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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將大致紛訴。雖朝廷亦將不能守乃具以白宰執。請據實立額竢吏之年滿轉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補。及額而止。不過十年羡額當盡。功雖稍緩。

而見吏知非身患。不復怨矣。諸公以爲然。遂申尚書省。取諸司兩月生事。諸司吏皆疑懼莫肯供。再申乞榜諸司。使知所立額俟它日見闕不補。非

法行之日。即有减損也。榜出。文字即具。至是成書以申三省。左僕射吕微仲大喜。欲攘以爲已功。以問三省吏皆莫曉。有諸司吏任永壽者頗知其

意。微仲悦之。於尚書省創吏額房。使永壽與三省吏數人典之。小人無逺慮而急於功利。即背前約以立額。日裁損吏員復以好。惡改易諸吏局次。

凡近下吏人惡爲上名所壓者。即爲撥出上名於他司。閑慢司分欲入要地者。即自寺監撥人省曹之數是也凡奏上行下皆微仲專之。不復經三

省法出。中外洶洶。微仲既爲御史所攻。永壽亦以恣横贜污以徒罪刺配。乆之微仲知衆不伏。乃使左右司再加詳定畧依本議行下。時子瞻自翰

林學士出知餘杭。朝廷即命轍代爲學士。尋又兼權吏部尚書。未幾奉使契丹。虜以其侍讀學士王師儒館伴。師儒稍讀書。能道先君及子瞻所爲

文。曰恨未見公全集。然亦能誦服茯苓賦等。虜中類相愛敬者。轍還朝。爲御史中丞。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所薦御史。率以近格不用。自元

祐初革新庻政。至是五年矣一時人。已定。惟元豐舊黨分布中外。多起邪說。以撼摇在位。吕微仲與中書侍郎劉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兩端。爲

自全計。遂建言。欲引用其黨以平舊怨謂之調亭。宣仁后疑不决。轍於延和面論其非。退復再以劄子論之。其一曰。臣近靣論君子小人不可並處

朝廷。竊觀聖意似不以臣言爲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不盡。退復思念。若使邪正並進。皆得預聞國事。此治亂之幾。而朝廷所以安危者

也。臣誤蒙聖恩。典司邦憲。臣而不言。誰當救其失者謹復稽之古今。考之聖賢之格言。莫不謂親。近君子。斥逺。人則人主尊榮國家安樂。䟽外君

子。進任小人。則人主憂辱。國家危殆。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其於周易所論尤詳。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爲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

在外。爲陰陽之逆節。故一陽在下。其卦爲復。二陽在下。其卦爲臨。陽雖未盛而居中得地聖人知其有可進之道。一陰在下其卦爲姤。二陰在下其

卦爲遯。陰雖未壯。而聖人知其有可畏之漸。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陰陽之和者。惟㤗而已。泰之爲象。三陽在内。三陰在外。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爲。

小人奠居於外。安而無怨。故聖人名之曰泰。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乆安也。方泰之時。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無失其所。則天下之安。未