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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遊倅。田有餘夫。軍有羡卒皆所以副其正也。然郷遂不同者。盖六郷之内賦軽。六遂之内賦重也。惟田與追胥竭作。郷遂皆然。以田獵禽獸。人

所同欲。追伺盗賊。人所同惡也。汪䟽。謂二者用人多而然。亦一說也。司徒之可任者如此其多。司馬法之出士徒如彼其少者。盖古人用兵不為

勝計。只慮敗也。故不盡用之。雖敗尚可扶持。小司徒只言其可任者。非實數也。自此以後。調發者皆用實。幸而一勝。不幸而一敗。皆不可救者。以

𣈆作州兵乃是盡數調發。甚非先王之制其他如魯成作丘甲。蘇秦以齊宣王臨淄之中七萬户。不下户三男子。而卒以二十一萬。曹操謂崔琰曰。

昨案户籍可得三十萬衆。故為大州。是皆以實數調發。惟孔明僅有此意。以蜀之大。其兵常不過十二萬。而所用八萬。常留四萬。以為更代。蜀之強

以孔明不盡用之。故及蜀之亡。尚有十萬二千。數年之間。所折者不過二萬耳。此郷遂调兵美卒之數也司馬法曰。通。三十家。出匹馬。士一人。徒二

人。成。三百家。出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終三千家。出革車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同。三萬家。出革車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賈公彦司徒正義

云。鄭注論語道千乘之國。亦引司馬法。彼是畿外邦國法。彼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甲士少。步卒多。此士十人。徒二十人。此是畿外。甲

士多。步卒少。外内有異故也。按司馬法。車乘之制。與杜氏合。至於士卒多寡異矣。如杜氏說一同。七千五百人。而司馬法一同。止三千人。李泰伯

引兵法之文而釋之曰。此雖井田。頋未與周制同。盖謂司馬法在岐所作。非成周制。班固曰。周因井田而制軍賦。地方一里為井。井十為通。通十

為成。成方十里。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里。同十為封。封十為畿。畿方千里。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故四井為邑。四邑為丘。丘十六井也。

有戎馬一匹。牛三頭。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備具。是謂乘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

萬井。除山川城池邑居國路等。三千六百井。定出賦六千四百井。戎馬四百匹。兵車百乘。此𡖖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謂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

六里。提封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匹。兵車千乘。此諸侯之大者也。是謂千乘之國。一封出車千乘。以杜氏之法積筭。十同千乘。當有

戎馬四千匹。牛一萬二千頭。甲士三千人。步卒七萬二千人。合士卒之數。可以為六軍。然而大國不過三軍。其有六軍者。猶天子六郷六遂迭用之

爾。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萬井。定出賦六十四萬井。戎馬四萬匹。兵車萬乘。故稱萬乘之主。戎馬車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蒐。夏茇舍以苗。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