於吾道焉爾。自安國學行,歐陽氏遂廢,今世所見,惟伏生大傳,首尾不倫,言不雅馴,至以天、地、人、四時為七政,謂《金》作於周公沒後,何可盡據?其流為劉向《五行傳》,夏侯氏災異之說,失孔子本意益遠。安國自以為博考經傳,採摭群言,其所發明,信為有功,然余讀《春秋傳》、《禮記》、《孟子》、《荀子》,閒與今文異同。《孟子》載《湯誥》「造攻自牧宮」,不言「鳴條」;《春秋傳》述《五子之歌》,衍「率彼天常」一句;證《康誥》「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文乃無有,疑亦未能盡善。若荀卿引《仲虺》曰「諸侯能自得師者王,得友者霸」,引《康誥》「惟文王敬忌,一人以懌」,其謬妄有如此者。《禮記》以「申勸寧王之德」為「田觀寧王」,以「庶言同則」亡「繹」字,其乖誤有如此者。微孔氏則何所取正?餘於是知求《六經》殘缺之餘,於千載淆亂之後,豈不甚難而不可忽哉!
先公曰:歐陽公《日木刀歌》云:「傳聞其國居大海,土壤沃饒風俗好。前朝貢獻屢往來,士人往往工詞藻。徐福行時書未焚,逸《書》百篇今尚存。令嚴不許傳中國,舉世無人識古文。先王大典藏夷貊,蒼波浩蕩無通津。令人感激坐流涕,金肅澀短刀何足云。」詳此詩,似謂徐福以諸生帶經典入海外,其書乃始流傳於彼也。然則秦人一燼之烈,使中國家傳人誦之書皆放逸,而徐福區區抱編簡以往,能使先王大典獨存夷貊,可嘆也,亦可疑也。然今世經書,往往有外國本云。

《漢志》:凡《書》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入劉向《稽疑》一篇。師古曰:此凡言入者,謂《七略》之外班氏新入之也。其云出者與此同

《隋志》:三十二部,二百四十七卷通計亡書,合四十一部,共二百九十六卷

《唐志》:二十五家,三十三部,三百六卷王元感以下,不注錄四家,二十卷

《宋三朝志》:十一部,一百一卷。

《宋兩朝志》:二部,一十三卷。

《宋四朝志》:一十二部,一百二十卷。

《宋中興志》:四十二家,五十一部,七百一十六卷。

※《尚書大傳》三卷

《崇文總目》:漢濟南伏勝撰。後漢大司農鄭元注。伏生本秦博士,以章句授諸儒,故博引異言授,援經而申證云。
鼂氏曰:勝,孝文時年且百歲,歐陽生、張生從學焉。音聲猶有訛誤,先後猶有差舛,重以篆隸之殊,不能無失。勝終之後,數子各論所聞,以已意彌縫其闕,而別作章句。又特撰大義,因經屬指,名之曰傳。劉向校書,得而上之。

