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 (全譯評點本)


卷一 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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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周易》:離下巽上。家人: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初九:閒有家,悔亡。象曰:閒有家,志未變也。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大學》曰:「古之慾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愛者所以使眾也。《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孝經》曰:閨門之內具禮矣乎!嚴父,嚴兄。妻子臣妾,猶百姓徒役也。


  昔四岳薦舜於堯,曰:「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試哉!女於時,觀厥刑於二女。」釐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帝曰:「欽哉!」


  《詩》稱文王之德曰:「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此皆聖人正家以正天下者也。降及後世,爰自卿士以至匹夫,亦有家行隆美可為人法者,今採集以為《家范》。


  【譯述】《周易》!離下巽上,家人卦:卜問婦女之事吉利。


  「彖詞」說:家人的爻象顯示,六二陰爻居於內卦的中位,像婦女在內,以正道守其位,九五陽爻居於外卦的中位,像男人在外,以正道守其位,則是天地間的大義。一個家庭有尊嚴的家長,即父親和母親。


  父親要像個父親,兒子要像個兒子,兄長要像個兄長,弟弟要像個弟弟,丈夫要像個丈夫,妻子要像個妻子,這樣家道就端正了。如果都能正其家,天下也就安定了。


  「象辭」說:家人卦外卦為巽,巽為風;內卦為離,離為火,內火外風,風助火勢,火助風威,二者相輔相成,是家人的卦象。君子從這個卦象中悟到,言辭一定要有內容才不致於空洞,德行一定要持之以恆才能彰顯。


  初九:防範家庭出現意外事故,沒有悔恨。「象辭」說:防範家庭出現意外事故就是防患於未然。


  六二:婦女在家裡料理家務,安排膳食,沒有失誤,這是吉利之象。


  「象辭」說:六二爻辭之所以稱吉利,是因為六二陰爻居九三陽爻之下,像婦人對男人順從而有謙恭。


  九三:貧困之家,眾人嗷嗷待哺,這是愁苦的事情,但是假如能夠辛勤勞作,就可以脫貧致富。而那些富貴之家,驕奢淫逸,妻妾兒女只知道嘻戲作樂,家道終將敗落。「象辭」說:貧困之家,而能辛勤勞作,沒有失掉正派的家風。富貴人家,一味嘻戲作樂,就會有失勤儉之道。


  六四:富裕而幸福的家庭,大吉大利。「象辭」說:富裕而幸福的家庭大吉大利,因為六四陰爻居於九五陽爻之下,像家人和順而各守其職。


  九五:君王到家廟去祭祀祖先,不要憂慮,祖先福佑家人,凡事吉利。「象辭」說:君王到臣民之家,說明君臣相互愛護。


  上九:君王掌握殺罰之柄,威風凜凜,權柄不移,終歸吉利。「象辭」說:上九爻辭講殺罰立威,終歸吉利,因為君上能夠反省己身,樹立威望。


  《大學》說:「古代那些想在天下彰明德行的人,必須治理好他的國家;想要治理好國家,必須先要管理好家政;想管理好家政,必須先提高自己的修養;想要提高自己的修養,必須先端正自己的心;想要端正自己的心,必須先要有一個誠懇的態度;想要有誠懇的態度,必須先要有知識和才智;想獲得知識就必須去探求事物的理。通過探求事物的理獲得知識,有了知識就會產生誠懇的態度,有了誠懇的態度就會端正自己的心意,心意端正就能夠提高自己的修養,提高了自己的修養就能夠管理好自己的家,能夠管理好自己的家就能夠治理好國家,先治理好國家就能夠平定整個天下。從天子到一般百姓,都要將提高自己的修養作為根本。本亂而未治是不可能的,想把本來應該厚實的東西用薄的來代替,而把本來應該薄的東西用厚的來代替,都是不可能的!」這才是抓住了事物的根本,這才是最高的知識和智慧。所謂想治理好國家必須先管理好自己的家,意思是說,連家都管理不好,而想去治理國家,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君子不出家門就教化了全國的人。這是因為在家裡體現了子女要侍奉父母親,弟弟要侍奉兄長,長輩對晚輩既要慈愛又要指使他們。《詩經》說:「美麗的桃樹啊,枝葉繁茂;妙令女子出嫁到丈夫家,使其家庭和順。」將家人治理的非常和諧,而後可以去教導國人。《詩經》說:「宜兄宜弟。」自己的兄弟之間非常和睦,而後就可以去教導國人了。《詩經》說:「其儀不忒,正是四國。」父親處理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也是兄弟之間處理關係的榜樣。推而廣之,成為全國民眾足以傚法的榜樣。這就是治國先要能夠齊家的道理。


  《孝經》說:家雖小,但治理天下的方法都在其中了!侍奉父親,侍奉兄長。對待妻子臣妾,就像對待百姓臣民一樣,必須御之以道。


  從前四方諸侯之長向堯推薦舜,說:「他是樂官瞽瞍的兒子。他父親心術不正,他的後母說話不誠實,弟弟象傲慢而不友好,但是舜能和他們和睦相處,他用孝行美德來感化他們,又加強自身修養,不流於邪惡。」堯帝說:「讓我試試他吧!我將兩個女兒嫁給舜,通過兩個女兒來觀察舜的德行。」於是堯帝命令兩個女兒下到媯水的轉彎處,嫁給舜。堯帝說:「嚴肅認真地處理政務吧!」


  《詩經》稱讚文王的德行說:「周文王能以身作則,用禮法感化妻子和兄弟,近而來教化全國百姓,治理國家。」這都是古代的聖人先治理好家,然後再治理國家的典範。到後世,上至卿士下至一般百姓,也有許多在家裡遵守禮法,而且可以成為別人學習的榜樣的人和事,現在將這些典範事例收集起來,編成這本《家范》。


  治家治家必以禮為先


  【原文】衛石碏曰:「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


  齊晏嬰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二,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


  夫治家莫如禮。男女之別,禮之大節也,故治家者必以為先。《禮》: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受;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閫,內言不出於閫;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齋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別也。


  又,男女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其相授,則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奠之,而後取之。外內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寢席,不通乞假。


  男子入內,不嘯不指;夜行以燭,無燭則止。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夜行以燭,無燭則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又,子生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男子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女子十年不出。


  又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


  又,國君、夫人、父母在,則有歸寧。沒,則使卿寧。


  【譯述】衛石碏說:「君王仁義、臣下有品行、父親慈祥、兒子孝順、兄長愛護、弟弟恭敬,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六順。」齊國人晏嬰說:「君主和善,臣子謙恭;父親慈祥,兒子孝順;兄長友愛,弟弟恭敬;丈夫溫和,妻子柔順;婆母慈善,媳婦聽話,這就叫禮。」君主和善而又不違禮法,臣下忠君而沒有二心,父親對子女慈祥而且能夠教育,子女對父母孝順且能規勸其過錯,兄長對弟弟愛護而且友善,弟弟對兄長敬重而又順從,丈夫對妻子和氣,妻子對丈夫溫柔,婆母對媳婦慈祥,媳婦聽命而又溫婉,這一切是禮法中最規範的現象。治家最好的辦法莫過於講究禮法。


  男女有別,是禮之大節,所以治家者必須以禮為先。《禮記》規定:男女不能在一起,不能共用衣架,不能共用毛巾和梳子,不能親自傳遞和接受東西;嫂子與小叔不能互相往來問候;庶母不能洗非親生孩子的衣裳;閨房外的話不能傳入閨內,閨房內的話也不能傳到閨外;女子訂婚後,必須佩帶香囊表示自己已有所歸屬。女子出嫁後,若不是家中發生大的事情,不能回娘家。姊妹、堂姊妹出嫁之後再回家,兄弟不能與她們同席而坐,也不能跟她們用同一個器皿吃飯。男女之間,不經媒人撮合,不能互通姓名而相好;沒有接受彩禮不能成為姻親,舉行婚禮必須選擇良辰吉日,必須齋戒和祭祀鬼神,同時還要酒宴招待同鄉朋友,來表示其隆重。


  另外,男女之間,如果不是遇到祭祀或舉行喪禮,不能相互傳遞用具。如果要相互傳遞,只能是男人把東西放進竹筐裡遞給女人,女人從竹筐裡取。實在沒有竹筐,就需要男人先把東西放在地上,而後女人跪下去取。內室女眷不能和外邊的人取一口井裡的水;不能使用同一個浴室;更不能在同一個炕上就寢;也不能相互借東西。男子如果要進入內室,不能嘯叫,不能用手指指點點;夜裡出入,要掌蠟燭,沒有蠟燭就要停止行動。女子出門,一定要用東西遮蔽住臉;夜裡出入也要秉燭,沒有蠟燭就要停止行動。在路上也有規矩:男子從右邊走,女子從左邊走。


  另外,孩子長到七歲的時候,男女之間就不能在同一個炕席上就寢了,也不能坐在一起吃飯了。這樣是為了顯示男女之間的區別。男孩子長到十歲的時候,就可以到外邊去拜師傅學習,居宿在外邊。女孩子即使到了十歲,也不能出去求學,永遠都居住在內室裡。


  另外,婦人迎送客人也不能走出門外,即便是與自己的兄弟會面,也不能邁到門檻的外邊。另外,對於公主來說,如果父皇和母后在世,那麼公主出嫁之後要經常回家去看望父皇和母后;如果父皇和母后去世了,也應該派晚輩回去看望一下。對於一般百姓家的女子來說,如果父母親在,則要時常回去看望父母;如果父母去世了,也要派晚輩回去看望娘家人。


  寢門之外,婦人莫問


  【原文】魯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與之言,弗應;從之及寢門,弗應而入。康子辭於朝而入見,曰:「肥也不得聞命,無乃罪乎?」曰:「寢門之內,婦人治其業焉,上下同之。夫外朝,子將業君之官職焉;內朝,子將庀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從祖叔母也。康子往焉, 門而與之言,皆不逾閾。仲尼聞之,以為別於男女之禮矣。


  【譯述】魯公父文伯的母親是康子的從祖叔母,她到季氏那裡造訪的時候,康子正在朝中。康子和她說話,她不答應。康子跟著她來到內室的門口,她仍然不和康子搭話,只顧自己進入裡邊。康子覺得很奇怪,退朝後趕忙去拜見從祖叔母,說:「適才我沒有聽到您的吩咐,莫非我有什麼地方做錯了嗎?」從祖叔母回答道:「在內室裡邊,是婦女們的事,上下都是這樣。在內,你要履行國君交給你的公務;在內,你又要處理季氏家裡的事務。這些皆不是我所能夠過問的。」


  公父文伯的母親是季康子的從祖叔母。康子去看望她,她總是打開門和康子說話,從不邁出門限一步。孔子聽說後,認為他們是認真遵守了男女有別的禮儀。


  謙恭治家,尊貴集門


  【原文】漢萬石君石奮,無文學,恭謹,舉無與比。奮長子建、次甲、次乙、次慶,皆以馴行孝謹,官至二千石。於是景帝曰:「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人臣尊寵乃舉集其門。」故號備為萬石君。孝景季年,萬石君以上大夫祿歸老於家,子孫為小吏,來歸謁,萬石君必朝服見之,不名。子孫有過失,不誚讓,為便坐,對案不食。然後諸子相責,因長老肉袒固謝罪,改之,乃許。子孫勝冠者在側,雖燕必冠,申申如也。僮僕欣欣如也,唯謹。其執喪,哀戚甚。子孫遵教,亦如之。萬石君家以孝謹聞乎郡國,雖齊、魯諸儒質行,皆自以為不及也。建元二年,郎中令王臧以文學獲罪皇太后。太后以為儒者文多質少,今萬石君家不言而躬行,乃以長子建為郎中令,少子慶為內史。建老,白首,萬石君尚無恙。每五日洗沐歸謁親,入子舍,竊問侍者,取親中裙廁牏,身自浣灑,復與侍者,不敢令萬石君知之,以為常。萬石君徙居陵裡。內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聞之,不食。慶恐,肉袒謝罪,不許。舉宗及兄建肉袒。萬石君讓曰:「內史貴人,入閭裡,裡中長老皆走匿,而內史坐車自如,固當!」乃謝罷慶。慶及諸子入裡門,趨至家,萬石君元朔五年卒。建哭泣哀思,杖乃能行。歲餘,建亦死。諸子孫咸孝,然建最甚。【譯述】漢朝的萬石君石奮沒有文化,但是他為人謙恭、謹慎,周圍很少有人能和他相比。石奮的大兒子石建、二兒子石甲、三兒子石乙、四兒子石慶,都因為溫順孝悌、為人謹慎而官至兩千石。於是漢景帝感嘆道:「石奮和他的四個兒子都是兩千石,作為人臣的尊貴和榮寵竟然都集中在了他一個人門上。」所以將石奮稱為「萬石君」。孝景帝末年,萬石君以上大夫的俸祿告老還鄉。他的子孫們當的都是小官,回家去拜見萬石君的時候,萬石君總要穿上朝服來會見他們,而且從不叫他們的名字。如果子孫們犯了錯誤,萬石君從不責備他們,只是坐在側面的座位上,吃飯的時候對著桌子不吃飯。這樣子孫就相互責備各自所犯的過失,然後求年歲大的人前去說情。子孫們跟在後邊袒胸露背以表謝罪,立誓要改正錯誤。萬石君這才同意原諒他們。那些已經成年的子孫們經常在萬石君身邊侍立,即便是休閒時也要戴著帽子,表現出舒和的氣氛。家中的童子、僕人都是畢恭畢敬,欣然從命的樣子。


  萬石君操辦喪事的時候,非常地哀痛悲傷。他的子孫們也都聽從他的教導,也和他表現得一個樣。萬石君的家以孝順和謙恭聞名於郡國,就連齊、魯地區的一些儒者,也都自認為比不上。漢武帝建元二年,郎中令王臧因為寫文章得罪了皇太后,皇太后就認為讀書人知識雖然多,但是品質很差。而萬石君家卻因為默默地躬行禮法,為皇太后所稱道,於是長子石建被提拔為郎中令,小兒子石慶被提拔為內史。石建已經老得頭髮都白了,可萬石君卻非常健康,沒有一點病痛。石建非常孝順,他每隔五天就回家去看望父親。進入父親的房間,小聲向傭人打聽父親的身體情況,還親自為父親清洗內衣和便盆,洗乾淨就悄悄交給傭人,不敢讓父親萬石君知道。石建這樣做已經成了習慣。


  後來萬石君遷徙到陵裡居住。有一次,小兒子內史石慶喝醉了酒回來,已經進入了外門,還沒有下車。萬石君知道了這件事後,就又不吃飯,石慶非常害怕,袒胸露背向父親請罪,萬石君仍不原諒他。全宗族的人以及石慶的哥哥石建,都袒露胸背前來求告,萬石君責備道:「內史是身份顯貴之人,進入裡弄,連裡中年歲大的人都要迴避。可內史卻一點禮法都不懂,坐在車上絲毫反應都沒有。這當然要受到懲罰。」說完,他就讓石慶下去。從此之後,石慶和其他幾個哥哥一進入裡門,就快步走進家。


  萬石君於元朔五年去世。他的大兒子石建悲痛欲絕,拄著枴杖才能行走。過了一年,石建也去世了。萬石君的子孫們一個個都很孝順,但是做得最好的要數石建。


  勤儉致富,仗義疏財


  【原文】樊重,字君云。世善農稼,好貨殖。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經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乃至開廣田土三百餘頃。其所起廬舍,皆重堂高閣,陂渠灌注。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貲至巨萬,而賑贍宗族,恩加鄉閭。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縣中稱美,推為三老。年八十餘終,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債家聞者皆慚,爭往償之。諸子從敕,竟不肯受。


  【譯述】樊重,字君云。他家世世代代都很擅長耕種莊稼,並且喜歡做生意。


  樊重性情溫和厚道,做事情很講究法度。他們家三代沒有分家,財物共有,但子孫都相互禮敬,家裡常常像官府一樣講究禮儀。樊重經營家裡的產業,非常得法,一點損失浪費都沒有;他使用僕人、傭工,能夠人盡其用。所以家裡能夠上下同心戮力,財產和利潤每年都成倍增長。以至於後來擁有田地三百餘頃。樊重家所建造的房舍都是層樓高閣,四周有陂渠灌注。樊重家還養魚、養牲畜,鄉里有窮困緊急的人向他家求助,樊重一般都滿足他們。樊重曾經想製作器物,他就先種植梓材和漆樹。


  當時的人們都對他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是在幾年之後,梓樹和漆樹都派上了用場。過去那些恥笑他的人,現在返過來都向他借這些東西。樊重的錢財積累至成千上萬,他便經常賙濟本家同族,施惠於鄉里。樊重的外孫何氏,兄弟之間為一些財產而爭鬥,樊重為他們的行為感到羞恥,索性送給他們兩頃田地,來解決他們兄弟之間相互憤恨,相互訴訟。本縣的人都稱道樊重的行為和品德,將他推為三老。


  樊重在八十多歲的時候去世,他平素所借給別人的錢財多達數百萬,他在遺囑中安頓子女們將那些有關借貸的文書契約全部燒掉。向他借貸的那些人聽說後都感到很慚愧,爭先恐後地前去償還。樊重的孩子們都謹遵父親的遺囑,一概不接受。


  【原文】南陽馮良,志行高潔,遇妻子如君臣。


  宋侍中謝弘微從叔混以劉毅黨見誅,混妻晉陽公主改造琅邪王練。


  公主雖執意不行,而詔與謝氏離絕。公主以混家委之弘微。混仍世宰相,一門兩封,田業十餘處,童役千人,唯有二女,年並數歲。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薄。宋武受命,晉陽公主降封東鄉君,節義可嘉,聽還謝氏。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不異平日。田疇墾闢有加於舊。東鄉嘆曰:「僕射生平重此一子,可謂知人,僕射為不亡矣。」中外親姻、裡黨、故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嘆息,或為流涕,感弘微之義也。弘微性嚴正,舉止必修禮度,婢僕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及東鄉君薨,遺財千萬,園宅十餘所,及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安、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數百人。公私或謂:室內資財,宜歸二女;田宅僮僕應屬弘微。弘微一物不取,自以私祿營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摴蒱,聞弘微不取財物,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內人皆化。弘微之讓,一無所爭。弘微舅子領軍將軍劉湛謂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問,何以居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譏以謝氏累世財產充殷,君一朝棄擲,譬棄物江海,以為廉耳?弘微曰:「親戚爭財,為鄙之甚。今內人尚能無言,豈可道之使爭!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後,豈復見關!」


  【譯述】南陽的馮良,品行高潔,他把自己和妻子的關係處理的如同君臣關係一樣,十分講究禮儀和規矩。


  宋代侍中謝弘微的從叔謝混因為受劉毅一黨的牽連,被處以死刑。


  謝混的妻子晉陽公主改嫁琅邪王練。公主雖然執意不肯離去,但皇上下詔要她離開謝家,並與謝家斷絕關係。公主只好將謝混家的事情委託給謝弘微。謝混是當世宰相,一門兩封,家裡擁有田業十多處,童僕雜役上千人,惟獨有兩個女孩子,年紀都才幾歲。謝弘微經營謝混家的生意和產業如同給公家辦事一樣秉公執法,即使是一分錢、一尺帛,進出都有帳目。宋武帝登基後,晉陽公主被降封為東鄉君,因為她頗守大節義理,受到人們的稱讚,因此朝廷允許她再重新回到謝家。


  從謝混死到現在已有九年,但謝家的房宇仍然修整一新,倉庫裡的糧食放得滿滿的,家裡的傭人雜役仍像以前一樣多,而且耕種、開墾的田地比過去都多。東鄉君感嘆地說:「僕射平生很看重弘微,他可以稱得上瞭解人啊,僕射雖死,但香火不滅。」遠近親戚、鄰里、故交看到東鄉君歸來後的情景,沒有不嘆息的,有的甚至被感動得痛哭流涕。大家都在感嘆謝弘微的仁義。


  弘微的秉性非常嚴謹正直,舉止行動都十分講究禮法。他在奴婢僕人的面前不隨便說笑,因此家裡從上到下都對他非常尊敬。東鄉君去世之後,留下的財產成千上萬,另有莊園、宅第十餘所,遍佈會稽、吳興、琅邪等地。到太傅安、司空琰的時候,謝混家經營產業的奴僕童役仍然有數百人之多。當時社會上有輿論認為,謝混家的財產,室內的錢財應歸謝混的兩個女兒所有,其餘的田宅童僕應當屬於弘微。然而,謝弘微連一件東西都沒有拿,連給東鄉君舉行葬禮的開銷都是用自己的俸祿支付的。謝混的一個女婿叫殷睿,平時愛好博戲(賭博),聽說謝弘微不動謝混家的財產,他便大肆侵奪屬於妻妹和伯母兩姑名下的那些財產,用來償還博戲的欠債。家裡的人都忍讓他,謝弘微更是一無所爭。弘微的妻弟領軍將軍劉湛對謝弘微說:「天下的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個正確的裁決,你連這件不公平的家事都不去過問,又怎麼可以去做官呢?」謝弘微卻只笑不答。有的人諷刺謝弘微說,謝家祖祖輩輩傳下來的財產非常多,可是卻在一時間就全部拋棄了,就好像扔到了大海裡一樣,但謝弘微竟然還以為這樣做是廉潔呢,豈不是傻瓜!但謝弘微卻說:「親戚之間爭奪財產,是最讓人瞧不起的,現在連家裡的女人們都能夠不說話,我怎麼可以引導他們去爭鬥呢?眼下財產或多或少,但還不至於匱乏,等到死了之後,又怎麼能分得清財產是誰的呢?」


  累世同居,親密無間


  【原文】劉君良,瀛州樂壽人,累世同居,兄弟至四從,皆如同氣。尺布斗粟,相與共之。隋末,天下大飢,盜賊群起,君良妻欲其異居,乃密取庭樹鳥雛交置巢中,於是群鳥大相與斗,舉家怪之。妻乃說君良,曰:「今天下大亂,爭鬥之秋,群鳥尚不能聚居,而況人乎?」君良以為然,遂相與析居。月餘,君良乃知其謀,夜攬妻發,罵曰:「破家賊,乃汝耶!」悉召兄弟,哭而告之,立逐其妻,復聚居如初。鄉里依之,以避盜賊,號曰義成堡。宅有六院,共一廚。子弟數十人,皆以禮法,貞觀六年,詔旌表其門。


  【譯述】劉君良,瀛州樂壽人。他們家好幾代都同在一個大家庭中居住,即使是四從的兄弟,也和同胞兄弟一樣親密和氣。哪怕是一尺布,一斗米,大家都是共同享有。隋朝末年,天下發生了大的饑荒,強盜賊寇非常多,劉君良的妻子想要自己分開居住,於是她想了一個辦法,將庭院裡一棵樹上的兩個小鳥調換鳥巢放置。這樣一來,兩窩鳥就打了起來。劉君良一家人都覺得很奇怪,劉君良的妻子於是對丈夫說:「現在天下大亂,到處都在爭鬥,連鳥都不能在一起安居,更何況人呢?」劉君良認為妻子說的對,就與兄弟們分開來生活。過了一個多月,劉君良明白了妻子原先的計謀,便在晚上揪住妻子的頭髮罵道:「破家賊就是你!」他把兄弟們都招呼來,哭泣著把分家的真實原因告訴了大家,立刻將他的妻子休回家,眾兄弟又向開始那樣聚居在一起。鄉里的人都依靠他們,以防備盜賊。劉君良的大家庭被稱做「義成堡」。他們的住宅共有六個院落,但只有一個廚房。劉君良的子侄輩合起來有數十人之多,但都能以禮相待。貞觀六年,唐太宗頒佈昭令,旌表劉家。


  家庭和睦之道:忍忍忍


  【原文】張公藝,鄆州壽張人,九世同居,北齊、隋、唐,皆旌表其門。麟德中,高宗封泰山,過壽張,幸其宅,召見公藝,問所以能睦族之道。


  公藝請紙筆以對,乃書「忍」字百餘以進。其意以為宗族所以不協,由尊長衣食,或者不均;卑幼禮節,或有不備。更相責望,遂成乖爭。苟能相與忍之,則常睦雍矣。


  【譯述】張公藝是唐代鄆州壽張人,他家九代聚居,北齊、隋朝、唐朝都表彰過他的家族。麟德年間,唐高宗到泰山封禪,經過壽張時,駕臨張公藝家。高宗召見張公藝,問他家能夠和睦相處的方法。張公藝拿來紙筆,在紙上寫了一百多個「忍」字進呈給高宗皇帝。他的意思是說,有的家族之所以不能和睦協調地相處,或者是因為家長分派衣食不公平,或者是因為上下尊卑的禮節有疏漏,這樣,家庭內部互相責備,產生怨恨,便形成了矛盾和爭鬥。倘若家人都能夠互相忍讓,那麼家族成員就能和睦相處了,整個家族也能長盛不衰。


  禮樂教子詩書傳家


  【原文】唐河東節度使柳公綽,在公卿間最名。有家法,中門東有小齋,自非朝謁之日,每平旦輒出,至小齋,諸子仲郢等皆束帶。晨省於中門之北。公綽決公私事,接賓客,與弟公權及群從弟再食,自旦至暮,不離小齋。燭至,則以次命子弟一人執經史立燭前,躬讀一過畢,乃講議居官治家之法。或論文,或聽琴,至人定鐘,然後歸寢,諸子復昏定於中門之北。凡二十餘年,未嘗一日變易。其遇飢歲,則諸子皆蔬食,曰:「昔吾兄弟侍先君為丹州刺史,以學業未成不聽食肉,吾不敢忘也。」


  姑姊妹侄有孤嫠者,雖疏遠,必為擇婿嫁之,皆用刻木妝奩,纈文絹為資裝。常言,必待資裝豐備,何如嫁不失時。及公綽卒,仲郢一遵其法。國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家。子孫數世二百餘口,猶同居共爨。田園邸舍所收及有官者俸祿,皆聚之一庫,計口日給餅飯,婚姻喪葬所費皆有常數。分命子弟掌其事,其規模大抵出於翰林學士宗諤所制也。


  【譯述】唐朝河東節度使柳公綽在公卿士大夫間最為知名。他家家法很嚴。


  中門的東邊有個小書齋,只要不是朝見皇帝的日子,他每天清晨準時到小齋去,仲郢等子女都整裝束帶地站在中門之北向他問早安。柳公綽從早到晚不管是處理公事還是私事,以及接待賓客、和弟弟公權及堂弟們進食就餐,從早晨到晚上都不離開小書齋。掌燈以後,就依次叫子弟們捧著經史之書站在燈前,親自朗讀一遍,然後開始講解做官治家的方法。公綽或談論文章,或聆聽彈琴,直到深夜方才回到臥室睡覺,這時子女們又站在中門之北向他道晚安。這樣堅持了二十多年,從未改變過。如果遇到饑荒年月,子女們就以蔬菜為食,公綽對他們說:「先前我們兄弟侍奉父親丹州刺史,因為學業未成,不讓吃肉,我至今也不敢忘記。」堂姊妹中若有喪夫守寡的,即使是關係非常疏遠的,公綽也要為她們選擇夫婿,準備嫁妝,那些嫁妝都是木刻鏡匣以及染花的絲織品。公綽還常常說:與其一定要等待嫁妝豐厚完備,還不如及時出嫁。等到公綽去世後,兒子仲郢完全遵守家法,按父親的做法治家。


  在當朝的公卿之中,能夠堅持遵守古代禮法的,只有太宗時的宰相李昉。他家好幾代的子孫約有二百多口,但仍然沒有分家,還在一起吃飯。家裡田園房產的所有收入,以及家裡做官者的俸祿,都交回家裡統一管理。平時按人口分配飯食,婚嫁喪葬的開支都有規定。選派家中子弟掌管這些事情。李家大家庭的規模大概已超過了翰林學士宗諤家的規模。


  單箭易折,眾箭難斷


  【原文】夫人爪之利,不及虎豹;膂力之強,不及熊羆;奔走之疾,不及麋鹿;飛飏之高,不及燕雀。苟非群聚以御外患,則反為異類食矣。是故聖人教之以禮,使之知父子兄弟之親。人知愛其父,則知愛其兄弟矣;愛其祖,則知愛其宗族矣。如枝葉之附於根干,手足之繫於身首,不可離也。豈徒使其粲然條理以為榮觀哉!乃實欲更相依庇,以捍外患也。


  吐谷渾阿豺有子二十人,病且死,謂曰:「汝等各奉吾一支箭,將玩之。」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汝取一支箭折之。」慕利延折之。又曰:「汝取十九支箭折之。」慕利延不能折。阿豺曰:「汝曹知否?單者易折,眾者難摧。戮力一心,然後社稷可固。」言終而死。彼戎狄也,猶知宗族相保以為強,況華夏乎?聖人知一族不足以獨立也,故又為之甥舅、婚媾、姻婭以輔之。猶懼其未也,故又愛養百姓以衛之。故愛親者,所以愛其身也;愛民者,所以愛其親也。如是則其身安若泰山,壽如箕翼,他人安得而侮之哉!故自古聖賢,未有不先親其九族,然後能施及他人者也。彼愚者則不然,棄其九族,遠其兄弟,欲以專利其身。殊不知身既孤,人斯戕之矣,於利何有哉?昔周厲王棄其九族,詩人刺之曰:「懷德惟寧,宗子惟城;毋俾城壞,毋獨斯畏;苟為獨居,斯可畏矣。」


  宋昭公將去群公子,樂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蔭矣。葛藟猶能庇其根本,故君子以為比,況國君乎?


  此諺所謂庇焉,而縱尋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圖之,親之以德,皆股肱也。誰敢攜貳!若之何去之?」昭公不聽,果及於亂。


  華亥欲代其兄合比為右師,譖於平公而逐之。左師曰:「汝亥也,必亡。汝喪而宗室,於人何有?人亦於汝何有?」既而,華亥果亡。


  【譯述】人的爪牙再鋒利,也比不上虎豹;力量再強大,也比不上熊羆;跑得再快,也比不上麋鹿;飛得再高,也不及燕雀。如果不是靠大家的力量來抵禦外患,就會被其他動物吞食。因此賢德之人教給人們禮法,告訴人們父子兄弟應該相親相愛。一個人如果愛戴他的父親,就同樣會愛他的兄弟;熱愛他的祖宗,就同樣會愛他的宗族。人與自己家族的關係,就如同枝葉依附於根干,手腳長在身體上,不可分離。哪裡只是為了壯觀和秩序井然以達到表面上的榮耀呢?實在是希望互相保護,抵禦外敵啊。吐谷渾阿豺有二十個兒子,他患病快死的時候對兒子們說:「你們各拿一支箭給我,我要玩個遊戲。」一會兒對弟弟慕利延說:「你拿一支箭來折斷它。」慕利延折斷了,阿豺又說:「你去拿十九支箭來,將其折斷。」慕利延卻不能折斷。這時阿豺對兒子們說:「你們知道嗎?


  一支箭很容易折斷,眾多的箭在一起,就難以折斷,只要你們戮力同心,國家就可以穩固。」說完就死了。阿豺是戎狄之人,尚且知道宗族互相保護才能夠強大的道理,何況我們是中原內地的人呢?


  古代的賢德之人知道僅僅自己本宗族的人力量太單薄,所以又用甥舅關係、婚姻關係來做為輔助。即便如此,仍覺得不夠,所以又愛護和撫育百姓,讓百姓來做為自己的護衛。由此看來,愛護自己的親戚,就等於是在愛護自己;愛護天下的民眾,就等於是在愛護自己的親戚。如果能這樣,那麼自己就會安如泰山,永無危殆。別人怎麼能夠侵犯、侮辱你呢!所以,自古以來的聖賢之人,都是先和睦自己的本族遠親,然後再去保護天下的百姓。那些愚蠢的人就不一樣了,他們拋棄本族和親戚,與自己的兄弟們疏遠關係,一心想自己獨得利益。卻不知道你一旦孤立無援,別人就會來戕害你,最終能得到什麼利益呢?從前,周厲王拋棄九族,當時的人們寫詩來諷刺他:「君王廣施仁德國家才會安寧啊,宗族子弟是王室的堅強護衛。不要損壞自己的護衛啊,不要獨任其力。


  如果什麼事都自己獨斷專行,這樣實在是太可怕了!」


  宋昭公將要去掉群公子,樂豫說:「不能這樣做,整個公族好比是公室的枝葉,如果去掉這些枝葉,那麼公室這個樹根就沒有庇護了。連葛藟這種植物都懂得去庇護它的根,所以君子都用葛藟來比喻做人的道理,而況國君呢?這個諺語說的是國君要用本宗族做為輔弼,如同根要用枝葉來庇護它一樣。如果你用斧子砍掉這些枝葉,那麼你一定不能當好國君。對待本家公族,應當用仁德來親近他們,這樣他們就都會成為你的強有力的輔佐。天下有誰敢對你有貳心呢?為什麼要去掉他們呢?」昭公不聽樂豫的話,果然導致了國家的大亂。


  華亥想取代他的兄長合比成為右師,便到平公那裡去說合比的壞話,讓平公把合比趕走。左師說:「你這個華亥呀,早晚必定要滅亡!你削弱你的同宗本族,對別人會怎麼樣呢?別人又會對你怎麼樣呢?」過了不久,華亥果然死了。


  不愛其親,焉能愛自己


  【原文】孔子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故欲愛其身而棄其宗族,烏在其能愛身也?」


  【譯述】孔子說:「不愛自己的親人卻去愛別人,這就是違反道德;不敬重自己的親人而敬重別人,這就是違反禮法。君王教育百姓尊從父母,自己卻違反道德禮法,這樣百姓就會無所適從。凡是不敬重自己的父母,一味地違背道德禮法的人,即使再講究德行,君子也不會去敬重他。一個人想愛護自己,卻拋棄自己的宗族,那又怎麼能夠做到愛護自己呢?」怨之所生,生於自私【原文】孔子曰:「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善為家者,盡其所有而均之,雖糲食不飽,敝衣不完,人無怨矣。夫怨之所生,生於自私及有厚薄也。


  【譯述】孔子說:「家裡的財產分配均勻,就沒有人貧窮;家裡的人能夠和睦相處,大家就會團結在一起;家人相安無事,家庭就不會有禍害。」


  善於治家的人,將所有財產都平均分配,即使是每天吃粗茶淡飯、穿破舊衣服,甚至吃不飽穿不暖,人們也不會有怨恨產生。怨恨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家長自私自利而且對待別人不公平。


  天下一尺布,大家共穿天下一斗粟,大家共食【原文】漢世諺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言尺布可縫而共衣,斗粟可舂而共食。譏文帝以天下之富,不能容其弟也。


  【譯述】漢代有一句諺語說:「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意思是說即使天下僅有一尺布,也還可以把它縫製成衣服,大家一起來穿;即使天下僅有一斗穀粟,也還可以做好了大家一起來吃。這句諺語是用來譏諷漢文帝擁有整個天下,卻不能容納他的親兄弟。


  【原文】梁中書侍郎裴子野,家貧,妻子常苦飢寒。中表貧乏者,皆收養之。


  時逢水旱,以二石米為薄粥,僅得遍焉,躬自同之,曾無厭色。此得睦族之道者也。


  【譯述】梁代中書侍郎裴子野,家裡很窮,妻子兒女經常被飢寒交迫所苦。


  裴子野卻把沒有飯吃的表弟表妹都收養在家。當時正碰上水旱災害,裴子野家用二石米煮成很稀的粥,家裡人多,一人只能吃一碗,裴子野和大家一樣只吃一碗,沒有一點不堪忍受的表情。裴子野這種做法可以稱得上是懂得與家族和睦相處的道理了。


卷二 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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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兒孫積錢財,不如給後代留功德


  【原文】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後世。然果能利之者,鮮矣。何以言之?今之為後世謀者,不過廣營生計以遺之。田疇連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麥盈囷倉,金帛充篋笥,慊慊然求之猶未足,施施然自以為子子孫孫累世用之莫能盡也。然不知以義方訓其子,以禮法齊其家。自於數十年中勤身苦體以聚之,而子孫於時歲之間奢靡遊蕩以散之,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娛,又怨其吝嗇,無恩於我,而厲虐之也。始則欺紿攘竊,以充其欲;不足,則立券舉債於人,俟其死而償之。觀其意,惟患其考之壽也。甚者至於有疾不療,陰行鳩毒,亦有之矣。然則向之所以利後世者,適足以長子孫之惡而為身禍也。頃嘗有士大夫,其先亦國朝名臣也,家甚富而尤吝嗇,斗升之粟、尺寸之帛,必身自出納,鎖而封之。晝而佩鑰於身,夜則置鑰於枕下,病甚,困絕不知人,子孫竊其鑰,開藏室,發篋笥,取其財。其人後蘇,即捫枕下,求鑰不得,憤怒遂卒。其子孫不哭,相與爭匿其財,遂致斗訟。其處女蒙首執牒,自訐於府庭,以爭嫁資,為鄉黨笑。蓋由子孫自幼及長,惟知有利,不知有義故也。夫生生之資,固人所不能無,然勿求多餘,多餘希不為累矣。使其子孫果賢耶,豈蔬糲布褐不能自營,至死於道路乎?若其不賢耶,雖積金滿堂,奚益哉?多藏以遺子孫,吾見其愚之甚也。然則賢聖皆不顧子孫之匱乏邪?


  曰:何為其然也?昔者聖人遺子孫以德以禮,賢人遺子孫以廉以儉。舜自側微積德至於為帝,子孫保之,享國百世而不絕。周自后稷、公劉、太王、王季、文王,積德累功,至於武王而有天下。其《詩》曰:「詒厥孫謀,以燕翼子。」言豐德澤,明禮法,以遺後世而安固之也。故能子孫承統八百餘年,其支庶猶為天下之顯,諸侯棋佈於海內。其為利豈不大哉!


  【譯述】做為人的先祖,沒有不希望能夠造福於後代的。可是真能造福於後代的卻很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如今為後代謀利益的那些人,只懂得多積錢財留給後代兒孫。田地連阡陌,商舖遍佈街巷,糧食堆滿了倉庫,財物塞滿了箱子,仍然覺得不夠,還在苦心謀求。這樣他們心裡就怡然自得,自以為子子孫孫世世代代都享用不盡了。但是這些祖輩們卻不懂得更重要的是應該用做人的道理來教育子孫,也不懂得用禮法來管理家庭。他們自己幾十年辛勤勞作所積累起來的財富,卻被那些沒有教養的子孫們在短時間內就揮霍殆盡。子孫們反過來譏笑祖輩們愚蠢,不會享受,還埋怨祖輩吝嗇小氣,曾經對自己不好,虐待了自己。那些家裡廣有錢財但又沒有得到良好教育的後代子孫,大都是一開始欺騙盜竊,以滿足自己的私慾,不夠的時候,就向他人立券借債,打算等到祖父死後再來還債。仔細考察一下這些子孫們的心思,發現他們只是盼望祖父早死。更有甚者,祖父有病不但不給治療,反而在暗中投毒,以求早一些得到家裡的財產。那些為後代謀利益的祖父們,不但助長了子孫的惡行,也給自己帶來了殺身之禍。過去有一位士大夫,他的祖先也是當朝名臣,他家裡非常富裕但他卻很小氣,連鬥升之粟、尺寸之布,他都要親自管理。他還把金銀財寶鎖得嚴嚴實實,白天把鑰匙裝在身上,晚上睡覺時把鑰匙放在枕頭下邊。後來他得了重病,不懂人事,子孫們趁機把他的鑰匙偷走,打開密室,找到存放財寶的箱子,偷走了金銀財寶。


  他從昏迷中甦醒過來後就尋找枕頭下面的鑰匙,可是鑰匙已沒有了,他於是憤怒地死去了。他的子孫們不但沒有為他的死而哭泣,反而因為相互爭奪、藏匿財產,打鬥、訴訟。就連未嫁人的處女也蒙著頭拿著狀紙,在公堂之上喊冤叫屈,為自己爭奪嫁妝。他們的卑鄙行為受到了鄉里的譏笑,究其原因,大概就是因為這些子孫們從小長大,只懂得追逐利益,不知道講道義。生活中所用的錢財物資,本來是人所必需的,但是也不要去過分貪求。錢財一旦太多了,就會成為拖累。如果子孫們確實賢能,難道他們連粗食布衣都不能自己求得,難道會凍死餓死在路旁嗎?倘若子孫們無能,即便是金銀堆滿屋,又有什麼用呢?祖父們積累財富留給子孫後代,足見他們十分愚蠢。難道古代那些先賢都不關心他們的子孫後代的窮富嗎?有人問:他們為什麼不給後代留下很多財產呢?因為古代聖人懂得留給子孫後代高尚的品德與嚴格的禮法熏陶,賢人們傳給子孫的是廉潔的品質和儉樸的作風。舜出身卑賤卻能夠努力修養品德,終於當上了帝王。他的子孫們繼承他的高尚品德,統治國家歷經百代而不滅。周朝從后稷、公劉、太王、王季、文王開始修德積功,到了周武王的時候,終於推翻殷商,奪取了天下。《詩經》裡說:「周文王謀及子孫,扶助子孫。」指的就是周文王積累恩德,申明禮法,而且將這筆財產傳給後代,使得國家安定、社稷穩固。因而他們的子孫後代能夠統治國家八百年。他們的那些旁系親戚也成了天下的望族,被分封的諸侯遍及海內。周家祖先留給後代的利益難道不大嗎?  沃土易被人奪,薄田世代相傳


  【原文】孫叔敖為楚相,將死,戒其子曰:「王數封我矣,吾不受也。我死,王則封汝,必無受利地。楚越之間有寢邱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惡,可長有者唯此也。」孫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其子辭,請寢邱,累世不失。


  漢相國蕭何,買田宅必居窮僻處,為家不治垣屋,曰:「今後世賢,師吾儉;不賢,無為勢家所奪。」


  【譯述】孫叔敖擔任楚國相,他快要死的時候告戒他的兒子說:「楚王多次要給我封地,我不接受。我死後,楚王就會賜封地給你們,你們千萬不要接受肥沃的土地。楚越兩地的中間有個地方叫寢邱,那裡土地貧瘠而且地名也不好,但能夠長期擁有的唯有這塊土地。」孫叔敖死後,楚王果然把一塊好地賜給他的兒子,他的兒子堅決不要,而向楚王請求寢邱這塊薄地。結果好幾代人都保有這塊封地,而未被人侵奪。


  漢代相國蕭何,他家購買田產房屋一定要選擇荒涼偏僻的地方,家裡也很少進行房屋的建築。蕭何解釋說:「如果我的後代賢能,他們就會學習我儉樸的作風;即便無能,田產也不會被有勢力的大家族奪去。」祖上多留錢財,後代必然怠惰


  【原文】太子太傅疏廣乞骸骨歸鄉里,天子賜金二十斤,太子贈以五十斤。


  廣日令家具設酒食,請族人、故舊、賓客,相與娛樂。數問其家金余尚有幾何,趣賣以共具。居歲餘,廣子孫竊謂其昆弟、老人、廣所愛信者曰:「子孫冀及君時頗立產業基址,今日飲食費且盡,宜從大人所勸,說君買田宅。」老人即以閒暇時為廣言此計。廣曰:「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惰耳。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者,眾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孫,不欲蓋其過而生怨。」


  【譯述】太子太傅疏廣向朝廷請求告老還鄉,皇上賜給他黃金二十斤,太子又賜給他五十斤。疏廣每天命家裡人擺酒設宴,款待本族人、朋友和賓客,與這些人吃酒娛樂。他好幾次向家裡人詢問金子還剩下多少,讓家裡人把金子都賣掉來治辦酒食。這樣過了一年多,子孫們悄悄對疏廣所敬重和信任的、疏廣的兄長說:「子孫們都希望老人在朝廷的時候多掙下些產業田宅,現在家裡將皇帝和太子賞賜的一點金子快要吃喝光了,他能夠聽從您的勸告,您應該勸說老人買一些田地房產,不要把錢都用於吃喝。」疏廣的哥哥找機會把兒孫們的意思告訴給了疏廣。疏廣說:「我難道老糊塗了嗎?我難道不懂得為兒孫們打算嗎?我是覺得家裡本來就有一些田地和房舍,如果他們能夠勤儉持家,足夠他們的吃喝穿戴,而且生活水平也能和一般人站齊。現在再給他們增添一些家產,他們就會以為家裡很有錢,這樣只能讓那些兒孫們學得懶惰,沒有什麼好處。


  即便是賢惠的人,財產多了也會使他們覺得有依賴而喪失奮發向上的志向;如果是愚蠢的人,財產多了更會因為放縱而增添他們的過失。而且,一般來講,有錢的人,容易招致別人的怨恨。我就要死了,應該教育他們懂得這些道理。我不願去增加他們的過失,也不願讓他們成為別人怨恨的對象。」  留下清白給兒孫


  【原文】涿郡太守楊震,性公廉,子孫常蔬食步行。故舊長者,或欲令為開產業。震不肯,曰:「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


  【譯述】涿郡太守楊震,秉性公正廉潔,子孫經常粗食步行。楊震的親朋好友和同鄉長者都勸楊震為兒孫們置辦些產業。楊震始終不肯,他說:「讓我的兒孫後代被世人稱為清廉官吏的子孫,將這樣的美名留給子孫,這不是很豐厚的遺產麼?」


  兒孫自有兒孫福


  【原文】南唐德勝軍節度使兼中書令周本,好施。或勸之曰:「公春秋高,宜少留余貲以遺子孫。」本曰:「吾系草,事吳武王,位至將相,誰遺之乎?」


  【譯述】南唐德勝軍節度使兼中書令周本樂善好施。有人勸他說:「您年紀已高,應留些財產給子孫後代。」周本說:「我當年穿著草鞋,跟隨吳武王,後來官至將相,有誰留下財產給我呢?」


  由儉入奢易,又奢入儉難


  【原文】近故張文節公為宰相,所居堂室,不蔽風雨;服用飲膳,與始為河陽書記時無異。其所親或規之曰:「公月入俸祿幾何,而自奉儉薄如此。外人不以公清儉為美,反以為有公孫布被之詐。」文節嘆曰:「以吾今日之祿,雖侯服王食,何憂不足?然人情由儉入奢則易,由奢入儉則難。此祿安能常恃,一旦失之,家人既習於奢,不能頓儉,必至失所,曷若無失其常!吾雖違世,家人猶如今日乎!」聞者服其遠慮。此皆以德業遺子孫者也,所得顧不多乎?


