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先生朴文純公文正集/卷四十八

卷四十七 南溪先生朴文純公文正集
卷第四十八
作者:朴世采
1731年
卷四十九

答問講學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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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叔涵問中庸○丙寅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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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云堯之一言。必如是而後可庶幾也。夫庶幾云者。近可之辭也。不曰必可。而曰庶幾者何也。其所謂精者。卽大學之格致也。一者卽大學之誠意也。意旣誠矣。猶未爲遽至允執之域。至於其心能正然後乃可也。此豈精一之所以爲庶幾耶。下文又曰精則云云。又曰從事於斯。無少間斷。使道心云云。此所謂無少間斷。卽正心章註常存此心之謂也。如此則朱子所以必着庶幾字者意可見也。不審是否。

庶幾云者。聖賢立言。本無期必斷定之意。況舜於帝堯一言之外。必復加以三言者。蓋爲禹猶未能直曉執中底道理。故委曲詳盡如此。此乃序文庶幾之語所由出。恐非以誠意正心之等級故也。朱子雖有誠意是惟一之說。此只對格致而言其義亦有然者。其他則每以固執篤行當惟一。旣曰固執篤行。而謂未及於正心可乎。幸更商量。

又云二者雜於方寸之間。夫人心道心。瓦相發見。此所以爲雜。不必二者並生同發然後謂之雜也。下文不雜也之雜。與此雜字意自不同。蓋下雜字。只就吾心所以分別人道而言。於人心之發也毋或認爲道心。於道心之發也毋或認爲人心。此所以不雜也。

此段較是。愚嘗以天理固當發見。而人欲亦已萌乎其間。謂之雜。栗谷答金沙溪曰二者所發。皆在於一事。有發於人心而爲道心者。有發於道心而爲人心者。要之皆可謂雜也。

莫見乎隱。註所謂暗處卽身所獨處。細事卽心所獨知。愼獨之獨。實兼身心。然其所以見所以顯者無他。特此理之所以昭著也。方其幾則已動也。身雖隱矣。心雖微矣。其是非善惡。自不能逃乎此心之靈。當此之時。固可謂著見明顯矣。如此則此理在初動也著顯。在發之旣久也反微。安在其道心之微乎。且所謂細事。恐非小事之謂。何者。凡心之初發。跡旣未形。則勿拘事之大小。皆可謂之微。若必小事然後謂之微。則苟其所發於心者。或非小事。則乃不得爲微乎。載海竊謂事無大小。若在念慮初動處。便是細微。不審是否。

章句所謂暗處細事。特以訓隱微兩字之義耳。暗處以地頭而言。細事以事實而言。雖曰二事。其實一致。恐非來示所分身心之謂也。又道心之微。以原於天命之性。故其發精微而難見。莫見之微。以一念之始。幾雖已動。而其迹未形。文義固不得相合而爲說。況發之旣久。而其理反微。此乃不能愼獨之過也。安可以道心疑之邪。惟事無大小。若在初動處。便是細微云者得之。

朱子以中和分屬於位育。載海竊嘗妄自致疑於此。前日進在門下時。至煩奉稟。未知尙或垂記否。大抵中和雖因未發已發之殊。爲此二名。然只是一物爾。何乃一能使天地位。一能使萬物育。其各爲用。有如此之迥然者也。其時雖蒙指誨。今不詳其曲折。但記一語曰朱子好作對立說。故如此說。以此殊不可仰窺盛意所在。每擬他日更煩聽覽矣。近偶看朱子答李時可書。其論中和曰。自其已成而論之則見天地之位本於致中。萬物之育本於致和。各有脈絡。潛相灌輸而不可亂。旣曰自其已成而論之。與章句本註之語。得無異同否。章句所謂自戒懼自謹獨云云者。其所分別中和。誠若不爲其已成者而論。故區區所疑正在於此。今得此語。怳然似有得其朱子之意。然於章句猶不能無疑。豈章句已自包得此意。而特載海未之察耶。伏望指敎。

朱先生平日論道理。必先析之極其精而不亂。然後合之盡其大而無餘。如中庸太極圖莫不爲然。鄙所謂好作對立說者。蓋指此也。至於中和體用之別。自有不得不然者。章句從用功而言。答李書從功效而言。言雖殊而理則一。目當類推。未見其爲不同也。如何如何。

齊明盛服註。乃其體物而不可遺也之驗也。人或疑其說。載海乃曰。所謂體物而不可遺者。謂物物皆有鬼神也。然神之爲物。無聲可聞。無形可見。只寂然而已。及其祭祀之時。方有所感。而有洋洋昭著之實效。祭天如此。祭地如此。至於山川人物諸神。莫不皆然。觀於此。可知物皆有鬼神也。此所以爲體物之驗也。或曰或有不可祭之鬼神奈何。以此知體物之驗也。載海以爲可祭之鬼旣多。餘皆可推而知也。況所不可祭者。雖固有之。旣非祭祀。無以知其有無。然則體物之驗。不於此見之。於何可見乎。淺見如此。伏望裁敎。

章句體物而不可遺之驗。本無可疑。其不可祭者。若所謂非其鬼而祭之。大夫而祭山川。諸侯而祭天地。特其所祭者有僭焉者。非無鬼神也。若淫祠之類。直與土木等耳。又何鬼神之有。

答金叔涵問太極圖○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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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靜陽動圖。載海按此圖之左一邊渾是白而白中有黑。右一邊渾是黑而黑中有白。黑底是陽中之陰。白底卽陰中之陽。左有兩細畫。外畫使成圓限而已。內畫卽所謂中太極。一圈之半也。蓋於白黑兩間。加此一圈。故於黑底無畫可見。於曰底有此一畫。皆非有意於畫之細大而然也。未知是否。

來諭儘分曉。蓋黑邊內外。亦非無細畫。而混入黑套。故不現也。且此白邊兩畫。只標其圈套分限耳。非有所係於大義者可知矣。

五行圖。載海按水火以生之序言之。則水陽而火陰也。以行之序言之。則水陰而火陽也。此圖以水火居金木之上。是則疑以生之序分排其位。然水之居右謂之陰盛。火之居左謂之陽盛。是分明以行之序言之。然則此圖本兼生之序行之序也。交系於上。所以明生序。故水火居上。金木居下。木而火火而土土而金金而水。所以明行序。故水則居右而爲陰。火則居左而爲陽。

所諭此圖。本兼生行兩序者。看得是。唯其中所以明行序。故水則居右而爲陰。火則居左而爲陽云者。恐未安。蓋陽變而生水。陰合而生火。乃陰根陽陽根陰之義。而及其旣生則水陰盛故居右。火陽盛故居左。初非爲行序而然也。若其行序則只當就五圈諸畫。見五氣四時循環之理而已。蓋以猶非其主意故耳。

解剝圖體水陰盛故居左。載海按天地之東爲左西爲右。而使人面北而看之。則天地之左卽人之右也。天地之右卽人之左也。然凡所謂陽左陰右者。皆從天地之左右。故曰陽居於東陰居於西。今此圖陰靜陽動之位。便與天地易其左右。未詳何義。

此圖陰陽左右。以今所見與易卦諸圖不同。未詳其義。但陽村入學圖有我在北而圖在南之說。退溪天命圖亦有其圖之體。只是豎起當中直看下來之語。皆欲求其義之通也。然恐此皆未必通。今當以朱子陰右陽左之義爲主。認得此圖所見者。只使人對面看其上下大體而已。其實則此爲圖背而所不見者。始乃圖之前面云爾。如此然後方與天地河洛之定位脗合無疑矣。第不敢自信。

戒愼恐懼悖此而凶。載海按戒愼恐懼。卽體上工夫。放辟邪侈。卽用上病敗。君子之修則言體而不及於用。小人之敗則言用而不及於體。蓋所以瓦相發明也。內而戒愼恐懼則必不放辟邪侈於外也。外而放辟邪侈則必不戒愼恐懼於內也。如此看是否。