陳氏曰:凡八十有三篇。當是其徒歐陽、張生之徒雜記所聞,然亦未必當時本書也。印板元刂闕,合更求完善本。

※《牟長章句》

本傳:長習《歐陽尚書》,建武時,為博士,遷河南太守。注《尚書章句》,皆本之歐陽氏,俗號為《牟氏章句》。

※周防《尚書雜記》

本傳:防師事徐州刺史蓋豫,受《古文尚書》。建武時以明經舉孝廉,拜郎中。撰《尚書雜記》三十二篇,四十萬言。後仕至陳留太守。

※《孔安國尚書注》十三卷

鼂氏曰:安國《古文尚書》至晉、齊閒始顯詳見總論。唐孝明不喜古文,以今文易之,又頗改其辭。如舊「無頗」,今改「無陂」之類是也。按安國既定古文,會有巫蠱事,不復以聞,藏於私家而已。是以鄭康成注《禮記》、韋昭注《國語》、杜預注《左氏》、趙岐注《孟子》,遇引今《尚書》所有之文,皆曰「逸《書》」,蓋未嘗見古文故也。然嘗以《禮記》較《說命》,《孟子》較《泰誓》,大義雖不遠,而文不盡同,意者安國以隸古定時失之耳。
陳氏曰:考之《儒林傳》,安國以《古文》授都尉朝,第第相承,以及塗惲、桑欽。至東都,則賈逵作訓,馬融、鄭元作傳、注解,而逵父徽實受《書》於塗惲,逵傳父業,雖曰遠有源流,然而兩漢名儒皆未嘗實見孔氏《古文》也。豈惟兩漢,魏、晉猶然,凡杜征南以前所注經傳,有援《大禹謨》、《五子之歌》、《允征》諸篇,皆曰逸《書》,其援《泰誓》,則云今《泰誓》無此文,蓋伏生《書》亡《泰誓》,《泰誓》後出。或云武帝末民有獻者,或云宣帝時,河內女子得之,所載白魚火烏之祥,實偽書也。然則馬、鄭所解,豈真《古文》哉!故孔穎達謂賈、馬輩惟傳孔學三十三篇,即伏生書也,亦未得為孔學矣。穎達又云,王肅注《書》,始似竊見孔《傳》,故於亂其紀綱,以為太康時。皇甫謐得《古文尚書》於外弟梁柳,作《帝王世紀》,往往載之。蓋自太保鄭沖授蘇愉,愉授梁柳,柳授臧曹,曹授梅賾,賾為豫章內史,奏上其《書》,時已亡《舜典》一篇。至齊明帝時,有姚方興者,得於大航頭而獻之,隋開皇中搜索遺典,始得其篇。夫以孔注歷漢末無傳,晉初猶得存者,雖不列學官,而散在民閒故邪?然終有可疑者。
石林葉氏曰:今孔氏《尚書》,本所謂《古文尚書》,出魯恭王毀孔子宅所得也。孔安國為之傳,會巫蠱事作,不得列於學官,故漢儒雖揚雄之徒,多未之見。西漢所傳歐陽、大小夏侯三家而已。揚雄《法言》稱《酒誥》之篇俄亡矣。《藝文志》所謂「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者也。惟太史公嘗從安國授《書》,故班固云「遷書載《堯典》、《禹貢》、《洪範》、《微子》、《金縢》諸篇,多古文說。」今《史記》所引《書》及《敘》,皆與孔氏本合,其餘諸儒所引字與訓詁,或不同者,皆出歐陽、大小夏侯氏三家也。
容齋洪氏《隨筆》曰:孔安國《古文尚書》,自漢以來,不列於學官,故左氏《傳》所引者,杜預輒注為《逸書》。劉向《說苑·臣術》篇一章云:「《泰誓》曰:『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逐。』此所以勸善而黜惡也。」漢武帝YL|元朔元年,詔責中外不興廉舉孝。有司奏議曰:「夫附下罔上者死」雲云,其語與《說苑》所載正同。而諸家注釋,至於顏師古,皆不能援以為證。今之《泰誓》,初未嘗有此語也。漢宣帝時,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然年月不與序相應,又不與《左傳》、《國語》、《孟子》眾書所引《泰誓》同,馬、鄭王肅諸儒皆疑之,今不復可考。
《朱子語錄》:孔安國解經最亂道,看得只是《孔叢子》等做出來。蓋因說《書》云。某嘗疑孔安國《書》是假《書》,比毛公《詩》如此高簡,大段省事。漢儒訓釋文字,多是如此,有疑則闕。今此却盡釋之,豈有千百年前人說底話,收拾於灰燼屋壁中與口傳之餘,更無一字訛舛?理會不得,如此可疑也。兼《小序》皆可疑。《堯典》一篇,自說堯一代為治之次序,至讓於舜方止,今說是讓,於舜後方作。《舜典》亦是見一代政事之終始,說歷試諸難,是為要受讓時作也。至後諸篇皆然。況他先漢文章,重厚有力量,他今大序格致極輕,却疑是晉、宋閒文章。況孔《書》是東晉方出,前此諸儒皆不曾見,可疑之甚。