  【譯述】新近去世的張文節公擔任宰相的時候,居住的房屋破舊到不能遮蔽風雨;衣服和膳食,也跟他擔任河陽書記時沒有什麼兩樣。他的親戚規勸他說:「你一個月的俸祿那麼多,日常生活竟至如此儉樸。外人不但不把你的清廉儉樸看作美德,相反還以為你像公孫弘一樣在沽名釣譽呢!」文節感嘆地說:「憑我現在的俸祿,要想穿王侯的衣服、吃美味佳餚,何愁沒有錢?可是我知道人的性情一般都是由儉樸轉向奢侈容易接受,由奢侈轉為儉樸就很難適應。我現在的俸祿怎會永遠保有?一旦失去俸祿,家裡的人已經習慣了奢侈的生活,不能馬上轉為儉樸,必然會出現問題。既然這樣,哪如就保持這樣的生活習慣呢!這樣,即便我離開人世,我的家人也還能像現在一樣愉快地生活下去。」聽者都佩服他的深謀遠慮。這些例子都是長輩們把德行和事業留給子孫後代的典範,他們所得到的難道說不多嗎?


  福祿不要全佔盡,留下一些給兒孫


  【原文】晉光祿大夫張澄,當葬父,郭璞為佔墓地曰:「葬某處,年過百歲,位至三司,而子孫不蕃;某處,年幾減半,位裁鄉校,而累世貴顯。」


  澄乃葬其劣處,位止光祿,年六十四而亡。其子孫昌熾,公侯將相,至梁陳不絕,雖未必因葬地而然,足見其愛子孫厚於身矣。先公既登侍從,常曰:「吾所得已多,當留以子孫。」處心如此,其顧念後世不亦深乎!


  【譯述】晉代光祿大夫張澄,安葬父親的時候,頗懂占卜之術的郭璞為他占卜墓地說:「你父親如果葬在甲地,你可以年過百歲,官至三司,但子孫後代卻不興旺。若葬在乙地,你的壽命要減去一半,而且只能擔任鄉學小官,可是你的子孫後代會顯貴。」張澄就將父親埋在不好的甲地,果然,他只做了光祿大夫,僅活了六十四歲就去世了。但是他的那些子孫後代都很興旺發達,官至公侯將相的,至梁、陳時代都代有其人。儘管這些不一定只是因為葬地的緣故,但是從中足以看出張澄疼愛兒孫勝過愛護自己。先父做了侍從之後,常常說:「我本人得到的已經夠多的了,應該留一些福祿給子孫後代。」他考慮得如此長遠,顧念後世之情不也是很深的嘛!


卷三 父母/ 父/ 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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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之間有禮有節


  【原文】陳亢向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譯述】陳亢問伯魚說:「孔夫子他老人家有沒有什麼奇聞逸事呢?」伯魚回答說:「他老人家沒有什麼奇聞逸事,只是有一次我獨自侍立,他的兒子鯉邁著小步快速經過廳堂,夫子問道:『你學習《詩經》沒有?』孔鯉回答說:『沒有。』夫子教導他說:『不學《詩經》就沒有說話的權利。』孔鯉便下去學習《詩經》。過了幾天,我又獨自侍立先生於側,鯉又邁著小步快速經過廳堂,夫子問:『你學習《禮》沒有?』鯉回答說:『沒有。』夫子教導說:『不學習《禮》就不能立身。』孔鯉便下去學習《禮》。」聽了這兩件事,陳亢出去後高興地說:「我問了一件事,卻懂得了三個道理:懂得了學《詩經》的道理,懂得了學《禮》的道理,同時又懂得了君子與他的子女之間應該是有禮有節的,不能隨隨便便的道理。


  君子教子,遵之以道


  【原文】曾子曰:「君子之於子,愛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強言;心雖愛之不形於外,常以嚴莊蒞之,不以辭色悅之也。不遵之以道,是棄之也。然強之,或傷恩,故以日月漸摩之也。」


  【譯述】曾子說:「君子對於他的子女,喜愛他們卻不表露在臉上,支使他們也不露聲色,讓他們按道理做事情,但又不勉強他們。心裡雖然很喜愛他們卻不表露在外邊,對待他們要嚴肅莊重,不能用和言悅色來討他們喜歡。不教育子女按道理做事,就會把他們引上邪路。然而如果一味地強迫他們做,又會損傷父子之間的和氣。因此對待子女只能靠平時言傳身教去慢慢引導他們。」


  父子之間,不宜簡慢


  【原文】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家訓》曰:「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


  【譯述】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在他寫的《家訓》中說:「父子之間應該嚴肅,不能隨隨便便,不能簡慢。如果簡慢隨便,就會因怠慢而形不成父慈子孝,古人規定做官的人家,父子應該分開居住,這是養成父子之間不隨隨便便的方法;兒子要為父母按摩病痛,收拾被縟枕頭等臥具,這是父子之間不生簡慢的道理所在。」


  人愛其子,當教子成人


  【原文】石碏諫衛莊公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自古知愛子不知教,使至於危辱亂亡者,可勝數哉!夫愛之,當教之使成人。愛之而使陷於危辱亂亡,烏在其能愛子也?人之愛其子者多曰:「兒幼,未有知耳,俟其長而教之。」是猶養惡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顧不多哉?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解韁放馬而逐之,曷若勿縱勿解之為易也!


  《曲禮》:「幼子常視毋誑。」


  「立必正方,不傾聽。」


  「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負劍辟咡詔之,則掩口而對。」


  【譯述】石碏勸諫衛莊公說:「我聽說父親疼愛子女應該教給他們做人的正道,不使他們走上邪路。驕橫奢侈,荒淫放縱,就會走上邪路。驕奢淫逸四種習慣都有,這是過分寵愛他們所造成的。」自古以來許多父親都知道疼愛子女,卻不懂得教育子女,以至於使他們危害他人,自取滅亡,這樣的事例還少嗎?疼愛子女,就應當教育他們,培養他們成人。疼愛他們卻讓他們走上邪路,又怎能算得上疼愛他們呢?疼愛子女的那些人常常說:「孩子小,不懂事,等他們長大後再來教育他們。」這就好比種了一棵不正的樹苗,說等到樹木長大後再來修剪它,那樣費力不更多嗎?又像打開鳥籠把鳥放走之後再去捉鳥,解開韁繩把馬放走之後再去追它,與其這樣,哪如事先就不放開鳥和馬呢?


  《禮記·曲禮》說:「對於小孩子,要經常關注教導他,不要讓他學會說假話和誑騙。」


  又說:「孩子從小要養成好的習慣,站立的時候一定要中正,不要斜著身子去傾聽。」


  又說:「如果有長輩與你握手,你就要用兩隻手奉長輩的手。如果長輩俯下身和你說話,你要將自己的嘴用手當住一點,然後再恭敬地說話。」


  【原文】《內則》:「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年,教之數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


  【譯述】《禮記·內則》說:孩子會自己吃飯的時候,父母要教給他用右手拿筷子,會說話的時候,要教給他們應答,男孩答「唯」,女孩答「俞」。他們所用的佩囊,男的用皮革,女孩用絲繒,各代表武事和鍼黹之事。


  六歲的時候,教他們數數與記住東西南北這些方位的名稱;七歲的時候,教給他們男女不能同坐,不能在一起吃東西。八歲的時候,告訴他們謙讓之禮,出入門戶以及上炕進餐,都要在長者之後。九歲的時候,要告訴他們朔望與天干地支的知識。十歲的時候,男孩子就要出去拜師求學,住宿在外邊,學習六書九數。十三歲的時候,要學習音樂、詩書和文舞。到了十五歲之後,就要學習武舞、射箭和駕御車馬。


  曾子殺豬教子


  【原文】曾子之妻出外,兒隨而啼。妻曰:「勿啼!吾歸,為爾殺豕。」妻歸,以語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兒,曰:「毋教兒欺也。」


  【譯述】曾子的妻子到外邊去辦事,兒子跟著她邊走邊哭。妻子說:「別哭!


  等我回來給你殺豬吃豬肉。」妻子回來後,把這件事告訴了曾子。曾子就殺豬煮肉給孩子吃,他說:「我之所以真的給他殺豬吃,是為了教給他不要欺騙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文】賈誼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舉以禮,使士負之,過闕則下,過廟則趨,孝子之道也。故自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識,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禮、義。以道習之,逐去邪人,不使見惡行。於是皆選天下之端士、孝弟、博聞、有道術者,以衛翼之。使與太子居處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見正事,聞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後皆正人也。夫習與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猶生長於齊,不能不齊言也;習與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猶生長於楚,不能不楚言也。


  【譯述】漢朝的賈誼說:古代的帝王教育太子,在太子一生下來的時候,就用符合禮法的行動來給他示範。讓人抱著他,經過宮闕的時候就要表示禮貌,經過廟堂的時候就要小步快走,這是培養孝子之道啊!所以,帝王對於後代,孩子還是嬰兒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對他進行教育了。在孩子懂事的時候,就要請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和少保、少傅、少師三少來教育太子,讓他明白孝、仁、禮、義的道理。用道來教育太子,把那些心術不正的小人都趕走,不讓太子見到壞事惡行。於是都挑選天下品行端正的人、講究孝悌的人、學識淵博的人和有德行的人,來輔佐教育他。讓這些人一起與太子居住出入。這樣,太子從一生下來看到的就都是有德行的事,聽到的就都是符合道義的話,走的就是正道,因為在他的周圍都是些正人君子。道理很簡單,每天和正人君子在一起,自己就自然會成為正人君子。這就好比你從小生長在齊地,就不可能不說齊地的方言;如果每天和那些邪惡的人在一起,你自己也就會成為邪惡的人,這就好比你從小生長在楚地,不能不講楚地的方言一樣。


  教婦初來,教子嬰孩


  【原文】《顏氏家訓》曰:古者聖王,子生孩提,師保固明仁孝禮義,道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呵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乃制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長成,終為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諺云:「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譯述】《顏氏家訓》說:古代的帝王聖賢,孩子生下後,很小的時候,就有少師少保來負責教他孝仁禮義了。普通百姓雖然不能和皇家一樣,也當在孩子小的時候,他能識人顏色,知人喜怒的時候,就加以教誨,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叫他什麼不能做他就不去做。這樣幾年後,可以不用體罰,父母既威嚴又有慈愛,子女因畏慎而產生孝心。但我看世上有許多人,只知道愛而不懂得教育,做不到這些。孩子的飲食行為,都隨心所欲。做得不對應訓誡的時候反而誇獎他,應當訶責的時候反而嘻笑,等孩子長大懂事後,還以為理法就是這樣。驕慢的習慣已經養成,這時候大人才來管教他。就是打死他也不能建立尊長的威信,孩子的忿怒天天增長反而會增加他的怨恨。等孩子長大成人,終是德行不好。孔夫子說:「小時候形成的習慣就好像天性一樣,習慣會成為自然。」所講的就是這個道理。俗話說:「教育媳婦要從她初來時開始,教育孩子要從他小的時候開始。「這句話真是說得太正確了。


  糾正孩子缺點,如同有病用藥


  【原文】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爾。當以疾病為喻,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豈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王大司馬母衛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為三千人將,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


  【譯述】《顏氏家訓》又說:那些不能好好教育子女的人,也不是存心要把子女陷入罪惡之中;只不過是不願讓子女因自己的責罵而感到臉上不好看,不忍心責打讓子女皮肉受苦罷了。拿人生了病來作個比喻,人有病難道能不用湯藥和針砭、艾熏來救治嗎?我們反過來想一想那些勤於督促訓導孩子的人,難道他們真是願意讓孩子受虐待嗎?實在是不得已才這樣做的啊。


  《顏氏家訓》還說:大司馬王僧辯的母親魏太夫人,品性很嚴正,王僧辯在湓城(九江)擔任軍職,地位已相當高,年紀也四十多了,但稍有做得不對的地方,魏太夫人還是要打他,所以最後王僧辯能建功立業。


  愛而不教,反害其子


  【原文】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少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之是,遍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飾,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語言不擇,為周逖抽腸釁鼓云。然則愛而不教,適所以害之也。《傳》稱鸤鳩之養其子,朝從上下,暮從下上,平均如一。至於人,或不能然。《記》曰:父之於子也,親賢而下無能。使其所親果賢也,所下果無能也,則善矣。其溺於私愛者,往往親其無能,而下其賢,則禍亂由此而興矣。


  【譯述】《顏氏家訓》又說:「梁元帝時有一個士人,從小聰明有才能,很受父親寵愛,但家裡沒有很好地教育他。他只要有一句話說得有點理,他父親就不斷地誇獎他,一年到頭到處與人談論;一件事做錯了,他父親就百般為他掩飾,替他找各種藉口,希望他自己慢慢能改正。後來這人長大成人之後,不好的品質越發展越嚴重,待人粗暴傲慢,最後終於因為講話隨便,觸犯了有權勢的周逖,而被周逖抽腸釁鼓,慘殺而死。」這樣看來,家長對子女如果一味溺愛而不懂得去教誨,恰恰是害了孩子。《左傳》說:鸤鳩鳥在喂養孩子的時候,早晨從上到下輪流,晚上從下到上輪流,始終能平等對待,沒有偏向。人反倒不能這樣。《禮記》說:父親對於子女,一般都是偏親聰明有才幹的,而對於才能差一些的就不太喜歡。如果為父親的所偏親的果真有才有德,不喜歡的果真是品行才能很差的,那還算是不錯的;然而,有些做父親的因溺於私愛,往往是偏親那些無品行無才能的,而疏遠品行端正有才能的。那麼,家裡的不和與禍亂就從此而生發了。


  父母對待子女,不宜偏親偏愛


  【原文】《顏氏家訓》曰: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謂靈龜明鑑。此通論也。


  【譯述】人們愛自己的兒子,很少能做到沒有偏愛。從古代到現在,這種偏愛的毛病非常多,聰明懂事的孩子自然討人喜愛,頑皮愚魯的孩子也應當憐愛。偏愛雖然是喜歡他,盼他好,而事實上卻是害了他。共叔的死,實際上是他母親的過錯;趙王后來被殺,也是他父親偏寵偏愛造成的惡果;劉表和袁紹最終家破人亡,都可以作為偏愛子女的前車之鑑。


  曾子終身不娶後妻


  【原文】曾子出其妻,終身不取妻。其子元請焉,曾子告其子曰:「高宗以後妻殺孝己,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於非乎?」


  【譯述】曾子休掉了他的妻子,終身沒有再娶。曾子的兒子曾經勸父親再娶後妻,曾子對兒子說:「殷高宗武丁因為後妻進讒言,害死了自己的兒子孝己;周宣王尹吉甫也因為娶了後妻的緣故,放逐了自己的兒子伯奇。我上比不上殷高宗,中比不上尹吉甫,怎麼能保證娶了後妻而不發生禍亂呢?」  續娶後妻,極易敗家


  【原文】後漢尚書令朱暉,年五十失妻。昆弟欲為繼室。暉嘆曰:「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家者。」遂不娶。今之人年長而子孫具者,得不以先賢為鑑乎!


  【譯述】東漢尚書令朱暉,五十歲的時候死了妻子。兄長想為他續絃,他嘆息道:「現在,因為續娶後妻敗家的事例很多。」於是不再續娶。如今那些年事已高且子孫滿堂的人,難道能不以前代的賢人為榜樣嗎?


  子不孝父不慈,其罪惡均等


  【原文】《內則》曰:「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譯述】《內則》說:「兒子和媳婦不孝順不恭敬,也不用怨恨,應該耐心地教育他們。如果不聽教育,然後再去指責他們。指責了也不改正,就將兒子和媳婦趕出家門但不去明說他們違背了孝道。」  【原文】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婦,盡於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婦之過尚小,則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著,又不能怒而心恨之。至於惡積罪大,不可禁遏,則喑嗚鬱悒,至有成疾而終者。如此,有子不若無子之為愈也。其不仁者,則縱其情性,殘忍暴戾,或聽後妻之讒,或用嬖寵之計,捶撲過分,棄逐凍餒,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康誥》稱:「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於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謂之元惡大憝,蓋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譯述】君子對待兒子和媳婦的辦法,就是這麼個道理。如今世俗之人中的那些柔弱無能的父輩,在兒子、媳婦的過錯還小的時候,不能及時教育,而是盡力去遮掩。等到他們的過失越來越大的時候,父母又不能發怒去責備他們。等到子女罪大惡極,不能遏制的時候,父母就憂愁苦悶,甚至有人積鬱成病,含恨而死。如果這樣,有子女還不如沒子女好。另一方面,也有那些不仁不義的父親,放縱自己的情性,殘忍暴戾地對待子女,有的聽信後妻的讒言,有的用親信的計謀,對兒女過分捶打,或者把子女趕出家門,讓他們挨飢受餓,必欲置之死地才肯罷休。《康誥》說:「子女不能孝順父親,就會大大傷害父親的心;父親不能夠養育他的子女,就是仇恨子女。」這樣的人可以稱之為大惡人,這段話大概是說子女不孝順和父親不慈祥,他們的罪惡一樣大。


  母慈母敗子


  【原文】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於知愛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敗子。」愛而不教,使淪於不肖,陷於大惡,入於刑辟,歸於亂亡。非他人敗之也,母敗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數。


  【譯述】為人之母,不怕不慈祥,怕的是只知道疼愛子女而不懂得去教育子女。古人說:「慈母敗子。」母親溺愛子女卻不能教育子女,使子女淪為壞人,陷入惡跡劣行,最終受到懲罰,引出禍亂,自取滅亡。毀他的並非他人,恰恰是做母親的害了他。從古到今,這樣的例子太多了,不可勝數。


  古代聖賢重胎教


  【原文】周大任之娠文王也,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敖言。文王生而明聖,卒為周宗。君子謂大任能胎教。古者婦人任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邪色,耳不聽淫聲。夜則令瞽誦詩,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藝博通矣。彼其子尚未生也,固已教之,況已生乎!


  【譯述】周文王的母親懷周文王的時候,眼睛不看不好的顏色,耳朵不聽淫蕩的聲音,嘴裡不說戲虐調笑的語言。因此,文王生下來就明白賢聖,最終成為開創周代工業的一代聖主。有才德的人認為婦女在懷孕的時候可以胎教,古代的婦女在懷孕的時候,睡覺不側臥,不在靠邊的地方坐,不一隻腳站立,不吃亂七八糟的東西。食物切得不端正不吃,炕席鋪得不正不坐,眼睛不看不好的顏色,耳朵不聽淫蕩的聲音。晚上讓盲人朗誦詩,談論正事。這樣,生下的孩子相貌體形端正,才能出眾。人家的孩子還沒有出生,就已經開始教育了,而況出生之後呢?


  孟母三遷教子


  【原文】孟軻之母,其捨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戲為墓間之事,踴躍築埋。


  孟母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戲為衒賣之事。孟母又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徙。舍學宮之傍,其嬉戲乃設俎豆揖讓進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矣!」遂居之。孟子幼時問東家殺豬何為,母曰:「欲啖汝。」既而悔曰:「吾聞古有胎教,今適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乃買豬肉食。既長就學,遂成大儒。彼其子尚幼也,固已慎其所習,況已長乎!


  【譯述】孟軻的母親家住在靠近墓地的地方,孟軻小時候就常玩些挖墓埋死人的遊戲,而且玩得非常起勁。母親就說:「此處不適合居住。」於是將家搬走,遷居到集市旁邊,於是孟軻又以學習商販吆喝叫賣為遊戲。


  孟母又說:「這裡也不適合居住。」就又舉家遷徙,搬到學校旁邊的房舍裡,這樣孟子就玩些祭祀、揖讓、進退的有關禮儀方面的遊戲。孟母高興地說:「這裡才是居住的好地方。」於是就在這裡安居。孟子小時候問母親鄰居為什麼要殺豬,母親回答說:「給你吃肉。」說完又後悔了,心想:「我聽說古人就很注重胎教,現在孩子剛懂事,我就欺騙他,這是教他不講信用。」因此為了證明自己說話算數,孟母就買豬肉給孟子吃。孟子長大後讀書學習,終於成為博學多才的大學問家。孟母在孩子小的時候,就認真培養兒子的好習慣,何況在兒子長大之後呢?


  為子待客,其母斷髮


  【原文】漢丞相翟方進繼母隨方進之長安,織履,以資方進遊學。


  晉太尉陶侃,早孤貧,為縣吏番陽,孝廉范逵嘗過侃,時倉卒無以待賓。其母乃截發,得雙髲以易酒餚。逵薦侃於廬江太守,召為督郵,由此得仕進。


  【譯述】漢代的丞相翟方進求學的時候,他的繼母跟隨他到長安,靠編草鞋賺錢來資助方進拜師求學。


  晉代太尉陶侃,從小喪父,家裡很窮,他擔任番陽縣吏之時,孝廉范逵來家探訪。一時間家裡沒有東西招待客人,他的母親就剪掉頭髮,用頭髮換來酒餚招待客人。後來,范逵向廬江太守推薦陶侃,太守就任命陶侃為督郵,陶侃從此進身仕途。


  兒子交友不善,母親拒絕吃飯


  【原文】後魏鉅鹿魏緝母房氏,緝生未十旬,父溥卒。母鞠育不嫁,訓導有母儀法度。緝所交遊,有名勝者,則身具酒饌。有不及己者,輒屏臥不餐,須其悔謝乃食。


  【譯述】後魏時候鉅鹿魏緝的母親房氏,魏緝剛生下來還不到十旬,他的父親魏溥就死了。魏緝的母親為了養育魏緝,不再改嫁,魏母教育孩子頗知禮儀法度。魏緝在外邊結交的人如果是有好名聲的,來家做客,魏母就親自準備酒食,款待客人。如果是品德修養差的人,她就睡在屏風後面,不出來吃飯,一定要在事後兒子表示悔恨,向她謝罪,她才肯吃飯。不以肥鮮所動,教子勤學讀書


  【原文】唐侍御史趙武孟,少好田獵,嘗獲肥鮮以遺母。母泣曰:「汝不讀書,而田獵如是,吾無望矣!」竟不食其膳。武孟感激勤學,遂博通經史,舉進士,至美官。


  【譯述】唐代侍御史趙武孟,少年的時候喜歡打獵。有一次捕獲了一些又肥又鮮的獵物,他將獵物獻給母親。母親不但沒有高興,反而哭著說:「你不讀書,卻去無休止地打獵,我沒有指望了!」於是不吃飯。武孟為母親的教誨所感動,開始勤奮學習,終於博通經史,考中進士,當了大官。勸子苦讀,口含黃連


  【原文】天平節度使柳仲郢母韓氏,常粉苦參、黃連和以熊膽以授諸子,每夜讀書使噙之,以止睡。


  【譯述】天平節度使柳仲郢的母親韓氏,常常浸泡苦參、黃連和熊膽,交給幾個兒子,兒子們每天晚上讀書的時候,她就讓他們將這些東西含在嘴裡,用這個辦法來制止他們打瞌睡。


  苟得錢財,不如正己立名


  【原文】太子少保李景讓母鄭氏,性嚴明,早寡家貧,親教諸子。久雨,宅後古牆頹陷,得錢滿缸。奴婢喜,走告鄭。鄭焚香祝之曰:「天蓋以先君餘慶,愍妾母子孤貧,賜以此錢。然妾所願者,諸子學業有成,他日受俸,此錢非所欲也。」亟命掩之。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


  【譯述】太子少保李景讓的母親鄭氏秉性嚴明,年輕時就守了寡,家裡也很貧窮,她就親自教育子女。一次,因為下了很久的雨,房屋後面的古牆倒塌,露出滿滿一缸錢。奴婢發現後非常高興,連忙跑去告訴鄭氏。鄭氏燒香祈禱:「大概是因為孩子的父親生前積下陰德,上帝可憐我們母子孤寡貧窮,賜給我們這些錢。然而我所希望的只是孩子們學業有成,將來做官得到傣祿,這些錢並不是我想要的。」祈禱畢,她立刻命令奴婢將錢掩埋。鄭氏這樣做就是擔心子女將來不能立名。


  【原文】齊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鎰,以遺其母。母曰:「夫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矣。」稷子遂慚而出,反其金而自歸於宣王,請就誅。宣王悅其母之義,遂赦稷子之罪,復其位,而以公金賜母。


  【譯述】齊國丞相田稷子接受了部下送給他的一百鎰金子,回家之後他把這些金子交給母親。母親說:「做為人的臣子而不忠誠,就等於是為人之子而不孝順。你這些不義之財,我不要。你這個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兒子,你走吧!」田稷子十分羞愧地離開家,將那一百鎰金子還給部下,自己到齊宣王那裡請求皇上殺頭治罪。宣王欣賞他母親的深明大義,於是就赦免了他的罪過,讓他仍任原職,而且還從國庫裡拿出一些金子賞賜給他的母親。


  雋母教子:為吏不可貪殘


  【原文】漢京兆尹雋不疑,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耶?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為飲食,言語異於它時。或亡所出,母怒,為不食。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


  【譯述】漢代京兆尹雋不疑,每次下去驗收登記囚徒返回來的時候,母親總要詢問雋不疑,這次有沒有平反的囚徒,你救了幾個被冤枉的人?如果雋不疑平反得多,母親就高興,有說有笑地吃飯,說起話來也與平時不一樣。有時,雋不疑說沒有囚徒得到平反,母親就不高興,拒絕用餐。


  正因為這樣,雋不疑做為官吏,雖然嚴厲,但並不殘酷。


  教子為官廉潔


  【原文】吳司空孟仁嘗為監魚池官,自結網捕魚作鮓寄母。母還之曰:「汝為魚官,以鮓寄母,非避嫌也!」


  【譯述】三國時東吳的司空孟仁曾經擔任監魚池官,他親自結網捕魚,將捕獲的魚製成醃魚,然後寄給母親。母親退還給他說:「你身為魚官,卻把醃魚寄給你的母親,你沒有做到當官應該避嫌疑!」


  【原文】晉陶侃為縣吏,嘗監魚池,以一坩鮓遺母。母封鮓責曰:「爾以官物遺我,不能益我,乃增吾憂耳。」


  【譯述】晉代陶侃擔任縣吏,曾經監管魚池,他將一些醃魚送給母親,母親不接受,還責備他說:「你將公家的東西送給我,不但對我沒有好處,相反還會增加我的憂慮。」


  鄭母有節操,兒子為清官


  【原文】隋大理寺卿鄭善果母翟氏,夫鄭誠討尉遲迥戰死。母年二十而寡,父欲奪其志。母抱善果曰:「鄭君雖死,幸有此兒。棄兒為不慈,背死夫為無禮。」遂不嫁。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數歲拜持節大將軍,襲爵開封縣公,年四十授沂州刺史,尋為魯郡太守。母性賢明,有節操,博涉書史,通曉政事。每善果出聽事,母輒坐胡床,於障後察之。聞其剖斷合理,歸則大悅,即賜之坐,相對談笑;若行事不允,或妄嗔怒,母乃還堂,蒙袂而泣,終日不食。善果伏於床前不敢起。母方起,謂之曰:「吾非怒汝,乃慚汝家耳。吾為汝家婦,獲奉灑掃,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守官清恪,未嘗問私,以身殉國。繼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


  汝既年小而孤,吾寡耳,有慈愛無威,使汝不知禮訓,何可負荷忠臣之業乎?汝自童稚襲茅土,汝今位至方岳,豈汝身致之邪?不思此事而妄加嗔怒心緣驕樂,墮於公政,內則墜爾家風,或失亡官爵;外則虧天子之法,以取辜戾。吾死日,何面目見汝先人於地下乎?」母恆自紡績,每至夜分而寢。善果曰:「兒封侯開國,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此?」答曰:「籲!汝年已長,吾謂汝知天下理,今聞此言,故猶未也。至於公事,何由濟乎?今此秩俸,乃天子報汝先人之殉命也,當散贍六姻,為先君之惠,奈何獨擅其利,以為富貴乎?又絲枲紡績,婦人之務,上自王后,下及大夫士妻,各有所制,若墮業者,是為驕逸。


  吾雖不知禮,其可自敗名乎?」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練,性又節儉,非祭祀、賓客之事,酒肉不妄陳其前;靜室端居,未嘗輒出門閣。內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贈遺,皆不詣其門。非自手作,及莊園祿賜所得,雖親族禮遺,悉不許入門。善果歷任州郡,內自出饌,於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許受,悉用修理公宇及分僚佐。善果亦由此克己,號為清吏,考為天下最。


  【譯述】隋代大理寺卿鄭善果的母親翟氏,丈夫鄭誠徵討尉遲迥時戰死。翟氏年方二十歲就守了寡,父親想讓她改嫁,翟氏抱著兒子善果說:「鄭君雖然已死,但是幸虧還有一個兒子。拋棄兒子就是不慈愛,背叛死去的丈夫就是無禮。」於是不再嫁人。善果因為父親為國而死,年僅幾歲就被封為持節大將軍,襲開封縣公的爵位,四十歲就擔任沂州刺史,不久又為魯郡太守。善果的母親秉性賢良,頗有節操,博覽書史,通曉政事。善果每次出去處理公事,母親就坐在胡床上,躲在屏障後暗中觀察。聽到兒子分析裁斷合理,回家就非常高興,讓兒子坐在身旁,母子倆說說笑笑。如果兒子辦事不公允,或者無端發怒,母親回到屋裡,就蒙面而哭,整天不吃飯。善果跪在母親床前不敢起來。母親這才起來,對他說:「並不是我對你發怒,只是為你家感到羞愧。我是你家的媳婦,能在你家灑掃侍奉,知道你父親是個忠誠勤奮的人,為官清廉,未嘗營私,最終以身殉國,我也指望你繼承你先父的遺志。你年幼喪父,我喪夫守寡,有慈無威,使你不懂得禮訓,你又怎能勝任忠臣的事業?你自孩童之時就承襲封位,如今位至地方官,這難道是你自己努力所獲得的嗎?


  不去想想這些事情,卻妄加發怒,心裡想著驕奢取樂,怠於公務。對於家裡你是敗壞家風,甚至會導致失去官位襲爵;在外則違背天子的王法,自取滅亡。我死後,你又有何臉面去見你的父親呢?」善果的母親經常紡紗織布,直至深夜方才睡覺。善果便問:「我封侯開國,位至三品,俸祿豐厚,母親為何還要如此勤勞?」母親回答說:「唉!你已長大,我以為你懂得道理了。如今聽你這話,才知道你還是不懂道理。你這個樣子,又怎麼能幹好公事呢?你現在的俸祿,是皇帝對你父親為國捐軀的厚報,應當將這些好處散發給六親,以示你父親的恩惠,為何你只想著獨享其利,謀求個人的富貴呢?再說紡紗織布,是婦人的本職,上自王后,下至士大夫之妻,各有應該干的事。如果停止紡紗織布,就是貪圖安逸。我雖然不懂得禮法,可是怎麼能敗壞鄭家的名聲呢?」翟氏從守寡開始,就不再塗脂抹粉,經常穿粗布衣服。她秉性節儉,除了祭祀或宴請賓客,吃飯一般不擺放酒肉。平時只靜靜地獨自呆在家裡,未曾離開房門一步。內外親戚有什麼吉凶事情,她都要贈送厚禮,但從不親自不登門。不是親手製作的東西,以及莊園出產或皇上賞賜給的東西,即便是親戚朋友贈送的禮品,她都一概不許拿進家門。善果擔任各地州郡長官,都由自己家提供飲食,他拿到衙門裡去吃,官署所提供的,都不接受,都用作修理官舍,或者分給下邊的官員僚屬。善果也因此克己奉公,被稱為清廉的官吏,被考評為全國最好的官員。


  為官貪贓,與強盜無異


  【原文】唐中書令崔玄,初為庫部員外郎,母盧氏嘗戒之曰:「吾嘗聞姨兄辛玄馭云:『兒子從官於外,有人來言其貧窶不能自存,此吉語也;言其富足,車馬輕肥,此惡語也。』吾嘗重其言。比見中表仕宦者,多以金帛獻遺其父母。父母但知忻悅,不問金帛所從來。若以非道得之,此乃為盜而未發者耳,安得不憂而更喜乎?汝今坐食俸祿,苟不能忠清,雖日殺三牲,吾猶食之不下嚥也。」玄由是以廉謹著名。


  【譯述】唐代中書令崔玄,起初擔任庫部員外郎,母親盧氏經常告誡他說:「我曾經聽姨兄辛玄馭對我說:『兒子在外邊做官,如果有人來說他貧窮不能自存,這是好事兒;如果說他十分富裕,車輕馬肥,那就是壞話。』我很重視姨兄的這些話。常見那些做官的表兄表弟,多拿回金銀布帛送給他們的父母。父母只知道高興,卻不問金銀布帛從何而來。若是他們通過不正當的途徑得來,那就好比做了強盜未被發現一樣,這怎麼能叫人不發愁反倒高興呢?你現在拿了國家的俸祿,如果不能忠誠、清廉,即便是每天給我殺豬宰羊,我也吃不下去啊!」玄在母親的教育下,以為官清廉、謹慎聞名於當時。  母親高義,感動三軍


  【原文】李景讓,宦已達,發斑白,小有過,其母猶撻之。景讓事之,終日常兢兢。及為浙西觀察使,有左右都押牙忤景讓意,景讓杖之而斃。軍中憤怒,將為變。母聞之。景讓方視事,母出,坐廳事,立景讓於庭下而責之曰:「天子付汝以方面,國家刑法,豈得以為汝喜怒之資,妄殺無罪之人乎?萬一致一方不寧,豈惟上負朝廷,使垂老之母銜羞入地,何以見汝先人乎?」命左右禠其衣坐之,將撻其背。將佐皆至,為之請。不許。將佐拜且泣,久乃釋之。軍中由是遂安。此惟恐其子之入於不善也。


  【譯述】李景讓,在官場上已很顯赫了,而且頭髮已花白,年紀也很大了,然而,只要稍有過錯,母親仍舊要鞭撻他。景讓侍奉母親,整天戰戰兢兢。景讓擔任浙西觀察使時,有個部下違背了他的意願,他就將其杖責致死。軍士憤怒,眼看就要嘩變。母親聽說了這件事後,景讓處理公務的時候,母親就走出來坐在廳堂之上,命景讓站在庭下,然後斥責說:「皇帝將一方的軍政事務交給你,國家刑法,怎麼能作為你隨意發洩喜怒哀樂的資本而去枉殺無罪之人呢?萬一引起一方的動亂,何止是上負朝廷,而且使你垂老之母含羞入地,我又有何面目去見你的先人呢?」


  就命手下剝去他的衣服,摁翻在地,準備鞭打他。這時,軍中將領都來了,都為他求情,母親不答應。將領們一邊拜一邊哭泣哀求,過了很久母親方才同樣釋放李景讓。軍中因此才安定下來。李母這樣做是擔心兒子走上不仁不善的邪路。


  兒為正義死,慈母不落淚


  【原文】漢汝南功曹范滂坐黨人被收,其母就與訣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


  【譯述】漢代汝南功曹范滂受黨人牽連被收執,他的母親於是與他訣別,說:「你為正義而死,得以與李杜齊名,死又有什麼遺憾的呢?你既已獲得了名節,還怎麼去追求長壽呢,這二者豈可都佔全呢?」范滂跪地領受教誨,向母親拜了兩拜,辭別而去。  【原文】魏高貴鄉公將討司馬文王,以告侍中王沈、尚書王經、散騎常侍王業。沈、業出走告文王,經獨不往。高貴鄉公既薨,經被收。辭母,母顏色不變,笑而應曰:「人誰不死,但恐不得死所,以此並命,何恨之有?」


  【譯述】魏高貴鄉公準備征討司馬文王,他把這個打算告訴了侍中王沈、尚書王經、散騎常侍王業。王沈和王業出來後,就跑到司馬文王那兒告了密,惟獨王經沒有去。後來,高貴鄉公去世,王經於是被收執。王經去和母親告別,母親臉色不變,笑著說:「人哪有不死的,只怕死得不值得,你為正義而死,又有什麼遺憾的呢?」


  為成子名,母不避禍


  【原文】唐相李義府專橫,侍御史王義方欲奏彈之,先白其母曰:「義方為御史,視奸臣不糾則不忠,糾之則身危而憂及於親,為不孝;二者不能自決,奈何?」母曰:「昔王陵之母殺身以成子之名,汝能盡忠以事君,吾死不恨。」此非不愛其子,惟恐其子為善之不終也。然則為人母者,非徒鞠育其身使不罹水火,又當養其德使不入於邪惡,乃可謂之慈矣!


