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扬中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8日
http://zrzy.jiangsu.gov.cn/zjyz/gtzx/tzgg/202206/t20220608_1239581.htm

按照国务院、江苏省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9月我市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我市“三调”历时3年,2家单位、80余人共同参与,如期形成了全市县级调查单元、4.38万余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数据汇总,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镇江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850.17公顷(117752.55亩)。其中,水田6900.99公顷(103514.85亩),占87.91%;水浇地909.67公顷(13645.05亩),占11.59%;旱地39.51公顷(592.65亩),占0.50%。

(二)园地307.22公顷(4608.30亩)。其中,果园170.98公顷(2564.70亩),占55.65%;其他园地136.24公顷(2043.60亩),占44.35%。

(三)林地1330.83公顷(19962.45亩)。其中,乔木林地284.83公顷(4272.45亩),占21.40%;竹林地22.02公顷(330.30亩),占1.66%;其他林地1023.98公顷(15359.70亩),占76.94%。

(四)草地206.74公顷(3101.10亩)。其中,其他草地206.74公顷(3101.10亩),占100.00%。

(五)湿地398.81公顷(5982.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398.81公顷(5982.15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626.88公顷(144403.20亩)。其中,城市2441.34公顷(36620.10亩),占25.36%;建制镇1584.52公顷(23767.80亩),占16.46%;村庄5534.88公顷(83023.20亩),占57.49%;采矿用地与12.92公顷(193.80亩),占0.1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3.22公顷(798.30亩),占0.55%。

(七)交通运输用地1035.83公顷(15537.45亩)。其中,公路用地659.35公顷(9890.25亩),占63.65%;农村道路307.94公顷(4619.10亩),占29.73%;港口码头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68.54公顷(1028.10亩),占6.6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932.36公顷(178985.40亩)。其中,河流水面8505.94公顷(127589.10亩),占71.28%;坑塘水面1734.07公顷(26011.05亩),占14.53%;沟渠1220.30公顷(18304.50亩),占10.23%;水工建筑用地472.05公顷(7080.75亩),占3.9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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