戒愼恐懼。中庸本意有以統體說者。如所謂常存敬畏是也。有以靜邊說者。如所謂戒懼者。所以涵養於喜怒哀樂未發之前是也。雖其義各自不同。然猶可以體上工夫言矣。但此旣以放辟邪侈。對言下文圖說。又以敬肆繼之。則直是陰陽善惡之辨耳。恐非可以體用分言之者。如何如何。

群書句解无極註。无定極之中。有至定極之理。載海按无極太極。元非二物。不可曰无極之中有太極。況所謂定極者。似非太極之本意也。如何。

无極太極。雖非二物。若欲形容之則如此下語。恐不得已。所謂无方而至方。无形而有形。亦此類也。但定字似差矣。

其本體註。太極之本體。載海按太極乃是陰陽之本體。故曰其本體。其字已指陰陽而言矣。何以曰太極之本體哉。恐非。

觀上文所以動而陽靜而陰之本體中◇者其本體及圖說性之本體等語。其字恐非指陰陽。正爲太極而言也。然則所謂太極之本體者。又何足異耶。

一陰陽註。陰陽之理。載海按陰陽卽在五行中。此五行之所以一陰陽也。若曰只一陰陽之理則五行與陰陽猶是爲二物。如何。

五行一陰陽。如來說看者亦多。第此圖主意。在於發明太極之義。必如熊氏說然後方成道理。不然則所謂無餘欠無彼此無聲臭無假借者。或言氣或言理。無所準的。恐甚未安也。曾與沈明仲論此甚詳。下二條並同。

精粗本末註。五行爲末。載海按上一節旣言五行之爲一陰陽。此一節言陰陽之爲一太極。於此何可更擧五行爲說。只將精本粗末分屬於太極陰陽恐當。

五行字。近思釋疑作陰陽當是。餘見上。

無彼此註。同是一理。載海按凡云同是者。必將物之兩樣而同者爲言。今所謂精粗本末。一則爲太極。一則爲陰陽。若兼擧大極陰陽謂之同是。則陰陽非理。何以曰一理也。若單擧太極謂之同是。則太極非二物。何以曰同是耶。且無彼此之間此間字。似未安。

見上。

本無極註。太極之理。本於無極。載海按太極之外。非復有無極。何可以太極謂本於無極耶。恐非。

於字似未安。

無假借註自然而然。載海按無假借云者。蓋謂不待相假借而各自具足也。若曰自然而然則恐非所以正釋其義。

其下旣有非有所相假借之語。則如此恐無妨。

於是乎立註。人之道自此而立。載海按上文云人極於是乎在。此云於是乎立。在者是衆人皆有底人極。至定之以中正仁義。惟聖人能之。此人極之所以立也。句解在上文則人心是卽太極。在此段則曰人之道自此而立。恐與朱子立言本意相左。

此說甚當。

物之始也註。萬物之所資。載海按物之兩物字。皆兼事物之義。蓋以仁義並言故也。所謂萬物所資云云。只從萬物而言。恐誤。

兩物字未見其爲事物之義。蓋陰陽剛柔。各以氣質言。仁義亦言其理則固是一義也。然則其以萬物之資成爲言者。殊無所礙矣。

無極而太極。載海按太極者。總萬物之理。而就其根源極至處名之曰太極。初非有形如北極屋極之極也。然用極字義有相類。故濂溪恐人將太極或做有形底看。強加無極字。以示此理之本無形象也。是以朱子言太極則必曰有理。言無極則必曰無形。無極旣是無形之謂。則其極字似是爲有形底。然若以太極之極亦謂有形則不可。若以無極謂有形。太極謂無形。則其所謂無極而太極者。又似不成文理矣。然無極云者。旣是釋太極之所以無形。則兩極字自相不同。不可強作一義看否。

嘗愛黃勉齋所謂無極而太極。若曰無形而至形。無方而大方云者。蓋旣曰無形則所謂至形者非昭然形狀之謂。旣曰無方則非井然方所之謂。幾與形而下形而上之說同其妙矣。兩極字恐又不可作二義看。

註造化樞紐品彙根柢。載海按雙峯曰。陰陽五行。闔闢不窮。而此理爲闔闢之主。如戶之樞紐。男女萬物。生生不息。而此理爲生生之本。如木之有根抵也。謝氏方叔之說亦然。而淺見不能無疑。夫陰陽闔闢。固是造化。而化生萬物。獨不得爲造化乎。闔闢與化生亦非二事。闔闕故能化生。今若以造化屬陰陽闔闢上。以品彙屬氣化形化上說。則無乃分之太甚乎。從天地而言則其所以闔闢不窮。化化生生者。莫不以太極爲主也。故曰造化之樞紐。從萬物而言則俯仰之間。形形色色者。莫不以太極爲本也。故曰品彙之根抵。如斯而已。何可就造化上取其闔闢一截屬之於上句。取其氣化一截屬之於下句乎。

統而言之則一草一木。固當謂之造化。分而言之則造化品彙。自有所主。張子曰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蓋游氣紛櫌者。卽品彙之謂也。陰陽兩端者。卽造化之謂也。以此推之。正與圖說生陰生陽成男成女二段相符。須是更加思量。大抵道理同中見其有異。異中見其有同。使之各得其當。方是恰好理會也。如何如何。

太極動而生陽註。載海按太極旣動然後方生陽。旣靜然後方生陰。則當其未動未靜之前。所謂太極者依於何所。必也其動底已是陽。靜底已是陰。故朱子亦曰未是動後方生陽靜後方生陰。然則太極未動之前。亦不爲無氣也。苟有其氣。是爲陰耶陽耶。大抵理與氣陰與陽。皆不可以分先後。然若將理氣極推其始。則畢竟是先有理。若將陰陽極推其始。亦畢竟先有陰。然則太極旣生。便寓於陰。至動則爲陽耶。姑記所疑如此。以竢裁敎。

太極未動之前。其氣謂之元氣。栗谷先生詩曰元氣何端始。無形在有形者是也。但以循環之理言之。未生陽之前。亦可謂之陰。邵子曰無極之前陰舍陽是也。此與截自一陽未生之義不同故耳。來喩大抵理與氣陰與陽以下看得儘精密。可喜可喜。

分陰分陽載海按不曰陰陽分。而曰分陰分陽者。恐有意存焉。自太極之初動。至兩儀之旣立。而中間必有無限動靜。一動一靜而陰陽乃分。又動又靜而陰陽又分。積幾動靜然後兩儀乃立。若曰陰陽分則文義無以舍得此義。必曰分陰分陽然後意方如此。所謂分陰分陽者。非謂分陰爲兩。又分陽爲兩也。只是謂陰陽分而必用兩分字。然後可見陰陽之所以分如上所陳矣。如此看如何。

分陰分陽。據朱子說則曰從動靜便分。又曰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則陰陽分而兩儀立矣。靜極復動。以後所以明闔闢不窮之妙。似與來意少異矣。其曰分陰分陽者。蓋亦對待之說也。

註推之於前其終之離。載海按推之引之云云。旣承上著者微者而言。則其所謂不見。卽指理氣之合理氣之離也。然所引程子動靜說。只就陰陽上說。可疑。

道者太極也。所謂非知道者孰能知之者。正所以明太極動而陽靜而陰之義也。不可謂只就陰陽上說。

陽變陰合。載海按變合者。恐是繼之成之之謂也。五行之生。在其氣之流動而未成形。則係是陽變也。在其形之凝定而已成形。則係是陰合也。

繼善成性。圖說已於動靜處言之。恐於此用不得。只以朱子所謂陽動而陰隨之之意看定。似宜也。

生水火木金土。載海按五行之生。土在最後。土之未生也。四者依於何所。兩儀旣立。地便是土。而猶不云土者。豈以地之成形。只是査滓。未成此土耶。且水爲陰。火爲陽。然水者內陽外陰而陰盛。故謂水曰陰。火者內陰外陽而陽盛。故謂火曰陽。至於金木。亦類是焉。金者外剛而內柔。剛則陽。柔則陰。然陰勝故爲陰。木者外柔而內剛。然剛勝故爲陽。然則水火之爲陰陽。從其外而言之。金木之爲陰陽。從其內而言之。是亦造化自然之妙耶。