※孔穎達《尚書正義》二十卷

鼂氏曰:穎達因梁費甝《疏》廣之。《唐儒學傳》稱穎達與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王琰撰《五經》義訓百餘篇,號《義贊》,詔改為《正義》云。雖包貫異家為詳博,然其中不能無謬冗,馬嘉運駁正其失。永徽中,於志寧、張行成、高季輔就加增損,始布天下。《藝文志》云:「穎達與李子雲、王德韶等撰,朱長才、蘇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趙弘智覆審,長孫無忌、李勣等二十四人刊定。」《唐史》志、傳記事多參差,此為尤甚。所記撰著人姓氏,穎達往往不同。
陳氏曰:其序云:歐陽、夏侯二家之所說,蔡邕碑石刻之,《古文》安國所注,寢而不用。及魏、晉稍興,故馬、鄭諸儒莫睹其學,江左學咸悉祖焉。隋初始流河朔,為《正義》者,蔡大寶、巢猗、費、顧彪,文義皆淺略,惟劉焯、劉炫最為詳雅,然焯穿鑿煩雜,炫就而刪焉。雖復微稍省要,好改張前義,義更太略,辭又過華,未為得也。

※陸德明《尚書釋文》一卷

《崇文總目》:皇朝太子中舍陳鄂奉詔刊定。始,開寶中,詔以德明所釋乃《古文尚書》,與唐明皇所定今文駁異,令鄂刪定其文,改從隸書。蓋今文自曉者多,故音切彌省。
陳氏曰:德明言伏生二十餘篇,即馬、鄭所注是也,可證馬、鄭非見《古文》。又言梅賾所上亡《舜典》一篇,以王肅注頗類孔氏,故取王注,從「慎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續孔《傳》。又言「若稽古」至「重華協於帝」十二字,是姚方興所上,孔氏《傳》本無,或此下更有「濬哲文明」至「乃命以位」總二十八字。

※《石經尚書》十三卷

鼂氏曰:偽蜀周德真書。經文有「祥」字皆闕其畫,亦闕「民」字之類,蓋孟氏未叛唐時所刊也。以監本校之,《禹貢》「雲土夢作乂」,倒「土」、「夢」字;《盤庚》「若網在綱」,皆作「綱」字。按沈括《筆談》云「雲土夢作乂,」太宗時得古本,因改正;以「綱」為「網」,未知孰是。

※《古文尚書》十三卷

鼂氏曰:漢孔安國以隸古定五十九篇之《書》,蓋以隸寫籀,故謂之隸古。其書自漢迄唐,行於學官,明皇不喜古文,改從今文,由是古文遂絕。陸德明獨存其一二於《釋文》而已。皇朝呂大防得本於宋次道、王仲至家,以較陸氏《釋文》,雖小有異同,而大體相類。觀其作字奇古,非字書傅會穿鑿者所能到。學者考之,可以知制字之本也。
夾漈鄭氏曰:「按《易》、《詩》、《書》、《春秋》皆有古文,自漢以來,盡易以今文,惟孔安國得屋壁之書,依古文而隸之。安國授都尉朝,朝授膠東庸生,謂之《尚書》古文之學。鄭元為之注,亦不廢古文,使天下後學於此一書而得古意。不幸遭明皇更以今文,其不合開元文字者謂之「野書」。然易以今文,雖失古意,但參之古書,於理無礙,亦足矣。明皇之時,去隸書既遠,不通變古之義,所用今文,違於古義尤多。臣於是考今《書》之文,無妨於義者從今,有妨於義者從古,庶古今文義兩不相違,曰《書考》。迨《武成》而未及終編,又有《書辨訛》七卷,皆可見矣。
按:《漢儒林傳》言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唐·藝文志》有《今文尚書》十三卷,注言元宗詔集賢學士衛包改古文從今文。然則漢之所謂古文者科斗書,今文者隸書也。唐之所謂古文者隸書,今文者世所通用之俗字也。隸書,秦、漢閒通行,至唐則久變而為俗書矣,何《尚書》猶存古文乎?蓋安國所得孔壁之書,雖為之傳,而未得立於學官。東京而後,雖名儒亦未嘗傳習,至隋、唐閒方顯,往往人猶以僻書奧傳視之,繕寫傳授者少,故所存者皆古物,尚是安國所定之隸書,而未嘗改以從俗字,猶今士大夫蓄書之家有奇異之書,世所罕見者,必是舊本,且多古字是也。噫!百篇之《書》,遭秦火而亡其半,所存者五十八篇,而其閒此二十五篇者,書雖傳,而字復不諧於俗。傳於漢者為科斗書,傳於唐者為隸書,皆當時之人所罕習者。蓋出自孔壁之後,又復晦昧數百年,而學者始得以家傳人誦也。