  【譯述】唐朝宰相李義府專橫跋扈,侍御史王義方想彈劾他,先告訴母親說:「我身為御史,看見奸臣而不去彈劾是對皇上不忠;若彈劾他,那麼自己危險又會使親人擔憂,這是對母親不孝。這兩者我無法作出決斷,怎麼辦才好呢?」母親說:「昔日王陵的母親自殺以成全兒子的名聲,你能以忠誠事君報國,我死而無恨。」這並不是不喜愛兒子,是擔心兒子不能至始至終做好事。為人之母,她的責任並非只是撫養兒子長大,使他不遭水、火之災,還應當培養他的品德,使他不走上邪路,這才稱得上是慈母。


  慈愛之道,義感人神


  【原文】漢明德馬皇后無子,賈貴人生肅宗。顯宗命後母養之,謂曰:「人未必當自生子,但患愛養不至耳。」後於是盡心撫育,勞瘁過於所生。


  肅宗亦孝性淳篤,恩性天至,母子慈愛,始終無纖介之間。古今稱之,以為美談。


  【譯述】漢明德馬皇后自己沒生兒子,賈貴人生下了肅宗。顯宗命後母撫養肅宗,並且說:「人不一定只有自己生的孩子才感情好,只怕你愛護養育的恩情不夠啊!」後母於是盡心竭力地撫養肅宗,其辛勞的程度超過了親生子。肅宗對待後母也非常誠懇孝順,自然就產生了養育之恩,他們母子慈愛,始終沒有一點隔閡。這件事古今傳誦,成為美談。


  【原文】隋番州刺史陸讓母馮氏,性仁愛,有母儀。讓即其孽子也,坐贓當死。將就刑,馮氏蓬頭垢面詣朝堂,數讓罪,於是流涕嗚咽,親持杯粥勸讓食,既而上表求哀,詞情甚切。上愍然為之改容,於是集京城士庶於朱雀門,遣舍人宣詔曰:「馮氏以嫡母之德,足為世范,慈愛之道,義感人神。特宜矜免,用獎風俗。讓可減死,除名。」復下詔褒美之,賜物五百段,集命婦與馮相識,以旌寵異。


  【譯述】隋朝刺史陸讓的母親馮氏,生性仁愛,有慈母的風範。陸讓是她的庶子,犯了貪贓枉法的罪,應當被處死,即將受刑的時候,馮氏蓬頭垢面來到朝堂,首先數落陸讓的罪行,流涕痛哭,親自捧著一碗粥勸陸讓吃,接著上書皇上哀求,言詞悲哀,情真意切。皇上憐憫而為之改變了態度,於是召集京城的士庶官員來到朱雀門,由舍人宣讀詔書:「馮氏以非親生母親的身份善待庶子的品德,足以成為世人的典範,她的慈愛之道,義感人神。應當嘉獎勉勵,以淨化風俗。陸讓可以免去死罪,予以除名。」又下詔褒獎馮氏,賞賜五百段布帛,還召集那些有身份的婦女與馮氏認識,以示對她的特殊恩寵。  母親心存大義,以己子救人子


  【原文】齊宣王時,有人斗死於道,吏訊之。有兄弟二人,立其傍,吏問之。


  兄曰:「我殺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殺之。」期年,吏不能決,言之於相。相不能決,言之於王。王曰:「今皆舍之,是縱有罪也;皆殺之,是誅無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善惡。試問其母,聽其所欲殺活。」相受命,召其母問曰:「母之子殺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決,言之於王。王有仁惠,故問母何所欲殺活。」其母泣而對曰:「殺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問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愛,今欲殺之,何也?」


  其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時屬於妾曰:『善養視之。』妾曰:『諾!」今既受人之託,許人以諾,豈可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諾耶?且殺兄活弟,是以私愛廢公義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失言忘約,已諾不信,何以居於世哉?予雖痛子,獨謂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之於王。王美其義,高其行,皆赦。不殺其子,而尊其母,號曰「義母」。


  【譯述】齊宣王的時候,有人打架鬥毆,死在路上,官吏前來調查。有兄弟二人站在旁邊,官吏詢問他們。哥哥說:「人是我殺死的。」弟弟說:「不是哥哥,是我殺的。」整整一年,官吏不能決斷,就把這事告知宰相,宰相也無法決斷,就稟報了齊宣王。宣王說:「如果放過他們,就是放縱犯罪的人;如果都殺掉,就會妄殺無辜之人。我估計他們的母親能知道誰好誰壞。問問他們的母親,聽聽她對誰死誰活的意見。」宰相受命,召見他們的母親,說:「你的兒子殺了人,兄弟兩人都想相互代替赴死,官吏不能決斷,告知宣王,宣王很仁義,讓我來問問你想殺誰活誰?」母親哭著說:「殺掉年紀小的。」宰相聽後,反問說:「小兒子是父母最疼愛的,而你卻想殺掉他,這是為什麼呢?」母親回答說:「年少的,是我親生的兒子,年長的是丈夫前妻的兒子,丈夫得病臨死之時將他託付給我說:『好好地撫養他。』我答應說『是』。既然受人之託,答應了人,又怎能忘人之托而失信於自己的諾言呢?再說殺兄活弟,是以個人私愛敗壞公義道德;背言失信,是欺騙死去的丈夫。既然失言忘約,不守信用,又怎能在社會上立身處世呢?我雖然疼愛自己的兒子,卻怎麼能不顧道義德行呢?」說罷痛哭流涕。宰相入朝後把情形稟報了齊宣王。宣王讚歎這位母親的德行高義,於是赦免了她的兩個兒子。不但不殺她的兒子,還尊崇這位母親,稱這位母親為「父母」。  後母賢惠,後子也孝順


  【原文】魏芒慈母者,孟楊氏之女,芒卯之後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愛慈母。遇之甚異,猶不愛慈母。乃令其三子不得與前妻之子齊衣服、飲食。進退、起居甚相遠。前妻之子猶不愛。於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當死。慈母憂慼悲哀,帶圍減尺。朝夕勤勞,以救其罪。人有謂慈母曰:「子不愛母至甚矣,何為憂懼勤勞如此?」慈母曰:「如妾親子,雖不愛妾,妾猶救其禍而除其害。獨假子而不為,何以異於凡人?且其父為其孤也,使妾而繼母。繼母如母,為人母而不能愛其子,可謂慈乎?親其親而偏其假,可謂義乎?不慈且無義,何以立於世?彼雖不愛妾,妾可以忘義乎?」遂訟之。魏安釐王聞之,高其義,曰:「慈母如此,可不赦其子乎?」乃赦其子而復其家。自此之後,五子親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禮義漸之,率導八子,咸為魏大夫卿士。


  【譯述】魏時的芒慈母,是孟楊氏的女兒,芒卯的後妻。她與芒卯生了三個孩子。芒卯的前妻留下五個孩子,他們都不愛戴後母。儘管芒慈母對他們五人非常好,但他們仍然不愛戴她。於是,芒慈母讓自己的三個孩子不能與前妻的五子穿一樣的衣服,吃一樣的飯食,即便是起居、進退也對前妻的五子給予特殊的照顧。可是前妻的孩子仍然不能與她慈愛相處。正在這時,前妻的一個孩子違犯了魏王的命令,要被處死。芒慈母為此憂愁悲哀,消瘦了許多。她一天到晚奔波,想辦法拯救這個孩子。有人對芒慈母說:「兒子不愛他的母親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你為什麼還這樣為他憂愁勤勞呢?」芒慈母說:「假如是我的親生子的話,他即使不愛我,我也肯定會救他與危難之中。單單對非親生子不能這樣,那與不懂禮數的一般人有什麼區別呢?況且他們的父親因為他們失去了母親,才把他們託付給我。繼母就是母親,做為人的母親卻不能愛自己的孩子,這能算得上是慈愛之舉嗎?親自己的親生子,而偏廢前妻的孩子,這能算是義舉嗎?既失了慈又不講義,還怎麼立身於世上呢?儘管他們不喜愛我,而我又怎麼能不顧道義呢?」於是,她為前妻子訴訟辯罪。魏安釐王聽說了這件事後,讚歎芒慈母的德行義舉,並說:「後母有這樣的高義,怎麼能不赦免她的孩子呢?」於是赦免了芒慈母的孩子,恢復他們完整的家庭。從此之後,這五個孩子都非常親善孝順後母,芒慈母即以禮義來教育引導他們。在芒慈母的訓導下,芒慈母家的八個孩子都成了魏國的大夫卿士。


  【原文】漢安眾令漢中程文矩妻李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別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及前妻長子興疾困篤,母惻隱,親自為調藥膳,恩情篤密。興疾久乃瘳,於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愛,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將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辟。縣言之於郡。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修革。自後訓導愈明,並為良士。今之人,為人嫡母而疾其孽子,為人繼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聞此四母之風,亦可以少愧矣?


  【譯述】漢代安眾令漢中程文矩的妻子李穆姜,有兩個兒子,而丈夫前妻的四個兒子認為李穆姜不是生身母親,便越來越憎惡她。可是穆姜慈愛溫和,撫養他們更加盡心盡力,給他們分配衣食的時候,總是比給她的親生兒子多。有人勸她說:「這四個孩子這麼不孝順,你為何不遷居別處遠離他們呢?」穆姜說:「我正以仁義道德誘導他們,讓他們自己棄惡向善。」後來,丈夫前妻的長子興疾得了重病,境況十分困頓,穆姜很同情他,親自為他熬藥調膳,恩情甚深。這樣過了很久,興疾康復之後,他叫來三個弟弟,對他們說:「繼母慈祥仁愛,出自天性。我們兄弟不懂得她的恩養之情,心如禽獸,繼母的仁愛日漸加深,而我們的罪過也更加深重了!」於是他帶著三個弟弟來到南鄭監獄,陳述繼母的優良品德,供述自己的罪過,請求官府治罪。縣令將這件事稟報郡守,郡守沒有治他們的罪,還表彰他們的後母,免除他們的徭役,令他們兄弟回家,允許他們改過自新。此後穆姜訓導兒子愈加嚴明,這兄弟幾個後來都成了為人們所稱道的良士。現在那些做為人的嫡母,卻不善待非親生子;作為人的繼母而不善待前妻之子的,聽了以上四位母親的事蹟,難道一點慚愧都沒有嗎?


  【原文】魯師春姜嫁其女,三往而三逐。春姜問其故。以輕侮其室人也。春姜召其女而笞之,曰:「夫婦人以順從為務。貞愨為首。今爾驕溢不遜以見逐,曾不悔前過。吾告汝數矣,而不吾用。爾非吾子也。」笞之百,而留之三年。乃復嫁之。女奉守節義,終知為人婦之道。令之為母者,女未嫁,不能誨也。既嫁,為之援,使挾己以凌其婿家。及見棄逐,則與婿家斗訟。終不自責其女之不令也。如師春姜者,豈非賢母乎?


  【譯述】魯師春姜嫁出去自己的女兒,三次送到婆家,三次都被趕回了娘家。


  春姜詢問婆家這是為什麼,婆家的人回答說:「你的女兒經常輕慢、侮辱婆家的人。」於是春姜把女兒叫來,一邊鞭打,一邊教訓說:「作為人婦最大的美德就是要順從,而且首先要忠貞誠實,現在你因為傲慢無禮被驅逐回家,幾次都不能悔過。我已經和你講過好幾次了,你卻不能聽我的話。既然這樣,你就不是我女兒了。」鞭打女兒上百下,並留女兒在家住了三年。三年後再次出嫁,女兒恪守禮義,終於知道為人婦的道理了。現在的做母親的卻往往做不到這些,女兒在未出嫁之前就不能教誨;既出嫁之後,又做女兒的後台,讓女兒依仗娘家的勢力去欺凌女婿家。等到女兒被婆家驅逐回娘家,則又興師動眾,與人家打鬥或公堂爭訟。就是不去責怪自己的女兒不守婦道。這樣對比起來,師春姜難道不能被稱為賢母嗎?


卷四 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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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善孝為先


  【原文】《孝經》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又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又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慾,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夫為人子,而事親或虧,雖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譯述】《孝經》說:「孝順,就像天上日月運行一樣是永恆的規律,也像地上萬物生長一樣是不變的法則,更是天下民眾的行為準則。天地間的規律,萬民都要遵循。」又說:「不喜愛自己的親人卻去喜愛他人,這叫做違背道德;不敬重自己的父母卻敬重別人,這是違反禮法。君王訓導萬民要尊敬愛戴父母,而有的人卻違背道德和禮法,這種人即使能得志,君子也不以此為貴。」又說:「五種刑罰的罪狀包括三千條,而其中罪惡最大的就是不孝。」孟子說:「不孝順有五種情狀:好逸惡勞,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一種不孝;沉湎於賭博和酗酒,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二種不孝;貪圖錢財,只顧自己的妻子兒女,卻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三種不孝;尋歡作樂,給父母帶來恥辱,這是第四種不孝;喜歡打架鬥毆而危及父母,這是第五種不孝。」做為人子,在侍奉父母方面如果做得不夠,即便其他的長處優點再多,也不能掩蓋他的罪過。所以為人子女能不小心謹慎嗎?


  以父母之樂為樂, 以父母之憂為憂


  【原文】《經》曰:「君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


  【譯述】《孝經》說:「君子侍奉父母親,平日家居要儘量做到恭敬,贍養父母要讓父母得到歡樂,父母生病了就要憂慮,父母去世就要表現得十分哀痛,祭祀父母時要非常嚴肅。」


  養父母而不恭敬,何異於養犬馬


  【原文】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禮》:子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盛容飾以適父母之所。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幾不傳,杖、履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卮,非馂莫敢用。在父母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慎齊。升降、出入揖遜。不敢噦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唾洟。寒不敢襲,癢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褶。不涉不撅。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恆言不稱老。


  又:「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食饗不為概,祭祀不為屍。聽於無聲,視於無形。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懼辱親也。」


  【譯述】孔子說:「如今的所謂孝子,僅僅稱得上是能夠贍養父母。但是狗和馬,不也被養著嗎?如果贍養父母不表現出恭敬來,那麼這與養狗養馬又有什麼區別呢?」《禮記》說:子女侍奉父母,在雞剛叫的時候就要起床洗漱,穿戴整齊去拜見父母。父母所用的衣被、炕席、枕頭等,不能去隨便移動,即便是對父母的枴杖和鞋子,也要恭恭敬敬,不能隨便靠近。父母使用的食器、酒具,在父母用完之後,才能使用。在父母的居所,如果父母有所吩咐,應答都要唯唯喏喏、恭恭敬敬。進退周旋要謹慎而莊重,舉止行動要有禮而謙遜,不能放肆地打呃、打噴嚏、咳嗽、打哈欠、伸懶腰、跛行、斜靠、斜眼看人看物,也不能隨便吐唾沫、擤鼻涕。即便是冷,也不能在衣服外邊再套衣服;即便是癢,也不能去搔。如果不是受父母之命,不敢隨便脫去外邊的衣服。自己身上的衣服要穿戴齊整,不要拖來拖去,或隨便撩起來。為人之子,出門必須向父母告辭,回家必須向父母問安。出遊必須有規矩,學習必須有所立業,說話不能擺資格。


  《禮記》裡又說:「為人之子,住房不能佔據西南角尊長的位置,坐的時候不能坐在正中間,走路也不能走中間,站立不能站在門的中間,吃飯不能挑三揀四,祭祀時不能充當受祭者而接受別人的禮拜。默默傾聽別人的意見,不要多插嘴;察顏觀色,善解人意。為人子,不能登高臨深,冒險行事,不能胡亂罵人,不能隨便說笑。孝子不在暗地裡做事,不到危險的地方,怕的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辱沒了父母。」


  父母面前不顯尊貴


  【原文】宋武帝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朝繼母蕭太后,未嘗失時刻。彼為帝王尚如是,況士民乎!


  【譯述】南朝宋武帝登基稱帝時,年事已高,但是他每天清晨都要朝拜繼母蕭太后,而且從未錯過時刻。他做了帝王,尚且能夠這般孝順母親,更何況一般的士人百姓呢?


  【原文】梁臨川靜惠王宏,兄懿為齊中書令,為東昏侯所殺,諸弟皆被收。


  僧慧思藏宏,得免。宏避難潛伏,與太妃異處,每遣使恭問起居。或謂:「逃難須密,不宜往來。」宏銜淚答曰:「乃可無我,此事不容暫廢。」彼在危難尚如是,況平時乎!


  為子者不敢自高貴,故在《禮》:「三賜不及車馬。」不敢以富貴加於父兄。


  【譯述】梁代臨川靜惠王蕭宏的哥哥懿擔任齊朝中書令,被東昏侯所殺,幾個弟弟都被收斬。和尚慧思將蕭宏藏匿起來,因此蕭宏得以倖免。蕭宏潛伏避難,與太妃異地而居,但是他還經常派人問候太妃的起居生活。


  有人對他說:「你正在逃難,必須保密,不應該和太妃來往。」蕭宏流淚答道:「寧可讓我去死,也不能不行孝道。」他身處危難之中尚且能如此盡孝道,何況平時呢?


  做為人子,不能在父母面前顯示身份高貴,所以《禮記》中說:「三賜不及車馬。」不敢在父兄面前表現自己的富有和尊貴。


  【原文】國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賓客,溥常朝服侍立。客坐不安席。祚曰:「豚犬,不足為之起。」此可謂居則致其敬矣。


  【譯述】宋朝初年,平章事王溥的父親王祚每當在家招待客人的時候,王溥就穿著上朝的衣服侍立一旁。客人坐著頗覺不安。王祚就說:「他是我的兒子,不必因為他是平章事就起身。」這可以說是為子女的平日家居就要表示對父母的恭敬。


  待奉父母,要有耐心


  【原文】《禮》:「子事父母,雞初鳴而起,左右佩服以適父母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進盥,少者奉槃,長者奉水,請沃盥,卒,授巾。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父母之命勿逆勿怠。若飲之食之,雖不嗜,必嘗而待;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


  又,「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又,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爭。


  【譯述】《禮記》說:「子女侍奉父母,在雞剛叫的時候就要起床,穿戴整齊到父母的居室。到了父母的居所,要和顏悅色,向父母問寒問暖。父母如果有疾病癢痛,就要非常恭敬地去想辦法解除。如果是與父母一起出入,就或者在前邊引導,或者在後邊侍奉,非常恭敬地去攙扶。扶父母進了洗漱間,年紀小的趕快端來臉盆,年紀大的給倒上水,請父母洗臉。洗罷,將毛巾遞過去。然後再問父母需要什麼,及時奉送上去,還要用柔和的態度來慰藉父母。。」對於父母的吩咐,不能違逆,也不能應付。如果是父母讓你吃喝,即使不對你的口味,你也必須吃一點,然後聽從父母的吩咐;如果是父母給你一件衣服,你即使不喜歡,也一定要先穿在身上,然後等父母讓你脫,你再脫去。


  《禮記》又說:「兒子和媳婦不能私自積蓄家產,也不能有自己的用具東西。不能私自和別人借東西,也不能私自將家裡的東西送給別人。」《禮記》還說:作為人的子女,應該奉行這樣的禮數:冬天要為父母溫暖被縟,夏天要為父母扇涼臥席;晚上要為父母安頓好床鋪,早晨要向父母問安。而且不能和兄弟姐妹們有所爭執。


  自己有節操,方能孝父母


  【原文】孟子曰:「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譯述】孟子說:「先前曾子奉養他的父親曾皙,每頓飯一定有酒肉;往下撤的時候一定要問,剩下的給誰;曾皙若問還有剩飯嗎?曾子一定回答,『有。』曾皙死了,曾元養曾子,也一定有酒有肉。往下撤的時候,便不問剩下的給誰了;曾子若問還有剩飯嗎?便說:「沒有了。」意思是留下預備以後進用。這個叫做口體之養。至於曾子對父親,才可以叫做順從親意之養。侍奉父母做到像曾子那樣就可以了。


  可以委屈自己,但不能委屈雙親


  【原文】老萊子孝奉二親,行年七十,作嬰兒戲,身服五采斑斕之衣。嘗取水上堂,詐跌僕臥地,為小兒啼,弄雛於親側,欲親之喜。


  【譯述】老萊子孝順地侍奉父母,年紀快七十了,還玩嬰兒的遊戲。他身著五彩斑斕的衣服,把水端到堂上,裝作跌僕臥倒在地,又假裝小孩啼哭,在父母身邊擺弄小孩,目的是想讓父母高興。


  【原文】漢諫議大夫江革,少失父,獨與母居。遭天下亂,盜賊並起,革負母逃難,備經險阻,常採拾以為養,遂得俱全於難。革轉客下邳,貧窮裸跣行,傭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畢給。建武末年,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革以老母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輓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


  【譯述】東漢諫議大夫江革,少年時喪父,與母親居住在一起。時逢天下大亂,盜賊並起,江革背著母親逃難,歷盡艱難險阻,常常靠採拾野菜來贍養母親,因此母子得以倖免於難。江革轉而客居下邳,因為貧窮,就赤著腳行走,他依靠給人打工來贍養母親。隨身所用之物,都給母親準備齊全。建武末年,他與母親一起回到故鄉。每至歲時,縣裡就清理戶口,江革因為老母害怕搖動顛簸,就自己駕轅拉車,不用牛馬。因此鄉里稱他為「江巨孝」。


  【原文】晉西河人王延,事親色養,夏則扇枕席,冬則以身溫被,隆冬盛寒,體無全衣,而親極滋味。


  【譯述】晉代西河人王延,很孝順地侍奉父母,夏天就在父母枕邊扇涼風,冬天就以身為父母暖被。隆冬嚴寒,他自己體無全衣,而父母親卻生活得很好。


  端碗先思父母飢飽


  【原文】宋會稽何子平,為揚州從事吏,月俸得白米,輒貨市粟麥。人曰:「所利無幾,何足為煩?」子平曰:「尊老在東,不辦得米,何心獨饗白粲!」每有贈鮮肴者,若不可寄至家,則不肯受。後為海虞令,縣祿唯供養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儉薄。子平曰:「希祿本在養親,不在為己。」問者慚而退。


  【譯述】宋代會稽人何子平,擔任揚州從事吏,每月俸祿所得的白米,總要拿去賣掉買粟麥。有人說:「賣了米再買粟麥獲利並不多,何必要那麼麻煩呢?」子平說:「我母親住在東邊,不能得到白米,我怎麼能獨自享受白米呢?」每次有人送給他好吃的東西,如果不能寄到家裡,他就不肯接受。後來他擔任海虞縣令,所得俸祿只供養母親一個人,完全不顧及妻子兒女。有人懷疑他過於節儉小氣。子平就說:「我之所以出來求官,原本就是為供養父母,而不是為了自己。」向他問話的人羞慚而退。


  【原文】同郡郭原平養親,必以己力,傭賃以給供養。性甚巧,每為人傭作,止取散夫價。主人沒食,原平自以家貧,父母不辦有肴飯,唯餐鹽飯而已。若家或無食,則虛中竟日,義不獨飽,須日暮作畢,受直歸家,於裡糴買,然後舉爨。


  【譯述】同郡郭原平侍養父母,一定要靠自己的勞動所得來供養。他秉姓靈巧,每次為人做工,只取散夫零工的價錢。主人供飯,郭原平認為家中貧窮,父母吃不上葷菜,自己也就只吃鹽飯。如果家中沒有糧食,他也就整天不吃飯,等到天黑收工,拿了工錢回家的時候,再出去買些糧食,然後回家做飯。


  自己有憂愁,不必告父母


  【原文】唐曹成王皋為衡州刺史,遭誣在治,念太妃老,將驚而戚,出則囚服就辟,入則擁笏垂魚,坦坦施施,貶潮州刺史,以遷入賀。既而事得直,復還衡州,然後跪謝告實。此可謂養則致其樂矣。


  【譯述】唐代曹成王皋擔任衡州刺史時,受他人誣告將要被治罪。他想到太妃年老,將會為這件事驚慌、愁苦。於是出了家門他就穿著囚徒的衣服準備受刑,一回到家裡就官服裝束,裝出一副坦然快樂的樣子。後來他被貶為潮州刺史,就假裝他要陞遷調動,回家向太妃表示祝賀。不久,他的冤案得以平反,他又回到衡州,他才向太妃跪稟實情。這可以稱之為贍養父母就要想方設法讓他們享受歡樂。


  久病床前,亦有孝子


  【原文】《禮》: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詈,疾止復故。


  【譯述】《禮記》說:父母有病的時候,成年子女不能梳頭打扮,走路也不能像平日那樣輕捷,不說閒話,不能鼓琴弄瑟。吃肉不能講究滋味,喝酒要少,笑不露齒,怒不能罵人,父母病癒後,子女方能恢復常態。


  【原文】文王之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雞初鳴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豎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內豎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節,則內豎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王季復膳,然後亦復初。武王帥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脫冠帶而養。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旬有二日,乃間。


  【譯述】周文王為世子的時候,每天上朝問候君父季歷三次。雞剛叫的時候他就穿好衣服,來到父親的寢門外邊,問掌管內外事務的值班人員:「君父今天可好嗎?他老人家怎麼樣?」值班人員說:「很好。」周文王便喜形於色。到中午,周文王又來到父親的寢門外,又如早晨一般問候。


  到日暮的時候又來問候。如果父親有不舒服的地方,值班人員就告訴給文王,文王就表現得非常憂愁,連走路都是歪歪斜斜的。直到父親重新開始吃飯,文王才恢復如初。後來周武王完全遵循父親文王的做法行事,不敢有一點改動。文王有病的時候,武王則不脫衣服,不解冠帶地侍奉。如果文王吃一次飯,他也只吃一次飯;文王吃兩次飯,他也吃兩次飯。


  這樣整整一旬零兩天,父親的病才痊癒。


  【原文】漢文帝為代王時,薄太后常病。三年,文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湯藥非口所嘗弗進。


  【譯述】漢文帝任代王時,薄太后經常生病。三年之中,漢文帝沒有好好睡過覺,也沒有脫過衣服,盡心竭力侍候太后。凡是薄太后喝的藥,文帝都要親自嘗過後才進獻。


  【原文】晉范喬父粲,仕魏,為太宰中郎。齊王芳被廢,粲遂稱疾闔門不出,陽狂不言,寢所乘車,足不履地。子孫常侍左右,候其顏色,以知其旨。如此三十六年,終於所寢之車。喬與二弟並棄學業,絕人事,侍疾家庭。至粲沒,不出裡邑。


  【譯述】晉代范喬的父親粲,曾在魏國做官,擔任太宰中郎。因為齊王芳被廢黜,粲於是假裝有病,閉門不出。他裝作瘋狂而不說話,終日睡在車上,腳都不沾地。他的子孫們經常侍奉左右,看他的臉色來判斷他的欲求。這樣長達三十六年,直到他死在他睡的那個車子上。這期間,范喬和兩個弟弟都放下學業,謝絕人事,在家裡侍候父親。直到父親去世,他們都沒有離開所居鄉里一步。


  【原文】南齊庾黔婁為孱陵令,到縣未旬,父易在家遘疾,黔婁忽心驚,舉身流汗。即日棄官歸家,家人悉驚。其忽至時,易病始二日。醫云:「欲知差劇,但嘗糞甜苦。」易洩利,黔婁輒取嘗之。味轉甜滑,心愈憂苦。至夕,每稽顙北辰,求以身代。俄聞空中有聲,曰:「徵君壽命盡,不可延,汝誠禱既至,改得至月末。」晦,而易亡。


  【譯述】南齊的庾黔婁擔任孱陵縣令,上任不到一旬的時間,他的父親在家裡得了病。黔婁忽然感到心驚肉跳,全身大汗淋漓。他當下就棄官回到家裡,家裡的人都非常驚奇。他如此急地趕到家裡的時候,父親患病僅兩天。醫生說:「要想知道病的情況,只要能嘗一下他的糞便的甜苦就可以了。」於是,父親洩後,黔婁就取來品嚐。糞便的味道轉為甜滑,而黔婁的心卻越來越變得憂愁苦悶。每當晚上,他就跪拜北辰,乞求用自己來替代父親。一會兒,聽到空中有說話的聲音:「你父親的壽命盡了,不能再延續,但因為你真誠的禱告起了作用,所以你父親的死期可以改至月末。月終,黔婁的父親易果真去世了。


  【原文】後魏孝文帝幼有至性,年四歲時,獻文患癰,帝親自吮膿。


  【譯述】後魏孝文帝從小就有超過一般人的孝性,他四歲的時候,父親獻文帝患了癰瘡,孝文帝親自為父親吮吸瘡膿。


  【原文】北齊孝昭帝,性至孝。太后不豫,出居南宮。帝行不正履,容色貶悴,衣不解帶,殆將旬。殿去南宮五百餘步,雞鳴而出,辰時方還;來去徒行,不乘輿輦。太后所苦小增,便即寢伏閣外,食飲藥物,盡皆躬親。太后惟常心痛,不自堪忍。帝立侍帷前,以爪掐手心,血流出袖。


  此可謂病則致其憂矣。


  【譯述】北齊孝昭帝,天性非常孝順。太后不舒服,住在南宮。孝昭帝十分愁苦,走路都走不正,面容憔悴,衣不解帶,將近十天。宮殿距離南宮五百多步,昭帝天亮雞叫時就去南宮問候太后,到了辰時方才返回宮;來去步行,從不乘車。太后的病痛稍微加劇,昭帝就睡在她的臥室門外,太后的飲食和藥物,昭帝都要親自服侍進獻。太后常常心痛,不堪忍受,昭帝就站在她的床前,以手指掐自己的手心,血從袖口流出來。這就是說父母生病了子女就要表示自己的憂愁。


  孝子居喪,泣血三年


  【原文】《經》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哀,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君子之於親喪固所以自盡也,不可不勉。喪禮備在方冊,不可悉載。


  【譯述】《孝經》說:孝子死了父母,哭的時候聲嘶力竭,禮儀失去端莊,說話不講究文采,穿漂亮的衣服感到不安,聽到音樂也不會快樂,吃美味佳餚也不感到甘甜,這些都是哀傷悲痛的表現。父母死亡三天後就應當吃飯,是教百姓不要因為哀悼死者而損傷活人的身體。悲傷憔悴,但不能危及生命。這是聖人提倡的。居喪不得超過三年,這是向人們表明治喪應有一定的期限。子女要為死去的父母準備棺材、外棺和壽衣,舉行入殮之禮;要擺設各種祭器表示哀掉;送葬的時候,要捶胸頓足、嚎啕大哭;安放棺木,要占卜吉凶,選擇墓地;要建造宗廟祭祀亡靈。子女要歲時祭祀,寄託自己對死去的父母的思念。父母在活著的時候子女要敬重,父母死亡之後子女要哀悼,子女盡到了自己的責任,也完成了養老送終的義務。孝子也就完成了侍奉父母的大任。君子為父母治喪盡孝道原本就是要履行自己的責任,不能不努力做好。關於治喪所應遵循的禮節,典籍裡的記載頗為詳細,在此不能細說。


  【原文】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東夷之子也。」高子皋執親之喪也,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


  【譯述】孔子說:「少連和大連很會居喪,三日之內不惰怠,三個月之內不松懈,悲哀整整一年,而三年之內一直在憂愁。」少連和大連都是東夷之子。孔子的弟子子皋居喪,整整哀哭了三年,從未笑過,連那些很守禮法的君子都認為能夠做到這樣很難。


  【原文】顏丁善居喪,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殯,望望焉,如有從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


  【譯述】魯人顏丁很會居喪,人剛死的時候,他表現出一副皇皇然的樣子,就好像有什麼東西想得到卻沒有得到;等到殯葬的時候,又望望然,就好像急切地想要跟誰走,而沒有能夠辦到;安葬之後,卻表現的沒有了聲息,就好像沒能挽留住死者,自己徹底絕望了。


  【原文】唐太常少卿蘇頲遭父喪,睿宗起復為工部侍郎,頲固辭。上使李日知諭旨,日知終坐不言而還,奏曰:「臣見其哀毀,不忍發言,恐其殞絕。」上乃聽其終制。


  【譯述】唐代太常少卿蘇頲遭逢父喪,正巧唐睿宗打算要任命他為工部侍郎,他堅辭不受。皇上派遣李日知去宣喻聖旨,李日知到了蘇家,卻坐在那裡至始至終沒有說話,他回去稟告皇上說:「我見他哀傷過度,面容憔悴,不忍心再去說這些事,怕他聽了會昏死過去。」於是皇上允許他守滿三年孝。


  【原文】左庶子李涵為河北宣慰使,會丁母憂,起複本官而行。每州縣郵驛公事之外,未嘗啟口。蔬飯飲水,席地而息。使還,請罷官,終喪制。


  代宗以其毀瘠,許之。自余能盡哀竭力以喪其親,孝感當時,名光後來者,世不乏人。此可謂喪則致其哀矣。


  【譯述】左庶子李涵擔任河北宣慰使的時候,母親去世,可他這時正被任命為宣慰使在外地出行。他每到一個州縣,除公事之外,沒有再說過話。


  每天只吃些粗飯,喝口白開水,並睡在地上。完成出使任務返回去後,他便請求罷官,準備回去為母親守喪。代宗因為他過度悲哀而損傷了身體,所以恩准了他。能夠盡哀竭力為父母親守喪,並以孝感動當時,名留後代的人,每朝每代都很多。這可以說是居喪就能竭力表示自己的哀痛。  祭祀應當嚴肅


  【原文】古之祭禮詳矣,不可遍舉。孔子曰:「祭如在。」君子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齋三日,乃見其所為齋者。祭之日,樂與哀半,饗之必樂,已至必哀。外盡物,內盡志;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也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愛則存,致愨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饗之也。《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思。」


  此其大略也。


  【譯述】古代的祭禮非常詳細,不可遍舉。孔子說:「祭祀就像死人復活一樣。」君子祭祀死者就像侍奉活人一樣,齋戒三天,然後去拜見所要齋戒祭祀的亡靈。祭祀亡靈的日子,歡樂與哀傷各佔一半,給亡靈貢飯必須高興,而自己內心又務必哀傷。在外要盡力祭祀,在內須真心誠意;進入安置靈位的廟中,彷彿看見先人坐在那裡;禮拜過後,走出門去,又如同聽到他們說話的聲音;出門之後,又好像聽到他們的嘆息之聲。


  因此先王孝敬親人,親人的形象永不離開眼前,親人的聲音永不離開耳畔,親人的嗜欲和愛好,也永遠存乎心間。由於敬愛,所以親人永遠活在他的心裡;由於很真摯,所以耳目中能清晰地顯現出親人的音容笑貌。對於這樣的活在自己心裡、浮現於眼前的親人,怎能不去尊敬呢?恭敬表現為莊重的動作,虔誠表現為和顏悅色的姿態,慇勤周到,只希望所祭祀的亡靈能享受到自己的這點心意。《詩經》說:「神靈無處不在,不可測度,如果玩忽不敬就會遭到懲罰。」這就是它的大意。


  【原文】孟蜀太子賓客李鄲,年七十餘,享祖考,猶親滌器。人或代之,不從,以為無以達追慕之意。此可謂祭則致其嚴矣。


  【譯述】孟蜀太子賓客李鄲,年紀已七十多歲了,祭祀祖父時,還親自洗滌祭器。有人想代替他去洗刷,他不許,認為那樣無法寄託自己的思念之情。這就是說的祭祀時就要表現得莊嚴肅穆。


  一舉足一出言,皆不敢忘父母


  【原文】《經》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譯述】《孝經》說:人的身體、毛髮、肌膚,都是父母所給,子女不敢隨意毀壞,這是孝順父母的開端。


  【原文】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譯述】曾子有病,把他的門人弟子都召集來,說:「身體受之於父母,不敢隨便毀傷,你們揭開我的被,我要看看我的手和足。《詩經》說:『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從今之後我懂得在這個問題上教育你們了。」


  【原文】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善,如爾之問也!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惟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憂色也。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


  【譯述】樂正子春下堂的時候弄傷了腳,他幾個月沒有出門,臉上還帶有憂色。他的門人弟子們說:「老師您的腳早就痊癒了,您幾個月都不出門,怎麼臉上還有憂色?樂正子春說:「你們問的好!你們問的好!我曾聽曾子說,曾子聽孔夫子說:『天地之間,數人最為尊貴。父母親把你完整地生了下來,你也要愛惜自己,把自己完整地保護好,這就是孝;不要隨便侮辱、損傷自己的身體,這就是全。所以君子即使只邁半步,也不敢忘記孝道。現在我沒有注意孝道,弄傷了腳,我所以有憂色啊!」


  人一舉足一行動都不敢忘記身體是父母所給,只要開口講話就不敢忘記自己與父母的聯繫。正因為一舉足就不敢忘記身體受之於父母,所以走路不歪斜亂跑,臨水要乘船,而不去游泳,這就是不敢以父母受之於自己的身體涉險履危;一開口而不敢忘父母,所以不好聽的話不說,疾忿傷害的話也不用在自己身上。既不侮辱父母所給的身體,又不因此而使自己的父母遭到羞辱,這就可以說是做到孝了。


  救父母於危難,赴湯蹈火而不辭


  【原文】或曰:親有危難則如之何?亦憂身而不救乎?曰:非謂其然也。孝子奉父母之遺體,平居一毫不敢傷也;及其徇仁蹈義,雖赴湯火無所辭,況救親於危難乎!古以死徇其親者多矣。


  【譯述】有人問:如果父母親人有危難,怎麼辦?子女也擔心自己的身體受到傷害而不去救嗎?回答說:並不能這樣理解。孝子對待父母給予的身體,平時連一絲一毫都不敢傷害;到了捨身為仁、殺身取義的時候,即便是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何況是在危難之時救父母親人呢!自古以來為父母親人獻身的人很多很多。


  【原文】晉末烏程人潘綜遭孫恩亂,攻破村邑。綜與父驃共走避賊,驃年老行遲,賊轉逼。驃語綜:「我不能去,汝走可脫,幸勿俱死。」驃睏乏坐地,綜迎賊叩頭曰:「父年老,乞賜生命。」賊至,驃亦請賊曰:「兒少自能走,今為老子不去。孝子不惜死,可活此兒。」賊因斫驃,綜乃抱父於腹下。賊斫綜頭面,凡四創,綜當時悶絕。有一賊從傍來會曰:「卿舉大事,此兒以死救父,云何可殺?殺孝子不祥。」賊乃止,父子並得免。


  【譯述】晉末烏程人潘綜正趕上孫恩作亂,攻打進村鎮裡來。潘綜和父親潘驃一起逃跑躲避賊寇,但是由於潘驃年老行動遲緩,所以賊寇就向潘驃追去。潘驃對兒子潘綜說:「我走不脫了,你趕快跑可以脫身,我們不能都在這裡等死。」這時潘驃已因睏乏而跑不動了,只好坐在地上,潘綜攔在前邊向那些衝過來的賊叩頭求道:「我父親已經年紀大了,請饒他一命。」等賊寇到了跟前,潘驃也向賊寇求道:「我的兒子正年輕,他本來能跑得了,可是他為了我這個父親才沒有走,他是個以死救父的孝子,請你們饒了他吧。」賊寇用刀去砍潘驃,潘綜就將父親抱在自己的身下。賊寇於是砍潘綜的頭部,潘綜一連中了四刀,當時就昏厥過去。這時有一個賊人從旁邊跑了過來,說:「閣下是在舉大事,這個人以死救他的父親,怎麼可以殺他呢?殺孝子不吉利。」於是賊寇不再砍潘綜,這父子二人一併倖免於難。


  【原文】齊射聲校尉庾道愍所生母漂流交州,道愍尚在襁褓。及長,知之,求為廣州綏寧府佐。至府,而去交州尚遠,乃自負擔,冒崄自達。及至州,尋求母,經年不獲,日夜悲泣。嘗入村,日暮雨驟,乃寄止一家。


  有嫗負薪自外還,道愍心動,因訪之,乃其母也。於是俯伏號泣。遠近赴之,莫不揮淚。


  【譯述】齊射聲校尉庾道愍的親生母親漂流到交州的時候,庾道愍還是個襁褓中的嬰兒。等到他長大,知道了這件事,於是他就請求擔任廣州綏寧府佐。他上任後,府佐離交州還很遠,他就自己背著行囊,冒險去交州。等到了交州,便尋找母親,但整整一年也沒有找到,他日夜悲泣。有一次他進入一個村莊,天已經黑了,但雨下得很急,他便住宿在一家人的家裡。一會兒,有一個老婆婆背著一些柴草從外邊回來,道愍似乎心裡有感應,他上前詢問,這個老婆婆果然就是他的生身母親。於是母子重逢,抱頭痛哭。遠近前來觀看的人,沒有不為之感動而流淚的。


  【原文】梁湘州主簿吉翂,父天監初為原鄉令,為吏所誣,逮詣廷尉。翂年十五,號泣衢路,祈請公卿。行人見者,皆為隕涕。其父理雖清白,而恥為吏訊,乃虛自引咎,罪當大辟。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武帝嘉異之,尚以其童稚,疑受教於人,敕廷尉蔡法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


  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為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內斷胸臆,上干萬乘。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耶?」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顏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鑊?」曰:「凡鯤鮞螻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齏粉。但父掛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殞僕,冀延父命。」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竟不脫械。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子。丹陽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並諸鄉居,欲於歲首,舉充純孝。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也。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有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此其章章尤著者也。


  【譯述】梁代的湘州主簿吉翂,他的父親天監剛開始擔任原鄉令時,被人誣陷,抓起來在廷尉那裡接受審訊。吉翂這時才十五歲,他在大街上嚎啕哭泣,在一些當官的面前為父親說情。路上的行人看見了都為之落淚。


  他的父親本來沒有什麼罪,但他恥於為獄吏審訊,就故意承認有罪,而且罪當斬首。吉翂獨自去擊打登聞鼓,請求代父親去受死。當時梁武帝頗為這個少年稱奇,但是又認為他只是個孩子,大概是有人在教他,於是命令廷尉蔡法度嚴加審問,弄清實際情況。法度回到衙署,故意多放了一些捆綁罪人的繩索,然後大聲喝問:「你請求代替你的父親去死,皇上已經同意了,你這就要受刑伏法。但是刀斧無情,為了慎重,再核實一下你究竟夠著死沒有。而且你是個孩子,還不懂得代父去死,一定是有人在教你,這人姓甚名誰?你如果有所後悔,我們也可以重新來考慮。」吉翂回答說:「我雖然是個孩子,但是能不知道殺頭是十分可怕的嗎?只是我環顧家裡幾個弟弟都還幼小,只有我最大,我不忍心坐視父親受極刑,而自己獨自活在世上。所以我獨自做主,來干預皇家的法律。我現在確實是想代父而死,這難道不是實情,還怎麼要讓別人來教呢?」蔡法度知道用威嚇的辦法不能使他屈服,便換了一副溫和的面孔,對他說:「皇上其實已經知道你父親是無罪的,應當釋放,我看你神采奕奕,聰明俊秀,真是一個好孩子,你現在如果要改變代父而死的說法,或許你們父子倆都沒有事。為什麼要用如此好的年華,去白白送死呢?」吉翂回答說:「連蟲子都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況人呢?我哪裡是願意去送死,不過父親被彈劾,必然要受到刑律的處罰,所以我才想著犧牲自己,來救父親一命。」吉翂剛被拘留時,獄吏按規定給他上了所有應該上的枷鎖。蔡法度有些憐憫他,就下令給他摘去兩個刑具,還讓人給他換一個較輕的刑具。吉翂竟不肯,說:「我請求代替父親去死,就是死囚,死囚怎麼可以減去刑具呢?」他竟沒有減下那些刑具。蔡法度把這些事告訴了皇上,皇帝赦免了他們父子。後來,丹陽尹王志蒐集吉翂被廷尉收執時候的事蹟,以及他平時在鄉里的善舉,想在歲首的時候推舉他為孝順父母的典範。吉翂說:「奇怪啊,王尹!怎麼把我看得這麼不值錢啊,父親有難,兒子去以死相救,這是很一般的道理,如果我有臉面當此孝的典範,那麼就是用父親來為自己換名聲,那是多麼的恥辱啊!」他不同意這樣做,這件事才停下來。這些都是孝子以死殉親的例子。


卷五 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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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勿陷父母於不義


  【原文】《書》稱舜「烝烝乂,不格奸」,何謂也?曰:言能以至孝,和頑嚚昏傲,使進進以善自治,不至於大惡也。


  【譯述】《尚書》稱舜「烝烝乂,不格奸」,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是說:舜非常孝順,能與心術不正的父親、不忠誠的母親、傲慢的弟弟和睦相處,他以孝行美德感化他們,又加強自身的修養,所以沒有流於邪惡。


  【原文】曾子耘瓜,誤斬其根。皙怒,建大杖以擊其臂。曾子仆地而不知人。


  久之乃蘇,欣然而起,進於曾皙曰:「響也!參得罪於大人,用力教參,得無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聞之,知其體康也。孔子聞之而怒,告門弟子曰:「參來,勿內。」曾參自以為無罪,使人請於孔子。孔子曰:「汝不聞乎,昔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嘗不在於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捶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身既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乎?殺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參聞之,曰:「參,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謝過,此之謂也。


  【譯述】曾子鋤瓜,不小心斬斷了瓜的根。父親曾皙非常生氣,舉起一根大棍就向曾子的臂膀打過來。曾子摔倒在地,不省人事。過了很久才甦醒過來,曾子高興地站起來,走近曾皙問候道:「剛才我得罪了父親大人,您為教導我而用力打我,您有沒有受傷?」退下去回到房裡,曾子邊彈琴邊唱歌,想讓父親聽見,知道他的身體早已恢復了健康。孔子聽說了這些情況就發怒,告訴弟子們說:「如果曾參來了,不要讓他進門。」


  曾參自認為無罪,託人向孔子請教。孔子對來人說:「你沒聽說過嗎?