土雖未成。地旣成形。則四者之依附可知也。五行之變。固亦有不可窮者。然言大體。只有質氣兩道而已。以質言之。水木之爲陽。火金之爲陰。以兩儀變合故耳。以氣言之。木火陽也。金水爲陰。以四時運行故耳。恐不可以內外爲言。

註錯而言之。載海按統而言之者。就五行上兼言其氣質。蓋所謂五行。其氣皆陽也。其質皆陰也。錯而言之者。就五行上單言其氣。蓋當其金氣之動也。火氣已靜。當其水氣之動也。金氣已靜。餘可推而知也。如此則其所謂錯而言之者。庶乎有味矣。

水木之爲陽。火金之爲陰。亦當在錯言之中。何可舍而不言耶。

五行一陰陽註。性之本然也。載海按上句所謂初無聲臭。卽釋太極之所以爲無極也。然則無聲無臭。乃太極之本體然也。然而不曰太極。而曰性之本體者。恐只是接得下五行之性也。

蓋欲變無極而言性故也。

五行之生各一性。載海按朱子曰。隨其氣質而所稟不同。所謂各一其性也。又曰太極之全體。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而性之無不在。又可見矣。由前說則似若指氣而言。由後說則似若指理而言。故當時學者已以莫知所從之說。親請於朱子。則曰陰陽五行之性。各是一氣所稟。而性則一也。各是一氣。卽所謂所稟不同也。性則一也。卽所謂性之無不在也。然則各是之性。一也之性。又何所分別耶。但以文勢觀之。五行之生此一句。上以承陰陽太極之爲一。下以接無極二五之爲妙。其曰指理而言者。亦似然矣。然就其五行上直求其所以爲仁義禮智信之理。則五行各專其一。而不可使仁者或通爲禮。禮者或通爲信。其所謂各一其性者。果是所稟不同。而無得謂全體之性也。蓋人者能兼五行之稟。故性全五常。朱子於下文釋最靈之義曰。人之所稟。有以不失其性之全。然則他物固不得爲全也。金木水火土亦一物也。宜乎梏於形氣之偏。而無以充其本體之全矣。然而其所以偏者。特因其局於氣而已。若於其性之大本則亦一太極也。是以語其大本則一。而語其流行發見則各異。知其各異而不知其一。則是所謂不明也。知其一而不知其各異。則是所謂不備也。其曰所稟不同。其曰無不各具者。豈朱子之所以每必雙言而不得偏廢者歟。

朱子說。亦果似有兩意。要之所謂主理而言者是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載海按朱子以成男成女爲氣化。以交感化生爲形化。海初不能察旨意如此。但據本文強爲解其義曰。妙合者理氣之合也。而凝者其氣之凝也。所凝之氣有陽而健者。比之於人則父之道也。故曰成男。有陰而順者。比之於人則母之道也。故曰成女。二氣交感。卽氣化之始。化生萬物。卽氣化之成。而皆乾坤之爲也。至萬物生生。方是言形化處。遂以成男成女。謂非人物男女之身。只與所謂爲父爲母者一例看也。到今略見於朱子之意。然後方欲悔改前見。然於自家心地。非有若頓悟自得之妙也。故今看朱子註語。尙多疑晦。祛此疑晦。方可言得朱子之旨矣。何者。朱子曰陽而健者成男則父之道也。陰而順者成女則母之道也。是人物之始。氣化而生者也。此言成男成女之所以爲氣化也。又曰形交氣感。遂以形化。此言二氣交感之所以爲形化也。又曰自男女而觀之則男女各一其性。自萬物而觀之則萬物各一其性。此言男女萬物之各一太極也。若以男女謂人物之生於氣化者。則男女卽萬物也。汎言則曰萬物。分言則曰男女。豈男女之外。復有所謂萬物者哉。二氣交感。旣是萬物之形化。所謂化生者。是乃萬物之生生也。旣曰化生。又必曰萬物生生何耶。從天地而言天地之化生則固可曰化生萬物。從萬物而言萬物之化生。亦可曰化生萬物耶。且詳朱子之意。其在氣化中謂男女。形化中則謂萬物。然氣化形化同是物也。一曰自男女觀之。一曰自萬物觀之。其所分別。又何以若是耶。凡此數者必有其說。而特愚蒙所不得知也。然區區此見。亦非專出於胸臆。竊按小註南軒張氏曰。陽而健者父之道。五行之所以布其氣也。陰而順者母之道。五行之所以成其質也。是乃天地所以施生之本。男女所以爲男女者。非指男女之身而言也。據此爲證。豈曰不明。而不獲朱子之旨義。終覺慊然。乃敢粗發其端。以請敎焉。

此段所論甚詳。蓋以本圖及圖下註觀之。氣化全是男女。而形化方是人物。次第煞明。以此註文勢觀之。氣化時已同言人物。形化時亦同言人物。又豈非甚麽次第也。大抵氣化時若且有男女。則禽獸草木是將何所從而出耶。決無人物不同時之理。然此段大義只明氣化形化之分。故圖註所言如此。自萬物觀之以下又如此。惟當活看而通釋之耳。如何如何。

註氣質交運。載海按質不可以運言。而曰交運者何也。

氣質交運。猶言運用變化也。蓋游氣紛擾。生人生物。自當運用變化之不睱。非如五行初生。水自爲水火自爲火也。恐無所妨。

註陽善陰惡又以類分。載海按所謂類分者。謂善之事非一而同歸於善。惡之事非一而同歸於惡。然善未是全出於陽。惡未是全出於陰。蓋陽中之善如溫和之類也。惡如昏弱之類也。陰中之善如嚴威之類也。惡如暴殘之類也。旣非陽則盡善。陰則盡惡。而猶云然者何也。人之善惡。天之陰陽。特其象同耳。

所論亦自是。故朱子曰以陰陽善惡言之則陰陽之正皆善也。其沴皆惡也。又曰以象類言之則陽善而陰惡。

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載海按不曰仁義中正。而曰中正仁義者何也。小註朱子之言曰言生之序。以配水火木金。北溪曰圖說言中正仁義。而註脚言仁義中正。互而言之。以見此理之循環無端。此則當以朱子說爲正。然若旣配水火木金。則當曰正中仁義。而曰中正仁義者。未知又何義也。

此說具見輯註第五六條。以下所謂以配水火木金者。或是一說。非大義所關也。

而主靜。載兼海按定者兼動靜言。主靜者專言靜。但小註有曰主靜者。主正與義也。又曰以明四者之中又自有賓主耳。此則恐未然。夫中正仁義又各有動靜。何必去其中取其半爲主耶。所謂仁禮用智義體者。恐是別爲一義。不可引以爲說。如何。

來說是。但本註聖人中正仁義動靜周流。而其動也必主乎靜者。正指中仁爲動而正義爲靜耳。非仁義自各有動靜也。

與天地合其德。載海按天地日月四時鬼神之與聖人合者。豈徒然哉。必有其所以然者。請試言之。吾之仁能體萬物。則天地之德當之。吾之智能裁萬物。則日月之明當之。吾之禮有品節之可觀。則四時之序當之。至於鬼神有難的言。然吾之所以行義能合於進退取舍之節。則雖以鬼神吉凶當之亦可也。廉溪此說本出乾卦文言。而文言又只是言四德。則無乃孔聖之意本如此歟。