※《尚書廣疏》

《崇文總目》:偽蜀馮繼先撰。以穎達《正義》為本,小加已意。

※《尚書斷章》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按其書略序眾篇大旨。

※《尚書集解》十四卷

鼂氏曰:皇朝顧臨、蔣之奇、姚闢、孔武仲、劉敞、王會之、周範、蘇子才、朱正夫、吳牧所撰。後人集之為一編,然非全書也。

※《胡翼之洪範解》一卷

鼂氏曰:胡瑗翼之撰。皆其門人所錄,無銓次首尾。

※《張晦之洪範解》一卷

鼂氏曰:皇朝張景晦之撰。景當YL|景祐三年為房州參軍,著論七篇。

※《楊元素書九意》一卷

鼂氏曰:皇朝楊繪元素撰。其序云《詩》、《書》、《春秋》同出於史,而仲尼或刪或修,莫不有筆法焉。《詩》、《春秋》先儒皆言之,《書》獨無其法邪?故作《斷堯》、《虞書》、《夏書》、《禪讓》、《稽古》、《商書》、《周書》、《費誓》、《泰誓意》九篇。

※蘇明允《洪範論圖》一卷

鼂氏曰:三論皆援經繫傳,斥末以歸本。二圖,一以指歆、向之謬,一以形其意。或云非洵作。

※孫莘老《書解》十三卷

鼂氏曰:覺仕元祐。謂康王以喪服見諸侯為非禮。蘇氏之說本此。

※《新經尚書》十三卷

鼂氏曰:王雱元澤撰。熙寧時頒是書於學官,用以取士,或少違異,輒不中程,由是獨行於世六十年,而天下學者喜攻其短,自開黨禁,世人罕稱焉。
陳氏曰:其父安石序之曰:「YL|熙寧三年,臣安石以尚書入侍,遂與政,而子雱實嗣講事,有旨為之說以進。八年,下其說太學頒焉。」雱蓋述其父之學,王氏《三經義》,此其一也。YL|熙寧六年,命知制誥呂惠卿充修撰經義,以安石提舉修定,又以安石子雱、惠卿弟升卿為修撰官。八年,安石復入相,新傳乃成。雱蓋主是經者也。王氏學獨行於世者六十年,科舉之士熟於此乃合程度,前輩謂如脫墼然,按其形模而出之爾,士習膠固,更喪亂乃已。
《朱子語錄》曰:荊公不解《洛誥》,但云其閒煞有不可強通處,今姑擇其可曉者釋之。今人多說荊公穿鑿,他却有如此處。後來人解《書》,却須要盡解。王說傷於鑿,然其善亦有不可掩處。

