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永樂大典06641.pdf/2

此页尚未校对


永樂大典卷之六千六百四十一 十八陽

鄉儀善俗十書賓儀.相見 長。少 徃還 衣寇 刺子 進退迎送 拜揖 召赴 齒位 獻酢 道途 獻遺 迎勞

餞送吉儀祭先 祭旁親 祭五祀 禱水旱嘉儀昏寇㐫儀弔哭 居䘮賓儀相見之節 歲首 月朔不必每月皆行。過三兩月。乆不相見。

乃行。辭見謂乆出而歸。則見。逺適將行。則辭。出入不及一月者非。謝賀巳有慶事當謝。人有慶事當賀。請召請召飲食。或議事同。燕見非時議事。問

訊。皆謂燕見。巳上有雨雪。或恙。故皆止。長。少之名。長者。謂長於巳十歲以上。父之執。及無服之親。在父行者。及異爵者。皆是。敵者。謂與已上

下不滿十歲者。少者謂少於己十歲以上者。徃還之數少者於長者歲首。冬至。辭見。謝賀。皆行。月朔不常行。有故則使人告之長者。於少者燕

見之外。惟施報禮。若五十以。上。𨿽報禮亦息行。或于弟代之時節若遇雨雪或他故。則遍諭少者以止之。敵者更相徃還。或有故不能行則以書或

傳語告之。衣冠見長者皆幞頭。惟燕見用帽子。見敵者皆幞頭。惟燕見帽子。見。少者帽子。惟行報禮或用幞頭。亦不如常。請召如主人之服

刺字。見長者用名𥿄。見敵者以下用刺字。其文止曰某郡姓名而巳。有爵者并爵書之。見一家二人以。上則人用一刺。古者聞名將命者止以口達

姓名。無刺字。後世弥文恐致差失乃以𥿄書姓名達之。達姓名至恭之禮。若加辭語。則失其義。欲稍正之。故立此儀。燕見及赴請召皆不用。徃見

進退之節。見長者門外下馬。以刺授將命者。無將命則自命僕人展刺燕見。則使人白之。乃俟于外次。無外次及兩雪。則俟于廊廡下。或㕔側偏

次。主人出迎。則趨揖之。告退則降階。出門上馬。主人送則揖而退。若命之上馬則辭。不得命則就階上馬。若爵齒德當致恭者。則堅辭之。不從則巳。

見敵者門外下馬。俟于廊廡。有雨雪。則廊廡或㕔側偏次以俟。命僕人展刺燕見。則白之。主人出迎。則進揖之告退則就階上馬見。少者廊廡間下

馬。無廊廡或主人在㕔。則入門下馬。有雨雪則就㕔側下馬立俟。命僕人展刺。或口報。相見畢。告退則就階上馬。古者客車不入大門。請見人皆立

於門外。聞名於將命者。後主人出。乃進。近世惟施於尊者。其餘或失賓主之儀。凢徒行徃見。所俟之次如上儀。凢徃見人入門。必問主人食否。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