易文言無仁義禮智語。

答金叔涵問大學○庚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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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與一二友人。論新民之止至善一說曰。此至善以我之所以新之者言。如政敎之得其當。便是止至善。載海以爲不然。何也。新之者我。而新者民也。必使其民各致其知各正其心。以至於盡夫天理。無一毫人欲。則此民之所以止至善。使民止至善。豈非新民之謂乎。然則已也要止於此。民也要止於此。至善之爲明德新民之標的者然也。若所謂政敎者。特其新之之具耳。旣言明明德新民。又必言止至善。求至善於新民則所謂至善者。似當在旣新之後功效極處。必不在新之之具也。淺見如是。伏望財敎。

止至善。是功效標的之極致。雖以新民言之。不可只以政敎之得當。爲獲其義。來說得之。

修身以上。爲明明德之事。故明明之上明字。當兼知行看。格致者知也。誠正修者行也。然其格其致。旣所以使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則明德之昏者可謂復已明矣。誠之正之修之之又必爲明之之功何也。全體大用。雖曰無不明。然意或有不誠。心或有不正。身或有不修。則其明者復昏。蓋其不誠者。使人欲勝而天理晦。不正不修者。有當存而不存。當察而不察。此皆所以爲復昏也。然則格致者。旣所以使昏者復明也。誠正修者。所以使明者常明也。

格致者所以使昏者復明云者。語意倒置。似非當初格致之大體也。然行之所未盡。知或有所未明。亦可如此爲說也。但於致知誠意之間。全着人欲勝而天理晦等字。恐亦太重矣。

載海又嘗謂物有本末此一節。其曰本末者。指明德新民爲言。終始者就明德一邊分其先後。其本亂而末治此一節。其曰治亂者。亦指明德新民爲言。厚薄者。就新民一邊分其厚薄。如此則不惟明德新民之爲本末。明德中也有此先後。新民中也有此厚薄。上下文蓋有瓦相發也。今或者之見。以爲物有本末。結上文上一節。事有終始。結下一節。下節之所謂知止。乃承上節之止至善。至善旣兼明德新民則知止云云。不可只從明德上說。載海謂所謂終始者。若與本末同謂之兼明德新民。則不但爲疊床之嫌。其於曰物曰事之義。又大有所失。朱子不曰兩物而內外相對。一事而首尾相因乎。觀於此言。可見知止能得之爲明德一事也。然其事在己則爲明德。在民則爲新民。以此而言。亦不害爲兼新民矣。不審先生以爲如何。

止至善本兼明德新民而言。又此段不專爲明德之意。始見下物格一段下章句及新安陳氏說所論。恐當更詳也。如何如何。

近因人借得讀書記謄本。看其論文王詩之所以先君臣而後父子曰。必先就文王身上言。先君身爲諸侯也。次臣事天子也。次子事王季,太任也。次父慈武王也。區區於此。亦竊以爲然。但君臣之事係是新民。父子之事係是明德。其言文王之德。獨有此本末之倒何耶。此略可疑。且於爲人臣止也。不曰忠。而曰敬何意。言忠則遺於禮。言禮則遺於忠。然忠是本而禮是末也。敬者本兼禮之本末。故今曰敬則並其禮與忠而不遺。其下字之意豈以此耶。

此段乃聖人之止於至善。固爲明德事。如復以新民在其中爲言以該之。恐或得之也。不可就五者。以新民明德分之也。敬字固與忠字少異。經傳立文如此處亦多。只看所主之意如何爾。不必過加相泥也。

記前日奉敎楊山之日。嘗蒙下諭及修身章之所以不言孝弟慈。而旣忘其說。今按讀書記。又於此段闕其文。未知後來定說果何如。請以管見所及。略此仰浼。以竢斤敎焉。竊謂修身章雖不言孝弟慈。然孝弟慈之意已悉具於此。親愛之不僻。孝不在其中乎。畏敬之不僻。弟不在其中乎。哀矜之不僻。慈不在其中乎。孝弟慈之名。又必於齊治章發之者。恐亦不爲無義。何者。孝弟慈。卽至善之目也。修身者。身行此三者也。齊家者。家行此三者也。治國平天下者。使國與天下行此三者也。然則孝弟慈之於修齊治平等章皆所當言。而必於此焉發之者。無乃爲上以接修身。下以接平天下故耶。先儒論書虞書之名曰謂之唐書則可以該舜。不可以該禹。謂之夏書則可以該舜。不可以該堯。唯曰虞書則見舜上承於堯下授於禹。載海於此。欲以此例之。未知如何。

八章五辟焉。固是通指身與物接而言。然以朱子之所親愛。如父子當主於愛。然父有不義。不可以不爭等語觀之。來意似亦爲得矣。其必於齊治章發孝弟慈三言者。蓋重在不出家而成敎於國故耳。

陽村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一節曰。應經文壹是皆以修身爲本。謂治國必先齊其家一句曰。應經文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載海亦曰如此看爲好。但八章之起端。不變其文。至其結語變文如此。九章之結語。不變其文。於其起端變文如此。其所變文。固所以應經文。而變文之或在結語或在起端。又何耶。其身旣修然後明德明而爲新民之本。故八章旣言修身之事。及其結語。方變文以明修身之爲本。若國家之厚薄。當從齊家之始已可施工。故於九章之起端先變文。以明其家當厚。古人立言之微意。果有若是者否。凡此爲說。皆出臆料。極知淺陋不足布聞長者。而急於求正。終不敢嘿。並伏乞垂恕。

經文所謂本末厚薄。特就修身齊家上連說。故傳文所應亦在其相接處。恐是別無他義也。如何如何。

答李雲卿問喪禮○丙寅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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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妣之喪。已祔葬於先人之墓。四節墓祭。並設考妣之位。可哭祭否。或云先行前喪之祭。次行後喪之祭而哭之。今人多依此行之者。此果合於禮耶。志達葬後卽當端陽之節。未及就質而並祭考妣。且不哭。未知如何。

衰侍所行。乃嶺南之禮也。鄙意此祭先舊喪不哭。後新喪行哭。視若異凡。恐爲得之。曾亦以此告人。第未知果得禮意否耳。

葬後有故。不卽返魂。三虞卒哭皆已過行。而旣非繼曾祖之家。宗子在於圻甸。卒哭之後未得行祔祭。今旣過時。秋間欲返魂於京家。其時請宗子而行之耶。抑於練祭之明日行之耶。

依示行之似當。但不比卒哭明日而祭。則卜日一節似在其中。

朔望參禮。葬前祭禮未備。固當疏略。以祭易奠。以吉祭易喪祭之後。月朔殷禮。似不可疏略。當如參廟之禮有酹酒辭神之節。而家禮備要。俱無所論。未知何意耶。

所謂以祭易奠。以吉祭易喪祭云者。指虞卒哭大祭而言。非有與於朔望殷奠也。朔奠之饌。雖曰用肉魚麪米食。而實則奠也非祭也。然其節目又不如祠堂之備者。蓋遵初喪禮如朝奠之儀。仍而不改耳。沙溪曰孝子常侍几筵。故不爲參降。其義然也。

三虞卒哭祭。飯羹左設。而朝夕上食還爲右設。問解旣有明文。而朔日殷奠亦似左設。但頻數改易。極其未安。故姑依上食右設。未知如何。

朔日殷奠。當從上食禮右設。

朔奠饌品及設饌。以臆見參定儀式。而望奠則依問解說稍減品數。上食則依常儀行之。而俗節設饌亦遵問解說。於上食後設行。未知如何。設饌圖在左。視至敎誨之伏望。

 