※《王氏洪範傳》一卷

鼂氏曰:王介甫撰。以劉向、董仲舒、伏生明災異為蔽,而思別著此傳。以庶徵所謂「若」者,不當訓「順」,當訓「如」;人君之五事,如天之雨、暘、寒、燠、風而已。大意謂天人不相干,雖有變異,不足畏也。

※《東坡書傳》十三卷

鼂氏曰:熙寧以後,專用王氏之說進退多士,此書駮異其說為多。
陳氏曰:其於允征,以為羲和貳於羿,而忠於夏;於《康王之誥》,以釋衰服冕為非禮。曰:「予於《書》見聖人之所不取而猶存者有二。」可謂卓然獨見於千載之後者。又言:「昭王南征不復,穆王初無憤恥哀痛之語;平王當傾覆禍敗之極,其書與平康之世無異,有以知周德之衰,而東周之不復興也。」嗚呼!其論偉矣。
《朱子語錄》:或問:「諸家《書》解誰最好?莫是東坡?」曰:「然」。又問:「但若失之太簡?」曰:「亦有只消如此解者。」東坡《書解》却好,他看得文勢好。

※《書義辨疑》一卷

鼂氏曰:楊時中立撰。其書專攻王雱之失。

※《古三墳書》一卷

鼂氏曰:張天覺言得之於比陽民家,《墳》皆古文,而傳乃隸書。所謂《三墳》者,山、氣、形也。《七略》、《隋志》皆無之,世以為天覺偽撰。
陳氏曰:元豐中,毛漸正仲奉使京西,得之唐州民舍。其辭詭誕不經,蓋偽書也。《三墳》之名,惟見於《左氏》右尹子革之言,蓋自孔子定《書》,斷自唐虞以下,前乎唐虞,無徵不信,不復採取,於時固已影響不存,去之二千載,而其書忽出,何可信也!況「皇」謂之「墳」,「帝」謂之「典」,皆古史也,不當如毛所錄,其偽明甚。人之好奇,有如此其僻者。晁公武云張商英偽撰,以比李筌《陰符經》。
石林葉氏曰:《古三墳書》為古文,奇險不可識,了不知其為何語,其妄可知也。
夾漈鄭氏曰:三皇太古書亦謂之《三墳》。一曰《山墳》,二曰《氣墳》,三曰《形墳》。天皇伏羲氏本《山墳》而作《易》,曰《連山》;人皇神農氏本《氣墳》而作《易》,曰《歸藏》;地皇黃帝氏本《形墳》而作《易》,曰《坤乾》。雖不畫卦,而其名皆曰卦爻、大象,連山之大象有八,曰君、臣、民、物、陰、陽、兵、象,而統以山;《歸藏》之大象有八,曰歸、藏、生、動、長、育、止、殺,而統以氣;《坤乾》之大象有八,曰天、地、日、月、山、川、、氣,而統以形。皆八而八之,為六十四。其書漢魏不傳,至元豐中始出於唐州比陽之民家,世疑偽書。然其文古,其辭質而野,其錯綜有經緯,恐非後人之能為也。如緯書猶見取於前世,況此乎。且《歸藏》至晉始出,《連山》至唐始出,則《三墳》始出於近代,亦不為異事也。
按:夫子所定之《書》,其亡於秦火,而漢世所不復見者,蓋杳不知其為何語矣。況《三墳》已見削於夫子,而謂其書忽出於元豐閒,其為謬妄可知。夾水祭好奇而尊信之,過矣。又況詳孔安國《書序》所言,則墳典,《書》也,蓋百篇之類也;《八索》,《易》也,蓋彖、象、文言之類也。今所謂《三墳》者,曰《山墳》、《氣墳》、《形墳》,而以為《連山》、《歸藏》、《坤乾》之所由作,而又各有所謂大象、六十四卦,則亦是《易》書,而與百篇之義不類矣,豈得與五典並稱乎?