  昔日舜侍奉父親,父親使喚他,他總在父親身邊;父親要殺他,卻找不到他。父親輕輕地打他,他就站在那裡忍受,父親用大棍打他,他就逃跑,因此他的父親沒有背上不義之父的罪名,而他自己也沒有失去為人之子的孝心。如今曾參侍奉父親,把身體交給暴怒的父親,父親要打死他,他也不迴避。他如果真的死了就會陷父於不義,相比之下,哪個更為不孝?另外,你不是天子的臣民嗎?殺了天子的臣民,又會犯多大的罪?」曾參聽後,說:「我的罪過很大呀!」於是造訪孔子而向他謝罪。這件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父母有錯,耐心規勸


  【原文】或曰:孔子稱色難。色難者,觀父母之志趣,不待發言而後順之者也。然則《經》何以貴於諫爭乎?曰:諫者,為救過也。親之命可從而不從,是悖戾也;不可從機時從之,則陷親於大惡。然而不諫是路人,故當不義則不可不爭也。或曰:然則爭之能無咈親之意乎?曰:所謂爭者,順而止之,志在必於從也。孔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禮》: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諫。不說,則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熟諫。


  父母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曰:事親有隱而無犯。又曰:父母有過,諫而不逆。又曰: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言窮無所之也。或曰:諫則彰親之過,奈何?曰:諫諸內,隱諸外者也,諫諸內則親過不遠,隱諸外故人莫得而聞也。且孝子善則稱親,過則歸己。《凱風》曰:「母氏聖善,我無令人。」其心如是,夫又何過之彰乎?


  【譯述】有人說:孔子認為察言觀色最難。察言觀色之所以難,指的是子女善觀父母的興趣愛好,不等他們發話就滿足他們的需要。既然這樣,《孝經》又為何以諫諍為貴呢?回答說:諫爭,為的是挽救父母的過失。父母的命令正確而可以遵從,子女卻不遵從,這樣子女就犯了錯誤。父母的命令有誤,子女不能服從卻去服從,這就會導致父母犯罪。如果子女不勸諫父母那就如同陌路之人,所以當父母言行不義之時,子女必須犯顏直諫。有人說:勸諫父母豈不違背父母的意願嗎?回答說:所謂諫爭,是在順乎父母的意願的前提下去阻止他們的一些不對的做法。而且一定要做到讓他們聽從自己的意見。孔子說:「侍奉父母,他們有什麼過失,只能委婉地規勸;如果意見沒有被採納,仍然要恭敬而不能有牴觸情緒,為父母操勞而無怨恨。」《禮記》說:父母有錯,子女要和顏悅色,柔聲下氣地勸諫。若是父母聽不進勸諫,子女就要更加恭敬,以孝心來感化他們,父母高興,子女就要再次進諫;父母不高興,那麼與其讓父母得罪於鄉里朋友,不如頑強地多次進行勸諫。父母假如生氣了,不高興,把子女打得流血,子女也不能怨恨,仍然要孝敬父母。又說:子女侍奉父母親,可以為他們遮掩過錯,卻不違忤他們。又說:父母有錯,勸諫他們卻不違忤他們。又說:子女多次勸諫,父母還不接受,子女就要大聲哭泣,跟在他們的左右,這指的是已經到了毫無辦法的時候了。有人說:勸諫父母就會彰顯他們的過錯,怎麼辦?回答說:在家勸諫,當著外人就要替父母隱瞞。在家勸諫,父母的過錯就能被制止;在外隱瞞,別人就不會知道父母的過錯。而且孝子總是把善行歸功於父母,而把過錯歸咎於自己。《凱風》說:「母親聖善賢良,我自己是個品德不好的人。」子女的孝心如果能這樣,又怎會彰顯父母的過錯呢?


  子孝而父母不愛,孝名更彰


  【原文】或曰:子孝矣而父母不愛,如之何?曰:責己而已。昔舜父頑、母嚚、象傲,日以殺舜為事。舜往於田,日號泣於旻天。於父母負罪引慝,只載見瞽瞍,夔夔齋栗,瞽瞍亦允。若誠之至也,如瞽瞍者猶信而順之,況不至是者乎?


  【譯述】有人說:子女很孝順父母,但父母不慈愛,怎麼辦?回答是:從自己那裡找原因。從前舜的父親兇狠而心術不正,母親不忠誠,弟弟象非常傲慢,他們每天都想把舜殺死。舜初耕於歷山之時,為父母所嫉恨、困擾,每天號泣於旻天。但他對待父母,仍然克己自責,負罪引惡,非常恭敬地侍奉父母。他每次見父親的時候,都是恭敬而畏懼的樣子,最後父親終於能和他和睦相處。如果子女出於至誠的孝心,像舜的凶悍的父親都能夠相信他,與他和睦相處,而況那些本來就不錯的父母呢?


  【原文】曾子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懼而弗怨。」


  漢侍中薛包,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灑埽。父怒,又逐之。乃廬於裡門,晨昏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


  【譯述】曾子說:「父母喜愛子女,子女高興而不忘記;父母討厭子女,子女畏懼卻不怨恨。」


  漢代的侍中薛包,勤奮好學,品德高尚。母親去世的時候,他就以孝順而遠近聞名。後來,父親娶了一個後妻,就開始有些厭惡薛包,於是將他分出去居住。薛包日夜號哭,不離去。父母用木棍打他,不得已,他就在父母住的房舍外邊結廬而居。他每天早晨都早早起來給父母灑掃庭院。父親很憤怒,又往外趕他。他於是又結廬於裡門,晨省昏定從來不廢。過了一年多,父母終於感到有些慚愧,將他叫回了家。


  【原文】晉太保王祥至孝,早喪親,繼母朱氏不慈,數譖之,由是失愛於父,每使掃除牛下,祥愈恭敬。父母有疾,衣不解帶,湯藥必親嘗。有丹柰結實,母命守之,每風雨,祥輒抱樹而泣。其篤孝純至如此。母終,居喪毀悴,杖而後起。


  【譯述】晉代太保王祥非常孝順,他自幼喪母,繼母朱氏不慈祥,幾次在父親面前誣陷他,因此父親也不再疼愛他,父母經常讓他打掃牛棚,可他對父母越來越恭謹。父母有病,他就不脫衣服,小心侍候。給父母喂湯喂藥,他必親口嘗。他家有棵柰樹結了果實,繼母叫他看守,每次颳風下雨,王祥就抱著柰樹哭泣。他誠實、孝順、純厚如此。繼母死後,他在家守喪,因過度哀傷而損毀身體,要拄著枴杖才能站起來。


  【原文】西河人王延,九歲喪母,泣血三年,幾至滅性。每至忌月,則悲泣三旬。繼母卜氏,遇之無道,恆以蒲穰及敗麻頭與延貯衣。其姑聞而問之,延知而不言,事母彌謹。卜氏嘗盛冬思生魚,敕延求而不獲,杖之流血。延尋汾淩而哭,忽有一魚長五尺,踴出冰上,延取以進母。卜氏心悟,撫延如己生。


  【譯述】西河人王延,九歲時母親去世,他整整哀哭三年,幾乎要死去。此後,每一年的忌月,他還要天天悲哭。他的繼母卜氏,待他不好,經常用亂草和破麻給王延做綿衣。王延的姑姑聽說後,就去問王延,王延不把這些事告訴姑姑,侍奉母親卻更加謹慎。後母卜氏有一次大冬天想吃活魚,讓王延去弄魚,王延沒有弄來,後母就用木棒打他,以致流血。


  王延沿著汾河邊走邊哭,忽然有一條魚五尺多長,跳到冰面上來,王延趕快拿去進獻給母親。卜氏心裡有所悔悟,從此之後,撫養王延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


  【原文】齊始安王諮議劉渢父紹仕宋,位中書郎。渢母早亡,紹被敕納路太后兄女為繼室。渢年數歲,路氏不以為子,奴婢輩捶打之無期度。渢母亡日,輒悲啼不食,彌為婢輩所苦。路氏生溓,渢憐愛之,不忍舍,常在床帳側。輒被驅捶,終不肯去。路氏病,經年,渢晝夜不離左右。每有增加,輒流涕不食。路氏病瘥,感其意,慈愛遂隆。路氏富盛,一旦為渢立齋宇,筵席不減侯王。


  【譯述】齊始安王諮議劉渢的父親劉紹在宋做官,位至中書郎。他的母親早亡,劉紹被皇上敕令納路太后哥哥的女兒為繼室。這時劉渢僅幾歲,後母路氏不把他看作自己的孩子,連那些奴婢們都時不時沒深沒淺地打他。劉渢每到生身母親的忌日,就悲哀哭泣而不進食,這時就更加為那些奴婢們所欺侮。後來,路氏生下一個孩子叫,劉渢非常地憐愛他,不能割捨,經常守在床帳的旁邊,常常被驅趕捶打,還是不肯離開。再後來,路氏患了病,大概有一年的時間,劉渢認真侍候,晝夜不離左右。路氏的病情每一加重,他就痛哭流涕,不吃飯。路氏病好之後,被他的一片孝心所感動,於是對他變得非常慈愛。路氏很有錢,到了給劉渢成家的時候,為他設宴席招待賓朋,其規模可以比得上王侯。


  【原文】唐宣歙觀察使崔衍父倫為左丞,繼母李氏不慈於衍。衍時為富平尉,倫使於吐蕃,久方歸。李氏衣敝衣以見倫,倫問其故,李氏稱倫使於蕃中,衍不給衣食。倫大怒,召衍責詬,命僕隸拉於地,袒其背,將鞭之。衍泣涕終不自陳。倫弟殷聞之,趨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錢皆送嫂處,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給衣食?」倫怒乃解。由是倫遂不聽李氏之譖。及倫卒,衍事李氏益謹。李氏所生次子,每多取母錢,使其主以書契征負於衍,衍歲為償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無所餘。子誠孝而父母不愛,則孝益彰矣,何患乎?


  【譯述】唐代宣歙觀察使崔衍的父親崔倫擔任左丞,繼母李氏對崔衍不好。


  崔衍其時擔任富平尉,父親出使到了吐蕃,很長時間後才回來。李氏故意穿著破衣服去見崔倫,崔倫問她為什麼穿這麼破爛的衣服,李氏就謊稱丈夫出使吐蕃期間,兒子崔衍不供給她衣食。崔倫聽後大怒,把崔衍叫來責罵,並命令僕人將崔衍摁翻在地,揭開後背,要鞭打他。崔衍只是哭泣,但不自己說明原委。崔倫的弟弟崔殷獲悉後,趕快跑去用身體遮蔽住崔衍,使得鞭杖不能打住崔衍。崔殷大聲說:「崔衍每月的俸錢全部都送到了嫂子那裡,我都知道,怎麼忍心說崔衍不給衣食呢?」崔倫的怒氣這才消解。從此之後,崔倫不再聽李氏的誣告。等到崔倫死後,崔衍侍奉李氏更加謹慎。李氏所生的次子,經常向別人借錢,然後與債主訂立契約,讓崔衍來付債,崔衍每年都為他償還債務。因此,崔衍官至江州刺史,薪俸非常優厚,但他的妻子兒女仍然生活困難。子女非常孝順而父母不慈愛,那麼他的孝順的美名就更加遠颺,這又有什麼可怕的呢?


  媳婦不孝兒之過


  【原文】或曰:妻子失親之意則如之何?曰:《禮》:「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說,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婦之禮焉,沒身不衰。」


  【譯述】有的人說:兒媳婦如果不孝順公婆,那該怎麼辦呢?《禮記》對這個問題作了回答:「兒子非常喜歡他的妻子,但父母親不喜歡,只能休掉。兒子不喜歡他的妻子,但父母親說:『她很會侍奉我。』那麼兒子就得和他的妻子過下去,白頭到老。」


  【原文】漢司隸校尉鮑永,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永去之。


  【譯述】漢代的司隸校尉鮑永,對後母非常孝順。他的妻子有一次當著母親的面呵斥狗,鮑永就把她休掉了。


  【原文】齊征北司徒記室劉,母孔氏,甚嚴明。年四十餘未有婚對,建元中,高帝與司徒褚彥回為娶王氏女。王氏穿壁掛履,土落孔氏床上,孔氏不悅, 即出其妻。


  【譯文】齊征北司徒記室劉,母親孔氏,治家非常嚴明。劉四十多歲的時候還沒有娶上媳婦,建元年間,高帝和司徒褚彥回為他娶王氏女為妻。一次王氏在牆上釘釘子掛鞋,塵土掉在孔氏的床上,孔氏有些不高興,劉就此修掉了自己的妻子。


  【原文】唐鳳閣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賤,其妻崔氏嘗叱媵婢,母聞之不悅,迥秀即時出妻。或止之曰:「賢室雖不避嫌疑,然過非出狀,何遽如此?」迥秀曰:「娶妻本以養親,今違忤顏色,何敢留也!」竟不從。


  【譯述】唐代鳳閣舍人李迥秀,他的母親出身很低賤,妻子有一次呵斥奴婢,母親聽後很不高興,秀立刻就休掉了妻子。有人勸他說:「你妻子雖然不避嫌疑,傷害了你母親,但她的過失還不致於如此,為什麼這麼急噪呢?」李迥秀回答說:「我娶妻子就是為了贍養母親,如今妻子竟給母親臉色看,我怎麼敢再留她呢?」最終還是沒有聽從勸告。


  【原文】後漢郭巨家貧,養老母,妻生一子三歲,母常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給,共汝埋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再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二尺餘,得黃金一釜。或曰:「郭巨非中道。」曰:然以此教民,民猶厚於慈而薄於孝。


  【譯述】東漢郭巨家裡很窮,奉養著老母親。妻子生下一個孩子已經三歲,郭巨的母親常常自己少吃一點東西,省下來給小孫子吃。郭巨對妻子說:「咱家貧窮而不能讓全家人都吃飽,你與我一起把孩子埋掉吧。孩子我們還可以再生,但母親不可再有。」妻子不敢不同意,於是掘了一個二尺深的坑,卻意外地發現裡邊有一鍋黃金。有人議論說:「郭巨雖然是個孝子,但他的做法不仁道。」我們說:儘管用這樣極端的事例來教化民眾,而民風仍然是厚於慈愛,薄於孝。


  後母如母


  【原文】或曰:五母在禮,律皆同服。凡人事嫡、繼、慈、養之情,烏能比於所生。或者疑於偽與。曰:是何言之悖也?在《禮》:為人後者,斬衰三年。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為之後?


  同宗則可為之後。如何而可以為人後?支子可也。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繼母如母。傳曰:繼母何以如母?繼母之配父與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傳曰:慈母者,何也?妾之無子者、妾子之無母者,父命妾曰:「以為子。」命子曰:「女以為母。」若是,則生養之,終其身如母,死則喪之三年如母,貴父之命也。況嫡母,子之君也,其尊至矣。梁中軍田曹行參軍庾沙彌嫡母劉氏寢疾。沙彌晨昏侍側,衣不解帶。或應針灸,輒以身先試。及母亡,水漿不入口累日。初進大麥薄飲,經十旬,方為薄粥,終喪不食鹽醬。


  冬日不衣綿纊,夏日不解衰絰,不出廬戶,晝夜號慟,鄰人不忍聞。所坐薦淚沾為爛。墓在新林,忽有旅松百許株枝葉郁茂,有異常松。劉好啖甘蔗,沙彌遂不復食之。漢丞相翟方進,既富貴,後母猶在,進供養甚篤。太尉胡廣年八十,繼母在堂,朝夕贍省,旁無幾杖,言不稱老。


  漢顯宗命馬皇后母養肅宗,肅宗孝性純篤,母子慈愛,始終無纖介之間。帝既專以馬氏為外家,故所生賈貴人不登極位。賈氏親宗,無受寵榮者。及太后崩,乃策書加貴人玉赤綬而已。古人有丁蘭者,母早亡,不及養,乃刻木而事之。彼賢者,孝愛之心發於天性,失其親而無所施,至於刻木,猶可事也,況嫡繼慈養之存乎?聖人順賢者之心而為之禮,豈有聖人而教人為偽者乎?


  【譯述】有人說:對於親生母親、嫡母(妾生的子女稱父親的正妻)、繼母、慈母(撫養自己成長的庶母)和養母,為她們服喪時都要穿同一規格的喪服。也有人認為,人對嫡母、繼母、慈母和養母的恩情,都無法與生身母親相比,所以為嫡、繼、慈、養四母服喪,那都是一種偽善行為。


  我們說:這話說得太違背常禮了吧?《禮記》說:做為人的後代,服喪時應該穿斬衰服(最重的一種喪服)三年。「傳」解釋說:為什麼要服斬衰服三年呢?這是因為服重孝者必須穿尊服(斬衰三年)來服喪。怎樣才算是家族的後代呢?只要是同宗就可以做為後代。怎樣才算是某一個人的後代呢?支子(嫡妻次子以下及妾子)就可以。為所後者的祖父、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昆弟、昆弟的兒子和親子一樣。繼母和親生母親一樣。「傳」解釋說:繼母為什麼和親生母親一樣?因為繼母和生母是同一個丈夫。所以孝子不敢區別對待。慈母和親生母親一樣。「傳」解釋說:慈母是什麼人?沒有子女的妾和妾生的孩子而又失去生母的,父親命令妾說:「你把他當作你的親生子。」又對孩子說:「你把她當作你的親生母親。」這樣,慈母撫養你,你一生都要像親生母親一樣對待慈母,慈母死後,要像生母一樣為她服喪三年。這是因為尊重父命。


  至於嫡母,她是父親的正妻,其尊貴是達到頂點了的。


  梁代中軍田曹行的參軍庾沙彌的嫡母劉氏患病臥床,沙彌每天從早到晚在她身邊侍候,睡覺連衣服都不脫。有時要針灸,沙彌就用自己的身體先試。等到嫡母去世,沙彌好幾天水漿不入口。開始只吃點大麥麵糊,一百天之後,他才吃些稀飯,服喪期間他不吃鹽醬。他冬天不穿棉衣服,夏天不脫喪服,從不出家們,日夜痛哭,鄰居都不忍心聽到他的哭聲。他坐的草墊被淚水浸濕腐爛。嫡母的墓葬在新林,那裡忽然長出旅松一百多株,枝繁葉茂,不同於一般的松樹。嫡母生前喜歡吃甘蔗,沙彌此後就不再吃甘蔗。


  漢代臣相翟方進發達之後,他的後母仍建在,他奉養後母很孝順。


  太尉胡廣八十歲的時候,繼母建在,他朝夕侍奉,昏定晨省,繼母面前他從不用枴杖,也不敢說自己年紀大。


  漢顯宗令馬皇后像生母一樣撫養肅宗,肅宗也非常孝順,他們母子慈愛,始終都沒有一點隔閡。肅宗把馬氏一家當做自己的外戚,所以生他的賈貴人沒有被立為太后,賈氏宗族的人,也沒有一個得寵沾光的。


  等到太后馬氏去世後,肅宗才下詔給了生母賈貴人一個玉赤綬,如此而已。


  古代有一個叫丁蘭的人,他母親死得早,他沒有來得及奉養,他成人之後就用木頭給母親刻了一個牌位來供奉。那些有德行的人,孝敬父母之心出自本性,父母去世之後不能侍奉,還要刻牌位來供奉,況且嫡母、繼母、慈母、養母在世呢?古代的聖人依據那些有德行的人的想法制定了禮,哪裡有聖人教人去做假的呢?


  養老送終,人之大事


  【原文】葬者,人子之大事。死者以窀穸為安宅,兆而未葬,猶行而未有歸也。是以孝子雖愛親,留之不敢久也。古者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誠由禮物有厚薄,奔赴有遠近,不如是不能集也。國家諸今,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蓋以待同位外姻之會葬者適時之宜,更為中制也,《禮》:未葬不變服,啜粥,居倚廬,寢苫枕塊,既虞而後有所變,蓋孝子之心,以為親未獲所安,已不敢即安也。


  【譯述】父母去世後安葬,是為人子女的一件大事。死亡的人把墓穴當作房屋,為死者選好墓地卻未埋葬,就像活人出行而沒有歸家一樣。因此孝子雖然很愛戴他的父母,但是留下他們的遺體也不敢太久。古代規定皇帝死後七個月下葬,諸侯五個月,大夫三個月,一般士民則是一個多月。由於送葬的禮物有厚薄,來參加葬禮的親戚有路程遠近之別,所以不這樣分別規定期限,那些參加葬禮的人和禮物就不能聚齊。國家法令規定,王公以下的人死後三個月都要安葬,大概是要等待親戚朋友都能會齊,這樣更合適。《禮記》說:亡父亡母沒有安葬,子女不能更換喪服,只能吃點稀飯,住在臨時搭蓋的簡陋的棚子裡,睡在草蓆上面,以土塊為枕頭。等到亡父亡母埋葬拜祭以後,穿戴居處才能有所改變。這大概是因為孝子的內心覺得父母沒有安葬,自己也不敢安居。


  【原文】漢蜀郡太守廉范,王莽大司徒丹之孫也。父遭喪亂,客死於蜀漢,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歸鄉里。年五十,辭母西迎父喪。蜀都太守張穆,丹之故吏,重資送范。范無所受,與客步負喪歸葭萌。載船觸石破沒,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眾傷其義,鉤求得之,療救僅免於死,卒得歸葬。


  【譯述】東漢蜀郡太守廉范,是王莽的大司徒廉丹的孫子。父親遭遇戰亂,客死於蜀漢,廉范就寄居在西州。西州平定之後,他回到家鄉。五十多歲的時候,他辭別母親到西蜀去遷葬亡父。蜀都太守張穆是廉丹的部下,送給廉范很多錢財,廉范一點也不接受,與別人一起帶著亡父的棺柩步行回到葭萌縣。他們乘坐的船隻觸石破裂沉沒,廉范抱著父親的棺柩一起沉入水中,眾人為他的孝心所感動,將他和棺柩一起救起。經過搶救治療,他沒有死,終於回去安葬了父親的棺柩。


  【原文】宋會稽賈恩,母亡未葬,為鄰火所逼,恩及妻栢氏號泣奔救。鄰近赴助,棺櫬得免,恩及栢氏俱燒死。有司奏,改其裡為「孝義裡」,蠲租布三世,追贈恩顯親左尉。


  【譯述】宋代會稽的賈恩,母親去世還未來得及安葬,正碰上鄰居失了火,燒到了自己家的院子裡。賈恩和妻子栢氏一邊哭泣,一邊救火。鄰近的人都趕來幫助救火,母親的棺柩終於保住了,但賈恩和他的妻子卻都被燒死了。地方官奏請皇上,因此而將賈恩居住的這條裡弄改名為「孝義裡」,免除這裡的人三代的租稅,並追封賈恩為顯親左尉。


  【原文】會稽郭原平,父亡,為塋壙凶功不欲假人,己雖巧而不解作墓,乃訪邑中有塋墓者,助之運力,經時展勤,久乃閒練。又自賣丁夫以供眾費。窀穸之事,儉而當禮,性無術學,因心自然。葬畢,詣所買主,執役無懈,與諸奴分務,讓逸取勞,主人不忍使,每遣之。原平服勤,未嘗暫替。傭賃養母,有餘聚以自贖。


  【譯述】會稽的郭原平,父親去世,修造墓室不願意用別人,但他自己雖然心靈手巧,卻不會修造墓室,於是他尋找鎮上專門營建墓室的匠人,幫人家幹活,經過一段時間的勤學苦練,他終於學會了。他又出賣相當與十個勞動力的徭役,來解決為父親下葬所需的費用。營造墓穴,應當既簡單又符合禮儀,本來也沒有什麼學問,只要心誠合乎禮法就可以。郭原平安葬父親後,就去那些買他勞動力的買主家,非常勤懇地干活。他與那些和他一起幹活的傭人奴僕分工的時候,總是把輕鬆的活讓給別人,自己選擇累活。主人不忍心使用他,常常讓他回去,但原平服役毫不懈怠,從沒有讓別人替代過。他靠為別人做傭人來養活母親,如果生活有餘,就贖回那些出賣的勞役。


  【原文】海虞令何子平,母喪去官,哀毀逾禮,每至哭踴,頓絕方蘇。屬大明末,東土饑荒,繼以師旅,八年不得營葬。晝夜號哭,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不就清涼,一日以數合米為粥,不進鹽菜。所居屋敗,不蔽風日,兄子伯與欲為葺理,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伸,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興宗為會稽太守,甚加矜賞,為營冢壙。


  【譯述】海虞令何子平,母親去世後,辭官居喪,他哀悼母親都超過了常禮,每次哭喪的時候,他都昏死過去,好半天才能甦醒過來。這時正是大明末,東部地區鬧饑荒,接著又是戰亂,他八年都無法安葬母親。這期間,他晝夜號哭,就好像在袒括期間一樣。他冬天不穿棉衣,暑天不乘涼,每天僅吃很少的一點粥,不吃咸鹽和蔬菜。他所住的房屋破敗不堪,不能遮蔽風雨,他的侄兒伯與想為他修房,何子平不讓修,說:「我安葬母親的事未完成,等於是一個有罪的人,怎麼能住好房子呢?」這時蔡興宗擔任會稽太守,對他大加表彰和獎賞,並為他的母親修建了墓室。


  【原文】新野庾震喪父母,居貧無以葬,賃書以營事,至手掌穿,然後成葬事。賢者於葬,何如其汲汲也。今世俗信術者妄言,以為葬不擇地及歲月日時,則子孫不利,禍殃總至,乃至終喪除服,或十年,或二十年,或終身,或累世,猶不葬,至為水火所漂焚,他人所投棄,失亡屍柩,不知所之者,豈不哀哉!人所貴有子孫者,為死而形體有所付也。而既不葬,則與無子孫而死道路者奚以異乎?《詩》云:「行有死人,尚或之。」況為人子孫,乃忍棄其親而不葬哉!


  【譯述】新野的庾震父母親去世,家裡貧窮無法安葬,他就靠為別人寫字掙錢安葬父母,他寫得手掌都爛了,才湊夠錢安葬了父母。那些賢達之人安葬去世的父母,竟是如此的心情急切,現在的那些信奉巫術的人胡說八道,認為安葬亡父亡母如果不占卜選擇風水寶地和吉利的年、月、日與時辰,就對子孫不利,各種禍事都會一起來。這些人以致於三年服喪結束,除去孝服之後,有的十年,有的二十年,有的甚至終身、好幾代,仍不去安葬死去的父母。搞得父母的遺體被水毀火焚,或者被別人拋棄,連屍首都找不著。豈不悲哀!人有子孫的好處就是為了在去世之後有人來安葬自己。既然不去安葬,那麼與無子孫而死在野外無人收屍有啥區別呢?《詩經》說:「路上如果碰到死去的人,還有人來掩埋他。」何況是做子孫的,怎麼能拋棄自己的父母不去安葬呢?


  【原文】唐太常博士呂才敘《葬書》曰:《孝經》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蓋以窀穸既終,永安體魄,而朝市遷變,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謀之龜筮。近代或選年月,或相墓田,以為一事失所,禍及死生。按《禮》,天子、諸侯、大夫葬,皆有月數,則是古人不擇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寧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中,乃克葬。是不擇日也。鄭簡公司墓之室,當道,毀之則朝而窆,不毀則日中而窆,子產不毀。是不擇時也。古之葬者,皆於國都之北,域有常處,是不擇地也。今葬者,以為子孫富貴貧賤夭壽,皆因卜所致。夫子文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為士師而三黜,討其邱壟,未嘗改移。而野俗無識,妖巫妄言,遂於躄踴之際,擇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選葬時而規財利。斯言至矣。夫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固非葬所能移。就使能移,孝子何忍委其親不葬而求利己哉?世又有用羌胡法,自焚其柩收燼骨而葬之者,人習為常,恬莫之怪。嗚呼!訛俗悖戾,乃至此乎?或曰:旅宦遠方,貧不能致其柩,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曰:如廉范輩,豈其家富也?延陵季子有言:「骨肉歸復於土,命也,魂氣則無不之也。」舜為天子,巡狩至蒼梧而殂,葬於其野。彼天子猶然,況士民乎!必也無力不能歸其柩,即所亡之地而葬之,不猶愈於毀焚乎?或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具此數者,可以為大孝乎?曰:未也。天子以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為孝;諸侯以保社稷為孝;卿大夫以守其宗廟為孝;士以保其祿位為孝。皆謂能成其先人之志,不墜其業者也。


  【譯述】唐朝的太常博士呂才敘《葬書》說:《孝經》裡講,「占卜葬地來安葬死者」。這大概是因為墓穴是終老之地,死者永遠在這裡安息,而人世上的事常有變遷,引水動土經常毀壞墓地,人們在初選墓地時又無法預知這些,所以才借助占卜來確定墓地。現在的人有的挑選年月,有的占卜墓地,以為這件事如果搞不好,就會帶來生死禍事。按照《禮》的規定,天子、諸侯和大夫下葬,都有固定的月數,這說明古人是不選擇下葬的年月的。《春秋》記載:九月丁巳安葬寧公,正好下雨,不能安葬;戊午日中的時候,得以安葬。這說明古人也不挑選日子。鄭簡公將墓室正好修在了路上,毀之則早晨落葬,不毀則中午落葬。子產不毀。這說明古人下葬是不挑選時間的。古代埋葬死者,都是在國都的北邊,其地方是固定的,這說明古人下葬是不選擇地方的。現在的人安葬死者,以為子孫的富貴、貧賤和長壽、短命都是因為占卜墓地的好壞。子文擔任令尹的時候,三次被解職,柳下惠擔任士師官的時候,三次被罷免,但他們並沒有去改換自家的墓地。而那些野俗無知之人,聽信妖巫胡說八道,便在重喪之時,挑選墓地而覬覦高官厚祿;哀痛之際,挑選下葬的吉日良辰來窺視財利。這話說得太對了。這個世界上,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本來就不是喪葬之事所能左右的。即使能左右,作為孝子又怎麼能忍心放下父母不去安葬,而以此來謀劃對自己有利的事呢?當世又有用羌、胡等少數民族安葬死人的方法的,把父母親人的靈柩焚燒之後收其骨灰來埋葬。人們已習以為常,對此舉安然無所怪。烏呼!有悖於禮法的行為竟到了如此的地步!有人說:如果在外地做官旅行,而又貧窮,不能將靈柩運回故鄉,像這種情況不燒成骨灰,怎麼能運回故鄉安葬呢?我們說:像廉范那些人,難道他們的家很富有嗎?延陵季子曾說過:人死之後身體歸葬於大地,這表明他沒有生命了,但他的靈魂還能夠到處飄蕩。舜帝在位時,出巡狩獵到達蒼梧而崩殂,舜便葬在了那裡。人家貴為天子,還如此,而況我們一般人呢?如果確實沒有能力將先人的靈柩運回故鄉,那麼就在所亡之地安葬,這不比焚燒掉好嗎?有人問:父母親活著的時候,按禮法來侍奉,死後再按禮來安葬,然後按禮數來祭祀,這幾件事如果做好了,就可以算作是大孝子了吧?回答說:還不算。天子將仁德教化佈於百姓,達於四海為孝;諸侯以能夠保有祖宗傳下來的江山社稷為孝;卿大夫以能夠守住宗廟光宗耀祖為孝;士官以能夠保住自己的俸祿地位為孝。這都是說,能夠繼承先人的遺志,不使祖宗開創的事業毀於自己之手,這才是大孝。


  養老送終不算孝,光宗耀祖方為孝


  【原文】晉庾袞父戒袞以酒,袞嘗醉,自責曰:「余廢先人之戒,其何以訓人?」乃於父墓前自杖三十。可謂能不忘訓辭矣。


  【譯述】晉代的庾袞,父親讓他戒掉酗酒的習慣,可是有一次庾袞飲酒大醉,他非常自責地說:「我違反了父親的戒規,還怎麼去訓導別人呢?」於是他到父親的墳墓前,自己打了自己三十棍。他可以說是不忘父親的遺訓了。


  【原文】《詩》云:「題彼脊令,載飛載鳴,我日斯邁,而月斯征。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譯述】《詩經》說:「那脊令鳥啊,又飛又叫。我已經漸漸地老了,可你的歲月還很長。要早起晚睡辛勤勞作,不要有愧於你的一生。」


  【原文】《經》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又曰: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丑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譯述】《孝經》說:子女立身守志,遵守道德,揚名於後代,光宗耀祖,這才是孝順父母的最高表現。又說:子女孝順父母,表現在身居高位而不驕傲,處於下民的地位卻不作亂,在逆境之中卻不爭鬥。如果身居高位而驕傲就會自取滅亡,為下民而去作亂,就會受到懲處,身處逆境卻要爭鬥,就會受到傷害。這三者不消除,即便你每天用牛、羊、豬肉等供養父母,還是屬於不孝順父母。


  【原文】《內則》曰:「父母雖沒,將為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將為不善,思貽父母羞辱,必不果。」


  【譯述】《內則》說:「父母雖然去世,子女要做一件好事,想到這樣會帶給父母美名,就一定能做成;子女要做壞事的時候,想到這樣會使父母蒙受羞辱,就會停下來不去做。」


  【原文】公明儀問於曾子曰:「夫子可以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歟!


  是何言歟!君子之所謂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於道。參直養者也,安能為孝乎。」


  【譯述】公明儀問曾子說:「您算得上是孝子嗎?」曾子說:「這是什麼話啊!這是什麼話啊!古代的君子所說的孝子,父母沒有發話就能知道父母的意思,而且能用道來引導父母,使父母明白更多的道理。我對父母,只是養老送終而已,怎麼能稱得上是孝子呢?」


  【原文】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者不備,災及其親,敢不敬乎?亨熟羶薌,嘗而薦之,非孝也。君子之所謂孝也,國人稱願,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謂孝也已。」為人子能如是,可謂之孝有終矣。


  【譯述】曾子說:「身體,是父母所給的。對於父母遺留下來的身體,子女敢不恭敬對待嗎?所以子女居家處事不莊重,就是不孝順;侍奉君主不忠誠,就是不孝順;做官不奉公守法就是不孝順;交友而不講信運就是不孝順;在戰場上不勇敢就是不孝順。不具備以上五種孝順,災禍將殃及父母,能不恭敬從事嗎?亨熟羶薌,食物飲品,嘗過之後獻給父母,這算不上孝順。君子所說的孝順,指的是國人對父母稱讚說:幸福啊,你有這樣的子女!這才是所說的孝順。」做為人的子女,能夠做到這些,就可以稱得上是為孝而能盡善盡美,善始善終。


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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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也應學詩書


  【原文】《禮》: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芼之以 藻,所以成婦順也。


  【譯述】《禮記》說:女子十歲不出閨門,學習婦道:向女師學習柔順,聽從長者的教誨,學習織麻紡繩紡紗織布,學習女紅、縫紉。觀察學習祭祀之禮,學習祭祀中獻酒擺設祭器等各種禮數。女子十五歲舉行插簪之禮,已進入成人。二十歲出嫁。古時候,女子出嫁前三個月,如果祖廟未毀,就在公宮接受教育;祖廟毀掉之後,就在宗室接受教育。主要學習婦德、婦言、婦容、婦功等,學成之後再用魚祭祀,用 藻芼,這樣才能成為一個符合婦德的的女子。


  【原文】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訓其男,檢其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教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志於學矣!獨不可依此以為教哉。夫云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已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齋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凡人,不學則不知禮義。不知禮義,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於是乎有身為暴亂而不自知其非也,禍辱將及而不知其危也。然則為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及《詩》、《禮》,略通大義。其女功,則不過桑麻織績、製衣裳、為酒食而已。至於刺繡華巧,管絃歌詩,皆非女子所宜習也。古之賢女無不好學,左圖右史,以自儆戒。


  【譯述】曹大家的《女戒》說:如今的君子只知道教育他們的兒子,讓兒子讀書學習,卻不知道對於女子來說,丈夫不能不侍奉,禮義也不能丟棄。只教育兒子卻不教育女兒,不也忽視了男女之間的禮義教育嗎?《禮記》說:八歲開始教孩子讀書,十五歲就要立志學習。但不能以此作為女子的教育方法,所謂有婦德,不必才華絕代;婦人應有的言談應對,也不必辯口利辭;婦容,不必化妝得多麼美麗;婦功,也不必工巧過人。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舉止知廉恥,動靜有章法,這就是婦德。說話懂得挑選詞句,不說壞話,適時而言,不讓他人討厭自己,這就是婦言的修養。洗刷衣物塵垢,做到服飾整潔,按時沐浴,乾淨衛生,這就是婦容。專心於紡織,不隨便嬉笑戲鬧,製備酒食佳餚,招待賓客,這就是婦功。以上四者,是女子最大的婦德,不能沒有。這些做起來非常容易,關鍵是要時時銘記在心。做為一個人,不學習就不知道禮義法則;不知道禮義法則,就不能辨別善惡是非。於是自己違法作亂卻不知道自己的錯誤,禍辱臨身卻不知道其危險。這樣看來,為人都不能不學習,怎麼能因為男女的差別而不去學習呢?因此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以及《詩經》、《禮記》,最起碼要略通其大意。至於女功,不過是桑麻織布、做衣裳、辦酒食等等,至於刺繡華巧、管絃歌詩,都不適合女子學習。縱觀古代的賢能女子沒有不好學的,左圖右史,廣泛涉獵,以此來提高自身的修養。


  【原文】漢和熹鄧皇后,六歲能史書,十二通《詩》、《論語》。諸兄每讀經傳,輒下意難問,志在典籍,不問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習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務學,寧當舉博士耶?」後重違母言,晝修婦業,暮誦經典,家人號曰「諸生」。其餘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學顯當時,名垂後來者多矣。


  【譯述】漢代和熹鄧皇后,六歲就能讀史書,十二歲通曉《詩經》、《論語》。


  她的幾個哥哥每次誦讀經傳的時候,她就虛心請教,她的志向愛好全在學習典籍,不喜歡過問居家生活等事。母親經常責難她說:「你不學習女工,以備將來製作衣服,卻去讀書學習,難道要考博士嗎?」鄧皇后仍舊愛學習,於是她白天學習婦業,晚上就誦讀經書,家裡人稱她為「諸生」。其他的像班婕妤、曹大家等人,以學問文章顯揚當時,名垂後來的女子很多。


  【原文】漢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為系臂。及令死,當還葬。法,珠入於關者,死。繼母棄其系臂珠,其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母鏡奩中,皆莫之知。遂與家室奉喪歸,至海關。海關候吏搜索,得珠十枚於鏡奩中。吏曰:「嘻!此值法,無可奈何,誰當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繼母去置奩中,乃曰:「初坐之。」吏曰:「其狀如何?」初對曰:「君子不幸,夫人解系臂去之。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鏡奩中,夫人不知也。」吏將初劾之。繼母意以為實,然憐之。因謂吏曰:「願且待,幸無劾兒。兒誠不知也。兒珠,妾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棄,且置鏡奩中。迫奉喪,忽然忘之。妾當坐之。」初固曰:「實初取之。」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強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實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頸。送喪者盡哭哀慟,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關吏執筆劾,不能就一字。關候垂泣,終日不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寧生之,不忍加文。母子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既去,乃知男獨取之。


  【譯述】漢代珠崖令有個女兒名字叫初,十三歲。珠崖這個地方寶珠很多,初的繼母將一些大的寶珠串起來,系在手臂上作妝飾。後來珠崖令去世,家裡人要將他的靈柩運回家鄉安葬。當時的法令規定,有攜帶珠寶進入關內的,判死刑。初的繼母只好丟棄了他系在胳臂上的那串珠子,初的弟弟年方九歲,因為喜愛就把那串珠子撿起來,放在了母親的化妝盒裡,誰也沒有看見這一切。全家人扶柩來到海關,海關守吏檢查的時候,從化妝盒裡找出十枚珠子。守吏說:「啊!這正好觸犯了法令,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家誰出來承擔這個罪責接受懲罰呢?」初在旁邊,她心想,恐怕是繼母摘下來放在化妝盒裡的,就說:「由我來承擔。」守吏問:「你是怎麼放進去的?」初回答說:「我父親不幸去世,我繼母將系在胳臂上的珠子解下來扔掉,我覺得很可惜,就撿起來放在了繼母的化妝盒裡,繼母並不知道這件事。」於是守門的官吏就要給初記錄犯罪事實。初的繼母以為真是這麼回事,然而,她有些憐憫初,就對那守門的官吏說:「請等一下,千萬不要錄我女兒的罪過,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是她的珠子,我系在了臂上。因夫君去世,需歸家安葬,我便將珠子解下來,但不忍心丟棄,就暫且放在了化妝盒裡。後來由於辦理喪事很急迫,就忘了這件事。所以我應當承擔責任。」初還在堅持說:「確實是我撿起來放進去的。」繼母又說:「你別再爭執了,這失誤確實是我造成的。」於是她流淚哭泣,不能自禁。初也說:「夫人是看見我是個沒有父母的孩子,可憐我,所以她才冒名頂替要救我,其實就是我親身犯法,夫人確實不知道這件事。」她也哭起來,淚流滿面。那些送喪的人也都非常悲痛地哭起來,旁邊的人沒有不掉淚的。守門的官吏用筆記錄,竟因哭泣而不能寫一個字。守關的人流著淚,始終不忍心做出有罪的決定,便說:「這母子倆如此有情義,我寧願來承擔責任,也不忍心記錄和上報她們的過失。而且,她們母子相互爭執,怎麼能知道誰是誰非呢?」於是便將那些珠子扔掉,把她們母子放走了。初和繼母離去之後才知道珠子是初的弟弟放進去的。


  誰說女子不如男


  【原文】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無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無所知。父篤癃疾,母不安其室。遇歲飢,三女相率於西湖采菱蓴,更日至市貨賣,未嘗虧怠,鄉里稱為義門,多欲娶為婦。長女自傷煢獨,誓不肯行。祖父母尋相繼卒,三女自營殯葬,為庵舍居墓側。


  【譯述】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兒沒有兒子。祖父和祖母年紀都在八九十歲,老得有些糊塗了,什麼事情都不知道。父親身患重病,母親棄家而去。


  家裡如此艱難,遇到饑荒年月,三個女兒就一起到西湖去采菱角,第二天到集市上去賣,她們竟然能夠很好地養活年老的祖父、祖母和重病的父親,鄉里稱讚她們家為「義門」,周圍的許多男子都想娶她們姊妹三人做媳婦。長女想到父親膝下無子,非常孤獨,便不願出嫁。祖父祖母不久相繼去世,三姐妹靠自己將他們安葬,並在墳墓旁邊結廬守墓。


  【原文】又諸暨東洿裡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親戚相棄,鄉里不容。女移父母,遠住纻舍,晝採樵,夜紡績,以供養。父母俱卒,親營殯葬,負土成墳。鄉里多欲娶之,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不嫁。


  【譯述】還有諸暨東洿裡屠氏家的女兒,她的父親是個瞎子,母親有很重的病,她家的親戚和本鄉近鄰沒有人肯幫助他們。屠氏的女兒將父母親搬遷到遠處的纻舍,她白天砍柴,晚上織布,來供養父母。父母先後去世,她親自安葬他們,一個人靠擔土為父母親做成墳丘。鄉里的人知道她很賢惠,很多人家都想娶她做媳婦,可她想到自己家裡沒有兄弟,便決定自己為父母守墳,不肯出嫁。


  【原文】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為防狄卒,戍涇州。元和中,吐蕃寇邊,父兄戰死,無子,母先亡。和子年十七,聞父兄歿於邊,披髮徒跣縗裳,獨往涇州,行丐,取父兄之喪歸徐營葬,植松柏,剪髮壞形,廬於墓所。節度使王智興以狀奏之,詔旌表門閭。此數女者,皆以單煢事其父母,生則能養,死則能葬,亦女子之英秀也。


  【譯述】唐代的孝女王和子,是徐州人,她的父親和哥哥從軍戍邊,駐紮在涇州。元和年間,吐蕃侵犯邊疆,和子的父親和哥哥戰死在戰場上,家裡再沒有兒子了,而且母親早年就去世了。這時和子年僅十七歲,她聽說父親、哥哥死於邊疆,就披麻戴孝,赤足步行,獨自前往涇州。她沿途乞討,終於來到涇州,找到父兄的遺體,並帶回徐州安葬。她在墓地旁邊種植松柏,剪掉頭髮,毀壞自己的容貌,在墓地旁邊結廬而居。節度使王智興將和子的這些情況奏聞皇上,皇上下詔表彰和子。以上這幾個女子,都是以自己一個人的力量來侍奉父母,父母活著的時候,她們能夠贍養;父母死後,她們能夠安葬,也可以稱得上是女中英傑了。


  【原文】唐奉天竇氏二女,雖生長草野,幼有志操。永泰中,群盜數千人剽掠其村落。二女皆有容色,長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匿岩穴間。盜曳出之,騎逼以前。臨壑谷,深數百尺,其姊先曰:「吾寧就死,義不受辱!」即投崖下而死。盜方驚駭,其妹從之自投,折足敗面,血流被體。盜乃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貞烈,奏之,詔旌表門閭,永蠲其家丁役。二女遇亂,守節不渝,視死如歸,又難能也。


  【譯述】唐代奉天有竇氏姐妹倆,雖然出生在尋常人家,但很小的時候就頗有志氣節操。永泰年間,數千強盜來她們居住的村落劫掠,她們姐妹倆長得都很漂亮,姐姐十九歲,妹妹十六歲,藏匿在洞穴裡。強盜搜出她們,將她倆拉出來,然後騎著馬逼她倆往前走。走到一處數百尺深的懸崖旁邊,姐姐先說:「我寧可去死也不受侮辱!」說罷,跳崖而死。強盜們正在驚駭之中,妹妹也跟著跳了下去,摔斷了腳,毀壞了容顏,血流滿身。於是這群強盜不再去理會她們,離開了這裡。京兆尹第五琦嘉其嚴守貞操,於是奏聞皇上。皇上下詔表彰她們,並永遠免除她們家的丁役。這兩個女子遭遇匪亂,尚能嚴守貞節,視死如歸,實在是難能可貴啊!