若得他饌則隨時加設。不可以此爲定。而大槪如此耳。

垂示朔奠饌品恐大厚。蓋雖用肉魚麪米食。而稍減於大祭。鮓不必用。如醬亦當依上食設於食床中。羹當置於匙楪之內。皆象生時之義也。如何如何。

禮旣云虞杖不入室。則虞後凡上食哭。亦可倚杖於外而入耶。

小記註云虞祭在寢。祭後不以杖入室。殺哀之節也。以此觀之。來示當矣。

凡祭國俗無進茶之禮。要訣只云代以熟水。時俗徹羹進水。抄飯少許而和水。置匙於水器。志逵以爲此雖出於生人常食之儀。亦似有點茶之意云。而舍姪世璞則以爲非也。未知如何。

沙飯之說。三年內象生時則可。在平日時忌大祭則不可。蓋禮無此文也。

答朴大叔問喪禮○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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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註謂附棺者。乃明器用器之謂也。必誠必信者莫大於附棺附身。而附棺之物謂之明器用器云。而其他各出他篇者非止一二。而皆以爲明器之意重大。而朱子家不用何也。雖非實用之物。旣以不忍之心。作爲此等器用。以象平生。則廢而不用。未知不至於大不安耶。若甚不安則朱子於送終大事。豈宜廢闕而安之乎。尋常疑之。而未知其故也。且豐碑古之僭禮。而士夫家用之何也。家禮註云松脂宜於北方不宜南方云。士夫家畿內墓山或用之者。遷葬時見之則堅如鐵石。此固土地所宜而然耶。如無蟻聚之疑則用之無疑。而如或有些可慮則用之未知如何。其亦嘗試之耶。伏望商量示敎。

禮經明器之義甚重。故退溪欲反依禮用之。蓋如哀侍所執也。然朱子旣言其不用之意於家禮。又曰無益有害。其意可見。蓋愼終之一道勝。則不忍之義當略矣。豐碑固爲天子之制。司馬公乃有有勳德者豐碑下棺之說。其來已久。松脂遷墓時多言其光潔如新。惟鄙家葬法自來只用石灰。世守之。又以事力之不逮終不能用。不敢有對也。

朱夫子居憂。常居寒泉。此非墓下耶。如非墓廬則亦闕朝夕哭耶。學者必多聚。專心於講學耶。自任之重。蓋不得不爾。凡人雖不敢準此。而朋友或來相與講讀。亦或不安耶。

寒泉卽朱子母夫人墓下。雖未見行朝夕哭之文。必有其節矣。學者多聚。亦未有考。但呂東萊居憂時引接學者。朱子則遣子熟受業。黃勉齋居憂。亦勉以敎學。陸象山則貽書東萊。責之甚切。然家禮會成吳氏澄跋。朱子與陳正已帖。謂以喪中授徒爲非。未知其果然也。

虞練祥。必於降神時止哭何義耶。初獻在位者皆哭。至於亞終獻亦哭。出於哀痛。則或不妨於祭禮之敬耶。如何如何。虞祔練祥。降神後止哭。蓋主於敬。則朔奠亦是殷奠。自初至徹。哭泣不止。未知如何。或不有嫌於哀勝敬耶。凡祭時不可不哭。人情誠如此。而其於祭祀安神之道則或不無未安邪。以杖入於筵前。扶而哭之。亦不至未安耶。練前不妨以京勝敬。練後則不可以杖入哭耶。頃年前喪或以情勝。又且荒迷日甚。未免多廢讀書。至今悔之。而然欲專意讀書則哀思散而不全。哀情罔極。而抑而讀書。亦恐忘哀。未知如何。喪祭外諸書看讀。亦不妨於哀慼耶。雖經書讀而有味則便似忘哀。亦未知如何。疏食水飮。不食菜果云者。是徒食之謂。而雖鹽醬不可食矣。但只疏食而不茹鹽與菜。以至期年則不至於傷氣耶。菜果則可以不食。而不食鹽醬。或似有傷耶。制禮豈有可傷生者乎。水飮未知何以釋之。鹽酪者酪是何物耶。玄纁各丈八尺云者。是幾尺耶。一丈是禮尺十尺云然耶。尺則當用禮器尺耶。旣不用明器之類。則附棺之物尤太質略。今世玄纁亦無備用六端者。如何如何。遺意不用外棺。蓋以外先祖沈忠烈公遺命不用外棺於其葬故也。葬不用棺。亦甚痛迫。未知何以處之。棺雖不敢用。欲用隔板。亦如何。

降神時止哭。爲將行虞鍊祥祭禮故也。凡孝子之喪親。雖是巨創至痛。哭泣之節。隨時不同。喪服註曰哭有三無時。始死未殯。哭不絶聲一無時。殯後卒哭祭前。阼階之下朝夕哭。在廬中思憶則哭二無時。練後無朝夕哭。惟有廬中哭。或十日或五日思憶哭。三無時也。以此推之。自餘祭奠或哭或止。唯當視禮文而進退之。然則虞練祥時自初至終哭而不止者。似近於初喪。恐爲過禮。如朔奠雖曰殷奠。節目不多。與上食無甚異。恐無止哭之義。至於杖哭則小記曰。虞杖不入於室。祔杖不升於堂。註曰皆殺哀之節也。準此行之似宜。讀書則朱子曰居喪。初無不得讀書之文。古人居喪廢業。業簨簴上版子。蓋旣不可以事忘哀。亦不可以哀廢事。如讀書不讀樂章。是其律令也。鹽醬誠難爲節。然今人亦有啜粥三年而得生者。期年不食鹽醬。豈必死人。然或有持喪不甚固執而滅性者。惟當以禮爲準。而視其氣血虛實。更加裁處耳。水飮只是倒文。酪者乳漿。禮家常以漿酪並稱。皆飮類也。玄纁當用周尺。其不能備數者。以貧成俗而然也。外棺鄙家亦有先戒。近方酌用薄板。未知何如也。

禮三年內並無階下位。而有堂上位。則仍於平日祭時亦用此禮。未知如何。子孫常時旣無階下拜禮之事。而必用階下位於祭時。或不嫌於如事存之意耶。人家堂上狹隘。男女序立。難以爲禮。此可諉之於無財不可爲侻之道耶。朔日殷奠亦盛禮。只奠一酌而哭再拜。太似略簡。古禮何其盛備。而全無委曲耶。似別無加隆之節矣。朝夕及朔日奠酌。主人詣香案前坐。執事亦詣勘酒於盞耶。或主人自斟耶。朔奠炷香後再拜。別無明文。其可不行耶。孝子常侍几筵。情則然矣。而但禮中門外擇檏陋室爲喪次云。凡筵設正寢。而居於中門外。非侍几筵之傍之意。此亦如何。人家正廳在內。而中門不至逼內故也。且正廳旣設几筵而且狹。若行忌祀則無處可行。朱子謂雖暫停亦可。而豈不缺然耶。旣不可不行。雖一間挾隘。略行可耶。祔祭不能卽行於卒哭之明日。仍於練後行之可耶。抑可行於某時或丁或亥耶。此似未安如何。

人家男女在堂上者。只是以居常從俗者言。若家禮朔望參盛禮。小學柳公綽家法皆有階下之位也。朔日奠物雖盛。其實則乃上食。不宜加酌。且朝夕朔望奠。葬前則祝自行之。雖葬後朔奠只當遵用初喪上食之儀而已。孝子晝則長在廬中。夜則退于中門之室。晨則入哭。與平日侍奉一體。是乃所謂常侍几筵者。豈可以所居稍遠貳之耶。初喪忌祭。朱子以爲暫停則不必更議。祔祭不及行者。追行於練後。自是不得已也。如何如何。

禮有不與人坐之文。而今世此禮行之亦難。一家親戚及平日知舊來訪廬居則豈能不酬應耶。不言不語。亦甚難行。禮有不可與服輕者同處之意。而此亦事勢有不得不與同處時。此等皆是忘哀之端。如何如何。

