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0〕22号
2020年4月24日
发布机关:财政部 林草局
财政部网站
财资环〔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