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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制。大德八年。申書省照得各處行省下依都省元行。徃濫給鋪馬。雲南四川尤

甚。中間多是任滿得代無䘵之人。或因起納諸物。或指計稟公事為名。駙馬赴都因

而别行求仕。直至得除馳驛回還。不惟虗費官司分例。實恐迆漸消乏。站赤深為不

便。都省議得。今後任滿得代無䘵之人。不許差使赴都。如違。定將當詼首領官吏究治。

移咨各省。及剳付御史壹體察。 至大四年三月。兵部呈契勘內外諸司設立宣使

奏差。盖為幹辨公事。其各處行省宣慰司等衙門比。年不行差遣。故委府州縣正官

并得代不應差使營幹巳私之人。或以軍情為重。或以錢粮為大。或以貢物為急。

驗其呂職多起鋪馬。道途之間。源不绝。站赤消乏。盖由於此。若不整治。深為未便。擬

合遍行各處。今後凡遇押運官物。計稟勾當應合給驛之事。須遣上項宣使奏差人

員。量立程限。仍取廿罪文状在都。諸衙門如過各處起納官物計稟公事之人。依期

發遣。事無壅滯。省减鋪馬。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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