不與人坐。乃練後堊室之事也。雖練前喪人自不得不與人相接。然禮曰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又曰言而不語。對而不問。若果敍寒睻討喪禮及所讀經義之外。不及他事。則其與今人聚客劇談連晝夜不輟。以忘其哀者。自有所分矣。

答權季文問近思錄○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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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第一段靜虛動直之動字。勉齋則云此就念慮之萌上看。不可就視聽言動上看。朱子則以明通配元亨曰是就動處說。又曰明是曉得事物。通是透徹無窒礙。此兩說自相徑庭。今以朱子意推之。則虛當爲寂然不動之時。明通爲念慮才萌處。而動直則乃是動作之顯見於外者。如是則此動字雖就言動上看。似無不可者。未知如何。此段註靜而所存者一。動而所存者一之說。未見其非。而釋疑非之。似未免太分明之病。未知如何。且所謂能周天下之務者。此則果有泛說之失耶。又註四象之本。莫只是無極之眞耶。

當以勉齋之論爲主。朱子所謂明通。是以四象而言。勉齋所謂動直。當就念應之萌上看。是以兩儀而言。其義自不相妨。若以動直爲動作之顯見。則非所謂以心言者也。如何如何。葉氏所論。未見其甚非。兩儀四象之本。亦指太極而言。

第六段不交於物。是言物慾之物。抑泛指事物之物耶。內慾不萌。外物不接兩句。易傳小註朱子曰此只說得靜中之止。今考葉註則乃曰人己兩忘。內外各定。動靜之間。各得其止。此與朱子說似相背矣。未知如何。易小註朱子又曰。明道云內外兩忘。說得最好。便是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不見有物。不見有我。只見所當止也。從伊川說則到不獲其身。便說不來。至行其庭不見其人越難說。以此觀之。明道意自與伊川說不同。而前蒙下誨則云定性書所引民卦。似如伊川意看。未知當時偶爾遺忘耶。抑或有所以然於其間耶。且問伊川說旣只說得靜處。則至行其庭不見其人。固難說也。到不獲其身處則似不相礙。而此亦云便說不來者。以何故也。

物是泛指事物。故朱子亦有可疑之語。集解云云。似欲以補傳文之闕。然終非其本意矣。艮卦彖傳曰。良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朱其時。又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乃其大義。而程子但以止於所不見爲說。所謂便說不來者。指此也。前日鄙說。殊不記其本末果如所示。則是亦未詳焉耳矣。

第十二段註全體。謂全主宰云者。此非謂更有一心能主宰此心。只是言以此心全爲主宰也。釋疑所謂以此心爲體之意。亦與此無甚異。而今乃彼此而取舍之。未知何故耶。然其中全體之體。釋疑則似以爲體用之體。葉註爲體幹之體。此則果爲異矣。而要之兩說皆不如朱子全得此心之說之爲無弊也。未知如何。

此段全以此心爲體。非所謂全體大用之全體也。然則葉註之說恐難必斥。第全主宰三字。文義局趣。似若以爲全其主宰者。故釋疑云然也。且全得此心之說。全字固含體字在中。得乃虛字。謂其說無病則可。謂其正說體字之義則不可。

第十五段私己之己。當如字讀耶。抑語辭耶。

己者對物之稱。

第十六段註心存乎中。釋疑非之曰無不敬。無時無事而不敬也。所包者廣。葉說似偏。妄意則竊恐未然也。朱子曰當事而存。存者存乎中也。程子論動時敬曰。旣不之彼。又不之此。如是則只是內。內者中也。以此等觀之。所謂心存乎中者。固亦可以該已發未發而言也。安得不包無不敬之意也。且差字。葉註則止以行事之差言。釋疑則兼念慮之差而言。此兩說少有優劣。而要皆不得本文之意。蓋無不敬者。只是言身心內外無時無事而不敬也。旣無時無事而不敬。則亦無時無事而或差也。如是則靜而失其敬者。是行於未發之差也。動而失其敬者。是行於已發之差也。奚但止於念慮行事而已哉。如是則庶幾不背於循而行之。安得有差之意耶。

所謂存乎中者。已先有當事之語。只是內者已先有不之此不之彼之語。今但曰心存乎中。而邪念不作。豈非專主未發一邊者耶。蓋此以釋思無邪則當矣。兼釋無不敬則恐未周悉。釋疑說是也。

第十七段太以敬來做事得重之事。但指已發後接物應事之事耶。程子說做敬工夫。以必有事爲言。做事之事。或與此事字同意看耶。私爲恭云者。莫只如朱子所謂人爲之恭耶。所謂人爲之恭。雖聖賢亦不得免者耶。此段註順乎自然。盡乎當然。正釋循理之意。而釋疑斥之。未知何故也。

做事之事與有事之事。文同而義自異。如有事焉。是養心切要之法。做事得重。是持敬太過之病。如所謂拘迫壁重之類也。私爲恭之恭。以下文非體之禮例之。必引古語。而無所考。然何以謂之聖賢所不免耶。釋疑以盡字與順字少掣而有此說。然如舜之盡倫。將不得爲順理者耶。誠亦太拘矣。

第二十二段無須臾停。此須臾字當活看否。飜車信無須臾停。此心雖常人。亦豈無須臾或停之時乎。自約數年此約字。是如大約之約耶。皆非自然此皆字。亦未曉。不思量。事非自然。寄寓形象。又非自然。此所以下皆字之故耶。沙溪云以一心執持此心。所以云皆非自然。此言如何。

須臾當活看。約是約束之義。皆非自然。來說得之。末段非沙溪說。乃退溪心經質疑中語。

第二十四段註明德日昏似不爲非。而釋疑斥之。未知如何。

以本文所養不厚參之。可見葉註下語之太重也。

第二十八段註一己私智。釋疑謂非本文之意。亦恐未然。欖他事非私智而何哉。若私智不可言。則所謂本意果如何也。

欖他事云者。只是私意穿鑿之爲。集解說終未見其有非耳。

第三十段靜後見萬物。自然皆有春意者。是不過至靜中涵至動底意象也。若明道靜觀萬物之句。則只是靜定此心。觀得物態耳。其意與此自相遠。葉說似謬。未知如何。

程先生詩所謂自得者。與此所謂春意。所爭只在於品物流形各正性命之分耳。其餘無不同者。以彼證此。恐益親切。

第三十一段心廣體胖。以釋疑所論觀之。則只可語於聖人。而自顏子以下則似不敢如此道也。未知如何。

釋疑之論。但以集解克其至以下辭義而已。似無必以心廣體胖不得言於顏子之意。未詳所諭。

第四十五段今人以下役役於不善一句。是不能閑邪之意。尋箇善一句。是外面捉一箇誠之意耶。葉註暫欲存誠云者。似是將尋箇善之善喚做誠字意看。此恐有語病。蓋誠者只是由內而出者。初無從外尋來之理。若云尋來則只此尋之之心已是私耳。所謂善者。亦非由內底。此正是外面捉一箇誠將來之病。而所以終不入善之故也。如此則安得據將此尋箇善句。便謂之存誠乎。且故字以下亦不過引孟子之言。申明上面閑邪誠自存之意耳。釋疑之分兩段說下者。亦似未安。未知如何。如足則只是中之中。似中和之中。若從葉說則與下面內字意複。未知如何。

尋箇善一段。以下文所引孟子觀之看得是。不但誠由於內。善亦由內而出。且程子所謂尋箇善來存着。集解所謂暫欲存其誠者。皆姑從今人病痛上說。如大學所謂而著其善之屬。何不可之有哉。釋疑兩段之意。鄙亦未曉。中內二字。似並指心而言。蓋動靜之功雖殊。而所存者一也。更詳之。

