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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人。十成為終。終千井。三千家。革車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終為同。同方百里萬井。三萬家革車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䟽。此謂天子畿内采

地法。鄭注論語道千乘之國亦引司馬法。彼是畿外邦國法。彼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甲士少。步卒多。此士十人。徒二十人。比畿外甲

士多。步卒少。外内有異故也。凡出軍之法。先六郷賦。不止次出六遂賦。猶不止徵兵於公邑及三等采賦。猶不止乃徵兵於諸侯賦。猶不止則諸侯

有遍境出之法。則千乘之賦是也。敕誓䟽。若郷遂不足。以召兵于邦國。縣師將有軍旅。則受法于司馬以作其衆庶。會其車人之卒伍。䟽司馬主將

事。故先受出軍多少及法式。會其車人之卒伍。則百人為卒。五人為伍。車亦有卒伍。酇長若作其民而用之。則以旗鼓兵革帥而至。稱人掌令

丘乘之政令。注四丘為甸。若有會同師田行役之事。則以縣師之混充好人𤅈。作其同徒輂輦帥。而以至治。其政今以聽於司馬。左傳。成元年。作丘甲榖

梁以為丘作甲。以農為工。公羊注。始使丘民作鎧。注周禮。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出長轂一乘。戎馬四匹。牛十二頭。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

句所賦。今魯使丘出之。禮封人䟽三等永地之中。故有丘甸井田之法。䟽此注多是司馬法。胡氏曰。今作丘甲者。是丘出一甲。一甸之中共百人。為

兵一丘。所出十八人積四丘而具一乘。李靖問對。太宗問楚廣與周制如何。靖曰。周制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為一甲。凡五

甲共七十五人。楚人二廣之法。一乘至用百五十人楚語。國馬足以行軍。公馬足以稱賦。不是過也。禮記䟽。坊記古者方十里。其中六十四井。

出兵車一乘。此兵賦之法也。按司馬法云。成方十里。出革車一乘。又云。甸方八里。出長轂一乘鄭注小司徒云。若通溝洫之地則為十里。若除溝洫

之地則為八里。兵賦之法。王畿之内六郷之法。家出一人。凡出軍之法。郷為正。遂為副。則遂之出軍與郷同。公邑出軍亦與郷同。其公𡖖大夫采地。

既為井田殊於郷遂。則出軍亦異於郷遂也。故鄭注。小司徒井十為通。云云。此采地出軍之制也。王畿之外。諸侯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皆

出郷遂。費誓云。三郊三遂。是諸侯有遂也。諸侯計地出軍。則司馬法云。四丘為甸。出長轂一乘。成元年作丘甲。杜服俱引此文。公羊注。十井共出兵

車一乘。劉子。天子之老請帥王賦元戎十乘。以先啓行。積倉於邠。峙粮於申。會蒐之備取於衛。古人蔵賦於民如此。春秋時。齊桓之師。鄭共資粮。

𣈆軍楚地。食其軍榖。鄫無賦於司馬。政象無傳。而四司為之官皆巳去籍。鄭康成諸儒直以穰苴司馬法為證。周書。武順觧。五五二十五曰元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