  【原文】漢文帝時,有人上書,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詔獄逮系長安。


  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女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便得改行自新也。」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緹縈一言而善,天下蒙其澤,後世賴其福,所及遠哉。


  【譯述】漢文帝時,有人上書說齊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應當受到懲處。文帝下詔將淳于意逮捕,關進長安的監獄。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她們跟在父親後邊哭泣。淳于意發怒,罵道:「我只生了女兒,沒生兒子,有了事情,沒有人能夠出來幫忙。」他的小女兒緹縈感傷於父親的話語,便跟隨父親西行至長安,上書文帝說:「我父親當官,齊地人都稱讚他廉潔、公正。他如今犯罪,理當受刑,但我悲痛的是死者不能復生,受刑的人不能再肢體完好,即便他想改過自新,也沒有途徑,最終還是不可能了。我願自己進官府做奴婢,以贖免父親的罪行,使他能夠改過自新。」漢文帝看過她的上書,悲憫她的孝心,就免了她父親的罪。這一年,朝廷還廢除了肉刑法。只因為緹縈一句話說得好,普天下的百姓都享受恩澤,後人也受益於她的恩惠,她的恩澤所及太遠了。


  【原文】後魏孝女王舜者,趙鄒人也。父子春與從兄長忻不協。齊亡之際,長忻與其妻同謀,殺子春。舜時年七歲。又二妹,粲年五歲,璠年二歲,並孤苦,寄食親戚。舜撫育二妹,恩義甚篤。而舜陰有復仇之心,長忻殊不備。姊妹俱長,親戚欲嫁,輒拒不從。乃密謂二妹曰:「我無兄弟,致使父仇不復,吾輩雖女子,何用生為?我欲共汝報復,何如?」二妹皆垂涕曰:「唯姊所命。」夜中,姊妹各持刀逾牆入,手殺長忻夫婦,以告父墓。因詣縣請罪,姊妹爭為謀首,州縣不能決。文帝聞而嘉嘆,原罪。《禮》:「父母之仇,不與共戴天。」舜以幼女,蘊志發憤,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豈可以壯男子反不如哉!


  【譯述】後魏有一個孝女叫王舜,趙鄒人。她的父親子春和從兄長忻不和,齊國滅亡的時候,長忻與他的妻子同謀,殺死了子春。這時王舜才七歲,還有兩個妹妹,王粲五歲,王璠年僅兩歲。她們姐妹三人孤苦無依,寄居在親戚家裡。王舜照顧兩個妹妹,姊妹三人感情非常好。王舜心裡一直有為父親復仇的打算,長忻卻沒有一點防備。她們姐妹幾個逐漸長大了,親戚家張羅著為王舜尋婆家,但王舜總是不肯出嫁。她悄悄對兩個妹妹說:「我沒有兄弟,所以殺父之仇一直未報,我們雖然是女子,但活著難道就沒有用?我想和你們倆一起為父報仇,怎麼樣?」兩個妹妹都流淚說:「我們聽你的。」晚上,姐妹三人每人都手持一把刀,翻牆進了長忻的宅院,親手殺死了長忻夫婦,並到父親的墓前告慰父親的靈魂。然後她們到縣衙自首,請求治罪,姐妹三人爭著承認自己是首犯,州官和縣官都不能判決。孝文帝聽說了這件事,並頗為姐妹三人的舉動所感動,於是竟原諒了她們的罪。《禮記》說:「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王舜僅僅是個小女孩子,而能蓄志發憤,親手殺死殺父仇人,為父報仇,那麼作為男子,怎麼能夠連一個女子都不如呢?


  孫後代子孫莫敗家


  【原文】《書》曰:「辟不辟,忝厥祖。」《詩》云:「無忘爾祖,聿修厥德。」然則為人而怠於德,是忘其祖也,豈不重哉!


  【譯述】《尚書》說:「人如果有罪過就會使他的祖上蒙羞。」《詩經·大雅·文王》說:「不要忘記你的祖先,要繼承發揚先人的德業。」這樣說來,做人如果不修德行,是忘記了他的祖宗。這難道不重要嗎?


  【原文】晉李密,犍為人,父早亡,母何氏改醮。


  密時年數歲,感戀彌至,烝烝之性,遂以成疾。祖母劉氏躬自撫養。


  密奉事以孝謹聞,劉氏有疾則泣,側息,未嘗解衣。飲膳湯藥,必先嘗後進。仕蜀為郎,蜀平,泰始詔征為太子洗馬。密以祖母年高,無人奉養,遂不應命。上疏曰:「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餘年。母孫二人更相為命,是以私情區區,不敢棄遠。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劉氏今年九十有六,是臣盡節於陛下之日長,而報養劉氏之日短也。烏鳥私情,乞願終養。」武帝矜而許之。


  【譯述】西晉的李密,犍為人,父親早死,母親何氏改嫁。這時李密只有幾歲,他性情淳厚,戀母情深,思唸成疾。祖母劉氏親自撫養他。李密侍奉祖母以孝順和恭敬聞名當時,祖母劉氏一有病,他就哭泣,侍候祖母,夜裡未曾脫衣。為祖母端飯菜、端湯藥,他總要嘗過之後才讓祖母用。


  他後來在蜀漢做郎官。蜀中平定後,泰始初年,晉武帝委任他為太子洗馬。他因為祖母年高,無人奉養,沒有接受官職。他上書武帝說:「我如果沒有祖母,也就不能活到今天。祖母如果沒有我,就不能安度晚年。我們祖孫二人相依為命,因為我的區區私情,我不敢離開祖母而遠行。


  我今年四十四歲,祖母今年九十六歲,我為陛下效勞的時日還很長,可是我報恩於祖母的日子卻很短。因奉養老人的私情,我請求皇上準許我為祖母養老送終。」武帝同情他,並同意了他的請求。


  【原文】齊彭城郡丞劉,有至性,祖母病疽經年,手持膏藥,潰指為爛。


  【譯述】齊彭城郡丞劉,性情至孝,祖母身患毒瘡,經年不癒,他就手拿膏藥,親自為祖母敷藥治瘡,以致於手指都潰爛了。


  【原文】後魏張元,芮城人,世以純至為鄉里所推。元年六歲,其祖以其夏中熱甚,欲將元就井浴,元固不肯。祖謂其貪戲,乃以杖擊其頭曰:「汝何為不肯浴?」元對曰:「衣以蓋形,為覆其褻。元不能褻露其體於白日之下。」祖異而舍之。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元恆憂泣,晝夜讀佛經禮拜,以祈福佑。每言「天人師乎?元為孫不孝,使祖喪明,今願祖目見明,元求代暗。」夜夢見一老翁,以金鎞療其祖目,元於夢中喜躍,遂即驚覺,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其後,祖臥疾再周,元恆隨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沒,號踴,絕而復甦。復喪其父,水漿不入口三日。鄉里咸嘆異之。縣博士楊輒等二百餘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閭。此皆為孫能養者也。


  【譯述】後魏時候的張元,芮城人,以性格純厚為鄉里所推崇。張元六歲的時候,他的祖父認為夏天的中午非常炎熱,想把他帶到水池邊洗澡,可是張元堅決不肯。祖父以為他貪玩,就用手杖打他的頭,問他:「你為什麼不願意洗澡?」他回答說:「穿衣服是為了遮體避羞。我不能在大天白日袒露自己的身體。」祖父聽了他的話覺得驚異,就放過了他。到他十六歲的時候,祖父已失明三年,張元為此憂愁、哭泣,日夜誦經拜佛,祈求神靈保佑。他常常這樣說:「是天人師如來嗎?我為孫而不孝,使祖父失明,現在我願意讓祖父重見光明,讓我來代替他失明。」這天夜晚,他夢見有個老頭,用金鎞治療祖父的眼睛,張元在夢中高興得跳起來,於是驚醒。他將這個夢告訴了家裡的每一個人。過了三天,祖父的眼睛果然重見光明。此後,祖父臥病在床,持續了兩週,張元一直侍候著祖父的飲食,而且衣不解帶,晝夜不離。等祖父病死,他哭得死去活來。接著又喪父,他三天水米未進,鄉里的人們都為之讚歎稱奇。縣博士楊輒等二百多人上書皇帝,陳述張元的孝行,皇帝便下詔表彰。這些事例都是為人之孫能夠贍養祖父的典範。


  【原文】唐僕射李公,有居第在長安修行裡,其密鄰即故日南楊相也。丞相早歲與之有舊,及登庸,權傾天下。相君選妓數輩,以宰府不可外館,棟宇無便事者,獨書閣東鄰乃李公冗舍也,意欲吞之。垂涎少俟,且遲遲於發言。忽一日,謹致一函,以為必遂。及復札,大失所望。又逾月,召李公之吏得言者,欲以厚價購之。或曰:水竹別墅交質。李公復不許。又逾月,乃授公之子弟官,冀其稍動初意,竟亡回命。有王處士者,知書善棋,加之敏辯,李公寅夕與之同處,丞相密召,以誠告之,托其諷諭。王生忭奉其旨,勇於展效。然以李公褊直,伺良便者久之。一日,公遘病,生獨侍前,公謂曰:「筋衰骨虛,風氣因得乘間而入,所謂空穴來風,枳枸來巢也。」生對曰:「然,向聆西院,梟集樹杪,某心憂之,果致微恙。空院之來妖禽,猶枳枸來巢矣。且知齎器換緡,未如鬻之,以贍醫藥。」李公卞急,揣知其意,怒發上植,厲聲曰:「男子寒死,餒死,鵩窺而死,亦其命也。先人之敝廬,不忍為權貴優笑之地。」揮手而別。自是,王生及門,不復接矣。


  【譯述】唐代僕射李公,有一所居住的宅第在長安修行裡,緊挨著他們的鄰居就過去的南楊相。丞相先前與李公就有來往,等到他一朝成為宰相,權傾天下。丞相從各地挑選來了許多歌妓舞女,他認為宰相的府第不適合讓這些歌女居住,而且一時也找不到合適的房舍,惟獨東鄰李公家有多餘的房舍,他很想奪過來。丞相對李公的房子垂涎欲滴,現在只不過是在等待機會,而且遲遲沒敢張嘴。一天,丞相很客氣地給李公寫了一封書信,而且自認為肯定一錘定音。等到李公回信後,令他大失所望。


  過了一個多月,丞相派人對李公說,丞相想出大價錢購買李公的房子。


  還說,用丞相的水竹別墅作為抵押也可以。李公再次拒絕。又過了一個多月,丞相提拔李公的子弟做官,希望李公能改變初衷。然而,竟沒有回音。當地有一個王處士,知書善棋,而且能說會道,李公與他經常在一起。丞相悄悄將王處士叫去,把事情告訴他,讓他給想辦法成全此事。王處士很痛快地接受了請託,而且立刻去積極地張羅此事。然而,他知道李公這個人不好說話,他尋找機會已經很長時間了。有一天,李公病了,王處士獨自陪伴李公。李公對他說:「我筋衰骨虛,冷風寒氣於是能夠乘虛而入。這就像是人們所說的,空穴容易來風,有枳枸就會有鳥來築巢。」王處士答道:「對呀,先前我聽到你的西院裡,有梟鳥齊集樹梢的聲音,我當時就很為此憂心,不想你果真就病了。我分析,空著的院落容易招來這些怪鳥,就好像枳枸會招來鳥築巢一樣。而且你現在拿家裡的東西去換錢,倒不如將西院的房舍賣掉,用來為你治病。」不料,李公一下子急了眼,他揣摩王處士可能是為丞相做說客,因此大怒,以致頭髮都豎了起來。他厲聲說:「男子漢即便是受凍受餓而死,那也聽天由命去吧!祖先留下的房舍,我怎麼忍心讓它變成權貴的歌妓舞女調笑的地方呢?」於是他揮手與王處士作別。從此之後,王處士再來做客,他不去接待。


  【原文】平廬節度使楊損,初為殿中侍御史,家新昌裡,與路岩第接。岩方為相,欲易其廄以廣第。損宗族仕者十餘人議曰:「家世盛衰,系權者喜怒,不可拒也。」損曰:「今尺寸土,皆先人舊物,非吾等所有,安可奉權臣邪!窮達,命也。」卒不與。岩不悅,使損按獄黔中。年餘還。彼室宅,尚以家世舊物,不忍棄失,況諸侯之於社稷,大夫之於宗廟乎?為人孫者,可不念哉!


  【譯述】平廬節度使楊損,起先擔任殿中侍御史時,家住在新昌裡,與路岩的住宅相鄰。路岩當時剛擔任宰相,想買楊損家的馬圈來擴大庭院。楊損家族的十多個當官的子弟商議說:「家世的盛衰,都決定於當權者的喜怒好樂,我們不能拒絕這件事。」楊損說:「我們家的尺土寸地,都是祖先留給我們的遺產,並不是我們自己的,怎麼能將它奉送給權臣呢?窮困與發達,那都是命。」最終還是沒有把馬圈賣給路岩。路岩不高興,就派楊損到貴州去巡視監獄。一年之後楊損才得以回來。就連房屋住宅,他們都因為是祖傳的資產,不忍捨棄,更何況諸侯對於社稷、大夫對於宗廟呢?為人子孫後輩,能不念及祖宗嗎?


  伯叔父舍子救侄,感人肺腑


  【原文】《禮》:「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聖人緣情制禮,非引而進之也。


  【譯述】《禮記》說:「從血統上講,兄弟的子女,就像是自己的子女一樣。」


  大概聖人也是根據人情來制定禮的,並不是要強行規定什麼。


  【原文】漢弟五倫性至公。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吾兄子嘗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病,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伯魚賢者,豈肯厚其兄子不如其子哉?直以數往視之,故心安;終夕不視,故心不安耳。而伯魚更以此語人,益所以見其公也。


  【譯述】漢第五倫為人很公正。有人問他說:「你有私心嗎?」他回答說:「我哥哥的孩子有一次生了病,我一晚上去看了十次,但回來後就能睡著覺;我的孩子有病,我雖然不怎麼去看,但卻因為擔心而整夜睡不著覺。像這樣,怎麼能說是沒有私心呢?」他是個有德行的人,怎麼可能待他兄長的孩子不如自己的孩子呢?只是因為他一晚上好幾次去看望侄子,所以能心安;自己的兒子一夜不去看視,所以心有所不安。而他又將這些細節告訴別人,更能看出他為人、治家的公平。


  【原文】宗正劉平,更始時天下亂,平弟仲為賊所殺。其後賊復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難。仲遺腹女始一歲,平抱仲女而棄其子。母欲還取,平不聽,曰:「力不能兩活,仲不可以絕類。」遂去而不顧。


  【譯述】宗正劉平,正趕上改朝換代時的天下大亂,劉平的弟弟仲為賊所殺。


  之後,賊人又忽然來到,劉平攙扶他的母親逃跑躲避。弟弟仲死時留下一個女孩,才一歲,劉平抱起弟弟的女孩逃難,而將自己的兒子丟棄在家。他的母親讓他返回去抱那孩子,劉平不聽,說:「我們沒有能力將兩個都救活,但必須救弟弟的孩子,他不能沒有後人。」說完逃跑而去,竟沒有去救自己的孩子。


  【原文】侍中淳于恭兄崇卒,恭養孤幼,教誨學問,有不如法,輒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兒漸而改過。


  【譯述】東漢侍中淳于恭的哥哥淳于崇死後,淳于恭親自撫養哥哥留下的兒子,他教侄兒讀書學習,侄兒如果做錯了事,淳于恭就用棍子打自己以感化侄兒。侄兒看了非常慚愧,並且改正自己的錯誤。


  【原文】侍中薛包,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其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復賑給。


  【譯述】侍中薛包,他弟弟的兒子提出要和他分清財產另過,他不能勸止,於是就與侄兒平分財產。分奴婢的時候,他總是領一些老的,並說:「這些老的和我共事很長時間了,你不會使用他們。」分田地房舍時,他總是要那些荒蕪頹敗的,又說:「這些地和房子都是我小時候耕種過的、住過的,我和它們有感情。」分其他東西的時候,他總是要那些朽敗的,說:「這些都是我平素常用的,我已經用習慣了。」他的這個侄兒後來幾次鬧到破產,他每次都要再給他一些東西,來賑濟他。


  【原文】晉右僕射鄧攸,永嘉末,石勒過泗水,攸以牛馬負妻子而逃。又遇賊,掠其牛馬。步走,擔其兒及其弟子綏。度不能兩個都救活,乃謂其妻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絕,止應自棄我兒耳。幸而得存,我後當有子。」妻泣而從之。乃棄其子而去,卒以無嗣。時人義而哀之,為之語曰:「天道無知,使鄧伯道無兒。」弟子綏服攸喪三年。


  【譯述】西晉永嘉末年,天下大亂,石勒的部隊經過泗水時,西晉右僕射鄧攸用牛、馬載著妻子、兒子和侄子逃難,又遇見強盜,牛、馬被搶走。


  他們只好步走,鄧攸挑著兒子和弟弟的孩子綏。後考慮到兒子和侄子實在不能兩個都救活,他就對妻子說:「我弟弟早死,只留下這一個兒子,按理不能讓弟弟絕了後,我們只能丟掉自己的兒子。如果能存活下來,我們以後還可以有孩子。」妻子哭泣著聽了他的話。於是鄧攸就丟下親生兒子走了。鄧攸最終沒有能夠再有兒子。當時的人感嘆他的仁義,對他說:「天道無知,讓鄧伯道沒有兒子。」後來,他的侄子綏為伯父服喪三年。


  【原文】太尉隙鑑,少值永嘉亂,在鄉里,甚窮餒。鄉人以鑑名德,傳共飯之。時兄子邁、外甥周翼並小,常攜之就食。鄉人曰:「各自飢困,以君賢,欲共相濟耳!恐不能兼有所存。」鑑於是獨往,食訖,以飯著兩頰邊還,吐與二兒。後並得存,同過江。邁位至護軍,翼為剡縣令。鑑之薨也,翼追撫育之恩,解職而歸,席苫心喪三年。世有殺其孤規財利者,獨何心哉!


  【譯述】東晉太尉隙鑑,小的時候正好趕上了西晉的永嘉之亂,他家窮得一無所有,連飯都吃不開。本鄉的人因為隙鑑是個有德行的人,所以輪流著供養他吃飯。這時,他哥的孩子邁與他的外甥周翼都非常小,他到別人家吃飯的時候,就常領著這兩個孩子。鄉人對此很有意見,說:「大家都很窮困,只因為你是個賢德之人,所以大家想一起來幫助你!但是恐怕不能將你的兩個孩子也一起救活。」隙鑑於是就一個人去吃飯。但每次吃完飯,他又在嘴裡含一些飯回家,吐出來給兩個孩子吃。用這種辦法竟然將兩個孩子都救活了,並和他一起過了長江。後來,侄兒官至護軍,外甥任剡縣縣令。隙鑑去世後,周翼不忘舅舅對他的撫育之恩,辭官回家,為舅舅誠心誠意服喪三年。世上有殺別人的遺孤而覬覦人家的錢財的,與上面這些事例相比,那是一種什麼居心啊!


  侄叔父如父


  【原文】宋義興人許昭先,叔父肇之坐事繫獄,七年不判。子侄二十許人,昭先家最貧薄,專獨申訴,無日在家。餉饋肇之,莫非珍新。資產既盡,賣宅以充之。肇之諸子倦怠,惟昭先無有懈息,如是七載。尚書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釋。


  【譯述】南宋義興人許昭先的叔父許肇之因犯事被關進了監獄,在獄中關了七年仍未判決。肇之家子侄共二十多人,昭先家最為貧窮,但昭先獨自為叔父申訴,沒有一天休息在家。他給叔父送的吃的東西,都是上等的好東西。家中資產耗費完,他就賣掉自己家的住宅來解決所需費用。肇之的幾個兒子都有些厭倦了,唯獨昭先沒有懈怠,這樣一直持續了七年。尚書沈演之嘉獎他的操守品行,並幫他的忙,肇之的事情終於得到瞭解決。


  【原文】唐柳泌敘其父天平節度使仲郢行事云,事季父太保如事元公,非甚疾,見太保未嘗不束帶。任大京兆鹽鐵使,通衢遇太保,必下馬端笏,候太保馬過方登車。每暮束帶迎太保馬首,候起居。太保屢以為言,終不以官達稍改。太保常言於公卿同云:「元公之子,事某如事嚴父。」


  古之賢者,事諸父如父,禮也。


  【譯述】唐代柳泌敘述他的父親天平節度使柳仲郢的事蹟時說:仲郢侍奉季父太保就像侍奉他的父親柳公綽一樣,只要不是特別匆忙,他見季父時總要整裝束帶。他擔任大京兆鹽鐵使時,在大街上碰見季父,必定要下馬端笏恭立,等到季父的車馬過去方才上車。他每天傍晚都要穿戴整齊迎接季父的馬車,問候侍奉季父的起居生活。季父多次讓他免去那些禮儀,但他從不因為自己位居高官就改變對季父的恭敬態度。季父經常在官員中間說:「元公的兒子侍奉我就像侍奉他父親一樣。」古代的賢德之人,侍奉他的伯叔父就像侍奉他的父親一樣,這是天禮人倫所應當有的表現。


卷七 兄/弟/姑姊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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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如同手足


  【原文】凡為人兄不友其弟者,必曰:弟不恭於我。自古為弟而不恭者孰若像?萬章問於孟子,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掩之。象曰:『謨蓋都君咸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像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爾!』忸怩。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曰:「然則舜偽喜者與!」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偽焉!」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放歡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誅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慾其貴也,愛之慾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身為天子,弟為匹夫,可謂親愛之乎?」「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曰:「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賦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


  【譯述】大凡為人之兄長,不友愛他的弟弟的,必定要說:弟弟對我不恭敬。


  可從古到今,作為弟弟而對兄長不恭敬的,誰能比得上舜的弟弟象呢?


  萬章問孟子說:「舜的父母打發舜去修繕穀倉,等舜上了屋頂,他們便抽去梯子,他父親瞽瞍還放火焚燒那穀倉,幸而舜設法逃下來了。於是又打發舜去淘井,他不知道舜從旁邊的洞穴出來了,便用土填塞井眼。


  舜的兄弟象說:『謀害舜都是我的功勞,牛羊分給父母,倉廩分給父母,干戈歸我,琴歸我,弤弓歸我,兩位嫂嫂要她們替我鋪床又疊被。』象於是向舜的住房走去,舜卻坐在床邊彈琴,象說:『哎呀!我好想念您呀!』但神情之間是很不好意思的。舜說:『我想唸著這些臣下和百姓,你替我管理管理吧!』我不曉得舜不知像要殺他嗎?」


  孟子答道:「為什麼不知道呢?象憂愁,他也憂愁;象高興,他也高興。」


  萬章說:「那麼,舜的高興是假裝的嗎?」


  孟子說:「不!從前有一個人送條活魚給鄭國的子產,子產使主管池塘的人畜養起來,那人卻煮著吃了,回報說:『剛放在池塘裡,它還要死不活的;一會兒,它搖擺著尾巴活動起來了,突然間遠遠地不知去向。』子產說:『它得到了好地方呀!得到了好地方呀!』那人出來了,說道:『誰說子產聰明,我已經把那條魚煮著吃了,他還說:『得到了好地方呀,得到了好地方呀!』所以對於君子,可以用合乎人情的方法來欺騙他,不能用違反道理的詭詐欺罔他。象既然假裝著敬愛兄長的樣子來,舜因此真誠地相信而高興起來,為什麼是假裝的呢?」


  萬章問道:「象每天把謀殺舜的事情作為他的工作,等舜做了天子,卻僅僅流放他,這是什麼道理呢?」


  孟子答道:『其實是舜封象為諸侯,不過有人說是流放他罷了。」


  萬章說:「舜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歡兜發配到崇山,把三苗之君驅逐到三危,把鯀充軍到羽山,懲處了這四個大罪犯,天下便都歸服了,就是因為討伐了不仁的人的緣故。像是最不仁的人,卻以有庳之國來封他。有庳國的百姓又有什麼罪過呢?對別人,就加以懲處;對弟弟,就封以國土,難道仁人的作法竟是這樣的嗎?」


  孟子說:「仁人對於弟弟,有所忿怒,不藏於心中;有所怨恨,不留在胸內,只是親他愛他罷了。親他,便要使他貴;愛他,便要使他富。把有庳國土封給他,正是使他又富又貴;本人做了天子,弟弟卻是一個老百姓,可以說是親愛嗎?」


  萬章說:「我請問,為什麼有人說是流放呢?」


  孟子說:「象不能在他國土上為所欲為,天子派遣了官吏來給他治理國家,繳納貢稅,所以有人說是流放。象難道能夠暴虐地對待他的百姓嗎?自然不能。縱是如此,舜還是想常常看到象,象也不斷地來和舜相見。古書上說:『不必等到規定的朝貢的時候,平常也假借政治上的需要來相接待。』」


  【原文】漢丞相陳平,少時家貧,好讀書,有田三十畝,獨與兄伯居。伯常耕田,縱平使遊學。平為人長美色。人或謂陳平:「貧何食而肥若是?」其嫂嫉平之不視家產,曰:「亦食糠核耳。有叔如此,不如無有。」伯聞之,逐其婦而棄之。


  【譯述】西漢的丞相陳平,小時候家裡貧窮,但他愛好讀書。家裡有田地三十畝,他單獨與哥哥陳伯住在一起。哥哥經常一個人耕田,讓他出去遊學。陳平長得身高貌美。有人問他:「你家裡很窮,可你為什麼吃得這麼胖?」他的嫂子恨他不事生產,白吃飯,就說:「也只能吃糠秕唄。


  有這樣的小叔子,還不如沒有呢!」陳平的哥哥聽了妻子的話,就將妻子趕出了家門。


  【原文】御史大夫卜式,本以田畜為事,有少弟。弟壯,式脫身出,獨取畜羊百餘,田宅財物盡與弟。式入山牧,十餘年,羊致千餘頭,買田宅。


  而弟盡破其產,式輒復分與弟者數矣。


  【譯述】御史大夫卜式,一直靠種田、放牧為生。他有個小弟弟,弟弟長大後,卜式與弟弟分家另過,然而他只帶走一百多隻羊,家裡的田地、房屋等財產他都給了弟弟。卜式獨自進山放羊,十多年後,他的羊發展到千餘隻,他又買了田地、房院。可是弟弟卻將家產揮霍一空,卜式又好幾次分給弟弟田宅家產。


  【原文】隋吏部尚書牛弘弟弼,好酒,酗。嘗醉,射殺弘駕車牛。弘還宅,其妻迎謂曰:「叔射殺牛。」弘聞,無所怪問,直答曰:「作脯。」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殺牛,大是異事!」弘曰:「已知。」顏色自若,讀書不輟。


  【譯述】隋朝吏部尚書牛弘的弟弟牛弼喜歡喝酒,而且常撒酒瘋。有一次喝醉酒,將牛弘駕車的牛用箭射死了。牛弘回家後,妻子迎上前對他說:「小叔子射死了咱家的牛。」牛弘聽了,並沒有責怪的話,只回答說:「拿去作干牛肉。」牛弘坐定後,妻子又說:「小叔子平白無故射死了牛,這不能算是件平常的事吧!」牛弘說:「我知道了。」他面不改色,繼續讀他的書。


  【原文】唐朔方節度使李光進,弟河東節度使光顏先娶婦,母委以家事。及光進娶婦,母已亡。光顏妻籍家財,納管鑰於光進妻。光進妻不受,曰:「娣婦逮事先姑,且受先姑之命,不可改也。」因相持而泣,卒令光顏妻主之矣。


  【譯述】唐朔方節度使李光進,他的弟弟河東節度使李光顏先娶了媳婦,母親就讓光顏的妻子來管理家事。等到李光進娶媳婦的時候,母親已經去世了。光進結婚後,光顏的妻子就登記家裡的財產,然後將家裡的鑰匙交給嫂嫂。光進妻不接受,說:「你侍奉過婆婆,你就接受咱婆婆的委託吧,這不能改變。」說到這裡,她們竟哭了起來。最後還是讓光顏的妻子來管理家務。


  【原文】平章事韓滉,有幼子,夫人柳氏所生也。弟湟戲於掌上,誤墜階而死。滉禁約夫人勿悲啼,恐傷叔郎意。為兄如此,豈妻妾他人所能間哉?


  【譯述】平章事韓滉有個小兒子,是夫人柳氏所生。弟弟韓滉讓他站在自己手掌上和他玩耍,不料小孩掉到台階上摔死了。韓滉叫夫人不要傷心啼哭,以免讓弟弟傷心。做哥哥的能這樣對待弟弟,妻妾等人怎麼能離間他們兄弟之間的感情嗎?


  弟兄弟不可相殘


  【原文】弟之事兄,主於敬愛。齊射聲校尉劉璡,兄夜隔壁呼璡。璡不答,方下床著衣,立,然後應。怪其久。璡曰:「向束帶來竟。」


  【譯述】弟弟對兄長,主要是能敬重他、愛他。齊射聲校尉劉璡,他哥哥劉夜裡在隔壁喊,他先不答應,下床穿上衣服,端端正正地站好,然後才答應。哥哥怪他為什麼那麼久沒答應,他說:「剛才我還沒有整裝束帶。」


  【原文】梁安成康王秀,於武帝布衣昆弟,及為君臣,小心畏敬,過於疏賤者。帝益以此賢之。若此,可謂能敬矣。


  【譯述】梁安成康王秀跟武帝是平民兄弟,等到武帝即位後,他們成了君臣關係,秀對武帝小心侍候,常懷敬畏之心,他對武帝的敬畏超過了那些與武帝毫無瓜葛的人。武帝也更因此看重秀。像他們這樣,可以說是兄弟之間能互相敬重了。


  【原文】後漢議郎鄭均,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潔。均好義篤實,養寡嫂孤兒,恩禮甚至。


  【譯述】東漢議郎鄭均,哥哥當縣吏,經常接受些禮品,鄭均多次勸諫哥哥不要這樣,哥哥不聽,於是他就去當傭人。過了一年多,他掙了些錢回來送給哥哥,並說:「錢沒了可以再掙,但當官如果貪贓枉法,就會受到懲處,一輩子都完了。」哥哥聽了他的話非常感動,於是為官清正廉潔。鄭均為人忠厚老實,哥哥死後,他養活寡嫂和哥哥的孤兒,恩禮備至。


  【原文】晉咸寧中疫潁川,庾袞二兄俱亡。次兄毗復危殆。癘氣方熾,父母諸弟皆出次於外,袞獨留不去。諸父兄強之,乃曰:「袞性不畏病。」


  遂親自扶持,晝夜不眠。其間復撫柩哀臨不輟。如此十有餘旬,疫勢既歇,家人乃反。毗病得差,袞亦無恙。父老咸曰:「異哉此子!守人所不能守,行人所不能行,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始知疫癘之不相染也。」


  【譯述】西晉咸寧年間潁川發生瘟疫,庾袞的兩個哥哥都死了,還有個哥哥庾毗也生命垂危。此時瘟疫正是最厲害的時候,父母及幾個弟弟都居住在外,躲避瘟疫,庾袞獨自留在家裡,不肯離去。家裡的人強迫他走,他說:「我不怕染病。」他在家親自侍候哥哥庾毗,晝夜不眠。期間他還為已死的兩個哥哥守靈,從未停止過祭祀。這樣過了一百多天,瘟疫漸漸沒有了,家人才返回來。這時庚毗的病也好了,庾袞也安然無恙。


  鄉親們都說:「這人真是不同尋常,能夠堅守他人不能堅守的崗位,能做他人所不能做的事情,天氣寒冷才知道松柏比其他樹耐寒,而瘟疫也似乎不能傳染給好人。」


  【原文】右光祿大夫顏含,兄畿,咸寧中得疾,就醫自療,遂死於醫家。家人迎喪,旐每繞樹而不可解,引喪者顛仆,稱畿言曰:「我壽命未死,但服藥太多,傷我五臟耳,今當復活,慎無葬也。」其父祝之曰:「若爾有命復生,其非骨肉所願,今但欲還家,不爾葬也。」乃解。及還,其婦夢之曰:「吾當復生,可急開棺。」婦頗說之。其夕,母及家人又夢之,即欲開棺,而父不聽。含時尚少,乃慨然曰:「非常之事,古則有之。今靈異至此,開棺之痛,孰與不開相負?」父母從之,乃共發棺,有生驗以手刮棺,指抓盡傷,氣息甚微,存亡不分矣。飲哺將獲,累月猶不能語。飲食所須,托之以夢。閤家營視,頓廢生業,雖在母妻,不能無倦也。含乃絕棄人事,躬親侍養,足不出戶者,十有三年。石崇重含淳行,贈以甘旨,含謝而不受。或問其故,答曰:「病者綿昧,生理未全,既不能進噉,又未識人惠,若當謬留,豈施者之意也?」畿竟不起。含二親既終,兩兄既歿,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含課勵家人,盡心奉養。日自嘗省藥饌,察問息耗,必簪屨束帶,以至病癒。


  【譯述】右光祿大夫顏含的哥哥顏畿,在咸寧年間得了病,就醫治療的時候,死在了醫生的家裡。家人去將他斂入棺材中,要運回去安葬。在起靈柩的時候,引魂幡纏繞在樹上,怎麼也解不開。在前邊引路的人突然跌倒在地上,自稱他是顏畿,說:「我的壽數還沒有到,我沒有死,只是因為吃藥太多,傷了五臟而導致昏厥,現在我要活過來了,你們千萬不要將我埋葬了。」他的父親禱告說:「如果你真的能活轉過來,也是我們的共同願望,現在咱們只是要回家,並不是要去安葬你。」說罷,引魂幡果然很痛快就解開了。回到家,顏畿的媳婦晚上夢見顏畿對她說:「我就要復活了,你們馬上打開棺材。」顏畿的媳婦醒來後非常高興。這天晚上,顏畿的母親和家裡的其他人有夢見了同樣內容的夢,大家想馬上就開棺看看,可是父親不允許。顏含這時還很小,他大聲說:「怪異之事古代就有,現在如此異常,相比之下,開棺還是比不開要好。」父母親聽從了他的意見,於是大家一起將棺材打開,果然看見有手指抓棺材的印痕,而且顏畿的手指都抓傷了。大家一看,顏畿還有微弱的呼吸,但和死人沒有什麼兩樣。家裡人將他抬回家,飲食侍候,但是他好幾個月還不能說話。他如果想吃什麼或需要什麼,就給家人託夢。全家人都在為他忙碌,因此而荒廢了家裡的生產和其他事業。時間長了,即使是母親和妻子也不能不感到倦殆,唯弟弟顏含放下所有的事情,親自侍奉哥哥,十三年足不出戶。當時的顯赫人物石崇很欽佩顏含的所做所為,便特地贈送他們美味佳餚。但是顏含只感謝人家的好意,卻不接受食物。有人問他為什麼不接受餽贈,他回答說:「現在病人臥床不起,不醒人事,而且生理機能也沒有恢復,他既不能吃這些東西,又不能親領人家的好意,如果我隨便留下,那哪裡是餽贈者的意思呢?」顏畿最終也沒有能夠恢復健康。後來,顏含的父母親雙雙去世,兩個哥哥也都死了,二嫂樊氏因病失明,顏含就帶領家裡的人盡心奉養,他每天親自去察看嫂子吃的藥和飯,以及嫂子的身體狀況,而且一定要穿戴整齊,保持禮節。一直到嫂子的病痊癒。


  【原文】後魏正平太守陸凱兄琇,坐咸陽王禧謀反事,被收,卒於獄。凱痛兄之死,哭無時節,目幾失明,訴冤不已,備盡人事。至正始初,世宗復琇官爵。凱大喜,置酒集諸親曰:「吾所以數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顧門戶計爾。逝者不追,今願畢矣。」遂以其年卒。


  【譯述】後魏正平太守陸凱的哥哥陸琇,受咸陽王禧謀反一事的牽連,被關進了監獄,並死在監獄。陸凱對哥哥的死非常痛惜,經常哭泣,眼睛也幾乎要失明。他反覆為哥哥申訴冤屈,盡到了一個弟弟的責任。到正始初年,世宗恢復了陸琇的爵位,陸凱非常高興,製備酒食招待親戚們,他說:「這幾年,我之所以堅持活下來,就是為了要恢復我們陸家的榮譽,現在我的願望實現了。」他在這一年果真死去了。


  【原文】唐英公李勣,貴為僕射,其姊病,必親為燃火煮粥,火焚其鬚鬢。


  姊曰:「僕射妾多矣,何為自苦如是?」曰:「豈為無人耶?顧今姊年老,勣亦老,雖欲久為姊煮粥,復可得乎?」若此,可謂能愛矣!


  【譯述】唐英公李勣,身為僕射,他的姐姐病了,他還親自為她燒火煮粥,以致火苗燒了他的鬍鬚和頭髮。姐姐勸他說:「你的妾那麼多,你自己為何要這樣辛苦?」李勣回答說:「難道真的沒有人嗎?我是想姐姐現在年紀大了,我自己也老了,即使想長久地為姐姐燒火煮粥,又怎麼可能呢?」像這樣的弟弟,就可以說是能夠敬愛姐姐了。


  【原文】夫兄弟至親,一體而分,同氣異息。《詩》云:「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又云:「兄弟鬩於牆,外御其侮。」言兄弟同休戚,不可與他人議之也。若己之兄弟且不能愛,何況他人?己不愛人,人誰愛己?人皆莫之愛,而患難不至者,未之有也。《詩》云「毋獨斯畏」,此之謂也。兄弟,手足也。今有人斷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虺一身兩口,爭食相龁,遂相殺也。爭利而害,何異於虺乎?


  【譯述】兄弟之間可以說是至親至愛的,就好像同出一體,同氣異息。《詩經》說:「現在的人,都不如兄弟那樣親密。」又說:「兄弟在家裡雖然有矛盾,但在外邊卻能共同抵禦敵人。」這說的是兄弟能夠同歡樂、共患難,不能和他人相提並論。如果連自己的兄弟都不能去愛,又怎麼能去愛他人呢?自己不愛他人,他人又怎麼會愛你呢?人人都不喜愛你,你想沒有禍患和災難是不可能的。《詩經》說「怕的就是只有你一個人」,指的就是這個意思。兄弟如同手足。如果有人砍斷他的左腳,來延長他的右手,這有什麼好處呢?虺有一個身子兩張嘴,爭食相咬,於是自相殘殺。如果兄弟之間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殘害,這跟虺有什麼差別呢?