※《顏吳范司馬無逸說命解》三卷

鼂氏曰:皇朝吳安詩、范祖禹、司馬康元祐中侍講筵、顏復說書崇政殿日所進講說也。

※《伊川書說》一卷

鼂氏曰:伊川之門人記其師所談四十餘篇。

※《洪範會傳》一卷

鼂氏曰:皇朝孫諤撰。諤元祐中博士,其說多本先儒,頗攻王氏之失。

※《二典義》一卷

陳氏曰:陸佃農師撰。佃為王氏學,長於考訂。

※《石林書傳》十卷

陳氏曰:葉夢得少蘊撰。少蘊博極群書,強記絕人。《書》與《春秋》之學,視諸儒最為精耳。

《中興藝文傳》曰:其為書頗採諸家之說,而折衷其是非。

石林《自序》曰:自世尚經術,博士業《書》十常三四,然第守一說,莫能自致其思,余竊悲之。因參總數家,推原帝王之治,論其世,察其人,以質其所言,更相研究,折衷其是非,頗自紀輯,為書二十卷,十二萬有餘言。

※《書裨傳》十三卷

陳氏曰:太常丞吳棫才老撰。首卷舉要曰《總說》,曰《書序》,曰《君辯》,曰《臣辯》,曰《考異》,曰《詁訓》,曰《差牙》,曰《孔傳》,凡八篇,考據詳博。

※《書辯訛》七卷

陳氏曰:樞密院編修官鄭樵漁仲撰。其目曰《糾謬》四,《闕疑》一,《復古》二。樵以遺逸召用,博物治聞,然頗迂僻。

※《陳博士書解》三十卷

《中興藝文志》:紹興時太學始建,陳鵬飛為博士,發明理學,為《陳博士書解》。
陳氏曰:秦檜子熺嘗從之游。在禮部時熺為侍郎,文書不應令,鵬飛輒批還之。熺浸不平。鵬飛說書崇政殿,因論《春秋》「母以子貴」,言《公羊》說非是。檜怒,謫惠州以沒。今觀其書,YL|紹興十三年所序,於《文侯之命》,其言驪山之禍,申侯啟之,平王感申侯之立已,而不知其德之不足以償怨。鄭桓公友死於難,而武公復娶於申。君臣如此,而望其振國恥,難矣。嗚呼!其得罪於檜者,豈一端而已哉!

※《無垢尚書詳說》五十卷

陳氏曰:張九成子韶撰。無垢諸經解,大抵援引詳博,文意瀾翻,似乎少簡嚴,而務欲開廣後學之見聞,使不墮於淺狹,故讀其書者亦往往有得焉。

※《程大昌書譜》二十卷

陳氏曰:本以解經,而不盡解,有所發明,則篇為一論。

※《程大昌禹貢論圖共》四卷

陳氏曰:凡論五十三篇,後論八篇,圖三十一。其於江、河、淮、漢、濟、黑、弱水七大川,以為舊傳失實,皆辯證之。YL|淳熙四年上進。宇宙廣矣,上下數千載,幅員數萬里,身不親歷,耳目不親聞見,而欲決於一心,定於一說,烏保其皆無牾?然要為卓然不詭隨傳注者也。

