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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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阶人大決定在维基数据编辑
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维基数据编辑
有效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维基数据编辑
施行日期1985年1月21日在维基数据编辑
收录于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在维基数据编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

的决定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一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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