  【原文】《顏氏家訓》論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游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也。唯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可免夫。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雖易怨,比他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涂之,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僕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群從疏薄,則童僕為仇敵矣。如此,則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娣姒者,多爭之地也。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就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同於事父,何怨愛弟不如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矣。


  【譯述】《顏氏家訓》在論述兄弟關係的時候說:「當他們年紀還小的時候,總是一起在父母的前後左右,吃飯在同一張桌子上,衣服也是同一件衣服,哥哥穿了再給弟弟穿。讀書也是這樣,哥哥讀過的書再給弟弟讀,玩也是一起玩。這樣一來,雖然是不懂禮法的人,但對兄弟也是不能不愛的。等到成人之後,兄弟們各有了自己的家庭、子女,這時雖是誠實忠厚的人,兄弟之間的情愛也總是要稍為減退一些的。妯娌之間的關係,是比不上兄弟關係那樣親密的。如果使各自關係較疏薄的妯娌來制約兄弟之間的親情,這正好比方的容器配個圓的蓋子,必然不能嚴密無間了。只有兄弟親情特別深厚、不受妻子影響的人家,才能免去這種情形。兄弟之間的關係不同於常人,相互之間求全責備就容易產生怨恨,但因手足情親所以這種怨恨也容易消弭。拿住的房子來作比喻,發現一個洞穴一條裂縫就堵住它,這房子就沒有倒塌的危險,如果鳥雀、老鼠、風雨的破壞都不去防治,那麼牆壁門窗的毀壞倒塌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一個家庭裡的僕人妻妾對於兄弟情感的破壞作用,是可以和最歷害的雀鼠風雨相比的。兄弟之間不和睦,將導致各家的子女不相愛,而這種情形又會導致同族別的小輩都互相疏遠淡薄,導致各家的僮僕互相敵視。這樣,陌生人都會來欺負他們,還有誰來救助呢?有的人結交天下之士都很融洽,而對自己的哥哥反而不去敬重;有的人可以統帥幾萬士兵,得到他們的擁戴,可是對自己的弟弟反而缺少恩愛,這種人為什麼這樣的不會處理兄弟關係呢?妯娌關係,是一種容易起矛盾起爭鬥的關係。之所以會造成這種情形,是因為她們相處時各懷私心,擔當重任而心懷薄義。


  如果能夠實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把妯娌的兒子當自己的兒子來疼愛,那麼這種矛盾磨擦就不會出現了。一個人尊敬兄長,不同於尊敬父親,那又怎能怨恨哥哥對自己的愛及不上對兒子的愛呢?這樣埋怨就是只苛責別人而不要求自己。


  【原文】吳太伯及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歷之兄也。季歷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季歷果立,是為王季,而昌為文王。太伯之奔荊蠻,自號句吳。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為吳太伯。子曰:「太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譯述】吳太伯和弟弟仲雍,都是周太王的兒子,王季歷的哥哥。季歷很賢能,而且有聖子姬昌,周太王想立季歷與姬昌為王。因此太伯和仲雍兄弟倆就奔赴荊蠻,文身截發,表示他們不能夠再為王了,用這樣的方法來躲避弟弟季歷。季歷果然被立為王,稱為王季,而姬昌就是周文王。


  太伯到了荊蠻之後,自稱句吳。荊蠻百姓認為他很講仁義道德,於是紛紛歸附他,跟隨他的人有一千多家,立他為吳太伯。孔子說:「太伯,可以說是很有道德,多次讓位給季歷,百姓無不稱讚他的美德。」


  【原文】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


  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


  【譯述】伯夷、叔齊,是商代孤竹君的兩個兒子。父親孤竹君打算立叔齊來繼承王位。等到父親死後,叔齊主動讓位給伯夷,伯夷說:「立你為繼承人是父親的命令,怎麼能隨便更改呢?」於是他逃亡而去。叔齊也不願當繼承人,逃跑了。於是國人就擁立孤竹君的第二個兒子為王。


  【原文】宋宣公舍其子與夷而立穆公。穆公疾,復舍其子馮而立與夷。君子曰:「宣公可謂知人矣!主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


  【譯述】宋宣公沒有立他的兒子為繼承人,而是立了穆公。穆公在有病的時候,也沒有立自己的兒子馮,而是立與夷為繼承者。君子評論這件事時說:「宣公可以稱得上是知人了!他雖然立了穆公,但在宗廟裡祭祀他的仍然是他的兒子與夷,並且將他尊稱為義夫!」


  【原文】吳王壽夢卒,有子四人,長曰諸樊,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季札。季札賢,而壽夢欲立之。季札讓,不可,於是乃立長子諸樊。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欲傳以次,必致國於季札而止。季札終逃去,不受。【譯述】吳王壽夢有四個兒子,長子叫諸樊,次子叫余祭,老三叫夷昧,老四叫季札。其中季札最有才德,吳王臨死時想立季禮為王。可是季札謙讓而不接受,於是就立了長子諸樊。諸樊死的時候留下遺囑,要將王位傳給二弟余祭,而且今後也傳弟不傳子,一定要把國家交到四弟季札手裡,才能終止。可季札最終還是逃走了,不接受王位。


  【原文】漢扶陽侯韋腎病篤,長子太常丞弘坐宗廟事繫獄,罪未決。室家問賢當為後者。賢恚恨,不肯言。於是賢門下生博士義倩等與室家計,共矯賢令,使家丞上書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為後。賢薨,玄成在官聞喪,又言當為嗣,玄成深知其非賢雅意,即陽為病狂,臥便利中,笑語昏亂。征至長安,既葬,當襲爵,以病狂不應召。大洪臚奏狀,章下丞相御史案驗,遂以玄成實不病劾奏之。有詔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宣帝高其節,時上欲淮陽憲王為嗣,然因太子起於細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久之,上欲感風憲王,輔以禮讓之臣,乃召拜玄成為淮陽中尉。


  【譯述】漢扶陽侯韋賢病重,他的長子太常丞弘因宗廟事被捕入獄,還沒有判決。家裡的人詢問韋賢在他身後誰可以做繼承人。韋賢感到很氣憤,不肯回答。於是韋賢的弟子博士義倩等人和他家裡的人計議,他們假裝是韋賢的命令,讓家丞給皇上上書,要求立大河都尉玄成為繼承人。韋賢死後,在外邊做官的玄成聽到了噩耗,又聽說讓他做扶陽侯的繼承人。但玄成深知這不是韋賢本人的意思,於是就假裝得了瘋病,整天躺臥在垃圾之中,胡亂說笑。韋賢家的人將他接到長安,在安葬好韋賢之後,就讓他正式承襲爵位。他仍舊假裝瘋狂,不理他們。大洪臚將這些情況報告皇上,皇上便派丞相御史下去查驗。經查,玄成屬於裝病,於是就向皇上彈劾他裝病。皇上下詔不去追究他的罪責,只是讓他趕緊承襲爵位。宣帝很佩服他高尚的節操,這時宣帝正想改立淮陽憲王為太子,但因為現在的太子出身低賤,又早早地沒了母親,所以不忍心廢他。過了一段時間,宣帝想要教化憲王,讓那些懂得禮義謙讓的大臣來輔助訓導他,於是就將玄成拜為淮陽中尉。


  【原文】陵陽侯丁綝卒,子鴻當襲封,上書讓國於弟成,不報。既葬,掛衰絰於冢廬而逃去。鴻與九江人鮑駿相友善,及鴻亡封,與駿遇於東海,陽狂不識駿。駿乃止而讓之曰:「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語垂涕,乃還就國。


  【譯文】陵陽侯丁綝去世,他的兒子鴻應當承襲爵位。鴻給皇上上書要求將爵位讓於弟弟成,但皇上沒有批覆。安葬了父親,鴻將孝服掛在墳墓上逃走了。鴻先前和九江人鮑駿關係非常好,等到鴻不接受封位而出逃的時候,恰好與鮑駿在東海相遇。但鴻假裝不認識鮑駿。鮑駿攔住鴻對他說:「春秋時代所謂的義,不能以家事荒廢國事,現在你們因為兄弟之間相互謙讓而葬送父親傳下來的基業,這能算得上是聰明嗎?」鴻為鮑駿的話所感動,以致於涕泗交流。最終,他回去接受了爵位。


  【原文】居巢侯劉般卒,子愷當襲爵,讓於弟憲,遁逃避封。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請絕愷國。肅宗美其義,特優假之,愷猶不出。積十餘歲,至永元十年,有司復奏之。侍中賈逵上書稱:「愷有伯夷之節,宜蒙矜宥,全其先公,以增聖朝尚德之美。」和帝納之,下詔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聽憲嗣爵。遭事之宜,後不得以為比。」乃征愷,拜為郎。


  【譯述】居巢侯劉般去世,他的兒子劉愷應當承襲爵位。但他要求將爵位讓給弟弟劉憲,自己為此而出逃。過了很長時間,到章和年間,有關部門將這件事奏聞皇上,請求收回劉愷的封國。肅宗很欣賞他們的禮讓之義,再請劉愷就位,可劉愷還不出來。等了十多年,到了永元十年,有關部門又一次向皇上奏請此事。侍中賈逵上書說:「劉愷有伯夷的節操,皇上應該保護和寬宥他,以保全他先人的基業,這也可以彰顯陛下的聖德。」和帝聽從了賈逵的意見,下詔說:「國家的法律是懲惡揚善,成人之美的。現准許劉憲承襲爵位。僅此一回,下不為例。」而且召劉愷到朝廷,拜為郎。


  【原文】後魏高涼王孤,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多才藝,有志略。烈帝元年,國有內難,昭成為質於後趙。烈帝臨崩,顧命迎立昭成。及崩,群臣咸以新有大故,昭成來,未可果,宜立長君。次弟屈,剛猛多變,不如孤之寬和柔順。於是大人梁蓋等殺屈,共推孤為嗣。孤不肯,乃自詣鄴奉迎,請身留為質。石季龍義而從之。昭成即王位,乃分國半部以與之。


  然兄弟之際,宜相與盡誠,若徒事形跡,則外雖友愛而內實乖離矣。


  【譯述】後魏高涼王孤,是平文皇帝的第四個兒子,他多才多藝,很有志氣謀略。烈帝元年,國家發生內亂,昭成到後趙作人質。烈帝臨死的時候,遺詔迎立昭成為帝。烈帝死後,群臣都認為皇帝剛剛駕崩,迎立昭成不一定能成功,應該擁立新君。昭成的弟弟屈,剛猛多變,不像孤寬和柔順。於是大人梁蓋等殺死屈,一起擁立孤為帝。孤不同意即位,親自到鄴地去迎接哥哥昭成回來即皇帝位,他願意留作人質。石季龍深感他的大義,就答應了他的要求。昭成即皇帝位後,就分給孤一半江山。兄弟之間,就應該坦誠相待,如果光是講究些虛偽的禮儀,就會外表看上去團結友愛,實質上卻是相互背離。


  【原文】宋祠部尚書蔡廓,奉兄軌如父,家事大小皆咨而後行。公祿賞賜,一皆入軌。有所資須,悉就典者請焉。從武帝在彭城,妻隙氏書求夏服。時軌為給事中,廓答書曰:「知須夏服,計給事自應相供,無容別寄。」向使廓從妻言,乃乖離之漸也。


  【譯述】宋祠部尚書蔡廓,侍奉哥哥蔡軌如同侍奉父親一樣,家裡的大事小事他都要先請示兄長,然後再做。他做官的俸祿和上邊給的賞賜,都要交給哥哥。他如果需要錢物,都要到管家那裡領取。有一次,他隨從武帝到了彭城,妻子隙氏給他寫信,要求換夏天的衣服。這時蔡軌為給事中,蔡廓給妻子回信說:「我已經知道你需要夏天的衣服,但我估計哥哥自有安排,你用不著再說了。」假設蔡廓聽了妻子的話,出面向哥哥索要衣服,那麼他們之間就要因相互不信任而漸漸產生矛盾。


  【原文】梁安成康王秀與弟始興王憺友愛尤篤,憺久為荊州刺史,常以所得中分秀。秀稱心受之,不辭多也。若此,可謂能盡誠矣!


  【譯述】梁朝安成康王秀與弟弟始興王憺非常友愛,憺長時間擔任荊州刺史,經常把他的俸祿所得分給哥哥,秀欣然接受,也不怎麼推辭。兄弟之間如果能像這樣,可謂是能夠以誠相待了。


  【原文】衛宣公惡其長子急子,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弟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行,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


  【譯述】衛宣公不喜歡他的長子急子,就讓他出使齊國,然後指使強人在莘這個地方等待他,將要殺掉他。急子的弟弟壽子將這個秘密告訴了哥哥,並讓哥哥趕快逃走。但急子認為這樣做不對,他說:「不聽從父親的命令,那還算什麼兒子!如果是在一個不尊重父親的國家,那就可以這樣做。」等到急子出發的時候,弟弟壽子請他喝酒,將他灌醉,然後壽子自己打著急子的旌旗走在前邊,藏在這裡的強人誤將壽子殺死。急子來到這裡,說:「這是我的所求,他有什麼罪?請殺我吧!」這些人又將急子殺了。


  【原文】王莽末,天下亂,人相食。沛國趙孝弟禮,為餓賊所得,孝聞之,即自縛詣賊曰:「禮久餓贏瘦,不如孝肥。」餓賊大驚,並放之,謂曰「且可歸,更持米來。」孝求不能得,復往報賊,願就烹。眾異之,遂不害。鄉黨服其義。


  【譯述】西漢王莽末年,天下大亂,幾乎到了人吃人的地步。沛國趙孝的弟弟趙禮,被一群餓賊抓住了,這夥人正準備將趙禮煮了吃,趙孝聽說了,就自己把自己綁起來去見那些賊寇,說:「我弟弟有很長時間吃不飽飯,瘦得很,不如我肥。」這伙餓賊聽了大驚,一去將他們兄弟倆放了,並對他們說:「你們先回去吧,但要拿些吃的來。」趙孝回去後想辦法找糧食,但無法找到,他就又去告訴那些賊:我找不到糧食,你們就煮了吃我吧。眾賊寇很是為他的行動感到驚異,於是不加害於他。鄉里的人們都佩服他講義氣,守信用。


  【原文】北漢淳于恭兄崇將為盜所烹,恭請代,得俱免。又,齊國倪萌、梁郡車成二人,兄弟並見執於赤眉,將食之。萌、成叩頭,乞以身代,賊亦哀而兩釋焉。


  【譯述】北漢時候淳于恭的哥哥淳于崇被盜賊抓住,盜賊要煮他,淳于恭請求代替弟弟去死,那些盜賊便都饒了他們。還有,齊國的倪萌、梁郡的車成,他們倆都曾經是兄弟倆一起被赤眉軍抓住,而且要將他們煮了吃。倪萌和車成分別向賊人乞求以身自代,那些賊人也都為他們所感動,哀憐他們而把他們放掉了。


  【原文】宋大明五年,發三五丁,彭城孫棘弟薩應充行,坐違期不至。棘詣郡辭列:「棘為家長,令弟不行,罪應百死,也以身代薩。」薩又辭列自引。太守張岱疑其不實,以棘、薩各置一處,報云:「聽其相代,顏色並悅,甘心赴死。」棘妻許又寄語屬棘:「君當門戶,豈可委罪小郎?且大家臨亡,以小郎屬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兒,死復何恨?」岱依事表上。孝武詔,特原罪,州加辟命,並賜帛二十匹。


  【譯述】宋大明五年,朝廷征發兵役,彭城孫棘的弟弟孫薩應當服兵役,但他犯了過期不去的罪。孫棘到郡守那裡領罪說:「我是一家之長,卻沒有讓弟弟及時出發,罪該萬死,我請求代替弟弟服罪。」孫薩也自己去認罪,說這事與哥哥無關。太守張岱懷疑他們是事先串通好的,便將孫棘和孫岱分別關押,試探虛實。手下回來報告說:「他們兄弟倆聽說能夠代替對方去死後,都非常高興,甘心去死。」這時,孫棘的妻子又捎話來囑咐丈夫:「你是一家之主,責任怎麼能往弟弟的身上推呢?況且父母臨死的時候,將弟弟託付給你。他還沒有娶妻,沒有成家立業,而你已經有兩個兒子了,死又有什麼遺憾的呢?」太守將這件事表奏皇上,孝武皇帝下詔,特赦其罪,讓州府任命他們官職,並賜給帛二十匹。


  【原文】梁江陵王玄紹、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愛,所得甘旨新異,非共聚食,必不先嘗。孜孜色貌,相見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沒,玄紹以須面魁梧,為兵所圍,二弟共抱,各求代死,解不可得,遂並命云。賢者之於兄弟,或以天下國邑讓之,或爭相為死;而愚者爭錙銖之利,一朝之忿,或斗訟不已,或干戈相攻,至於破國滅家,為他人所有,烏在其能利也哉?正由智識褊淺,見近小而遺遠大故耳,豈不哀哉!《詩》云:「彼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為癒。」其是之謂歟。子產曰:「直鈞,幼賤有罪。」然則兄弟而及於爭,雖俱有罪,弟為甚矣!世之兄弟不睦者,多由異母或前後嫡庶更相憎嫉,母既殊情,子亦異黨。


  【譯述】梁江陵王玄紹、孝英、子敏,兄弟三人感情特別好,他們如果有好吃的東西,就一起來吃,決不會一個人獨自吃。他們三個人親密無間,經常在一起。後來戰亂爆發,西台失陷,因為玄紹身材魁梧,所以被敵兵所包圍。他的兩個弟弟一起抱住他,都請求代他去死。敵兵不能將他們分開,於是一起放了他們。


  賢能的兄弟之間,或者以天下國家互相推讓,或者爭相代死;可是那些愚蠢的兄弟,卻往往爭奪錙銖小利,因為一時的忿恨,或者爭吵不休,或者大動干戈,以至家滅國破,為他人佔有,這樣做好處何在?那正是因為他們智識短淺,貪圖小利,而導致因小失大,這難道不是很悲哀嗎?《詩經》說:「兄弟之間和睦,家產就會綽綽有餘;兄弟之間不和,就會貧病交加。」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子產說:「直鈞,幼賤有罪。」如此說來,兄弟之間相互爭鬥,雖然都有過,但是弟弟的責任大。世上兄弟之間不和睦的,大多是因為異母或前後嫡、庶母互相憎恨、嫉妒。


  母親對孩子的感情各有不同,孩子們自然不會團結一致。


  【原文】晉太保王祥,繼母朱氏遇祥無道。朱子覽,年數歲,見祥被楚撻,輒涕泣抱持。至於成童,每諫其母,少止凶虐。朱屢以非理使祥,覽輒與祥俱。又虐使祥妻,覽妻亦趨而共之。朱患之,乃止。祥喪父之後,漸有時譽,朱深疾之,密使鴆祥。覽知之,徑起取酒。祥疑其有毒,爭而不與。朱遽奪,反之。自後,朱賜祥饌,覽先嘗。朱輒懼覽致斃,遂止。覽孝友恭恪,名亞於祥,仕至光祿大夫。


  【譯述】西晉太保王祥的繼母朱氏對待王祥不講人道。朱氏的親兒子覽年僅幾歲,看到王祥被母親毆打,每次都哭泣著抱住王祥。覽十五歲成童之後,常勸說母親,讓她停止對王祥的兇殘虐待。朱氏多次非理懲罰王祥,覽就與王祥一起去受罰。朱氏還虐待王祥的妻子,覽的妻子也跟著一起受罰。朱氏沒有辦法,就停止了對王祥的虐待。王祥的父親死了之後,王祥在當地的聲譽漸高,朱氏很嫉恨,暗中派人要毒死王祥。覽知道後,連忙拿起毒酒。王祥懷疑酒中有毒藥,就跟覽爭奪酒,不讓覽喝。朱氏立刻奪過毒酒,把他還給送酒的人。從此以後,朱氏拿給王祥的飯菜,覽總要先嘗一下。朱氏害怕覽被毒死,就停止了對王祥的謀害。覽孝順父母,愛護兄弟,名聲僅次於王祥,他官至光祿大夫。


  【原文】後魏僕射李沖,兄弟六人,四母所出,頗相忿鬩。及沖之貴,封祿恩賜,皆與共之,內外輯睦。父亡後,同居二十餘年,更相友愛,久無間然,皆沖之德也。


  【譯述】後魏僕射李沖,有兄弟六人,分別為四個母親所生,他們互相仇視、爭鬥。等到李沖顯貴之後,他把自己的俸祿和皇上給的賞賜全部獻出來給兄弟們共用,從此兄弟們內外團結,能夠和睦相處。父親死後,他們兄弟幾個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更加相互友愛,沒有一點隔閡,他們能夠這樣親密無間,都是因為李沖的品德高尚。


  【原文】北齊南汾州刺史劉豐,八子俱非嫡妻所生。每一子所生喪,諸子皆為制服三年。武平、仲所生喪,諸弟並請解官,朝廷義而不許。


  【譯述】北齊南汾州刺史劉豐,他的八個兒子都不是他的嫡妻所生。每一個兒子的生母去世,其他幾個兒子都要為她服喪三年。武平和仲的生母去世,其他幾個兄弟都請求辭職居喪,朝廷表彰他們的節義,但沒有允許他們辭職。


  【原文】唐中書令韋嗣立,黃門侍郎承慶異母弟也。母王氏遇承慶甚嚴,每有杖罰,嗣立必解衣清代,母不聽,輒私自杖。母察知之,漸加恩貸。


  兄弟苟能如此,奚異母之足患哉!


  【譯文】唐代中書令韋嗣立是黃門侍郎承慶的異母弟弟,母親王氏對待承慶非常嚴酷,但是每次王氏鞭打承慶的時候,嗣立就解開自己的衣服,請求代替哥哥受罰。母親不允許,他就自己打自己一頓。母親知道後,對承慶就漸漸好了起來。如果兄弟之間能友愛如此,區區一個異母又有什麼妨礙呢?


  姑姊妹村婦不以私害公,嚇退敵國入侵之兵【原文】齊攻魯,至其郊,望見野婦人抱一兒、攜一兒而行。軍且及之,棄其所抱,抱其所攜而走於山。兒隨而啼,婦人疾行不顧。齊將問兒曰:「走者爾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誰也?」曰:「不知也。」齊將乃追之。軍士引弓將射之,曰:「止!不止,吾將射爾。」婦人乃還。齊將問之曰:「所抱者誰也?所棄者誰也?」婦人對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棄者,妾之子也。見軍之至,將及於追,力不能兩護,故棄妾之子。」齊將曰:「子之於母,其親愛也,痛甚於心,令釋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婦人曰:「己之子,私愛也。兄之子,公義也。夫背公義而向私愛,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免,則魯君不吾畜,大夫不吾養,庶民國人不吾與也。夫如是,則脅肩無所容,而累足無所履也。


  子雖痛乎,獨謂義何?故忍棄子而行義。不能無義而視魯國。」於是齊將案兵而止,使人言於齊君曰:「魯未可伐。乃至於境,山澤之婦人耳,猶知持節行義,不以私害公,而況於朝臣士大夫乎?請還。」齊君許之。魯君聞之,賜束帛百端,號曰「義姑姊」。


  【譯述】齊國的軍隊攻打魯國,到了魯國的郊外,望見原野上有個婦女懷裡抱著一個小孩,手裡拉著一個小孩趕路。軍隊快追上去的時候,那婦女放下懷裡抱著的孩子,抱起手裡牽著的小孩逃到山裡。那個被放下的小孩在後邊啼哭,可婦女依然飛快地行走,並不理會。齊軍將領問那個哭泣的小孩:「逃跑的婦女是你的母親嗎?」小孩回答說:「是的。」「你母親抱的小孩是誰?」「不知道。」齊軍將領就去追那個婦女,士兵引弓搭箭準備射她,並喊道:「站住!不站住,就射死你。」婦女只好回轉身來。齊國的將領問她:「你抱的小孩是誰?丟下的那個小孩是誰?」婦女回答說:「懷裡抱的,是我哥哥的兒子;丟下的,是我自己的兒子。看見軍隊快要追趕上來,我無力同時保護兩個孩子,就捨棄了我自己的兒子。」齊國的將領說:「兒子對於母親來說,那是最疼愛不過的,你現在卻丟棄親兒子,反抱著哥哥的孩子跑,這是為什麼?」婦人說:「疼愛自己的孩子那是一種個人感情;救兄長的孩子,那是一種公共道德。


  如果我違背公共道德而偏私個人感情,丟棄兄長的孩子而救我自己的孩子,就算是倖免於難,但魯國的國君也因此而不願再要我這樣的臣民,魯國的大夫也不願再去養我,國內的一般百姓也以與我為伍為恥。果真這樣的話,我以後根本沒有容身之所,也沒有邁步之地。這樣說來,雖然很心疼兒子,但道義上怎麼辦呢?所以我忍心丟下兒子來保全道義。


  關鍵是如果失去了道義就再無臉去見魯國了。」聽了這個婦人的話,齊國的將領竟按兵不動,他派人報告齊國的國君說:「現在不能征伐魯國。我們來到魯境,連一個山野婦人都懂得守節操行道義,不以私害公,而況他們的朝臣和士大夫呢?所以我們請求退兵。」齊國的國君同意了這個意見。後來,魯國的國君聽說了這件事,賜給這個婦女束帛百端,並給了她一個「義姑姊」的榮譽稱號。


  【原文】梁節姑姊之室失火,兄子與己子在室中,欲取其兄子,輒得其子,獨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復入。婦人將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誤得爾子,中心謂何?何至自赴火?」婦人曰:「梁國豈可戶告人曉也,被不義之名,何面目以見兄弟國人哉?吾欲復投吾子,為失母之恩。吾勢不可生。」遂赴火而死。


  【譯述】梁國有個有節操的婦女,她家裡失了火,哥哥的兒子與自己的兒子都在室內,她想救出哥哥的兒子,但每次找到的都是自己的兒子,唯獨不見哥哥的兒子。火勢旺盛,她不能再進去,就準備跳進火中,她的朋友阻攔她說:「你本來想救你哥哥的兒子,驚慌當中卻救出了自己的兒子,你的本意是好的,為什麼自己要跳進火中去死呢?」那個婦女回答說:「在梁國這麼大的一個國家,怎麼可能向每一戶人家都表白清我的想法呢?我蒙受沒有道義的名聲,有何臉面去見兄弟和國人呢?我想把我的兒子再投進火中,又怕失去了為人母親的恩情和道義。我的確無法活下去了。」於是就跳進火中燒死。


  【原文】漢陽任延壽妻季兒,有三子。季兒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延壽與其友田建陰殺季宗。建獨坐死。延壽會赦,乃以告季兒。季兒曰:「嘻!獨今乃語我乎?」遂振衣欲去,問曰:「所與共殺吾兄者,為誰?」曰:「與田建。田建已死,獨我當坐之,汝殺我而已。」季兒曰:「殺夫不義,事兄之仇亦不義。」延壽曰:「吾不敢留汝,願以車馬及家中財物盡以送汝,惟汝所之。」季兒曰:「吾當安之?兄死而仇不報,與子同枕席而使殺吾兄,內不能和夫家,外又縱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壽慚而去,不敢見季兒。季兒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殺吾兄,義不可以留,又終不復嫁矣。吾去汝而死,汝善視汝兩弟。」遂以繦自經而死。左馮翊王讓聞之,大其義,令縣復其三子而表其墓。


  【譯述】漢代陽任延壽的妻子叫季兒,他們有三個孩子。季兒的哥哥季宗和任延壽為安葬父親的事發生爭鬥,任延壽與他的朋友田建暗殺了季宗。後來只田建一人被判了死刑,延壽正巧碰上了大赦,沒有死。他回去告訴季兒,季兒說:「噫,為什麼現在才告訴我?」於是她一邊穿衣服準備離去,一邊問道:「你和誰一起殺的我哥哥?」回答說:「和田建。


  但田建現在已經死了,只有我來承擔責任了,你來殺我吧,」季兒說:「殺自己的丈夫是不義之舉,但是侍奉兄長的仇人也是不義之事。」延壽說:「我也不敢再留你做我的妻子了,我願意將家裡的車馬和財物都送給你,你任意拿取。」季兒說:「我應當去哪裡呢?兄長被殺而不能為他報仇,我和你一起生活卻發生了你殺我兄長的事,我在內不能調理好丈夫與別人的矛盾,在外又放過了兄長的仇人,我還有什麼臉面活在世界上呢?」延壽覺得很羞慚,不敢再去見季兒。季兒對她的大女兒說:「你的父親殺了我的哥哥,按道義我不能再留在這裡了,但我也不能再改嫁他人了。我只得丟下你們去死,你一定要好好照看你的兩個弟弟。」於是她便上吊自殺了。當時的左馮翊王讓聽說了這件事後,讚賞季兒的節義,下令讓縣裡免去她的三個孩子的徭役,並旌表季兒的節烈義舉。


  【原文】唐冀州女子王阿足,早孤,無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適同縣李氏,未有子而亡,時年尚少,人多聘之。為姊年老孤寡,不能捨去,乃誓不嫁,以養其姊。每晝營田業,夜便紡績,衣食所須,無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餘年。及姊喪,葬送以禮。鄉人莫不稱其節行,競令妻女求與相識。後數歲,竟終於家。


  【譯述】唐代冀州女子王阿足,早年喪父,沒有兄弟,只有一個姐姐。阿足起初嫁給本縣的李氏,還沒有生孩子,丈夫就死了,這時阿足還很年輕,很多人想娶她為妻。但她想到姐姐年老又孤苦伶仃,她不願離開姐姐,就發誓不再嫁人,以便來養活姐姐。她白天耕田種地,晚上紡紗織布,姐姐的衣食用品都是她提供的,如此這般,長達二十多年。等到姐姐去世,她依照禮法安葬了姐姐。鄉里的百姓無不稱讚她的品行,競相讓自己的妻子、女兒與她結識,向她學習。幾年後,她老死在家中。


  夫妻應相敬如賓


  【原文】夫婦之道,天地之大義,風化之本原也,可不重歟!《易》:「艮下兌上,咸。彖曰:止而說,男下女,故取女吉也。巽下震上,恆。彖曰: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蓋久常之道也。是故禮,婿冕而親迎,御輪三週。所以下之也。既而婿乘車先行,婦車從之,反尊卑之正也。


  《家人》:「初九,閒有家,悔亡。」正家之道,靡不在初,初而驕之,至於狼,浸不可制,非一朝一夕之所致也。昔舜為匹夫,耕漁於田澤之中,妻天子之二女,使之行婦道於翁姑,非身率以禮義,能如是乎?


  【譯述】夫婦之間的道義,是天地間的很重要的道義,也是風俗教化的本原,能不重視嗎!《周易》說:「艮在下兌在上,是『咸』卦。彖辭說:男女交往既有節制又互相愉悅,男子謙卑地向女子求婚,這樣娶妻子就吉利。巽在下震在上,是『恆』卦。彖辭說:男子在上,女子在下,是雷和風的結合。」這大概是永恆不變的道理。因此禮法規定:新郎戴上禮帽,迎親的時候要駕車繞行幾圈,為的是為了向新娘表示謙恭。然後新郎乘車走在前面,新娘的車跟在後面,又是為了表明男尊女卑。「家人」卦說:「處於一位的陽爻表現的是:在治理家庭時,要注意防止妻子的空閒無聊,那樣就不會產生悔恨。」因此端正家風的辦法,就是一娶回媳婦的時候就要嚴格管理。一開始就嬌慣妻子,以至於妻子放蕩恣肆,不可遏制。這並不是一朝一夕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的,而是從一開始就沒有管好的結果。從前虞舜身為平民的時候,親自在田澤之中種田養魚。他娶了天子的兩個女兒做妻子,但能讓她們在公婆面前履行婦道,如果不是他自己躬行禮義,妻子能做到這些嗎?


  【原文】漢鮑宣妻桓氏,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櫛,既奉承君子,惟命是從。」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歸侍御服飾,更著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里,拜姑畢,提甕出汲,修行婦道,鄉邦稱之。


  【譯述】西漢鮑宣的妻子桓氏,字少君。鮑宣曾經跟隨少君的父親讀書學習,少君的父親欣賞他刻苦好學,就把女兒許配給了他。少君出嫁時嫁妝非常豐厚,鮑宣心裡不高興,就對妻子說:「你生在富貴人家,習慣穿著漂亮的衣服,可是我非常貧窮,不敢和你結婚。」妻子說:「我父親因為你品德高尚、儉樸簡約,所以讓我來侍奉你,既然做了你的妻子,我什麼事情都聽你的。」鮑宣笑著說:「你真能這樣,就符合我的心意了。」少君將那些貴族服裝全都送回娘家,穿上了平民的簡短衣裳,與鮑宣一起拉著小車,回到家鄉。她拜完婆母,就提著水甕出去打水,修習為婦之道,鄉里的人對她非常稱讚。


  【原文】扶風梁鴻,家貧而介潔。勢家慕其高節,多欲妻之,鴻並絕不許。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行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駕者。」鴻聞而聘之。女求作布衣麻履,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答。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爾。妾自有隱居之服。」


  乃更椎髻,著布衣,操作具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之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遂與偕隱。是皆能正其初者也。夫婦之際,以敬為美。


  【譯述】東漢扶風人梁鴻,家裡雖然十分貧窮,但他志向高潔。當地有權勢的人家羨慕他的品行高尚,都願意把女兒許配給他,可是他都回絕了。


  同縣孟氏家有個女兒,長得肥胖而且又黑又醜,力氣很大,能舉起石臼。家人為她選好了對象她卻不出嫁,年近三十,尚未婚配。父母問她原因,她說:「我想找個像梁鴻那樣賢能的人。」梁鴻聽說後就和她訂了婚。


  她讓父母給她準備了布衣麻鞋以及筐篚、紡織用具等等。出嫁後,她每天都梳妝打扮,但進入梁家七天,梁鴻也沒有答理她。她跪在床下請罪說:「我聽說你志向高潔,拒絕了好幾個求婚女子,我也不肯低就,回絕了幾個求婚男子。如今被你看中,敢問我的過錯何在?」梁鴻回答說:「我想娶的是能過平民生活的女子,她能和我一起隱居深山之中。如今你卻穿著綾羅綢緞,塗脂抹粉,哪裡是我的願望啊!」妻子說:「我先前那樣打扮,為的就是觀察你的志向。我自有隱居的服裝。」過了一會兒,她的頭髮綰成椎髻,身穿布衣短裳,手拿幹活的工具,來到梁鴻跟前。梁鴻非常高興,說:「這才像我梁鴻的妻子!你可以侍奉我了。」


  他給妻子取字叫「德曜」,然後和她一起隱居深山。像這樣的夫妻就是一開始丈夫就將妻子引上了正路。夫妻之間,以相敬如賓為美德。


  【原文】晉臼季使,過冀,見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賓。與之歸,言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請用之。」


  文公從之,卒為晉名卿。


  【譯述】晉國的臼季出使遠方,路過冀地,看見冀缺鋤田,他的妻子給他送來了飯。妻子對丈夫非常恭敬,而冀缺對妻子也相敬如賓。臼季就把冀缺一起帶回了晉國,並向晉文公推薦說:「對別人恭敬是有德行的最大的表現,一個人如果能做到恭敬,他肯定有德行。而德正是治理國家所需要的東西,陛下請重用這個人吧,不會有錯。」晉文公聽從了他的話,將冀缺委以官職。而冀缺也確實很有德行,最終成為晉國很出名的好官。


  【原文】漢梁鴻避地於吳,依大家皋伯通,居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方舍之於家。


  【譯述】東漢梁鴻到吳地避亂,投靠在大家世族皋伯通的門下,寄居他家廊下,靠為人舂米為生。梁鴻每次舂米回來,妻子都為他做好了飯菜,卻不敢仰視丈夫一眼,將盛飯菜的托盤高高舉起來,送到丈夫面前。伯通發現後非常驚異,說:「他是一個傭人,卻能讓他的妻子對他如此恭敬,他肯定不是平常人。」於是伯通就讓梁鴻住進家裡。


  【原文】晉太宰何曾,閨門整肅,自少及長,無聲樂嬖倖之好。年老之後,與妻相見,皆正衣冠,相待如賓,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畢,便出。一歲如此者,不過再三焉。若此,可謂能敬矣!


  【譯述】西晉太宰何曾,他家閨門整肅有規矩。全家的人,從年輕的到成年的,沒有一個人喜歡聲色。何曾在年老之後,每次與妻子會面,都要整衣束帶,與妻子相敬如賓。他自己面南而坐,妻子向北給他拜兩拜,然後端上酒來,互相敬酒之後,何曾就走了。夫婦之間這樣互相行禮,一年之中不過兩三次。像這樣的夫妻,可謂是相敬如賓。


  【原文】昔莊周妻死,鼓盆而歌。漢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臨殯曰:「幸不為夭,夫何恨!」太尉王龔妻亡,與諸子並杖行服,時人兩譏之。晉太尉劉實喪妻,為廬杖之制,終喪不御肉,輕薄笑之,實不以為意。彼莊、薛棄義,而王、劉循禮,其得失豈不殊哉?何譏笑焉!


  【譯述】古代莊周的妻子死了,莊周敲著盆子高歌。漢代山陽太守薛勤,妻子死了他不哭,臨到殯殮的時候他說:「你已經不算是夭折了,有什麼遺憾的呢?」太尉王龔的妻子去世,王龔和幾個兒子一起行喪禮,當時的人都譏諷他。晉太尉劉實的妻子去世,他為妻子按禮制服喪,在治喪期間他一點肉都不吃。當時那些輕薄的人譏笑他,很不以為然。莊周和薛勤絲毫不講禮義,而王龔和劉實遵守禮法,他們誰對誰錯難道還看得不明顯嗎?為什麼要譏笑王龔和劉實呢?


  【原文】《易》:「恆。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丈夫生而有四方之志,威令所施,大者天下,小者一官,而近不行於室家,為一婦人所制,不亦可羞哉!昔晉惠帝為賈後所制,廢武悼楊太后於金墉,絕膳而終。囚愍懷太子於許昌,尋殺之。唐肅宗為張後所制,遷上皇於西內,以憂崩。


  建寧王倓以忠孝受誅。彼二君者,貴為天子,制於悍妻,上不能保其親,下不能庇其子,況於臣民!自古及今,以悍妻而乖離六親、敗亂其家者,可勝數哉?然則悍妻之為害大也。故凡娶妻,不可不慎擇也。既娶而防之以禮,不可不在其初也。其或驕縱悍戾,訓厲禁約而終不從,不可以不棄也。夫婦以義合,義絕則離之。今士大夫有出妻者,眾則非之,以為無行,故士大夫難之。按禮有七出,顧所以出之,用何事耳!若妻實犯禮而出之,乃義也。昔孔氏三世出其妻,其餘賢士以義出妻者眾矣,奚虧於行哉?苟室有悍妻而不出,則家道何日而寧乎?


  【譯述】《易經》裡的恆卦講:「六五:恆守其德行。如果卜得婦人就吉利,丈夫則凶。象辭說:爻辭講婦人操守貞潔就會吉利,這是符合從夫以終其身的道理的。丈夫則因事制義,該行的道義也很多。如果用婦德來約束男子,則必遭凶險。」男子生來志在四方,發號施令,大則謀國,小則為官,然而其號令卻不能在家裡行通,為一個婦女所控制,這不是很可恥的事嗎?晉惠帝受制於賈南風,廢掉武悼楊太后,使她在金墉絕食而死。將憋懷太子囚禁在許昌,不久就殺死了他。唐肅宗受制於張後,把父皇遷到太極宮內,以致於玄宗憂鬱而死,建寧王倓也因為忠誠父皇而被殺。那兩個國君貴為天子,可一旦被凶悍的妻子控制,亦上不能保護他的父親,下不能庇護他的兒子,更何況一般百姓呢?從古到今,因為家裡有凶悍的妻子而背離六親、敗壞家庭的人多得不可勝數。由此說來,悍妻的危害很大。所以男子娶妻,不能不慎重。娶妻之後以禮進行訓導,一定要從新婚開始就施行。妻子驕縱悍戾,丈夫經過訓導禁約,卻仍然不能聽從,丈夫就要考慮休掉她。夫婦之間有情義就在一起生活,沒有情義就分手。現在有的士大夫休掉妻子,就會引來許多非議,以為他沒有德行,所以士大夫要想休掉他的妻子是一件很難的事。按照禮法,如果妻子違背七條婦德中的一條,就應該將她休掉。根據這七條婦德來決定是否休妻,還用費什麼事呢?如果妻子確實違背了禮法,休妻就是一種義舉。從前孔氏家族三代都休過妻子,其他有才德的人按禮法休掉妻子的也很多很多,但這些並沒有影響他們的德行。相反,如果家裡有凶悍而不講禮的妻子,你不休掉她,家裡什麼時候才能獲得安寧啊!