第四十七段操則以下四句。朱子以爲直指心之體用。不審何句言體何句言用耶。豈是於操則存一句中包得體用兩般之意耶。

朱子曰。心體固本靜。亦不能不動。其用固本善。然亦能流而入於不善。夫其動而流于不善者。固不可謂心體之本然。然亦不可不謂之心也。但其誘於物而然耳。以此推之。就操則存中已包心之體用之善。舍則亡中亦言其用之不善。下所謂入者是存出者亦是亡。則其體用所屬。不患不明矣。如何如何。

第四十九段尙不愧屋漏。釋疑欲只作謹獨工夫看似偏。恐不如葉註兼戒懼謹獨之爲全備也。

不欺不慢屬謹獨。不愧屋漏屬戒懼。釋疑說恐甚不然。不然。又何以曰敬兼動靜也耶。

第五十一段註是則善之本者。恐於本文主敬便是爲善之意似少異。未知如何。

此蓋從未接物時如何爲善底意接來。故曰是卽善之本也。恐卽所以善釋本文。如何如何。

第五十二段註盤曲曰箕者。似非伸兩足以手據膝之意。而釋疑不論何故也。

釋疑之意未詳。豈亦以禮有坐如箕一節。故欲兩存之耶。但所謂盤曲曰箕者。於古今字訓經義一無所據。誠未知其何也。

第五十三段註敬主於執事恐誤。宗廟之所以敬。只爲鬼神也。豈可以執事爲重也。若以執事故敬。則凡所執事處無不然也。何必特言宗廟也。

敬莊嚴思。皆以事而言。雖與執事敬之意相同。恐煞有淺深也。

第五十四段賢且說以下季明所謂知覺是其意。只是指喜怒未發前知覺。而却緣辭意未白。遂致程子過聽認以爲已發底。故便引復卦爲說耶。此復封說。朱子於中庸或問及語類所論各異。亦甚可疑。習能專一時便好之便。是便安之便耶。便是之便耶。

以中庸或問但有能知覺者而未有所知覺之言觀之。季明所謂知覺處。語似較重。故程子云云。大抵此段朱子答南軒第六書及語類答陳安卿問。皆與或問不同。其以未生萬物。爲喜怒哀樂未發底。固亦善矣。恐未若坤卦純陰而不爲無陽之說明白無弊。蓋以後段靜中須有物是太極之意推之。益曉然矣。便卽也。

第五十六段凡事有兆朕入夢者却無害。捨此皆是妄動。然則孔子之夢周公。有何兆朕耶。

遺書木文皆是妄動下有或曰。孔子嘗夢見周公當如何。曰此聖人存誠處也。聖人欲行周公之道。故雖一夢寐不忘周公。及旣衰知道之不可行。故不復夢也。然所謂夢見周公豈是夜夜與周公語也一段。蓋謂此存誠所致。若夢實見之。如論語集註所論也。

第六十段皆是之皆。無乃指把捉不定爲兩件事。維其把捉故不定。憫其不定故把捉。維此兩件之病皆是不仁。故致得如此之意耶。此段註釋疑引朱子說而斥之。此論固當矣。然葉註及或人之問似順。雖自爲一說。亦不妨於義理耶。

把捉不定。亦曰把捉而不能定。非如來諭之意也。其病之頭緖甚多。不可歷數。故曰大率曰皆。恐無可疑。末段釋疑說是。

第六十一段註心境淸。釋疑至以語意近禪斥之。此論恐似太刻。先儒固多如此言。且如橫渠心淸時少之說。與心境淸之語有何異也。若以涵養對心淸說下者。則文勢差似未穩。未知如何。

心境淸云者。辭理固不妥帖。謂之近禪則過矣。

第六十五段過此幾非在我。葉氏就大化之間論之。似得本文之意。而釋疑據朱子說而斥之。竊恐未然也。蓋水漲船行。固可語於聖人。而然顏子手舞時節。獨非舩浮之位耶。然則葉說本自朱意中來。初豈有徑庭者乎。假使朱子果就聖人分上說。亦不妨與葉註瓦看則其義乃備矣。似不必取一舍一於其間也。未知如何。

此段語類問幾非在我者曰。某嘗說學而時習之不亦侻乎。若是到這裏後。自不肯住了。而今人只是不能得到說處。又曰使心意勉勉。循循不已。只如此而已。便到顏子旣竭吾才。如有所立卓爾之地。雖欲從之末由也已。只恁地問過。此幾非在我。莫是過此到聖人之意否。曰不然。蓋謂工夫到此。則非我所能一用其力。而自不能已。如車已推而勢自去。舩已發而纜自行。據此數說。似是通說非必以大而化之言也。退溪四書質疑亦有大化之說。尤丈引諸說以非之。蓋釋疑之意也。

第六十六段生無喜怒之無字。只是少字意耶。此段註存心於道等語。釋疑皆非之。存心於道云者。此果有下語齟齬之病。而若以本心釋常心則無不可者。蓋所謂常心。亦猶云恒心。旣是恒心則又何可不謂之本心乎。且以誠意訓實心者。乍看亦似未穩。而然詳本文意所謂未完之實心。旣對習僞而言之。則明是指已發之心也。旣指已發則以誠意字訓之者。其意或恐不泛也。未知如何。

人性寬緩則雖有喜怒。幾同於無者故云然。集解諸說恐皆未穩。

第五眷第一段註用乾之善者。似背於本文。至乾之用其善是之意。未知如何。且註象山之高懲創之等語。似與朱子觀山之象以懲忿之說。別無異同。而釋疑非之何也。

集解象山象澤二句。並屬上句讀。文義稍勝。又與下文象風之烈象雷之迅等語不倫。畢竟可疑。蓋所謂觀山之象。以懲忿者。自是宛轉無牽強透漏處。如此然後方小病敗耳。

第二段註嚮乎耳順云者未曉。明通旣是聖者事。則直可言耳順。何必嚮之云乎。

此從不惑知命而推之。故曰嚮乎耳順。雖是聖人之事。所由而言者。豈無漸次耶。

第十九段註釋疑所斥多爲得之。而第其中論簡大字者可疑。蓋簡者之多欠廉隅者。以其病於大故也。然則雖以簡易爲簡大。恐不甚失其意。至於剛者以下則葉意亦不過謂太剛者必濟以塞實篤厚之道。則不至於峭厲而已。此果於書本文註之意有所異同者。而今乃特非之。未知何故耶。

簡太剛而不至於虐兩段。釋疑說恐恰好無可間者。

第二十四段只有所向便是欲之欲。以葉註及釋疑觀之則似是私欲之所當室塞者。而然考聖學輯要孟子養心莫善於寡欲條下引程子此語而釋之。又於臣按下乃斷曰寡欲之欲。泛指心之所欲。以此觀之則此欲字又似非全然惡底。未知從何爲正耶。

朱子語類論孟子寡欲曰。不是不好底欲。不好底欲。不當言寡。論周子無欲曰是合不當如此者。如私欲之類。此本從寡欲而言。故栗谷之言如此。集解釋疑亦未見其有異矣。如何如何。

第三十四段善斯成性之性。似亦當以氣質言。而葉註乃以本然釋之如何。

成性云云。先儒或作氣質說。或作本然說。至栗谷而始定。葉註之失無足怪矣。

答李泰而行泰禮○丙寅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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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出門再拜。賓答拜。此答拜當在於主人拜畢之後耶。冠禮