※《東萊書說》十卷

大愚叟《書後》曰:《尚書說》自《秦誓》至《洛誥》,凡十八篇,伯氏太史已亥之冬口授諸生,而筆之冊者也。惟念伯氏退休里中之日,居多以《詩》、《書》、《禮》、《樂》訓授學者,俾其有以自得乎此,初未嘗喜為書也。然聽之有淺深,記之有工拙,傳習既廣,而漫不可收拾,伯氏蓋深病之。一日,客有來告者,曰:「記錄之易差固也,各述其所聞,而復有詳略得失之異,則其差為甚矣。非有以審其是,學者何從而信之?」於是然其言,取《尚書》置幾閒而為之說。先之《秦誓》、《費誓》者,欲自其流而上溯於唐虞之際也。辭旨所發,不能不敷暢詳至者,欲學者易於覽習而有以舍其舊也。訖於《洛誥》而遂以絕筆者,以夫精義無窮。今姑欲以是而廢夫世之所筆錄,蓋非所以言夫經也。未再歲,伯氏下世。整次《讀詩記》,猶未終篇;《書》及《三禮》皆未及次第考論,而《書》則猶口授而非傳聞。南康史君曾侯取而刊之學官,書來,求紀其本末,義不得辭也。因書其所知,以附於卷末。
陳氏曰:今世有別本全書者,其門人續成之,非東萊本書也。
《朱子語錄》曰:呂伯恭解《書》自《洛誥》始。某問之曰:「有解不去處否?」曰也「無」。及數日後謂某曰:「《書》也,是難說。今只是強解將去爾。」要之,伯恭却是傷於巧。

※晦庵《書說》七卷

陳氏曰:晦庵門人黃士毅集其師說之遺,以為此書。晦庵於《書》一經獨無訓傳,每以為錯簡脫文處多,不可強通。今惟《二典》、《禹謨》、《召誥》、《洛誥》、《金縢》有解,及「九江」、「彭蠡」、「皇極」有辯,其他皆《文集》、《語錄》中摘出。

※《書古經》及《序》共五卷

陳氏曰:晦庵所錄,分《經》與《序》,仍為五十九篇,以存古也。

※蔡九峰《書集傳》

《自序》:慶元已未冬,先生文公令沉作《書集傳》,明年先生沒。又十年,始克成,編總若干萬言。嗚呼!《書》豈易言哉。沉自受讀以來,沉潛其義,參考眾說,融會貫通,乃敢折衷微辭奧旨,乃述舊聞。《二典》、《禹謨》,先生蓋嘗是正,手澤尚新先生改本已附文集中,其閒亦有經承先生口授指畫,而未及盡改者,今悉更定,見本篇。集傳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師說,不復識別云。

※《尚書講義》三十卷

陳氏曰:參政張綱彥正撰。綱政和時及第,仕三朝,歷蔡京、王黼、秦檜三權臣,乃不為屈。紹興末預政。此書為學官時所作。

※林少穎拙齋《書集解》五十八卷

陳氏曰:少穎從呂紫微本中居仁學,而太史呂祖謙則其門人也。其自序謂,初著之時,每日誦正經自首至尾一遍,雖有他務不輟。平心定氣,博採諸儒之說而去取之。茍合於義,雖近世學者之說,亦在所取;茍不合於義,雖先儒之說,亦所不取。
《朱子語錄》曰:林書人盡有好處,但自《洛誥》以後,非其所解。

※黃度文叔《書說》七卷

陳氏曰:度篤學窮經,老而不倦。晚年制閫江、淮,著述不輟,時得新意,往往晨夜叩書塾,為朋友道之。

※袁燮潔齋《家塾書鈔》十卷

陳氏曰:其子喬崇謙錄其家庭所聞,至《君奭》而止。

※袁氏《家塾讀書記》二十三卷

陳氏曰:題四明袁覺集。未詳何人。大略仿《呂氏讀詩記》,集諸說或述已意於後,當是潔齋之族。

※《尚書精義》六十卷

陳氏曰:三山黃倫彞卿編次,或書坊所託。

※梅教授《書集解》

陳氏曰:其書三冊,不分卷,不著名,未詳何人。

※柯山《書解》十六卷

陳氏曰:柯山夏人巽元肅撰。集二孔、王、蘇、陳、林、程頤、張九成及諸儒之說,便於舉子。

※《書少傳》十八卷

陳氏曰:新安王炎晦叔撰。

※南塘《書說》三卷

陳氏曰:趙汝談撰。疑古文非真者五條,朱文公嘗疑之,而未若此之決也。然於伏生所傳諸篇,亦多所掊擊觝排,則似過甚。
 卷一百七十六 ↑返回頂部 卷一百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