卷八 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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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柔順方才可愛


  【原文】太史公曰:「夏之興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妹喜;殷之興也以有娀,紂之殺也嬖妲己;周之興也以姜嫄及大任,而幽王之擒也,淫於褒姒。故《易》基乾坤,《詩》始關雎。夫婦之際,人道之大倫也。禮之用,唯婚姻為兢兢。夫樂調而四時和,陰陽之變,萬物之統也,可不慎歟?」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順,二曰清潔,三曰不妒,四曰儉約,五曰恭謹,六曰勤勞。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陽也,妻陰也。天尊而處上,地卑而處下。日無盈虧,月有圓缺。陽唱而生物,陰和而成物。故婦人專以柔順為德,不以強辯為美也。漢曹大家作《女戒》,其首章曰:「古者生女三日,臥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


  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


  又曰:「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柔為美。故鄙諺有云:『生男如狼,猶恐其;生女如鼠,猶恐其虎。』然則修身莫若敬,避強莫若順。故曰:敬順之道,婦人之大禮也。」又曰:「婦人之得意於夫主,由舅姑之愛己也。舅姑之愛己,由叔妹之譽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誠不可失也。皆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自非聖人,鮮能無過,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內離則惡揚,此必然之勢也。夫叔妹者,體敵而名尊,恩疏而義親,若淑媛謙順之人,則能依義以篤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隱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於邑鄰,休光延於父母。若夫蠢愚之人,於叔則託名以自高,於妹則因寵以驕盈。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隱而過宣,姑忿而夫慍,毀訾佈於中外,恥辱集於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謙順矣。謙則德之柄,順則婦之行;兼斯二者,足以和矣!若此,可謂能柔順矣!妻者,齊也。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忠臣不事二主,貞女不事二夫。《易》曰:「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又曰:「用六,利永貞。」晏子曰:「妻柔而正。」


  言婦人雖主於柔,而不可失正也。故后妃逾國,必乘安車輜軿;下堂,必從傅母保阿;進退則鳴玉環珮,內飾則結紉綢繆;野處則帷裳壅蔽,所以正心一意,自斂制也。《詩》云:「自伯之東,首如飛蓬。豈無膏沭,誰適為容。」故婦人,夫不在,不為容飾,禮也。


  【譯述】司馬遷說:「夏朝的興盛,是因為有了涂山,而夏桀最終被流放,罪在妹喜;商朝的興起,功歸於有娀,商紂王殘酷殺戮朝臣,是因為他寵愛妲己;周代的興起是因為有姜嫄及大任,而幽王最終被擒,是因為有褒姒的荒淫。因此,《周易》以乾坤為基礎,《詩經》以關雎為開始。夫妻之間的道德關係,是人類社會的道德規範的重大原則。禮法用於婚姻,是因為對待婚姻要小心謹慎。樂調節,則四時和,陰陽的變化,是萬物變化的依據,能不慎重嗎?」為人妻子,其品德共有六種:一是柔順,二是清潔,三是不嫉妒,四是儉約,五是恭謹,六是勤勞。丈夫如天空,妻子像大地;丈夫像太陽,妻子像月亮;丈夫陽剛,妻子陰柔。


  天位尊而居上,地卑下而處下,太陽沒有盈虧變化,月亮卻有圓缺。陽唱而能生物,陰和而能成物。所以妻子以溫柔順從為美德,而不以強詞奪理為美。


  漢代的曹大家作《女戒》,在第一章裡說:「古代生了女孩子,三天之後就將他放在床下,意思是說女孩子天生卑微體弱,屬於下賤者。


  女孩子長大後,應該處處謙讓恭敬,先人後己,做了好事不要去張揚,做了錯事不要推卸責任。女人要忍受屈辱,經常表現出戰戰兢兢的樣子來。」


  《女戒》又說:「陰陽性質不同,男女行為上有區別。陽以剛強為德,陰以柔順為用。男子以強健為貴,女子以柔順為美。因此有句諺語說:『生個男孩像豺狼,還害怕他軟弱如蛇;生個女孩像老鼠,仍害怕她成為老虎。』修養自身莫如恭敬,躲避強暴莫若溫順。所以說:恭敬柔順之道,是為人妻子的最重要的禮義。」又說:「妻子受到丈夫的寵愛,是因為得到了公婆的喜愛。公婆喜歡自己,又是因為小叔小姑稱讚自己。」由此可以看出,妻子的榮辱譽毀,完全在於小叔小姑對你怎麼評價。對小叔小姑的愛心,確實不能失去。每個妻子都知道不能失去小叔小姑的愛心,但又不能溫和地對待他們,豈不是大錯特錯嗎?妻子並不是聖人,怎麼能沒有過錯呢?即使有賢女的品行和聰慧,也難以成為沒有缺點的完人。因此妻子只要得到家人的愛護,她的缺點過錯就不會外傳。倘若得不到家人的喜愛,她的過錯就會傳揚出去,這是必然的。


  小叔小姑對嫂子來說,本來就不好相處,但他們的名份又很尊貴;互相之間本來就沒有什麼恩情,但道義上必須表現為和睦相處。若是賢淑、謙順的妻子,和小叔小姑和睦相處,崇恩結援,使自己的美德得以遠颺,錯誤得以遮掩,以致於公婆誇獎自己,丈夫讚揚自己,賢婦的聲譽傳播鄉鄰,近而為父母帶來榮耀。若是愚蠢的妻子,在小叔面前自高自大;在小姑面前因寵而驕悍。既然如此,又怎能談得上和平相處呢?既然背恩棄義,又怎能獲取小姑小叔的讚譽?結果自己的美德被遮掩,過錯被遠颺,最後公婆憤恨,丈夫惱怒,惡名傳遍內外,而恥辱都集於一身,留在夫家就會增添父母的恥辱,回到娘家又會增加丈夫的憂慮。對待小叔小姑的態度是為人之妻榮辱的關鍵,能不慎重對待嗎?要博得小叔小姑的好感,最好的辦法就是謙恭溫順。謙恭,是美好品德的根本,溫順是妻子應有的品行,二者兼備,就能和小叔小姑和睦相處。妻子像這樣,才能稱之為柔順。妻子要對丈夫恭敬,一旦與丈夫結婚,就要終身不再改嫁。因此忠誠的大臣不能侍奉兩個君主,貞節的女子不能侍奉兩個丈夫。《周易》說:「妻子柔順,有利於貞守婦道,丈夫才能遠行。」又說:「用六:有利於永遠恪守婦道。」晏嬰說:「妻子如果性情柔順,作風就會正派。」說的是妻子以溫柔為主,此外還要作風正派。因此皇帝的后妃要出行,必須乘坐有帷幕的安車;走到堂下,要聽從傅母和保姆的意見,進門出門都要佩帶鳴玉,在家梳妝打扮,就要自結綢繆組紐;在野外居住要穿著帷裳,為的是能夠一心一意,做到自我約束。《詩經》說:「自從君子遠征東邊,我在家裡披頭散髮。難道是沒有潤髮油嗎?


  不是,可我又為誰打扮呢?」所以妻子在丈夫外出的時候不打扮自己,這是合乎禮法的。


  【原文】衛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姜氏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不許,作《柏舟》之詩以見志。


  【譯述】衛國太子共伯死得早,他的妻子薑氏堅守為人妻子的禮義。姜氏的父母想讓她改嫁,她發誓不再嫁人,還寫了一首詩《柏舟》,以此來表達自己堅強的意志。


  【原文】宋共公夫人伯姬,魯人也。寡居三十五年。至景公時,伯姬之宮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具,夜不下堂。待保傅之來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


  伯姬不從,遂逮於火而死。


  【譯述】宋共公的夫人伯姬是魯國人,他一直守寡長達三十五年。到景公的時候,伯姬住的宮中在夜裡失了火,她跟前的人對她說:「夫人趕快出來避火。」伯姬說:「婦人應該遵守的禮義是,如果保母和傅母不在跟前,晚上就不能下堂。我要等待保、傅來了才出去。」一會兒,保姆來了,但傅母還沒來,跟前的人又勸:「夫人趕快出來避火。」伯姬不從,於是被火燒死了。


  【原文】楚昭夫人貞姜,齊女也。王出遊,留夫人漸台之上而去。王聞江水大至,使使者迎夫人,忘持其符。使者至,請夫人出。夫人曰:「王與宮人約令,召宮人必持符。今使者不持符,妾不敢從。」使曰:「今水方大至,還而取符,則恐後矣!」夫人不從。於是使者反取符,未還,則水大至,台崩,夫人流而死。


  【譯述】楚昭王的夫人貞姜,是齊國的女子。一次,楚昭王出遊,將貞姜夫人留在了漸台之上。走在半道,楚昭王突然聽說江水暴漲,便立即派使者去漸台上接夫人。可是使者在匆忙之中忘了拿符。使者到了夫人那裡,請夫人趕快走。夫人說:「大王與宮中的人有約令,召宮人一定要拿大王的符。現在使者不拿符,我不敢離開。」使者說:「可眼下洪水馬上就要到來,等我回去取了符,恐怕就遲了!」夫人仍然不走。於是,使者只好返回去取符。他還沒有返回來,洪水就湧來了,漸台坍塌,貞姜夫人被洪水淹沒而死。


  【原文】蔡人妻,宋人之女也。既嫁,而夫有惡疾,其母將再嫁之。女曰:「夫人之不幸也,奈何去之?適人之道,一與之醮,終身不改,不幸遇惡疾,彼無大故,又不遣妾,何以得去?」終不聽。


  【譯述】有一個蔡人娶了宋人的女兒作妻子。宋女出嫁不久,丈夫便患了重病,她的母親想讓她改嫁。宋女說:「丈夫遭遇了不幸,我怎能離開他?嫁給他人就要堅守道義,一旦與他結婚,就得廝守終身,不再改嫁。丈夫雖然不幸得了重病,但他並沒有大的變故,而且他又沒有趕我走,我為什麼要離開他呢?」她最終沒有聽從母親的話。


  【原文】梁寡婦高行,榮於色而美於行。早寡不嫁,梁貴人多爭欲娶之者,不能得。梁王聞之,使相聘焉。高行曰:「妾夫不幸早死,妾守養其幼孤,貴人多求妾者,幸而得免。今王又重之。妾聞婦人之義,一往而不改,以全貞信之節。今慕貴而忘賤,棄義而從利,無以為人。」乃援鏡持刀以割其鼻,曰:「妾已刑矣,所以不死者,不忍幼弱之重孤也。王之求妾,以其色也,今刑餘之人,殆可釋矣!」於是相以報王。王大其義而高其行,乃復其身,尊其號曰:「高行。」


  【譯述】梁國有一個寡婦叫高行,她容貌漂亮,又有好名聲,年輕守寡,沒有改嫁。梁國的達官顯貴都爭著想娶她為妻,但不能得到她。梁國國王聽說後,便派丞相去禮聘。高行說:「我的夫君不幸早死,我撫育他的孩子,有許多達官顯貴來娶我,我都拒絕了。不想現在大王又來禮聘。


  我聽說婦人應該遵守的禮義是從一而終,以成全貞潔和守信用的節操。


  如果我現在羨慕富貴,忘掉貧賤之先夫,丟棄信義而去追逐利益,那我還怎麼做人呢?」於是他照著鏡子,用刀割下了自己的鼻子,然後說:「我已經毀了容,我之所以沒有去死,是因為丟不下幼弱的孩子。大王想要得到我,無非是為了我的美色,現在我已經是個毀了容的人了,大概可以放過我了吧!」丞相將這一情況報告給梁王,梁王嘉獎她的品行德義,於是聽其自便,並賜給她一個封號叫「高行」。


  【原文】漢陳孝婦,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當行戍,夫且行時,屬孝婦曰:「我生死來可知,幸有老母,無他兄弟備養,吾不還,汝肯養吾母乎?」婦應曰:「諾。」夫果死不還。婦乃養姑不衰,慈愛愈固,紡績織紝以為家業,終無嫁意。居喪三年,父母哀其年少無子而早寡也,將取而嫁之。孝婦曰:「夫行時屬妾以其老母,妾既許諾之,夫養人老母而不能卒,許人以諾而不能信,將何以立於世?」欲自殺。其父母懼而不敢嫁也,遂使養其姑二十八年。姑八十餘,以天年終,盡賣其田宅財物以葬之,終奉祭祀。淮陽太守以聞,孝文皇帝使使者賜黃金四十斤,復之終身無所與,號曰「孝婦」。


  【譯述】漢代陳孝婦,年僅十六歲就出嫁了,沒生孩子。她的丈夫要去戍守邊疆,臨走的時候,囑咐她說:「我這一走,生死未卜,家裡還有老母親,又沒有其他弟兄能夠贍養,如果我回不來,你願意贍養我的母親嗎?」孝婦回答說:「願意。」丈夫果然死在戰場上沒有回來。孝婦就贍養婆婆,婆媳相依為命,互相疼愛,孝婦靠紡紗織布來維持生活,始終沒有改嫁的想法。她為丈夫居喪三年後,父母可憐她年輕守寡又沒有孩子,就想讓她改嫁。她說:「丈夫走的時候把他的老母託付給我,我既然許下諾言就應該守信用,贍養他人老母卻不能堅持到最後,許諾於人卻不能守信運,我還怎麼活在世界上呢?」她想用自殺來反抗父母,她的父母害怕她尋死就不敢強迫她改嫁,讓她繼續贍養婆婆。二十八年後,婆婆八十多歲,壽終正寢。孝婦將房屋、田地等家產全部賣掉來安葬婆婆。而且為婆婆守喪、祭祀。淮陽太守將她的事蹟稟報皇帝,孝文皇帝派遣使者賜給她黃金四十斤,免除她終身的賦役,並尊稱她為「孝婦」。


  【原文】吳許升妻呂榮,郡遭寇賊,榮逾垣走。賊持刀追之。賊曰:「從我則生,不從我則死。」榮曰:「義不以身受辱寇虜也。」遂殺之。是日疾風暴雨,雷電晦冥,賊惶恐,叩頭謝罪,乃殯葬之。


  【譯述】吳許升的妻子呂榮,為躲避賊寇追趕,跳牆而逃。那些賊寇持刀追她。賊喊:「跟我們走你就可以活命,不跟我們走就殺死你。」呂榮回答說:「我決不受辱於賊寇!」於是自殺而死。這天疾風暴雨,電閃雷鳴,賊寇為自己傷天害理感到恐懼,便叩頭謝罪,並安葬了呂榮。


  【原文】沛劉長卿妻,五更桓榮之孫也。生男五歲而長卿率。妻防遠嫌疑,不肯歸寧。兒年十五,晚又夭歿。妻慮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宗婦相與愍之,共謂曰:「若家殊無他意,假令有之,猶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誠,何貴義輕身之甚哉!」對曰:「昔我先君五更,學為儒宗,尊為帝師。五更以來,歷代不替。男以忠孝顯,女以貞順稱。《詩》云:『無忝爾祖,聿修厥德。』是以豫自刑剪,以明我情。」沛相王吉上奏高行,顯其門閭,號曰「行義桓嫠」。縣邑有祀必膰焉。


  【譯述】沛劉長卿的妻子是五更桓榮的孫女。他們結婚後生了一個男孩,但孩子五歲時劉長卿就死了。妻子怕娘家讓她改嫁,便不回娘家。她的兒子長到十五歲的時候,又不幸死掉。劉妻考慮娘家早晚要讓她改嫁,便預先割掉自己的耳朵,發誓不嫁。同宗族的女人們很憐憫她,一起對她說:「其實你娘家並沒有讓你改嫁的意思,即便有,我們還可以替你說情,表白你的誠意,為什麼貴義輕身竟到如此的地步呢?」她回答說:「從前我先夫活著的時候,學問上乘,被尊為帝師。打他之後,沒有能超過他的。男人就應該以忠誠和孝順來求得顯達,女人就應該以貞潔和溫順來贏得好名聲。《詩經》說:『不要羞辱你的祖先,應當修養你的德行。』因此我預先自己毀容,以向世人表明我的心志。」沛相王吉向皇上奏明她的高行義舉,對她進行表彰,並稱她為「行義桓嫠」。她死之後,縣裡只要有祭祀活動,就肯定要祭拜她。


  【原文】度遼將軍皇甫規卒時,妻年猶盛而容色美。後董卓為相國,聞其名,聘以軿輜百乘,馬四十匹,奴婢錢帛充路。妻乃輕服詣卓門,跪自陳請,辭甚酸愴。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圍之,而謂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風靡,何有不行於一婦人乎?」妻知不免,乃立罵卓曰:「君羌胡之種,毒害天下猶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為漢忠臣,君親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禮於爾君夫人耶?」卓乃引車庭中,以其頭懸軛,鞭撲交下。妻謂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盡為惠!」遂死車下。後人圖畫,號曰「禮宗」云。


  【譯述】度遼將軍皇甫規死的時候,他的妻子還正值盛年,姿色猶存。後來,董卓當了相國,聽說她很美麗,就以豪華的車子百輛、四十匹馬和許多奴婢錢帛為聘禮,想娶她。皇甫規的妻子得知後,就親自到董卓的門上,跪地陳說自己不願再嫁,言辭誠懇動人。董卓命令手下手執利刃將她圍住,並對她說:「我以我的威勢,想讓天下的人都聽我的號令,我怎麼能容忍一個婦人竟不聽的話!」皇甫妻心知不能免禍,便乾脆站起來大罵董卓:「你本來就是個羌人和胡人的野種,你禍害天下還沒有夠啊!


  我夫君家,清明廉正的德行代代相傳。我的先夫皇甫規文武全才,是漢室的忠臣,你那時只不過是他驅使下的一個小小走卒,你敢對你的上司的夫人行非禮嗎?」董卓命人將一輛車拉進庭院中,將她的頭套進軛裡,然後鞭打她。皇甫妻對那些打她的人說:「為什麼不打得重一點呢?我只願快點死。」她最終被打死在車下。後人為她畫像,稱她為「禮宗」。


  【原文】魏大將軍曹爽從弟文叔妻,譙郡夏侯文寧之女,名令女。文叔早死,服闋,自以年少無子,恐家必嫁己,乃斷髮以為信。其後家果欲嫁之。


  令女聞,即復以刀截兩耳。居止嘗依爽。及爽被誅,曹氏盡死,令女叔父上書,與曹氏絕婚,強迎令女歸。時文寧為梁相,憐其少執義,又曹氏無遺類,冀其意沮,乃微使人諷之。令女嘆且泣曰:「吾亦悔之,許之是也。」家以為信,防之少懈。令女於是竊入寢室,以刀斷鼻,蒙被而臥。其母呼與語,不應。發被視之,流血滿床蓆。舉家驚惶,奔往視之,莫不酸鼻。或謂之曰:「人生世間,如輕塵棲弱草耳,何至辛苦乃爾!且夫家夷滅已盡,守此欲誰為哉?」令女曰:「聞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曹氏前盛之時,尚欲保終,況今衰亡,何忍棄之?禽獸之行,吾豈為乎?」司馬宣王聞而嘉之,聽使乞子,養為曹氏後。


  【譯述】魏大將軍曹爽從弟文叔的妻子,是譙郡夏侯文寧的女兒,她的名字叫令女。文叔很早就死了,令女服喪期滿後,自料自己年輕而且沒有孩子,娘家肯定要讓他改嫁,於是她剪斷自己的頭髮,以示自己不再改嫁。後來,娘家果然想讓她再嫁,令女聽說後,又用刀子剪下了自己的兩個耳朵,並住在曹爽家裡。等到曹爽被殺,曹氏家族被滅族,令女的叔父上書朝廷,聲明他家與曹家斷絕婚姻關係,而且硬將令女接回娘家。此時令女的父親文寧擔任梁相,可憐女兒還年輕,卻固執於婦道,而且曹家已經沒有後人了,因此他希望女兒能改變初衷。於是他派人去勸說女兒。令女假裝嘆氣而且哭著說:「我也很後悔,我答應便是了。」家人信以為真,便不再防範她。令女於是偷偷進入寢室,用刀子割斷了自己的鼻子,然後用被子矇住頭睡在床上。她母親叫她,與她說話,她不答應。揭開被子一看,血流滿床。全家人都很驚慌,跑去看她,都為之掉淚。有人對她說:「人活在世上,就好像一點灰塵落在了小草上,為何要這麼認真呢?況且你丈夫家已被滅族,你即使守著,又為了誰呢?」


  令女回答說:「我聽說仁德的人不因為盛衰窮富而改變自己的節操;有義氣的人不因為存亡而變心。曹家在興盛的時候,我還想保持名節,而況他家現在已經衰亡,我怎麼忍心背棄他們呢?像禽獸一樣無情無義的事,我怎麼能夠做出來呢?」司馬宣王聽說了這件事,便讚揚她的德行,任憑她去要一個孩子來撫養,作為曹氏的後代。


  【原文】後魏鉅鹿魏溥妻房氏者,慕容垂貴鄉太守常山房湛女也。幼有烈操,年十六,而溥遇疾且卒,顧謂之曰:「死不足恨,但痛母老家貧,赤子蒙眇,抱怨於黃壚耳。」房垂泣而對曰:「幸承先人余訓,出事君子,義在偕老。有志不從,蓋其命也。今夫人在堂,弱子襁褓,顧當以身少相衛,永釋長往之恨。」俄而溥卒。及將大斂,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仍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流血滂然,喪者哀懼。姑劉氏輟哭而謂曰:「新婦何至於此?」對曰:「新婦少年,不幸早寡,實慮父母未量至情,覬持此自誓耳。」聞知者莫不感愴。時子緝生未十旬,鞠育於後房之內,未曾出門。遂終身不聽絲竹,不預坐席。緝年十二,房父母仍存,於是歸寧。父兄尚有異議,緝竊聞之,以啟其母。房命駕,紿云他行,因而遂歸,其家弗知之也。行數十里方覺,兄弟來追,房哀嘆而不反。其執意如此。


  【譯述】後魏鉅鹿人魏溥的妻子房氏,是慕容垂貴鄉太守常山房湛的女兒。


  房氏雖然年紀不大,但頗有操守。她十六歲的時候,丈夫魏溥得病而死。臨死時丈夫對她說:「我死倒無所謂,只是我母親已上年紀,家裡貧窮,而且孩子又小,這些讓我死不瞑目啊!」房氏哭著對他說:「我接受父母的指教,有幸來侍奉你,本來打算與你白頭到老。現在不能實現這個願望,這大概也是天意。你死之後,上有高堂老母,下有襁褓幼子,只有我年輕力壯,我自當照料他們,請你放心好了。」夫妻倆說完這些話,魏溥就死了。入殮的時候,房氏用刀子將自己的左耳朵割下來,扔進棺材裡,並說:「如果鬼神有知的話,請你在地下等我。」她血流如注,參加喪禮的人看了,都既可憐她,又感到驚懼。婆婆劉氏哭著說:「媳婦你為什麼要這樣呢?」房氏回答說:「我年紀還小,不幸早寡,我擔心我的父母親不考慮我們的夫妻感情,令我改嫁,所以我割耳發誓,不再改嫁。」聽到這話的人無不感嘆而悲愴。這時他們的孩子緝出生還不到一百天,房氏在家裡撫養孩子,從不出門。她終身不聽音樂,不和外邊的人同坐。緝十二歲的時候,房氏的父母仍然健在,於是他回家去看望父母。此時她的父親和哥哥還有讓她改嫁的意思,緝偷偷地聽見了這些議論,便告給了她的母親。房氏於是讓備車,謊稱要到別的地方,卻踏上了歸家的路,而她的娘家還不知道。走了數十里,娘家方才發覺,她的兄弟們追上來,房氏只是哀嘆,卻不再回娘家去。他嚴守貞潔,竟是這般固執。


  【原文】滎陽張洪祁妻劉氏者,年十七夫亡。遺腹生一子,二歲又沒。其舅姑年老,朝夕養奉,率禮無違。兄矜其少寡,欲奪嫁之。劉自誓不許,以終其身。


  【譯述】滎陽張洪祁的妻子劉氏,十七歲的時候丈夫就死了。生了一個孩子二歲又夭折了。她的公婆年紀很大,她就朝夕侍奉,她一切按照禮法行事,從不違忤公婆。哥哥可憐她年輕守寡,想讓她改嫁,可她發誓不再嫁人,以此而終老其身。


  【原文】陳留董景起妻張氏者,景起早亡,張時年十六,痛夫少喪,哀傷過禮,蔬食長齋。又無兒息,獨守貞操,期以闔棺。鄉曲高之,終見標異。


  【譯述】陳留董景起的妻子張氏,丈夫死的時候,張氏才十六歲。她哀痛丈夫早死,悲傷過度,長時間只吃素食蔬菜。她又沒有兒子,只自己獨守貞操,等待著死的那一天。鄉里的人都稱讚她,她終於成全了自己的好名聲。


  【原文】隋大理卿鄭善果母崔氏,週末,善果父誠討尉遲迥,力戰死於陣。


  母年二十而寡,父彥睦欲奪其志。母抱善果曰「婦人無再適男子之義。


  且鄭君雖死,幸有此兒。棄兒為不慈,背夫為無禮,寧當割耳剪髮,以明素心。違禮滅慈,非敢聞命。」遂不嫁,教養善果,至於成名。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練,性又節儉,非祭祀賓客之事,酒肉不妄陳其前。靜室端居,未嘗輒出門閭。內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贈遺,皆不請其家。


  【譯述】隋朝大理卿鄭善果的母親崔氏。周代末年,善果的父親誠徵討尉遲迥戰死。她的母親崔氏年僅二十歲就守了寡,父親彥睦想讓女兒改嫁,崔氏懷抱善果說:「婦人沒有嫁兩次的道理,況且我丈夫雖然死了,但還有這個孩子,丟棄兒子是不慈愛,背叛丈夫是不講禮義,我本來應當割耳剪髮,以表明我誓死不再改嫁的決心。違背禮義,滅絕慈愛,這些事我不敢做。」於是他不再改嫁,一心教育撫養兒子善果,終於使他長大成人。自從守寡,她便不施脂粉,穿家常衣服,她性情又節儉,如果不是祭祀和招待賓客,吃飯從不擺放酒肉。她每天在家靜靜地坐著,從沒有出過門。娘家婆家的親戚有紅白喜事,她都多餽贈禮物,但從不親自登門。


  【原文】韓覬妻于氏,父實,周大左輔。于氏年十四適於覬,雖生長膏腴,家門鼎貴,而動遵禮度,躬自儉約,宗黨敬之。年十八,覬從軍沒,于氏哀毀骨立,慟感動路。每朝夕奠祭,皆手自捧持。及免喪,其父以其幼少無子,欲嫁之,誓不許。遂以夫孽子世隆為嗣,身自撫育,愛同己生,訓導有方,卒能成立。自孀居以後,唯時或歸寧。至於親族之家,絕不往來。有尊親就省謁者,送迎皆不出戶庭。蔬食布衣,不聽聲樂,以此終身。隋文帝聞而嘉嘆,下詔褒美,表其門閭,長安中號為「節婦閭」。


  【譯述】韓覬的妻子于氏,她的父親於實是周大左輔。于氏十四歲的時候就嫁給了韓覬,她雖然生長在富貴人家,但卻知禮識節,懂得約束自己的行為,宗族和鄉里的人都很敬重她。她十八歲的時候,韓覬當兵而死,于氏悲傷過度,骨瘦如柴,她的哀痛足以讓路人感動。朝夕祭奠丈夫的時候,她都是親自用手捧著供品。服喪期滿後,她父親可憐她年輕又沒有孩子,想讓她改嫁,但她堅決不答應。她將丈夫的庶子世隆當作自己的孩子來撫養,慈愛如同自己所生一樣,而且教育有方,最終將這個孩子培養成人。自從守寡之後,每逢過時過節,她才回娘家看看父母,至於其他親戚,她一概不與他們往來。有長輩和親戚來看望她,她送迎都不出大門。吃粗茶淡飯,穿粗布衣服,從不聽聲樂,一直到死。隋文帝聽說後,讚歎一番,並下詔褒獎她,旌表她所居住的裡巷。在長安城中,這裡被稱為「節婦閭」。


  【原文】周虢州司戶王凝妻李氏,家青齊之間。凝卒於官,家素貧,一子尚幼。李氏攜其子,負其遺骸以歸。東過開封,止旅舍,主人見其婦人獨攜一子而疑之,不許其宿。李氏顧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牽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慟曰:「我為婦人,不能守節,而此手為人執耶!不可以一手並污吾身。」即引斧自斷其臂。路人見者,環聚而嗟之,或為之泣下。


  開封尹聞之,白其事於朝官,為賜藥封瘡,恤李氏而笞其主人。若此,可謂能清潔矣。


  【譯述】周虢州司戶王凝的妻子李氏,家住在青齊之間。王凝死在官署,家裡很貧窮,有一個孩子還很小。李氏帶著孩子,去收拾丈夫的遺骨回家。路過開封的時候,她想找一個旅館住下。主人看見她獨自一人領著一個孩子,就有些懷疑她,不讓她住宿。李氏看看天已經黑了,就不肯離去。主人抓住她的手臂將她拉了出去。李氏仰天痛哭道:「我作為婦人,卻不能保守節操,這隻手竟被別人抓過了,但我不能再讓這隻手來玷污我的全身。」於是她用斧子砍斷了自己的手臂。過路的人都圍過來看,而且為之嗟嘆,有的還流下了淚。開封府尹聽說了這件事,便稟報了朝廷,並給李氏拿來藥,為她包紮傷口。安撫李氏,鞭打旅館的主人。像她這樣,可以說是能夠保持清白和貞潔了。


卷九 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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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不妒品自高


  【原文】《禮》,自天子至於命士,媵妾皆有數,惟庶人無之,謂之匹夫匹婦。是故《關雎》美后妃,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慕窈窕,思賢才,而無傷淫之心。至於《樛木》、《螽斯》、《桃夭》、《芣莒》、《小星》,皆美其無妒忌之行。文母十子,眾妾百斯男,此周之所以興也。詩人美之。然則婦人之美,無如不妒矣。


  【譯述】在《禮記》裡,從天子到有官位和爵位的人,納妾的多少都是有規定的,惟獨平民百姓沒有規定,稱為匹夫、匹婦。所以《詩經·關雎》讚美后妃,歌頌淑女許配君子。愛慕窈窕女子,思念有才德的男子,而沒有諷刺淫蕩的意思。至於《樛木》、《螽斯》、《桃夭》、《芣莒》、《小星》等篇,都是讚美沒有嫉妒的行為。周文王的母親生了十個兒子,至於眾妾所生的兒子大概有上百人之多,這正是周所以興旺發達的原因,所以詩人來讚美這件事。這樣說來,婦人最大的美德就是不去嫉妒。


  【原文】晉趙衰從晉文公在狄,取狄女叔隗,生盾。文公返國,以女趙姬妻衰,生原同、屏括、樓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衰辭而不敢。姬曰:「不可。得寵而忘舊,不義;好新而慢故,無恩;與人勤於隘阨,富貴而不顧,無禮。棄此三者,何以使人?必逆叔隗!」及盾來,姬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己下之。


  【譯述】晉國的趙衰跟隨晉文公逃亡到狄國,娶了狄國的女子叔隗為妻。等到晉文公返回晉國後,就把自己的女兒趙姬嫁給了趙衰,並生了原同、屏括和樓嬰。趙姬讓趙衰把趙盾和他的母親迎接到晉國來。趙衰沒敢答應。趙姬說:「不迎是錯誤的。得新寵而忘舊人,不是仁義之舉;喜新而厭舊,沒有恩情;與人共度艱難歲月,自己富貴之後就不去理她,不合禮法。丟了這三點,你還怎麼去說服別人呢?所以你一定要將叔隗接來。」等到趙盾來了,趙姬認為趙盾很有才華,就堅決要求趙衰將趙盾立為嫡子,而將自己的三個兒子排在趙盾的後面。並以叔隗為趙衰的正妻,自己排在她的後邊。


  【原文】楚莊王夫人樊姬曰:「妾幸得備掃除,十有一年矣,未嘗不捐衣食,遣人之鄭衛求美人而進之於王也。妾所進者九人,今賢於妾者二人,與妾同列者七人。妾知妨妾之愛、奪妾之貴也。妾豈不欲擅王之愛、奪王之寵哉?不敢以私蔽公也!」


  【譯述】楚莊王夫人樊姬說:「我有幸侍奉大王,已經十一年了,這期間,我經常花費錢財派人到鄭國和衛國搜求美人,進獻給大王。我所進獻的九人,其中比我賢惠的有二人,與我不相上下的有七人。我也知道這樣做會妨礙大王對我的愛,會奪去我的尊貴。我難道不想讓大王只寵愛我一個人嗎?我只不過是不敢以私廢公罷了。


  【原文】宋女宗者,鮑蘇之妻也。既入,養姑甚謹。鮑蘇去而仕於衛,三年而娶外妻焉。女宗之養姑愈謹,因往來者請問鮑蘇不輟,賂遺外妻甚厚。女宗之姒謂女宗曰:「可以去矣。」女宗曰:「何故?」姒曰:「夫人既有所好,子何留乎?」女宗曰:「婦人之所寶,豈以專夫室之愛為善哉?若抗夫室之好,苟以自榮,則吾未知其善也。夫《禮》,天子妻妾十二,諸侯九,大夫三,士二。今吾夫固士也,其有二,不亦宜乎!且婦人有七去,七去之道,妒正為首。姒不教吾以居室之禮,而反使吾為見棄之行,將安用此?」遂不聽,事姑愈謹。宋公聞而美之,表其閭,號曰「女宗」。


  【譯述】宋國的女宗是鮑蘇的妻子。結婚後,女宗侍奉婆婆非常謙恭謹慎。


  後來,鮑蘇離開家到衛國去做官,三年之後他又在衛國娶了妻子。女宗得知後,不但沒有嫉妒,反而贍養婆婆更加小心,只要有順路的人,女宗就委託向鮑蘇問好,而且還給鮑蘇在衛國的妻子帶去非常豐厚的禮品。鮑蘇的一個妾對女宗說:「你應該離開鮑家了。」女宗問:「為什麼?」妾說:「夫君既然另有新歡,你還留下幹什麼呢?」女宗說:「對於一個婦人來說,她所最寶貴的難道就是獨自擁有丈夫的愛嗎?如果只知道獨霸丈夫,反對丈夫另添房室,從而求取自己的榮耀,我是沒有看出這其中的高尚來。《禮記》規定,天子可以有十二個妻妾,諸侯可以有九個,大夫可以有三個,士兩個。我的丈夫本來就是士,他有兩個妻子,不也是應該的嗎?而且,婦人有七種被休掉的情況,在這七種被休掉的錯誤中,嫉妒丈夫的正妻是最大的。你不教給我為人之妻所應遵守的禮義,反讓我做那些有可能被丈夫休掉的事情。我怎麼能聽你的話呢?」


  於是她不聽這些,對待婆婆更加謹慎小心。宋公聽到這件事後,誇讚她的品行,旌表其門第,尊稱她為「女宗」。


  【原文】漢明德馬皇后,伏波將軍援之女也。年十三選入太子宮,接待同列,先人後己,由此見寵。及帝即位,常以皇嗣未廣,每懷憂嘆,薦達左右,若恐不及。後宮有進見者,每加慰納。若數所寵引,輒增隆遇,未幾立為皇后。是知婦人不妒,則益為君子所賢。欲專寵自私,則愈疏矣!由其識慮有遠近故也。


  【譯述】漢代明德馬皇后是伏波將軍馬援的女兒,她十三歲的時候就被選入太子宮,對待其他嬪妃,能夠先人後己,因此她得到了太子的寵愛。太子即位後,她為皇家子弟不多而常常發愁,於是他為皇帝引薦嬪妃,惟恐皇帝不喜歡她們。如果後宮嬪妃有要求主動進見皇上的,她都為之引見。如果有誰被皇帝數次寵幸,待遇馬上就提高了。正因為這樣,她不久就被立為皇后。由此知道女人如果沒有妒忌心,就容易博得君子的好感。相反,越想獨霸男人,越是容易被疏遠。做得好壞,這與她們有沒有見識有關。


  【原文】後唐太祖正室劉氏,代北人也。其次妃曹氏,太原人也。太祖封晉王,劉氏封秦國夫人,無子,性賢,不妒忌,常為太祖言:「曹氏相,當生貴子,宜善待之。」而曹氏亦自謙退,因相得甚歡。曹氏封晉國夫人,後生子,是謂莊宗。太祖奇之。及莊宗即位,冊尊曹氏為皇太后,而以嫡母劉氏為皇太妃。太妃往謝太后,太后有慚色。太妃曰:「願吾兒享國無窮,使吾曹獲沒於地,以從先君,幸矣!他復何言?」莊宗滅梁入洛,使人迎太后歸洛,居長壽宮。太妃戀陵廟,獨留晉陽。太妃與太后甚相愛,其送太后往洛,涕泣而別,歸而相思慕,遂成疾。太后聞之,欲馳至晉陽視疾;及其卒也,又欲自往葬之。莊宗泣諫,群臣交章請留,乃止。而太后自太妃卒,悲哀不飲食,逾月亦崩。莊宗以妾母加於嫡母,劉後猶不慍,況以妾事女君如禮者乎!若此,可謂能不妒矣。


  【譯述】後唐太祖的正室劉氏,是代北人。太祖的次妃曹氏是太原人。太祖被封為晉王的時候,劉氏被封為秦國夫人,她沒有生孩子,但很賢惠,不嫉妒,並經常對太祖說:「我給曹氏相面,她一定會生下貴子的,應該善待她。」然而,曹氏也常常謙讓退避,所以她們倆相處得非常好。


  曹氏被封為晉國夫人,後來生了兒子,正是莊宗。太祖想起先前劉氏所說的話,感到這件事很神奇。等到莊宗即位的時候,冊封曹氏為皇太后,而封嫡母劉氏為皇太妃。太妃去向太后道謝,太后覺得很慚愧。太妃說:「願我們的孩子永保江山,能夠讓我們平安地活到老,然後在地下與先君相會,這才是最大的幸運,我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後來莊宗滅了梁,進入洛,便派人迎接太后歸洛,居住在長壽宮。太妃由於留戀皇陵宗廟,獨自留在了晉陽。太妃和太后感情非常好,太妃送太后赴洛的時候,灑淚而別。回去後仍思念太后,竟鬱悶成疾。太后得知後,很想親自到晉陽去看她;太妃去世,太后又想親自去安葬太妃。因為莊宗哭著勸諫,大臣們也一再挽留,太后才只好作罷。然而,自從太妃去世,太后也因悲痛而不吃飯,只過了一個多月,也去世了。莊宗將妾母排在嫡母的前面,劉後仍然不惱怒,而況妾侍奉正妻本來就是合乎禮法的呢!


  向劉氏這樣的,可以稱得上沒有嫉妒之心。


  【原文】《葛覃》美后妃恭儉節用,服浣濯之衣。然則婦人固以儉約為美,不以侈麗為美也。


  【譯述】《葛覃》讚揚后妃勤儉節約,說她們穿著已經洗過幾次的衣服。這樣說來,作為婦人應以勤儉節約為美德,而不能以奢侈華麗為美。


  【原文】漢明德馬皇后,常衣大練,裙不加緣。朔望,諸姬主朝請,望見後袍衣疏粗,反以為綺,就視乃笑。後辭曰:「此繒特宜染色,故用之耳。」六宮莫不嘆息。性不喜出入遊觀,未嘗臨御窗牖,又不好音樂。上時幸苑囿離宮,希嘗從行。彼天子之後猶如是,況臣民之妻乎?


  【譯述】東漢明德馬皇后經常穿著粗帛衣服,裙子也不加邊飾。每月初一和十五,舉行朝謁之禮,有一次妃嬪們看見馬皇后的衣服粗疏,還以為是上等的絲織品,她們來到跟前一看,不禁相視而笑。馬皇后遮掩道:「這種繒特別容易染色,所以我才穿它。」妃嬪們看見她如此樸素,無不感嘆。馬皇后不喜歡外出遊玩觀光,從來不到窗前觀望外面,也不喜好音樂。皇上經常巡幸行宮苑囿,皇后很少隨行。她身為皇后,還如此儉樸簡約,而況一般平民百姓的妻子呢?


  【原文】漢鮑宣妻桓氏,歸侍御服飾,著短布裳,挽鹿車。


  梁鴻妻屏綺縞,著布衣、麻履,操緝績之具。


  【譯述】漢代鮑宣的妻子桓氏,將侍御婦人的服飾放起來,改穿布衣短服,親自拉小車幹活。


  梁鴻的妻子把絲綢衣服藏起來,穿布衣麻鞋,親自紡紗織布。


  【原文】唐岐陽公主適殿中少監杜悰,謀曰:「上所賜奴婢,卒不肯窮屈。」


  奏請納之。上嘉嘆,許可。因錫其直,悉自市寒賤可制指者。自是閉門,落然不聞人聲。悰為澧州刺史,主後悰行。郡縣聞主且至,殺牛羊犬馬,數百人供具。主至,從者不過二十人、六七婢,乘驢阘茸,約所至不得肉食。驛吏立門外,舁飯食以返。不數日間,聞於京師,眾嘩,說以為異事。悰在澧州三年,主自始入後三年間,不識刺史廳屏。彼天子之女猶如是,況寒族乎?若此,可謂能節儉矣。


  【譯述】唐代岐陽公主嫁給殿中少監杜悰為妻,公主和丈夫商量說:「皇上賜給我們的奴婢,最終還是過不慣貧窮的生活。」於是他們奏請皇上不要奴婢。皇上大為讚歎,同意了公主的意見,賞賜給她一些銀錢,公主用這些銀錢買了些出身卑賤又易於指使的人做傭人。從此以後公主閉門不出,家裡和和睦睦,安安靜靜。杜驚擔任澧州刺史,公主跟隨前往。


  郡、縣官吏聽說公主要來,殺牛、羊、狗、馬,有數百人忙碌,準備招待公主。但公主到後,隨從的人不過二十個,奴婢只有六七個,乘坐的驢子很瘦弱,公主還規定所到地方不得擺設酒宴肉食。只見驛站官吏站在門外,抬來一些簡單的飯菜就回去了。沒過幾天,她的事蹟傳到京城,議論紛紛,人們都把這件事當作一件少有的奇事來傳揚。杜悰在澧州任職三年,公主在這三年間從未到過他的官府,始終沒見過刺史衙門裡邊是什麼樣子的。她是皇帝的女兒尚且能如此儉樸簡約,而況一般的百姓呢?像這樣的妻子,可以算得上節儉了。


  【原文】古之賢婦未有不恭其夫者也,曹大家《女戒》曰:「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者,亦非謂佞媚苟親也。固莫若專心正色,禮義貞潔耳。耳無途聽,目無邪視,出無冶容,入無廢飾,無聚群輩,無看視門戶,此則謂專心正色矣。若夫動靜輕脫,視聽陝輸,入則亂發壞形,出則窈窕作態,說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是以冀缺之妻馌其夫,相待如賓;梁鴻之妻饋其夫,舉案齊眉。若此,可謂能恭謹矣。


  【譯述】古代的賢婦對待丈夫無不恭恭敬敬。曹大家的《女戒》說:「得到丈夫的喜愛,妻子就可以終生有靠,失去丈夫的歡愛,妻子就一切都完了。」由此可見,為人妻子一定要得到丈夫的真心疼愛。然而要想得到丈夫的歡心,並不是去諂媚奉承,而是要專心正色嚴肅認真,堅守禮義貞潔。即不道聽途說,目不邪視,外出不妖豔打扮,在家不懶於妝飾,不三五成群聚會閒聊,不到門口去張望,能做到這些,就稱得上是專心正色嚴肅認真了。如果是舉止輕佻、視聽不定,在家披頭散髮,出門賣弄風騷,說些不該說的話,看些不該看的事,這就是不能專心正色嚴肅認真。所以冀缺的妻子到田間給丈夫送飯,能夠相敬如賓;梁鴻的妻子給丈夫端上飯菜,能夠舉案齊眉。像這樣的妻子,就算得上恭敬謹慎了。


  【原文】《易》:「家人,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詩·葛覃》美后妃,在父母家,志在女功,為絺绤,服勞辱之事。《采蘋》、《采蘩》,美夫人能奉祭祀。彼後夫人猶如是,況臣民之妻,可以端居終日,自安逸乎?


  【譯述】《周易》說:「『家人』卦,處於二位的陰爻表現的是,妻子在家雖沒有專斷的權力,但是要管理好家務。」《詩經·葛覃》讚揚后妃,說她們在父母家裡從事女工,紡紗織布,還參加體力勞動。《采蘋》、《采蘩》稱讚夫人能進行祭祀活動。那些后妃、夫人尚且能如此勤勞,何況一般百姓的妻子呢?難道可以端坐終日、享受安逸嗎?