主人先再拜畢。賓始答再拜。凡禮拜皆然。

賓乃降詣盥所時。主人亦降立何所。而賓盥畢。主人揖升也。賓至階下後乃楫耶。

主人降當阼階下。俟賓還至西階。乃一揖一讓。

祝辭將書板以告耶。

據禮賓旣手執冠笄。只當口誦三加之辭而祝之。不必用板。

冠笄巾乃是三物。而一時俱加。未詳其義如何。

雖是三物。笄本簪在冠中爲一物。巾又一物也。冠是緇布冠。乃古制。巾是幅巾。乃後來深衣之冠。旣著深衣則不可不用幅巾。理勢然也。

三加撤帽。再加無撤冠巾何也。

再加無撤冠巾之節。似是闕文。儀節補入矣。

賓揖將冠者卽席也。只揖而不言卽席耶。

有揖無辭。

賓諸冠者前也。冠者猶跪而不之立耶。

賓詣冠者時。冠者猶不興。俟賓復位。贊卒事乃興。

冠者之對。亦書而告耶。

冠者對辭亦不書。

幣帛貪不能辦。將何物而酧之耶。

幣不必帛。今俗用紙墨之屬。似亦可矣。

乃醮小註體則一獻。酒則三醮。今私家無醴。以酒代之。醴之所以重於酒。而私家之不得有何也。

周禮五齊。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醍齊五曰沈齊。所謂醴齊者乃醴也。意者後世公家吉凶之禮多用古制。故猶存其物。私家多用今制。故只用酒耳。輕重之別。似亦以古今而異矣。

立喪主小註。若無族親矣。則里尹主之。喪大記已喪有無後無無主。此主字似有二義。一是長子長孫主奉饋奠者。一是與賓客爲禮。親且尊者主之也。果有此二義否。有服之親各有位次。不宜與賓客爲禮矣。如何如何。喪禮

主字有二義者是也。與賓客爲禮。乃喪之大節。故必家長主之。以家禮註中宗子云云觀之。可推知也。

凡喪柦飯舍時。惟主人左祖。含卒襲所袒衣。小斂後袒括髮于別室。而今俗復後卽袒。而左男喪右女喪。殊無小斂變服之義。須於小斂後依飯舍左袒如何。

古禮襲斂之時。執事者皆袒。事畢則還襲所袒之衣。家禮從簡。只一袒於小斂之後。以至成服。若來諭所論者。非古非今。其誤審矣。

婦人髽。何以爲之耶。

髽云者。謂婦人之髻也。吾東方平日無婦人作髻之事。雖當喪只依俗斂髮而已。

主人以下爲位而哭註。主人坐於床東奠北。禮記奔喪註。降自西階。卽堂下東之位。以此觀之。家禮爲位於堂上。禮記爲位於堂下。當從家禮。而今俗堂下爲位者亦多。將何適從。或因地形便宜從之。亦何如。

家禮主人位次床東奠北者。初喪在家之禮也。奔喪卽堂下東之位者。殯後自外至之禮也。義自不同。擊蒙要訣曰尸在床而未殯。男女位乎尸傍。旣殯之後。女子依前位乎堂上。男子則位乎階下。此說甚分曉矣。

禮記凡喪服未畢。有弔者則爲位而哭拜踊註。言凡者。五服悉然云云。於五服雖未盡行。朞大功則行之。亦如何。

禮喪服輕重。以朞大功之間爲限。凡降服大功者。與朞爲重類。本服大功者。與小功爲輕類。今只曰朞大功。恐涉混同也。然非喪次而行。弔禮恐或有礙。從其最重者。其亦可歟。謂如祖父及妻子之喪

今世杖朞之杖小於齊斬之杖。不知有所據耶。

無明文。然以又用次等生布之說推之。或有其理耶。不敢質言。

凡會葬客。於主人親屬臨壙後。齊進臨壙哭拜。或主人請其臨壙。此有可據而得於禮耶。

旣往會其葬。則臨壙而哭固當。拜則惟新到者。或辭退者有之。但家禮有賓客及墓辭歸之文。與今俗不同。未詳其義。

凡祧主將埋。有出家孫在則不忍埋祖之主。至有祭生家祖曾者。此亡於禮者之禮。而抑亦有得於情禮否。或生父之主無後將埋。而若同宗疏族也。則當權祭于別室。以爲何如。

出後子孫難用最長房之制。無後生父。不論同宗之遠近。不得不祭之別室。

返哭條註賓客之親密者旣歸。待返哭而復弔。雖已弔者。至是復弔如初儀耶。今俗之迎哭郊外。嫌於惡野哭如何。杞梁之妻對以君無辱命。則其意蓋惡野哭也。非君命則亦不以此而對歟。

禮曰返哭之弔。哀之至也。雖或出郊而迎。至家行弔。恐得之也。

儀節焚祭文。而今世無焚之者。亦有所據耶。

焚祭文雖載儀節。若必如此。喪家將有不見其文者。不焚恐無妨。蓋與祝文有間矣。

禫祭前書疏仍用孤哀。則書之稱疏亦明矣。人之慰答。皆稱狀而不稱疏。然則惟喪人稱疏。而他不必稱疏耶。

主客皆當稱疏。以計閏之儀觀之。雖稱狀亦無大妨。

答李泰而問己巳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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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禮新婦見舅姑而莫幣。則只奠舅姑明矣。今俗有舅姑之父母者。亦使新婦奠幣。或不行則非之。蓋古人同居有尊於舅姑者。則舅姑以婦見於其室如見舅姑之禮。若倣古而各見其室。則只莫舅姑宜無妨礙。今人祖父母若舅姑同在一堂。而禮新婦則舅姑之持受贄幣。亦有所不安。而或有幷行者。如何如何。昏禮

今俗新婦見祖父母。亦用贄幣一段。尤,春諸丈之意亦然。曾與羅顯道力辨而不合者。蓋一家有祖父母父母。家事任長。當以祖父母爲主。而家禮昏禮却以父母當之。如醮見饋饗等禮。何嘗上關於祖父母耶。其義旣然。則所謂如見舅姑者。恐只是前後四拜之節而已。況其所謂尊於舅姑者。祖父母外實有許多人物。豈宜各行贄幣之禮一如見舅姑者耶。鄙見如此。惟在量敎。

開元禮三殤之喪不復魂無含。事辦而葬。不立主。旣虞而除靈座。備要云家禮程,朱之論。自八歲以上皆當立神主。若如程,朱之論而立神主。則復魂虞卒祔不除靈座。朝夕上食。與成人同耶。旣立神主則與不立主有異。而程,朱論其立主而不言除靈座。立主之後則不除靈座在其中耶。若不除靈座則當有日祭。而但終三年則過禮。限朞年則無可據。限服月則亦無可證者。甚可疑矣。不知古人有已行而考據者歟。喪禮

小記曰除殤之喪者。其祭也必玄。註殤無虞卒哭及練之變服。其除服之祭用玄冠玄端黃裳。所以異於成人。曾子問曰祭殤不擧。無肵俎無玄酒。不告利成。祭法曰王下祭殤五。適子適孫適曾孫適玄孫適來孫。諸侯三大夫二。適士及庶人祭子而止。此殤者喪祭之大法也。程朱之禮只是盡祭八歲以上之殤。與古所謂凡庶殤不祭者不同而已。然則喪之不復魂無舍。旣虞除靈諸節。與祭之不擧無肵俎無玄酒不吉利成者等耳。恐不至深疑。

題主式婦人只書姓氏不書姓鄕。而擧世皆書姓鄕。以不書非之。抑有此可據者歟。

題主家禮本文無書姓鄕之文。俗論雖非之。恐不可衣。

題主及祝文姊妹書氏。子弟不書姓。如嫂娣妻婦之書氏。槩審其義。至於班祔姊妹與子弟一體無間。而姓氏之書有異。抑有別而然耶。

朱子曰姓是大總腦處。氏是後來次第分別。如魯本姬姓。其後有孟氏季氏。同爲姬姓而各不同。以此觀之。氏乃男子之稱也。第今專爲婦人之稱者。蓋以男子則後世有稱公稱君之例。而於婦人則不用。此卽專爲其稱之由耳。然則今世婦人之稱。舍是道何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