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会东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会东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东县自然资源局、会东县统计局      
2022年5月30日
http://www.schd.gov.cn/hdzx/tzgg/202205/t20220530_2231248.html

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工作要求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5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约1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8149.65公顷(872244.75亩)。其中,水田5379.29公顷(80689.3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25%;水浇地0.21公顷(3.1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0.00%;旱地52770.15公顷(791552.2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0.75%。耕地面积最大的是铅锌镇,占全县耕地的12.00%。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58149.65公顷(872244.75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58149.65公顷(872244.75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

位于2°以下坡度(含2°)的耕地1096.76公顷(16451.4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89%;位于2°-6°坡度(含6°)的耕地1794.36公顷(26915.4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09%;位于6°-15°坡度(含15°)的耕地12939.30公顷(194089.5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2.25%;位于15°-25°坡度(含25°)的耕地25540.18公顷(383102.7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3.92%;位于25°坡度以上的耕地面积为16779.05公顷(251685.75亩),占全县耕地的28.85%。

(二)园地10338.43公顷(155076.45亩)。其中,果园5229.91公顷(78448.65亩),占园地总面积的50.59%。其他园地5108.52公顷(76627.80亩),占园地总面积的49.41%。无茶园和橡胶园。

种植园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姜州镇、铁柳镇,这两个乡镇的种植园用地面积分别占全县种植园用地面积的25.13%、16.42%。

(三)林地179857.85公顷(2697867.75亩)。其中,乔木林地面积145737.67公顷(2186065.05亩),占林地总面积的81.03%;灌木林地17666.53公顷(264997.95亩),占林地总面积的9.82%;其他林地16451.52公顷(246772.80亩),占林地总面积的9.15%;竹林地2.13公顷(31.95亩),占比0.00%。

林地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比例靠前的依次是铅锌镇、野租乡这两个乡镇,合计林地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8.87%。

(四)草地39752.44公顷(596286.6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8222.98公顷(573344.70亩),占草地总面积96.15%;人工牧草地688.06公顷(10320.90亩),占草地总面积1.73%;其他草地841.40公顷(12621.00亩),占草地总面积2.12%。

草地面积占全县草地面积比例排名靠前的依次是铅锌镇、老君滩乡,这两个乡镇累计草地总面积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26.65%。

(五)湿地546.68公顷(8200.20亩)。其中,内陆滩涂545.84公顷(8187.60亩),占湿地总面积的99.85%;灌丛沼泽0.75公顷(11.25亩),占湿地总面积的0.14%;沼泽草地0.09公顷(1.35亩),占湿地总面积的0.02%。湿地面积排名靠前的依次是溜姑乡、鲁吉镇,这两个乡镇累计湿地面积占全县湿地面积的43.5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29.39公顷(126440.85亩)。其中,村庄用地7280.48公顷(109207.20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86.37%;建制镇用地481.46公顷(7221.90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5.71%;采矿用地655.67公顷(9835.05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7.7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78公顷(176.70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0.14%。

(七)交通运输用地4518.11公顷(67771.65亩)。其中,农村道路3290.82公顷(49362.30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72.84%;公路用地1225.68公顷(18385.20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27.13%;管道运输用地1.5公顷(22.50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0.03%;港口码头用地0.11公顷(1.65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0.0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41.64公顷(74124.60亩)。其中,河流水面3859.69公顷(57895.35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78.11%;水库水面681.22公顷(10218.30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3.79%;坑塘水面120.02公顷(1800.30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43%;沟渠29.67公顷(445.05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0.60%;水工建筑用地251.04公顷(3765.60亩),占5.08%.

水域面积排名靠前的依次是乌东德镇、溜姑乡,这两个乡镇累计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28.1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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