  【原文】魯大夫公父文伯退朝,朝其母。其母方績,文伯曰:「以歜之家而主猶績乎?懼乾季孫之怒也,其以歜為不能事主乎!」母嘆曰「魯其亡乎!使僮子備官而未之聞耶?王后親織玄紞,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紘綖。


  卿之內子為大帶,命婦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衣,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社而賦事,烝而獻功,男女效績,愆則有辟,古之制也。今我寡也,爾又在下位,朝夕處事,猶恐忘先人之業,況有怠惰,其何以避辟!吾冀而朝夕修我曰:『必無廢先人。』爾今曰:『胡不自安?』以是承君之官,余懼穆伯之絕嗣也。」


  【譯述】魯國的大夫公父文伯退朝後,去拜見母親。母親正在織布,文伯說:「像我們這樣富有的人家,其主人還用得著親自紡織嗎?您這樣做會讓季孫不高興的,人家會說我們這樣富有還不能安心侍奉國君?」母親聽了他的話,嘆了口氣說:「魯國難道要滅亡了嗎?但你難道不知道魯國使僮子備官嗎?王后要親自做帽子上的裝飾物玄紞,公侯的夫人再為它加上紘綖,卿的妻子要製做緇帶,大夫的妻子要做祭服,元士的妻子要製做朝服,從下士到一般百姓,都要做衣服給丈夫穿。春天秋天祭祀土神的時候,人人都要忙碌,冬天祭祀的時候,也要有所貢獻。不論男女,都要為國效勞,延誤時間或做錯事,都要受到處罰,這是古代就有的制度。現在我守了寡,你又僅是個大夫,我們兢兢業業,還怕不能承繼先人之志,如果再懈怠懶惰,怎能辭其咎?我希望把一切都做好,並且時時警戒自己說:『一定要對得起先人。』你現在卻說:『為什麼要這麼辛苦?』你以這樣的認識和態度繼承你父親的官爵,我擔心你父親穆伯沒有好的繼承人了。」


  【原文】漢明德馬皇后,自為衣袿,手皆裂。皇后猶爾,況他人乎?曹大家《女戒》曰:「晚寢早作,勿憚夙夜,執務私事,不辭劇易。所作必成,手跡整理,是謂勤也。」若此,可謂能勤勞矣。


  【譯述】漢代明德馬皇后,自己製做衣服,手都凍裂了。皇后都能這樣勤勞,何況一般人呢?曹大家《女戒》說:「做為人的妻子,晚睡早起,不分晝夜,處理家事,不挑揀難易。所作必成,親手來整理,這就為勤勞。」像這樣,可以說是能勤勞了。


  【原文】為人妻者,非徒備此六德而已。又當輔佐君子,成其令名。是以《卷耳》求賢審官,《殷其雷》勸以義,《汝墳》勉之以正,《雞鳴》警戒相成,此皆內助之功也,自涂山至於太姒,其徽風著於經典,無以尚之。周宣王姜後,齊女也。宣王嘗晏起,後脫簪珥,待罪永巷,使其傅母通言於王曰:「妾之淫心見矣,至使君王失禮而晏朝,以見君王樂色而忘德也,敢請婢子之罪。」王曰:「寡人不德,實自生過,非後之罪也。」遂復姜後而勤於政事,早朝晏退,卒成中興之名。故《雞鳴》樂擊鼓以告旦,後夫人必鳴珮而去君所,禮也。


  【譯述】不過,為人之妻,並非只需要具備以上六種品德就可以了,妻子還應當輔佐丈夫,讓他功成名就。所以《卷耳》求賢審官,《殷其雷》用義來勸戒丈夫,《汝墳》勉勵丈夫做人要正直,《雞鳴》警戒相成,這些都是賢內助的功勞。從涂山到太姒,她們的功績載入史籍,無人能比。周宣王姜後是個齊國女子,宣王有一次起床晚了,姜後就取下金簪珥環,待罪於後宮,派她的保姆傳話給宣王說:「因為我顯露淫心,使得君王失禮晚朝,出現了好色忘德的過失,請求君王懲罰我吧。」宣王說:「寡人無德,確是自己有錯,並非皇后的過錯。」宣王不治姜後的罪,自己從此勤於政事,早上朝晚退朝,終於成就了中興國家的美名。所以《雞鳴》很高興宣示天亮的鼓聲。皇后、夫人必須帶著鳴珮去國君的住所,這是古禮。


  【原文】齊桓公好淫樂,衛姬為之不聽。


  楚莊王初即位,狩獵畢戈,樊姬諫,不止,乃不食鳥獸之肉。三年,王勤於政事不倦。


  【譯述】齊桓公喜好淫樂,衛姬堅持按禮法辦事。


  楚莊王剛即位的時候,非常喜歡打獵,樊姬勸諫,他不聽,於是樊姬就不再吃鳥獸的肉,用這種方法來勸諫。三年之後,楚莊王終於能夠勤於政事,而且不知疲倦。


  【原文】晉文公避驪姬之難,適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公子安之。


  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善與子犯謀,醉而遣之,卒成霸功。


  【譯述】晉文公避驪姬之難,到了齊國。齊桓公把薑氏嫁給他為妻,並給他二十乘車馬作為嫁妝。晉文公居然安享富貴,不打算復國了。但跟隨他的那些人認為不能就這樣消沉下去,暗暗打算要離開這裡,他們謀於桑下,蠶妾在旁邊聽到了,就告給了姜氏。姜氏殺掉蠶妾,然後對晉文公說:「你們有遠大的志向,將要離開這裡?竊聽到你們的機密的人我已經把她殺死了。」晉文公說:「沒有這回事。」姜氏說:「你們還是趕快走吧,不捨兒女私情,貪圖安逸,會毀掉你的大事的。」晉文公還是不願放棄安逸的生活,姜氏便與子犯合謀,用酒將他灌醉,然後把他扶上車子拉走。就這樣晉文公最後終於得以回國即位,並且成就了一代霸主的功業。


  【原文】陶大夫答子治陶,名譽不興,家富三倍。妻數諫之,答子不用。居五年,從車百乘歸休,宗人擊牛而賀之,其妻獨抱兒而泣。姑怒而數之曰:「吾子治陶五年,從車百乘歸休,宗人擊牛而賀之。婦獨抱兒而泣,何其不祥也!」婦曰:「夫人能薄而官大,是謂嬰害;無功而家昌,是謂積殃。昔令尹子文之治國也,家貧而國富,君敬之,民戴之,故福結於子孫,名垂於後世。今夫子則不然,貪富務大,不顧後害,逢禍必矣!願與少子俱脫。」姑怒,遂棄之。處期年,答子之家果以盜誅,唯其母以老免,婦乃與少子歸,養始終卒天年。


  【譯述】陶大夫答子治理陶地的時候,沒有好的名聲,家裡卻非常富裕。妻子幾次勸諫他,他不聽。過了五年,他帶著車馬百乘回家休息,本宗族的人殺牛為他慶賀。唯獨他的妻子抱著孩兒在一邊哭泣。婆婆憤怒地責備她說:「我兒治理陶地五年,帶著車馬百乘歸來休息,族中人殺牛為他慶賀,你卻抱著孩子哭泣,多麼不吉祥呀!」兒媳婦說:「一個人沒有能力卻做了大官,就會招來災禍;做官沒有政績而家裡富裕,可以說是在積累禍患。先前令尹子文治理國家,家中貧窮,而國家富裕,皇帝敬重他,百姓愛戴他,因此福遺子孫,名留後世。如今我的丈夫卻不是這樣,貪求富貴喜好虛名,而不顧後患,必定要招來禍患。我願與孩子一起離去。」婆婆大怒,將兒媳趕出家門。一年之後,果然因為答子貪污財物,全家人被殺,唯獨答子的母親因為年老免於一死。這時,答子的妻子帶著小孩回家贍養婆婆,為婆婆養老送終。


  【原文】楚王聞於陵子終賢,欲以為相。使使者持金百鎰,往聘迎之。於陵子終入謂其妻曰:「楚王欲以我為相,我今日為相,明日結駟連騎,食方丈於前,子意可乎?」妻曰「夫子織屨以為食,業本辱而無憂者,何也?非與物無治乎,左琴右書,樂在其中矣!夫結駟連騎,所安不過容膝;食方丈於前,所飽不過一肉。以容膝之安、一肉之味而懷楚國之憂,其可乎?亂世多害,吾恐先生之不保命也。」於是,子終出謝使者而不許也。遂相與逃而為人灌園。


  【譯述】楚王聽說於陵子終很有才德,就想委任他為宰相。楚王派使者帶著百鎰黃金去聘請於陵子終。於陵子終回家對妻子說:「楚王想讓我擔任宰相,我今天當了宰相,明天就坐著豪華的車子,前呼後擁,頓頓吃豐盛的宴席,你認為這樣可以嗎?」妻子說:「你現在以編織鞋為生,職業雖然不怎麼樣,但是無憂無慮,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你遠離是非財貨,讀書彈琴,自得其樂。一個人,即便擁有再多的車馬,容身也只不過需要很小的一塊地方;宴席再豐盛,也只不過吃一點肉就飽了。你為得到一點安身之地和一頓飯的好處,竟要負擔整個楚國的憂患和煩惱,值得嗎?而且亂世多禍,你如果要接受任命,我害怕你連命都保不住。」於是,於陵子終出來謝絕了楚王的使者,沒有接受聘任。他們一起出逃,以為別人種菜園為生。


  【原文】漢明德馬皇后,數規諫明帝,辭意款備。時楚獄連年不斷,囚相證引,坐系者甚眾。後慮其多濫,乘間言及,帝惻然感悟,夜起徬徨,為思所納,卒多有降宥。時諸將奏事及公卿較議難平者,帝數以試後。後輒分解趣理,各得其情。每於侍執之際,輒言及政事,多所毗補,而未嘗以傢俬干。


  【譯述】漢代明德馬皇后,屢次規諫明帝,言辭懇切,思考周到。當時,冤獄連年不斷,囚犯們相互牽連,受到法律懲罰的人非常多。馬皇后擔心用刑過多過濫,便找機會向明帝提起這件事,皇上也感到這件事很重要,並對那些遭受冤獄的人動了惻隱之心。他晚上睡不著覺,起來散步,思考馬皇后的建議並加以採納,最終有許多被冤枉或犯罪較輕的人得到了赦免。當時,將領們所奏的事和公卿們的一些議論有難以決斷的,明帝就每每讓馬皇后來決斷,以此來考察她處理事情的能力。馬皇后每次都能合情合理地分析和處理,她常常利用侍奉明帝的機會,來談她對國家大事的看法,對國事處理提出許多有用的意見。然而她從來沒有因為家裡的私事來干預皇上。


  【原文】河南樂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不污其行乎?」羊子大慚,乃捐金於野,而遠尋師學。一年來歸,妻跑問其故。羊子曰:「久行懷思,無它異也。」妻乃引刀趁機而言曰:「此織生自蠶繭,成於機杼,一絲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斷斯織也,則絹失成功,稽廢時月。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歸,何異斷斯織乎?」羊子感其言,復還終業,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


  【譯述】河南樂羊子有一次在路上行走拾到一餅金子,回家將金子交給妻子。


  妻子說:「我聽說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之水,有骨氣的人不吃嗟來之食,何況你靠揀東西求利,難道不怕玷污了你的品行嗎?」羊子非常慚愧,就把金子扔到了野外,然後到很遠的地方去拜師求學。一年之後羊子回來,妻子跪著問他為何要回來。羊子說:「我出去久了,有些想家,並沒有別的原因。」妻子就拿了把刀走到織機前,對羊子說:「蠶繭抽絲,機杼織布,一根根絲線織成一寸一寸的布,慢慢積累,就成了一丈布、一匹布。如果現在將它砍斷,不但這匹絹織不成功,而且還荒廢了時間。你去求學,也是在積累知識,應當每天瞭解你所不懂的新的知識,以修成懿德美行。如果中途輟學回家,其結果與砍斷這匹布有何不同?」羊子聽了妻子的話非常感動,又回去繼續學習,此後七年沒有再回家。妻子在家辛勤勞動,贍養婆婆,還要供給羊子求學所需的錢物。


  【原文】吳許升少為博徒,不治操行。妻呂榮嘗躬勤家業,以奉養其姑。數勸升修學,每有不善,輒流涕進規。榮父積忿疾升,乃呼榮,欲改嫁之。榮嘆曰:「命之所遭,義無離二。」終不肯歸。升感激自勵,乃尋師遠學,遂以成名。


  【譯述】吳國許升年輕的時候是個賭徒,不注意節操品行。他的妻子呂榮辛勤操持家業,侍奉婆婆。妻子多次勸告許升讀書學習,每當許升有不好的行為時,她就淚流滿面地規勸。呂榮的父親非常痛恨許升,他要將呂榮叫回家,想讓她改嫁。呂榮嘆息道:「命中既然給我安排了這樣的丈夫,我必須忠貞如一,不再改嫁。」呂榮始終不肯回家。許升非常感激,從此奮發向上,外出拜師求學,後來一舉成名。


  【原文】唐文德長孫皇后崩,太宗謂近臣曰:「後在宮中,每能規諫,今不復聞善言,內失一良佐,以此令人哀耳!」此皆以道輔佐君子者也。


  【譯述】唐朝文德長孫皇后去世,太宗對近臣說:「皇后在宮中的時候,常常規勸我,現在我再聽不到她的良言,在內失去了一個很好的助手,這讓我很覺悲哀。」以上這些事例都是為人之妻能夠用道義來輔佐丈夫成就事業的典範。


  【原文】漢長安大昌裡人妻,其夫有仇人,欲報其夫而無道徑。聞其妻之孝有義,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為中,譎父呼其女告之。女計念,不聽之,則殺父,不孝;聽之,則殺夫,不義。不孝不義,雖生不可以行於世。欲以身當之,乃且許諾曰:「旦日在樓新沭,東首臥則是矣!妾請開牖戶待之。」還其家,乃譎其夫,使臥他所。因自沭,居樓上東首,開牖戶而臥。夜半,仇家果至,斷頭持去,明而視之,乃其妻首也。他人哀痛之,以為有義,遂釋,不殺其夫。


  【譯述】漢朝長安大昌裡某人的妻子,她的丈夫有個仇人,那個仇人想報復她的丈夫卻沒有辦法。仇人聽說她非常孝敬父母,就劫持了她的父親,以此來要挾她共同害她丈夫,並且假托她父親,要她說出丈夫在哪裡。


  她想,不聽仇人的話,父親就要被殺,這是不孝順;如果順從仇人,丈夫就會被殺,這是沒有仁義。既不孝順又不仁義,雖然活著也沒臉見他人了。最後她決定自己替丈夫去死,於是就許諾那個仇人說:「明天我們在樓上沐浴,頭朝東而睡的就是我丈夫,我打開窗戶等你。」回到家,她就騙她丈夫,讓他睡到別的地方。她自己洗了澡,在樓上頭朝東而睡,而且打開了窗戶。半夜,仇人果然來了,砍下她的頭拿走,等到天亮一看,原來是仇人的妻子的頭。仇人非常哀痛,認為這個女人很講禮義,就放過了她的丈夫。


  【原文】光啟中,楊行密圍秦彥、畢師鋒,揚州城中食盡,人相食,軍士掠人而賣其肉。有洪州商人周迪,夫婦同在城中,迪餒且死,其妻曰:「今飢窮勢不兩全,君有老母,不可以不歸,願鬻妾於屠肆,以濟君行道之資。」遂詣屠肆自鬻,得白金十兩以授迪,號泣而別。迪至城門,以其半賂守者,求去。守者詰之,迪以實對。守者不之信,與共詣屠肆驗之,見其首已在案上。眾聚觀,莫不嘆息,競以金帛遺之。迪收其餘骸,負之而歸。古之節婦,有以死徇其夫者,況敢庸奴其夫乎?


  【譯述】唐代光啟年間,楊行密圍攻秦彥和畢師鐸,揚州城內沒有一點糧食,到了人吃人的地步,士兵紛紛搶掠人口,販賣人肉。洪州商人周迪和妻子都住在城中。周迪十分飢餓,快要死了,妻子說:「現在我們因飢餓而處於窮途末路,咱倆不可能同時保全性命,你家中還有老母親,你不能不回去,我願意把自己賣給肉舖,幫助你籌集路費。」於是她就到肉舖將自己賣掉,得到十兩白金,將其交給丈夫,與他哭泣告別。周迪來到城門,用五兩白金賄賂守門人,請求放他出去。守門人盤問他,他如實回答。守門人不相信他的話,與他一起來肉舖查驗,果然看見他妻子的頭顱已經在案上了。於是眾人圍觀,無不嘆息,紛紛送給他錢財。周迪將妻子殘留下來的骸骨收集起來,背回家鄉。古代的節烈婦女,能夠以死殉夫,又哪裡會役使其丈夫呢?


卷十 舅甥/舅姑/婦妾/乳母

编辑

  嘴裡含飯,救活外甥


  【原文】秦康公之母,晉獻公之女。文公遭驪姬之難,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納文公。康公時為太子,贈送文公於渭之陽,念母之不見也,曰:「我見舅氏,如母存焉!」故作渭陽之詩。


  【譯述】秦康公的母親是晉獻公的女兒。文公遭遇驪姬之難,尚未回國,秦姬就死了。穆公收留了文公。當時康公為太子,把舅舅文公送到渭陽,他想到母親已死,就說:「我見到了舅舅,就好像看見了我的母親一樣。」因此還寫了渭陽之詩。


  【原文】漢魏郡霍諝,有人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梁商者,以為妄刊文章,坐系洛陽詔獄,掠考困極。諝時年十五,奏記於商,為光訟冤,辭理明切。商高諝才志,即為奏,原先罪,由是顯名。


  【譯述】東漢魏郡有個人叫霍諝。有人在大將軍梁商那裡誣告霍諝的舅舅宋光。宋光以亂寫文章罪,被關進洛陽監獄,在嚴刑拷打之下,困苦不堪。當時霍諝年僅十五歲,就上書梁商,為舅舅喊冤,言辭意思明白懇切。


  梁商器重霍諝有才能、有志氣,便為宋光向上邊說好話,寬恕了他的罪過。霍諝因此而出了名。


  【原文】晉司空隙鑑,頰邊貯飯以活外甥周翼。鑑夢,翼為剡令,解職而歸,席苫心喪三年。此皆舅甥之有恩者也。


  【譯述】晉司空隙鑑在饑荒年月靠嘴裡含一口飯救活了外甥周翼。隙鑑去世後,周翼正擔任剡縣縣令,他辭職回家,為舅舅服喪三年。以上這些都是舅甥之間有恩情的典範。


  舅姑孝順公婆如父母


  【原文】晏子稱:「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


  【譯述】晏子說:「婆婆慈祥而有威信,媳婦聽話而又溫婉,是禮法中最好的表現。」


  【原文】《禮》:「子婦有勤勞之事,雖甚愛之,姑縱之而寧數休之。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譯述】《禮記》說:「婆婆雖然疼愛兒媳,但還是要讓她去辛勤勞作,不能捨不得讓她幹活,實在不得已,可以讓她在幹活時多休息幾次,不要累壞了身體就可以了。兒媳婦不孝敬公婆,公婆不要生氣,也不要怨恨,先教育她。如果教育不聽,然後再訓斥她。訓斥也不起作用,就讓兒子休掉她,但不表明她的失禮之罪。


  【原文】季康子問於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語肥也?」對曰:「吾聞之先姑曰:『君子能勞,後世有繼。』子夏聞之,曰:『善哉!』商聞之曰:『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謂之不幸。』夫婦,學於舅姑者,禮也。」


  【譯述】季康子問公父文伯的母親:「您有話要告訴我嗎?」回答說:「我聽我婆婆說:『君子如果能任勞任怨,子孫後代就會興旺發達。』子夏聽後說:『對啊!』商曾聽說:『古代女子出嫁,如果沒有公婆,就是不幸。』所以,兒媳婦必須向公婆學習做人的道理,這是禮法所規定的。」


  【原文】唐禮部尚書王珪子敬直,尚南平公主。禮有婦見舅姑之儀,自近代,公主出降,此禮皆廢。珪曰:「今主上欽明,動循法制,吾受公主謁見,豈為身榮,所以成國家之美耳!」遂與其妻就席而坐,令公主親執笲,行盥饋之道,禮成而退。是後,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備婦禮,自珪始也。


  【譯述】唐代禮部尚書王珪的兒子王敬直娶南平公主為妻。從前禮法中本有媳婦拜見公婆的儀式,可是到了後來,公主出嫁後拜見公婆的禮節就廢止了。王敬直與南平公主結婚時,王珪說:「如今皇上英明,所有的事都依據法律,我接受公主的拜謁,並不是為了自己的虛榮,而是要成全國家的美德。」於是王珪就與妻子坐在首席上,讓公主親自拿著笲,履行盥洗和獻飯等拜見公婆的儀式,公主行禮完畢後才退下。此後,公主出嫁,只要公婆健在,就要行拜見公婆的禮儀,這個禮儀的施行始於王珪。


  婦不與公婆辯曲直


  【原文】《內則》:婦事舅姑,與子事父母略同。


  舅沒則姑老,冢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介婦請於冢婦。舅姑使冢婦,毋怠、不友、無禮於介婦。舅姑若使介婦,無敢敵耦於冢婦,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並坐。


  凡婦不命運私室,不敢退。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芷蘭,則受而獻諸舅姑。舅姑受之則喜,如新受賜。若反賜之,則辭。不得命,如更受賜,藏以待乏。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則必復請其故,賜而後與之。


  【譯述】《內則》說:媳婦侍奉公婆,跟兒子侍奉父母基本相同。公公死後,婆婆老了之後,婆婆不再管理家事。接管家政的長子媳婦,不論是舉行祭祀,還是招待賓客,大小事情都要向婆婆請示,介婦又要向長子媳婦請示。公婆教育長子媳婦不能怠慢介婦,不能對介婦無禮、不友好。公婆指使介婦,介婦更不能驕傲,不可跟長子媳婦相比,不敢和她一樣向別人發號施令,也不能和她坐在一起。


  婆婆未叫媳婦回房,媳婦就不敢回房休息。媳婦若有私事,不論事情大小,都要報告公婆。媳婦不能有自己的錢財、積蓄、器物,不能向他人借東西,也不能私自送給別人東西。有人送給媳婦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芷蘭等東西,媳婦接受後就要交給公婆。公婆得到後很高興,如同自己得到了餽贈一樣。如果公婆將那些東西再送給媳婦,媳婦就要拒絕接受。實在推辭不掉,就要像重新接受公婆賜物一樣,將它收藏起來,留待缺乏時再拿出來用。媳婦如果有親戚、兄弟,想把這些禮物送給親戚、兄弟,一定要重新請示公婆,公婆再次賞賜自己之後,才能去送。


  【原文】曹大家《女戒》曰:舅姑之意豈可失哉?固莫尚於曲從矣!姑云不爾而是,固宜從命;姑云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譯述】曹大家《女戒》說:「公婆的意願怎麼能夠違拗呢?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曲從!婆婆說不要這樣,說對了,本當聽從;婆婆說這樣,但說錯了,也應當聽從。不要和公婆爭辯是非曲直,只能一味地順從,這就是所謂的「曲從」。所以《女憲》說:「媳婦如果能夠順從公婆,怎麼不可以獎賞她呢?」


  【原文】漢廣漢姜詩妻,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沂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慚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後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托以行學不在。


  【譯述】東漢時廣漢人姜詩的妻子,是同郡龐盛的女兒。姜詩侍奉母親非常孝順,妻子侍奉婆婆尤其溫順。姜母喜歡喝江水,但那條江離家有六七里遠,姜詩妻子常常去打江水。有一次姜妻去打水,遇到大風,沒有按時回來。姜母口渴,姜詩責備妻子並將她趕出家門。姜妻便寄居附近的一戶人家家裡,晝夜紡紗織布,用掙來的錢購買珍貴的食物,讓鄰居老太太以自己的名義送給婆婆。這樣持續了很長時間,婆婆感到奇怪,就詢問鄰居老太太到底怎麼回事,鄰居老太太如實相告。婆婆聽後非常感動,而且覺得有些對不住她,就將姜妻接回了家。姜妻贍養婆婆更加恭謹。她的兒子因為到遠處打水被水淹死,姜妻擔心婆婆為此哀傷,就不敢說出真情,謊稱他到外邊求學去了。


  【原文】河南樂羊子,從學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它肉。」姑竟棄之。然則舅姑有過,婦亦可幾諫也。


  【譯述】河南的樂羊子,到外邊求學,七年不回家,妻子在家辛勤地贍養婆婆。有一次別人家的一隻雞誤入她家的園中,婆婆悄悄將它殺掉燉了吃。樂羊子的妻子不吃雞肉,反而哭泣。婆婆感到奇怪,問她為什麼。她說:「我自慚家裡貧窮,讓您吃他人的雞肉。」婆婆聽後就將雞丟棄了。如此說來,公婆如果有過錯,媳婦也可以勸諫。


  【原文】後魏樂部郎胡長命妻張氏,事姑王氏甚謹。太安中,京師禁酒,張以姑老且患,私為醞之,為有司所糾。王氏詣曹,自首由己私釀。張氏曰:「姑老抱患,張主家事,姑不知釀。」主司不知所處。平原王陸麗以狀奏,文成義而赦之。


  【譯述】後魏樂部郎胡長命的妻子張氏,侍奉婆婆王氏非常恭謹。太安年間,京師規定不准賣酒。張氏因為婆婆上年紀了,而且有病,就悄悄在家裡為婆婆釀酒,結果被官府抓獲。婆婆王氏親自到官府,說酒是她自己釀的,與媳婦沒關係。可媳婦張氏卻說:「我婆婆年老有病,是我主持家事,婆婆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斷案的人竟不知該怎麼處置。平原王陸麗將這件事寫成奏章上奏,文成為她們婆媳之間的恩義之舉所感動,就赦免了她們。


  【原文】唐鄭義宗妻廬氏,略涉書史,事舅姑甚得婦道。嘗夜有強盜數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竄,唯有姑獨在堂。廬冒白刃,往至姑側,為賊捶擊,幾至於死。賊去後,家人問,何獨不懼?廬氏曰:「人所以異禽獸者,以其有仁義也。鄰里有急,尚相赴救,況在於姑而可委棄?若萬一危禍,豈宜獨生!」其姑每云:「古人稱,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吾今乃知廬新婦之心矣!」若廬氏者,可謂能知義矣。


  【譯述】唐代鄭義宗的妻子廬氏,略通書史,她侍奉公婆,很符合婦道。有一天黑夜,幾十名強盜手持棍棒,喊叫著翻牆而入。家裡人都逃走了,只有婆婆一人在廳堂。廬氏冒著強盜的刀劍,跑到婆婆身邊,差點被賊寇打死。強盜退走,家人問廬氏為什麼不怕?廬氏回答說:「人之所以不同於禽獸,是因為人懂得仁義道德。鄰居家如果有危急情況,尚且能相救,況且是自己的婆婆,怎麼能丟下不管呢?如果她遭了什麼禍患,我有何臉面活下去呢?」她的婆婆常稱讚說:「古人說歲寒然後知松柏後凋,我現在知道媳婦廬氏對我的孝心了!」像廬氏這樣的媳婦,可以稱得上是知道禮義了。


  【原文】《詩》:「何彼秾矣,美王姬也。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車服不繫其夫,下王后一等,猶執婦道,以成肅雍之德。」


  【譯述】《毛詩》說:「《何彼秾矣》這首詩,是讚美周王的女兒王姬的品德的。她雖然是王姬,卻下嫁給諸侯。她的車子和衣服都不以尊貴來壓她的夫家,而是比王后低一個等級。她是周王的女兒,仍嚴守婦道,成全恭敬和順的美德。


  【原文】舜妻,堯之二女。行婦道於虞氏。


  【譯述】舜的妻子是堯的兩個女兒。她們侍奉舜的家人,嚴格遵守婦道。


  【原文】唐岐陽公主,憲宗之嫡女,穆宗之母妹,母懿安郭皇后,尚父子儀之孫也。適工部尚書杜悰,逮事舅姑。杜氏大族,其他宜為婦禮者,不翅數千人。主卑委怡煩,奉上撫下,終日惕惕,屏息拜起,一同家人禮度。二十餘年,人未嘗以絲發間指為貴驕。承奉大族,時歲獻饋,吉凶賻助,必經親手。姑涼國太夫人寢疾,比喪及葬,主奉養,蚤夜不解帶,親自嘗藥,粥飯不經心手,一不以進。既而哭泣哀號,感動它人。彼天子之女,猶不敢失婦道,奈何臣民之女,乃敢恃其貴富以驕其舅姑?為婦若此,為夫者宜棄之,為有司者治其罪可也。


  【譯述】唐代岐陽公主是唐憲宗的嫡女,唐穆宗的同母妹妹。她的母親懿安郭皇后,是郭子儀的孫女。岐陽公主嫁給工部尚書杜悰,開始侍奉公婆。杜家是個大家族,除了公婆,媳婦應該對其行婦禮的人還有幾千人。公主謙卑怡順,侍奉公婆,愛撫後代,整天忙忙碌碌,行施各種禮儀,一律與家裡其他成員一樣。她在杜家二十多年,人們沒有指責過她一絲一毫的驕貴。她侍奉大家族,無論祭祀,還是操辦紅白喜事,都要親自動手。婆婆涼國夫人從臥病在床到死,公主親自侍奉,晝夜衣不解帶,親自為婆婆端湯送藥。等到婆婆死後,她哭泣哀號,感動他人。公主是皇帝的女兒,尚且不敢不守為婦之道,而平民的女兒,怎麼敢憑藉富貴而怠慢公婆呢?為人媳婦如果這樣不懂禮,丈夫應該將她拋棄,讓有關部門治她的罪。


  妾之地位與奴婢同


  【原文】《內則》:「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


  【譯述】《內則》說:「即便是奴婢和妾,也要遵守禮法,飲食起居都要先禮讓長輩和年紀大的人,自己排在後面。」


  【原文】妾事女君,猶臣事君也。尊卑殊絕,禮節宜明。是以「綠衣黃裳」,詩人所刺;慎夫人與竇後同席,袁盎引而卻之;董宏請尊丁傅,師丹劾奏其罪。皆所以防微杜漸,抑禍亂之原也。或者主母屈己以下之,猶當貶抑退避,謹守其分,況敢挾其主父與子之勢,陵慢其女君乎?


  【譯述】妾侍奉嫡妻,和臣下侍奉君主是一個道理。她們的尊貴和卑下不同,禮節也要區別分明。所以「黃衣綠裳」是詩人所諷刺的;慎夫人與竇後同席而坐,袁盎就迴避;董宏請尊丁傅,師丹就向皇上彈劾他的罪。這都是為了防微杜漸,不讓禍亂在微小的地方開始萌生。即便有的嫡妻主母主動降低自己的身份,也應當謙虛退讓,謹守自己的本分。更怎麼能依仗主父和兒子的勢力,欺凌和慢待正室呢?


  【原文】衛宗二順者,衛宗室靈王之夫人及其傅妾也。秦滅衛君,乃封靈王世家,使奉其祀。靈王死,夫人無子而守寡,傅妾有子代後。傅妾事夫人,八年不衰,供養愈謹。夫人謂傅妾曰:「孺子養我甚謹,子奉祀而妾事我,我不願也。且吾聞,主君之母不妾事人,今我無子,於禮斥絀之人也,而得留以盡節,是我幸也。今又煩孺子不改故節,我甚內慚!


  吾願出居外,以時相見,我甚便之。」傅妾泣而對曰:「夫人欲使靈氏受三不祥耶?公不幸早終,是一不祥也;夫人無子而婢妾有子,是二不祥也;夫人欲居外,使婢妾居內,是三不祥也。妾聞忠臣事君,無時懈倦;孝子養親,患無日也。妾豈敢以少貴之故,變妾之節哉?供養,固妾之職也,夫人又何勤乎?」夫人曰:「無子之人,而辱主君之母,雖子歇爾,眾人謂我不知禮也。吾終願居外而已。」傅妾退而謂其子曰:「吾聞君子處順,奉上下之儀,修先古之禮,此順道也。今夫人難我,將欲居外,使我處內,逆也。處逆而生,豈若守順而死哉?」遂欲自殺。其子泣而守之,不聽。夫人聞之,懼,遂許傅妾留,終年供養不衰。


  【譯述】衛宗二順是衛國宗室靈王的夫人和他的傅妾。秦國滅掉衛國國君後,封衛國宗室的靈王,讓他繼承衛君宗族的香火。靈王去世後,他的夫人守寡又沒有兒子,但他的傅妾有兒子,為靈王傳宗接代。傅妾侍奉夫人整整八年毫不懈怠,而且供養更加謹慎。夫人對傅妾說:「你贍養我非常恭謹,你為靈王延續了香火,還要以妾的身份來侍奉我,我不願意這樣。現在你的兒子是咱家的主君,我聽說主君的母親不能以妾的身份去侍奉人,我沒有給靈王留下子嗣,按照禮法是應當被冷落廢黜的人,然而還能夠留在衛家,已經是我的幸運了。現在又得讓你遵守過去的禮節,我的心裡很感慚愧!我願意到外邊去另外居住,我們時間長了互相見個面,我覺得這樣對我很便當。」傅妾聽後哭著說:「夫人你莫非想讓靈王家貪上三件不好的事情嗎?靈王不幸早死,這是第一件不好的事;夫人沒有子嗣而奴婢傅妾卻有兒子,這是第二件不好的事;夫人想住在外邊,反讓奴婢傅妾住在家裡,這是第三件不好的事。我聽說忠臣侍奉君主沒有懈怠和厭倦的時候;孝順的子女供養父母親,生怕父母親早離開人世。我又怎麼敢因為身份稍微有點變化就改變節操呢?供養夫人本來就是我的職責,夫人又哪裡用得著多心呢?」夫人說:「我是個沒有子嗣的人,而有辱主君的母親,雖然你一片好意,願意這樣侍奉我,但世人還以為我不懂得禮呢。我還是決定要到外邊去居住。」傅妾出來對他的兒子說:「我聽說君子應當處順,行為都要符合禮義,這就叫做順。


  現在夫人給我出了一道難題,她要到外邊去居住,讓我住在家裡,這是大逆不道。與其頂著大逆不道的罪名活著,還不如遵守禮法去死!」於是她想自殺。她的兒子哭泣著看守在她身邊,並勸說她,可她不聽。夫人聽說後,很害怕,於是答應傅妾留下來。而傅妾還像以往那樣,長年供養夫人,毫不懈怠。


  【原文】後唐莊宗不知禮,尊其所生為太后,而以嫡母為太妃。太妃不以慍,太后不敢自尊,二人相好,終始不衰,是亦近世所難。


  【譯述】後唐的莊宗不懂得禮法,將他的生母尊為太后,而封嫡母為太妃。


  但是太妃並沒有因此而懷恨,太后也不敢自尊自大。兩個人自始自終和睦相處,這也是現在一件難能可貴的事。


  乳母保母義重如山


  【原文】《內則》:「異為孺子室於宮中,擇於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皆居於室,他人無事不往。」


  【譯述】《內則》說:「應當為嫡子在宮中另闢一室居住,挑選性情寬厚、仁慈賢惠、溫順賢良、謙恭禮敬、謹慎寡言的人來做嫡子的教師、慈母和保姆,他們和嫡子住在一起,負責嫡子的教育,照顧他的生活,其他人沒有事情不能隨意進出嫡子的房間。」


  【原文】魯孝公義保臧氏。初,孝公父武公與其二子——長子括、中子戲——朝周宣王。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武公薨,戲立,是為懿公。孝公時號公子稱,最少。義保與其子俱入宮養公子稱。括之子曰伯御,與魯人作亂,攻殺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稱於宮中,入殺之。義保聞伯御將殺稱,衣其子以稱之衣,臥於稱之處,伯御殺之。義保遂抱稱以出,遇稱之舅魯大夫於外。舅問:「稱死乎?」義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義保曰:「以吾子代之。」義保遂抱以逃。十一年,魯大夫皆知稱之在保,於是請周天子殺伯御,立稱,為孝公。


  【譯述】魯孝公的義保臧氏。最初,孝公的父親武公與他的兩個兒子——長子括、中子戲——朝見周宣王,周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武公死後,戲繼位,這就是懿公。其時孝公號公子稱,年齡最小。義保帶著兒子進入宮中撫養公子稱。括的兒子名叫伯御,與魯人發動叛亂,殺死懿公而自立,又到宮中尋找公子稱,想殺死他。義保聽說伯御要殺公子稱,就把稱的衣服穿在自己兒子的身上,讓兒子睡在公子稱的床上,結果被伯御殺死。義保抱起稱出宮,在宮外遇到稱的舅舅魯大夫,舅舅問:「稱死了嗎?」義保說:「沒有死,在這裡。」舅舅問:「稱怎麼免於一死的?」義保回答說:「用我的兒子代替了稱。」於是義保抱著稱逃了出去。十一年,魯大夫都知道稱在義保那裡,就請求周天子殺掉伯御,立稱為諸侯,是為孝公。


  【原文】秦攻魏,破之,殺魏王,誅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國曰:「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公子乳母與公子俱逃。魏之故臣見乳母,識之,曰:「乳母固無恙乎?」乳母曰:「嗟乎!吾奈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聞秦令曰,有能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儻知其處乎?而言之,則可以得千金;知而不言,則昆弟無類矣!」乳母曰:「籲!我不知公子之處。」故臣曰:「我聞公子與乳母俱逃。」曰:「吾雖知之,亦終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國已破亡,族已滅矣!子匿之,尚誰為乎?」母曰:「籲!夫見利而反上者逆,畏死而棄義者,亂也。今持逆亂而以求利,吾不為也。且夫凡為人養子者,務生之,非為殺之也,豈可以利賞畏誅之故,廢正義而行逆節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禽矣!」乳母遂抱公子逃於深澤之中。故臣以告秦軍,追見,爭射之。乳母以身為公子蔽矢,矢著身者數十,與公子俱死。秦君聞之,貴其能守忠死義,乃以卿禮葬之,祠以太牢,寵其兄為五大夫,賜金百鎰。


  【譯述】秦國攻破魏國,殺掉魏王,還殺掉了魏王的幾個公子,但是有一個公子沒有找到,於是秦國就在魏國傳令:「找到公子的,賞賜千鎰金子;有隱藏公子的,就要殺掉他的全族。」這個公子的乳母與公子一起逃亡。魏國的一個舊臣看到乳母,認出了她,就說:「乳母別來無恙?」乳母說:「唉呀,我不知公子怎麼辦。」舊臣說:「公子現在在哪裡?我聽說秦國下了令,誰找到公子,賞賜千鎰金子;誰隱藏公子,就誅滅全家。乳母知道公子的住處嗎?如果說出來,可以得到千鎰金子;如果你知道不說出來,你的兄弟就活不成了!」乳母說:「籲!我不知道公子在哪兒。」老臣說:「我聽說公子是和你一起逃走的。」乳母說:「我即便知道,也不說出來。」舊臣說:「現在魏國已經滅亡,魏王宗族也被消滅,你隱藏公子,為的是誰呢?」乳母說:「唉!見利就上的人大逆不道,怕死而棄義的人就是亂臣賊子。現在持逆作亂以圖利,是我所不願意的,況且為人撫養孩子,為的是讓他生存下去,並非是為了殺死他,我怎麼能因為求利、怕死而去拋棄正義、為非作亂呢?我不能為了自己活命就讓公子被人捉去!」乳母就抱著公子逃到深山裡面。舊臣將公子的行蹤報告給秦軍,秦軍追上去,爭著用箭射他們。乳母用身體為公子擋箭,射到身上的箭多達幾十支,最後她與公子一起被射死。秦國國王聽說了這件事,非常欣賞乳母能夠竭忠盡義,就下令按照卿的規格埋葬了她,而且用太牢祭祀她,還封她的哥哥為五大夫,並賞賜百鎰金子。


  【原文】唐初,王世充之臣獨孤武都謀叛歸唐,事覺誅死。子師仁始三歲,世充憐其幼,不殺,命禁掌之。其乳母王蘭英求自髡鉗,入保養師仁,世充許之。蘭英鞠育備至。時喪亂凶飢,人多餓死,蘭英乞丐捃拾,每有所得,輒歸哺師仁,自惟啖土飲水而已。久之,詐為捃拾,竊抱師仁奔長安。高祖嘉其義,下詔曰:「師仁乳母王氏,慈惠有聞,撫育無倦,提攜遺幼,背逆歸朝,宜有褒隆,以錫其號,可封壽永郡君。」


  【譯述】唐朝初年,王世充的大臣獨孤武都密謀叛變王世充,歸順唐朝,事情敗露而被殺。他的兒子師仁僅三歲,世充可憐他幼小,沒有殺,命令放在宮中撫養。師仁的乳母王蘭英自願受髡鉗,入宮撫養師仁,王世充答應了她。蘭英撫養師仁,無微不至。這時由於戰亂和饑荒,很多人餓死了,蘭英到處乞討,撿拾,只要得到一點吃的,就拿回去喂師仁,而她自己只是吃點土、喝點水而已。過了很長時間,她謊稱撿拾穀子,悄悄地抱著師仁跑到長安。唐高祖嘉獎她的仁義,下詔說:「師仁的乳母王氏,以慈惠而聞名,撫育別人的遺孤,不知疲倦,而且背逆歸朝,應該給以褒獎,以宣揚她的名聲,可以封她為壽永郡君。」


  【原文】五代漢鳳翔節度使侯益入朝,右衛大將軍王景崇叛於鳳翔,有怨於益,盡殺其家屬七十餘人。益孫延廣尚襁褓,乳母劉氏以己子易之,拖延廣而逃,乞食於路,以達大梁,歸於益家。嗚呼!人無貴賤,顧其為善何如耳!觀此乳保,忘身殉義,字人之孤,名流後世,雖古烈士,何以過哉!


  【譯述】五代後漢鳳翔節度使侯益入朝謁見皇上,右衛大將軍王景崇在鳳翔反叛,他跟侯益有仇,就殺死侯益的家屬七十多人。侯益的孫子延廣還在襁褓之中,乳母劉氏用自己的兒子換了延廣,抱著延廣逃跑,沿路乞討,終於到了大梁,回到侯益的家中。嗚呼,人沒有貴賤之分,關鍵是看他做沒做好事。看這些乳母,捨身取義,替別人撫養孤兒,名傳後世,即便是古代那此堅貞不屈的剛強之士,也未必超過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